十大刑事错案
十大影响大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南京大屠杀案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在接下来的六周内,日军对南京城内的无辜平民和战俘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强奸和抢劫。
这一事件震惊了世界,被称为“南京大屠杀”。
战后,中国对日军进行了审判,最终判处七名日本战犯死刑,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松井石根。
二、刘少奇冤案1968年,中国共产党的伟大领导者刘少奇被错误地指控为“叛徒、内奸、工贼”,遭到批斗和迫害,最终在1979年平反。
刘少奇冤案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张志新案1980年,辽宁省委书记张志新因发表反对“四人帮”的言论被判处死刑,引起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
张志新案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引起全国性关注的政治案件,也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件重要案件。
四、江青案1976年,中国政治人物江青因“文化大革命”中的罪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江青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因“文化大革命”中的罪行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和总结产生了重要影响。
五、深圳经济特区建立案1980年,中国政府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立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
这一决策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中国法律史上的重要事件。
六、黄健翔案2007年,中国足球解说员黄健翔因在解说比赛中发表不当言论,被中国足协处以停赛六个月的处罚。
黄健翔案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和媒体监管的广泛讨论,对中国的言论自由和法律监管产生了重要影响。
七、许霆案2006年,河南许昌市民许霆因ATM机故障,连续取款17万元,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在2011年许霆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引发了对中国司法公正和刑法适用问题的讨论。
八、陈水扁贪污案2008年,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嫌贪污、受贿等罪行被起诉。
陈水扁贪污案是台湾地区历史上最大的贪污案之一,对台湾地区的政治生态产生了重要影响。
法律误判经典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误判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或者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真相不符的现象。
法律误判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本文将分享几个经典的法律误判案例,以期引起人们对法律误判问题的关注。
二、案例一:陈同庆案陈同庆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法律误判案例。
陈同庆,男,1978年出生,湖南省人。
2006年,陈同庆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逮捕。
在侦查阶段,陈同庆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同案犯李某的联系方式。
随后,李某被警方抓获。
在李某的供述中,陈同庆成为了同案犯。
然而,在审判过程中,陈同庆却坚称自己并未参与诈骗犯罪,且与李某素不相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凭陈同庆的供述和李某的供述,认定陈同庆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陈同庆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李某的供述存在矛盾,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其供述。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陈同庆无罪,并撤销了一审判决。
三、案例二:张志军案张志军案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一个典型的法律误判案例。
张志军,男,1975年出生,山东省人。
2007年,张志军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
在侦查阶段,警方提取了张志军的DNA样本,并与犯罪现场遗留的DNA进行了比对。
比对结果显示,张志军的DNA与犯罪现场遗留的DNA高度相似。
然而,在审判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了质疑,认为DNA鉴定存在瑕疵。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审查DNA鉴定的程序和结果,仅凭比对结果认定张志军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张志军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DNA鉴定存在严重瑕疵,并认定张志军无罪。
四、案例三:杨佳案杨佳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法律误判案例。
杨佳,女,1985年出生,浙江省人。
2010年,杨佳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逮捕。
在侦查阶段,警方提取了杨佳的血液样本,并与犯罪现场遗留的血液进行了比对。
法律讲堂十大案件(3篇)
第1篇一、南京彭宇案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在公交车上被一名醉酒男子推倒,造成腿部骨折。
彭宇将醉酒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了一起典型的法律争议案件。
最终,法院判决醉酒男子赔偿彭宇医疗费等损失。
二、李某某强奸案2013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李某某强奸案。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此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也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三、李某某等人贩毒案2014年,李某某等人贩毒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李某某因贩毒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揭示了贩毒犯罪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四、陈水扁贪污案2008年,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因涉嫌贪污罪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此案是台湾地区反贪腐斗争的重要成果,也引起了台湾地区政治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五、王宝泉贪污案2014年,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王宝泉贪污案。
王宝泉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此案揭示了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腐败现象。
六、王宝强离婚案2016年,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离婚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王宝强在起诉书中指控马蓉出轨,要求离婚。
最终,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决马蓉支付王宝强精神损害赔偿金。
七、王宝强名誉权案2016年,王宝强因名誉权纠纷将马蓉及其母亲告上法庭。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家庭暴力、婚姻欺诈等问题的关注,也促使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
八、贾跃亭股权纠纷案2017年,乐视网创始人贾跃亭因股权纠纷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其在乐视网持有的部分股权。
此案揭示了公司治理中股权纠纷的严重性,也引发了社会对企业家道德和法律责任的关注。
九、吴英集资诈骗案2012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吴英集资诈骗案。
吴英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案揭示了非法集资的严重性,有力地打击了非法集资犯罪。
法律冤假错案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长河中,冤假错案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本文将以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为例,探讨这一经典法律冤假错案的成因、过程及反思。
一、案件背景2003年5月,安徽省蚌埠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受害者为一名女大学生。
经过侦查,警方将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列为嫌疑人。
2003年12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2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0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辉死刑。
然而,在执行死刑前,张辉、张高平叔侄均坚称自己无罪。
2005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依法再审。
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
二、案件过程2005年7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张辉、张高平叔侄“叔侄冤案”进行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合议庭发现原审案件存在以下问题:1. 原审认定事实不清。
原审法院仅凭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就认定张辉、张高平叔侄实施了强奸杀人犯罪。
然而,在再审过程中,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部分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
2. 原审证据不足。
原审法院仅凭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就认定张辉、张高平叔侄实施了犯罪。
然而,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原审证据存在诸多疑点,如DNA鉴定结果与案件事实不符等。
3. 原审程序违法。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违法取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问题。
鉴于上述问题,2005年8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张辉、张高平叔侄无罪。
三、案件反思张辉、张高平“叔侄冤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冤假错案,其成因和教训值得我们深刻反思:1. 司法观念滞后。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法官未能树立正确的司法观念,过分依赖证人证言和被告人供述,导致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 证据审查不严。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证据审查不严,导致部分证据存在疑点。
沉重,中国刑事百冤(错案)录
沉重,中国刑事百冤(错案)录“法眼观察” 二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来源/“刑事正义”赐稿刑事错案的发生在任何社会以及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对刑事错案的预防与救济是每个法治国家的不懈追求——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冤001】河北聂树斌(“故意杀人”被枪决10年后真凶现身)【冤002】内蒙古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被枪决9年后真凶现身)【冤003】福建念斌(“投毒杀人“四次被判死刑,历经8年10次开庭审判终获无罪)【冤004】河南魏清安(因“强奸”被枪决,一个月后真凶落网)【冤005】海南陈满(“杀人焚尸“23年牢狱之灾,最久冤狱终告无罪)【冤006】湖南滕兴善(“杀人碎尸”被枪决,16年后亡者归来被宣告无罪)【冤007】浙江张辉、张高平叔侄(“奸杀”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入狱10年疑似真凶已被枪决,再审宣判无罪)【冤008】湖南杨明银(“杀人”入狱10年后因另有真凶被宣判无罪)【冤009】安徽于英生(“杀妻“被判无期徒刑,冤狱16年再审改判无罪,百余天后锁定真凶)【冤010】湖南姜自然(“故意杀人”被关押6年后被宣告无罪)【冤011】河南李怀亮(“故意杀人“七审三判,历经12年终获无罪)【冤012】湖北佘祥林(“杀妻”服刑11年后妻子现身无罪释放)【冤013】新疆谭新善(“故意杀人、毁尸灭迹“被判死缓,入狱13年高检抗诉终获无罪)【冤014】湖北黄爱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羁押4年后获释)【冤015】内蒙古王本余(“奸杀幼女”被判死缓,入狱18年,最终无罪释放)【冤016】湖北吴鹤声(“故意杀人”被判无期4年后真凶落网)【冤017】云南杜培武(“故意杀人”含冤2年真凶落网后被无罪释放)【冤018】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被判死缓11年后“死者”现身被宣告无罪)【冤019】安徽刘志(“杀人、强奸、抢劫”被判13年,入狱6年后真凶主动供罪)【冤020】江西叶烈炎(“爆炸罪”被羁押941天后被无罪释放)【冤021】浙江王建平、朱又平等(因“抢劫杀人“被判死缓,蒙冤17年真凶供认改判无罪)【冤022】江西费志标、费琴(“兄妹杀人案”被判无期2年后被宣判无罪)【冤023】海南黄家光(“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冤狱17年”同案犯“归案再审宣判无罪)【冤024】河北徐计彬(“强奸”判刑8年,15年后发现血型与证据相悖被宣判无罪)【冤025】贵州高如举、谢石勇(“抢劫、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再到无期,冤狱10年真凶再现改判无罪)【冤026】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冤027】江西黄志强等五人(“杀人、强奸“从死刑到死缓,冤狱16年真凶出现再审宣判无罪)【冤028】河北徐东辰(“奸杀少妇”4次被判死刑羁押8年后被宣判无罪)【冤029】江西黄志强等五人(“杀人、强奸“从死刑到死缓,冤狱16年真凶出现再审宣判无罪)【冤030】河北刘前(“强奸未遂”含冤9年后被宣告无罪)【冤031】云南孙万刚(“奸杀“女友被判死缓,冤狱8年改判无罪)【冤032】河北李志平(“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刑duo 后被释放蒙冤23年)【冤033】海南黄家光(“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冤狱17年”同案犯“归案再审宣判无罪)【冤034】河北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抢劫杀人”五次被判死刑,在疑似他人作案、证据矛盾重重下最后仍强行判处三人死缓、一人无期)【冤035】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遭受酷刑被判死缓含冤2年后,因真凶供述抢劫伤人被无罪释放)【冤036】河北孟存明(“强奸女老师”蒙冤10年刑满释放后被宣判无罪)【冤037】云南钱仁风(“投毒杀人”被判死缓,申诉多年再审改判无罪)【冤038】河北王思堂(“涉嫌杀人”判刑20年,坐牢17年,出狱后上访20获无罪判决)【冤039】四川罗开友(自行寻妻20年证清白,洗刷“杀妻”罪名)【冤040】河北王兰歧、王兰军(“特大杀人案”蒙冤3年母亲气绝身亡父亲精神失常后被无罪释放)【冤041】吉林于奎亮(被“推理”成杀人犯,3次判死押7年后释放)【冤042】河北刘俊海、刘印堂(“故意杀人”关押15年后无罪释放,申请国家赔偿7年未果)【冤043】北京常林锋(因“杀妻“被判死缓,入狱6年终改判无罪)【冤044】河南张振风(“抢劫、强奸”判处死缓,三年后因真凶被擒而获释)【冤045】黑龙江史延生(“抢劫杀人”一家7口蒙冤5年后被宣判无罪仅获偿6650元)【冤046】河南黄新(“故意杀人”四年炼狱后被宣告无罪真凶10年后浮出水面)【冤047】贵州杨宗发等(“弑母”冤案9年终因有目击证人证明系他杀而昭雪)【冤048】河南秦艳红(“奸杀少妇”被判死刑羁押4年后因另有真凶被无罪释放)【冤049】黑龙江丁志权(“故意杀人”被判死刑到死缓,真凶供认却又被判死刑,枪下留人最终释放不了了之)【冤050】河南张绍友(“强奸杀人”被判死刑,入狱8年后因真凶出现宣告无罪)【冤051】辽宁李化伟(“杀妻”被判死缓羁押14年后真凶落网)【冤052】河南胥敬祥(“抢劫、盗窃”蒙冤13年后被宣判无罪)【冤053】广西文崇军(“强奸”入狱上诉17年妻离子散后获无罪判决)【冤054】河南张从明(“抢劫杀人”入狱近6年后被宣判无罪)【冤055】河南王俊超(“奸淫幼女”入狱6年后真凶落网被宣判无罪)【冤056】安徽四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逼供认罪关押百余天后真凶归案)【冤057】云南陈金昌(“抢劫杀人”被判死缓2年后因真凶落网获释)【冤058】安徽赵新建(“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刑、第三次改判死缓,8年后真凶落网)【冤059】云南孙万刚(“奸杀分尸”被判死缓8年后真凶再现被宣判无罪)【冤060】云南王树红(“奸杀卖淫女”惨遭电刑被打残蒙冤299天后因另有真凶被无罪释放)【冤061】安徽刘明河(”故意杀人“5年牢狱,历经多次重审,两次被判无期,终因证据不足,宣判无罪)【冤062】云南尹用国(“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刑关押555天后宣告无罪)【冤063】广西马全保、梁文锦、李云国等12人(“甘蔗地抛尸案”三人被判死缓,证据材料破绽百出,经7年申诉12人全部改判无罪)【冤064】吉林孙邵华(“杀死3人后点火焚尸”被判死刑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冤065】吉林王海军(“杀妻”蒙冤19年后因真凶落网被宣判无罪)【冤066】江西叶求生(因“故意杀人”在被羁押9年4个月后,撤回起诉被释放)【冤067】辽宁李德田(“伤害罪”被判12年,因狱中巧遇真凶被宣告无罪)【冤068】福建陈科云、吴昌龙等五人(因“爆炸“案被判死缓和无期,入狱11年改判无罪)【冤069】辽宁孙学双(“故意杀人、强奸未遂”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关押1589天后无罪释放)【冤070】甘肃何世民、卢寿林(“杀人”羁押近6年,其间两次被判死刑,重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无罪)【冤071】陕西岳兔元(“故意杀人”入狱,“死者”在下葬一年后突然生还)【冤072】陕西高进发(“奸杀幼女”两次被判死缓3年后被无罪释放)【冤073】陕西吴志峰(“杀人”被羁押长达472天后证据不足释放,要求赔偿遭拒)【冤074】江西涂景新等(“贪污”被判死缓蒙冤7年被宣告无罪,经历从千万富翁—死刑犯—无罪释放传奇轨迹)【冤075】广西覃俊虎、兰永奎(“抢劫杀人”被判死缓、无期,羁押4年后因真凶自首被无罪释放)【冤076】湖南宋庆芳(“运输毒品”被抓,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蒙冤1517天最终真凶落网证实被骗运毒)【冤077】广西卓发坤(“故意杀人”两次被判死刑羁押2339天后被无罪释放)【冤078】浙江吴大全(“故意杀人”一审死刑二审死缓,因在监狱意外遭遇真凶而使沉冤得雪)【冤079】浙江刘华忠(“反革命言论”和“多次攻击领袖”判刑15年,35年后沉冤昭雪)【冤080】浙江董文栵(“涉嫌参与贩毒团伙”从被判死刑到无期再到无罪释放,经历八年牢狱之苦)【冤081】浙江董文列(“走私、贩卖毒品”一审判斯、二审无期,入狱8年后方知属无中生有)【冤082】陕西周安相(“抢劫”一审被判死刑被关5年之后被宣判无罪)【冤083】四川骆小林(“运输毒品”判处死刑,被关押738天后无罪释放)【冤084】四川李杰等4人(“故意杀人”因未成年被判12年,蒙冤8年后因真凶主动供述被宣判无罪)【冤085】黑龙江杨云忠(“故意杀人”一审死刑、二审无期,蒙冤7年后因真凶落网被宣判无罪)【冤086】山东陈世江(“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告无罪)【冤087】辽宁吴庆林(“杀人”一审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羁押3年半终无罪释放)【冤088】山西郝金安(“抢劫杀人”被判死缓,10年后真凶因良心发现主动供述被宣判无罪)【冤089】黑龙江赵宝宏(因“强奸”被抓98天,屈打成招,因真凶落网获释)【冤090】河南张少聪、王秀云、王秋然(“故意杀人”惨遭6个月冤狱,因真凶及时落网获释)【冤091】甘肃裴树唐(“强奸女演员”坐牢7年,14年后“受害人”因受良心谴责而坦承诬告,申诉24年方获再审)【冤092】吉林曲立宝(”承认“故意杀人蒙冤877天,证据不足获释,最终真凶落网撤销案件)【冤093】甘肃李天荣(“诈骗”被打掉4颗牙蒙冤757天后被无罪释放)【冤094】贵州杨显芬(难耐酷刑含冤招认弑母蒙冤9年获赔63万)【冤095】河南邹书军、袁海强(“盗窃”被判六年,真凶落网改判无罪)【冤096】重庆童立民(“奸杀小保姆后碎尸”被判死缓,羁押2773天后被无罪释放)【冤097】内蒙古姜永盛(因“贪污”入狱7年,出狱17年才以“适用法律不当”得到平反昭雪)【冤098】福建陈信滔(“敲诈勒索”含冤3年不断上访后被宣判无罪)【冤099】黑龙江张金波(被陷“强奸罪”被捕后获释,因上访索赔再被抓判10年,刑满后冤案终昭雪)【冤100】福建张石梭(“故意杀人”被关16年,“不能认定有罪”释放,索赔无果)【冤101】吉林樊承凯(执行公务持枪“杀人”被判入狱三年,终因正当防卫改判无罪)【冤102】海南黄亚全、黄圣育(“抢劫罪”被判死缓10年后因元凶落网被宣判无罪)【冤103】甘肃杨黎明、杨文礼、张文静(“抢劫杀人”蒙冤2年后因真凶供认终获释)【冤104】河北陈瑞武、尚志红、杨洪义等(“两起灭门”案蒙冤10年终被无罪释放)【冤105】黑龙江宋德文(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关押七年六个月终无罪获释)【冤106】辽宁吴庆林(“杀人”一审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后二审维持原判,羁押三年半终无罪释放)【冤107】湖南谭照华等(改革明星遭人栽赃陷害“受贿”蒙冤近10年终获释)【冤108】辽宁于瑾(举报市委书记被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审被判两年,羁押500余天,重审改判无罪)【冤109】山西吴向明(因“贪污、妨害作证”等罪名忍辱负重一波三折被判12年、被押近3年终于改判无罪)【冤110】黑龙江庄学义(大火烧毁林场因“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3年历经辗转终因定性错误再审获无罪)【冤111】内蒙古姜永盛(因“贪污”入狱7年,出狱17年才以“适用法律不当”得到平反昭雪)【冤112】黑龙江赵宝宏(因“强奸”被抓98天,屈打成招,因真凶落网获释)【冤113】河南张少聪、王秀云、王秋然(“故意杀人”惨遭6个月冤狱,因真凶及时落网获释)【冤114】广西蒋年海(被认定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渔霸”,判处7年有期徒刑,8年后宣告无罪)【冤115】广东郭利(毒奶粉维权却变“敲诈勒索”被判入狱五年,终因适用法律不当再审改判无罪)【冤116】广西王子发(“抢劫杀人”,被两次判处死刑、死缓,6年后真凶自首仍坐牢,最终获赔)【冤117】广东林帝安、廖位荣(“故意杀人”三次被判处死刑,8年后终无罪释放)【冤118】贵州杨明(“故意杀人”被判死缓,以自杀拒减刑,喊冤20年终获无罪释放)【冤119】河南王玉虎(“强奸杀人”被判死缓,服刑7年被取保,时隔26年终洗冤)【冤120】还有那些没统计的和没被昭雪的以及将要发生的,还在继续……百冤集思谁能想到会有这么多的聂树斌、赵作海、佘祥林,现在看来他们只是冰山一角,而每个冤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悲惨的人生和一段心酸的伸冤维权之路……刑讯逼供、蔑视人权、疑罪从有、外部干扰、人治思想、客观归罪、徇私枉法、量刑不公、鉴定结论不严谨、法律理解适用不当、部分司法人员素质差等都和这些冤错案息息相关,而我们除了深刻反思,更需虔诚整改,强化法治理念、公正司法,建立科学严谨的司法体制,竭力杜绝冤案,特别是那些杀妻、弑母奇冤,家破人亡还要蒙冤受屈,令人疼彻心扉。
法律误判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明,男,1980年出生,河南省某县农民。
2005年,张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经过一审、二审,张明被判无期徒刑。
2010年,张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张明无罪。
二、案件经过2004年,张明的邻居王女士在家中遇害。
当地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明有作案嫌疑。
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公安机关通过询问目击者、走访群众等方式,逐步构建了一个指向张明的犯罪事实。
2005年,张明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提取了张明的指纹、脚印等证据,并多次对张明进行审讯。
张明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但公安机关依然坚持指控。
2006年,张明被当地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张明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0年,张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了多家鉴定机构对原案中的证据进行了重新鉴定。
最终,鉴定结论显示,原案中的指纹、脚印等证据与张明不符。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张明无罪。
此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法律误判的经典案例。
三、案例分析1. 侦查取证问题在张明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取证问题。
一方面,公安机关未能收集到直接证明张明有罪的物证;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提取指纹、脚印等证据时,存在伪造、篡改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2. 审判程序问题在张明案中,一审、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
同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运用鉴定结论等证据,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3. 法律适用问题在张明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四、启示张明案作为法律误判的经典案例,给我们带来了以下几点启示:1. 加强侦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错误曝光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0年,我国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乌龙”死刑复核案。
该案的主角是一位名叫李某某的被告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然而,在复核过程中,法院发现该案存在重大法律错误,导致李某某被错误地判处死刑。
以下是该案的具体情况。
二、案件经过1. 案件起因2009年,李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李某某曾因家庭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在争执中持刀将被害人刺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 上诉与复核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该案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3. 错误曝光在复核过程中,法院发现原审判决存在重大法律错误。
原来,在侦查阶段,警方在提取凶器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凶器上的指纹被破坏。
而一、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均未对这一事实进行核实,导致判决存在瑕疵。
4. 重新审判在发现错误后,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重新审判。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 重审结果在重审过程中,法院重新审查了案件证据,认定李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5年。
三、案件启示1. 强化证据审查本案暴露出我国刑事司法中证据审查的重要性。
在审理案件时,法院应严格审查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 加强法律监督本案中,法院在复核过程中发现错误,体现了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各级法院应加强相互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3. 提高法官素质法官作为司法工作的执行者,其素质直接影响案件质量。
因此,应加强法官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4. 完善死刑复核程序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存在漏洞,导致错判。
为此,应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确保死刑案件质量。
四、结语这起“乌龙”死刑复核案,是我国刑事司法史上的一次重大错误。
通过对该案的分析,我们应从中汲取教训,加强证据审查、法律监督,提高法官素质,完善死刑复核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法律十大罪过案例(3篇)
第1篇一、故意杀人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李某因与邻居王某发生争执,怀恨在心,于某日凌晨潜入王某家中,持刀将其杀害。
被告人李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在本案中,李某因与王某发生争执,怀恨在心,故意潜入王某家中,持刀将其杀害,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盗窃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张某潜入邻居陈某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
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在本案中,张某潜入陈某家中,盗走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强奸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刘某酒后强行与被害人李某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刘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在本案中,刘某酒后强行与李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3.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四、贩毒案1. 案件背景某年某月某日,被告人赵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得毒品海洛因,并将其贩卖给他人。
被告人赵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 案件分析本案中,被告人赵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的行为。
已知中国部分错案冤案在各省排名
已知中国部分错案冤案在各省排名...已知中国部分错案冤案在各省排名第一名:河北20件;第二名:河南20件;第三名:云南9件;第四名:湖北、黑龙江8件;第五名:广西7件;第六名:陕西、江西6件;第七名:湖南、辽宁、广东、安徽、甘肃各5件;第八名:吉林、四川、福建、浙江、山西各4件;第九名:贵州、海南3件;第十名:重庆、内蒙、四川、新疆各2件;第十一名:山东、甘肃、广州、北京各1件;第一名:河北20件河北徐计彬:经典司法错案(13):O型血徐计彬强奸射出B型精液河北孟存明:经典司法错案(14):“被强奸女教师”10年的孟存明河北刘前:经典司法错案(20):刘前被“强奸未遂”6年河北徐东辰:经典司法错案(15):徐东辰“奸杀少妇”8年4个死刑河北宋保民:经典司法错案(24):宋保民“强奸”入狱,羁押“猝死”河北李久明:经典司法错案(6):婚外情与刑逼让李久明蒙冤河北聂树斌:经典司法错案(4):聂树斌21岁遭缪判枉杀?渎职持续当下、纠判无期?河北李志平:经典司法错案(8):卷宗“躲猫猫”李志平死活都难河北刘俊海:经典司法错案(57):刘俊海、刘印堂冤守看守所15年河北陈国清:经典司法错案(60):陈国清艳遇5次死刑、超羁9年河北王思堂:经典司法错案(61):王思堂冤判20年、冤狱10年、冤申20年河北刘志连:经典司法错案(70):刘志连“故意杀童”判死缓、5年后改判无罪河北赵英新:经典司法错案(84):赵英新因父亲举报领导被判刑5年河北马某:经典司法错案(105):公安部瑕疵鉴定让马某“故意杀人”拘五年河北何静华:经典司法错案(106):何静华举证上司贪污被诬判贪污犯入狱两年河北张新亮:经典司法错案(108):宁死不用官方指定的“御用”律师,救了“杀妻者”张新亮?河北李文瑞:经典司法错案(115):老警官李文瑞“故意伤害”高某错押183天,奔10年获无罪河北师学军:经典司法错案(117):新华分社师学军副社长“贪污”判10年狱6年河北陈瑞武:经典司法错案(125):河北廊坊中院疑因无罪判决影响政绩推迟2年宣判河北张东身:经典司法错案(136):“强奸杀人犯”张东身终获清白第二名:河南20件河南胡电杰:经典司法错案(129):胡电杰4次判死缓均发回重审拷问司法公正河南赵作海:经典司法错案(1):赵作海,归来死者帮鸣冤河南胥敬祥:经典司法错案(18):冤刑13年,胥敬祥祸起地摊旧衣物河南张绍友:经典司法错案(17):圣诞判决张绍友没奸杀侄女河南张从明:经典司法错案(34):张从明“抢劫杀人”2103河南王俊超:经典司法错案(27):堂侄女“嗯”唤“替罪羊”王俊超河南秦艳红:经典司法错案(22):3小学生“证明”秦艳红奸杀贾海荣河南张振风:经典司法错案(9):警察藏匿证据,张振风死缓河南时建锋:经典司法错案(42):时建峰玩“狸猫换太子”,戏得无期河南邹书军:经典司法错案(124):邹书军和袁海强被误判盗窃获刑13年后冤案昭雪河南魏清安:经典司法错案(59):魏清安23岁即被公检法搞死,而刘某阴道“O”物源自田玉修河南黄新:经典司法错案(65):黄新“故意杀人”四年炼狱后被无罪,真凶10年浮出河南卢书敏:经典司法错案(85):卢书敏向政府企业催款被冤判6年河南任文辉:经典司法错案(110):狱警任文辉,竟然能被3岁和8岁的童言“证死”河南王业文:经典司法错案(113):58岁“杀人”老农王业文被押5年,缺证据陷程序怪圈河南袁海强、邹书军:经典司法错案(118):真窃贼张付军、张鸿喜落网纠正邹书军、袁海强“盗窃”河南赵满仓:经典司法错案(121):举报支书被判诽谤的赵满仓、郑可元、王正禹、赵有福、张小传河南王善升:经典司法错案(127):普通刑案一审5次判决4次发回重审高院再审终判无罪河南刘德山:经典司法错案(132)县法院院长刘德山被带走调查19月遭逼供获释后感叹百姓更难河南张少聪:经典司法错案(141):开封公安局破案靠神婆一家三口屈打成招第三名:云南9件云南孙万刚:经典司法错案(29):大学生女友陈兴会被奸杀后孙万刚又被“奸杀”云南陈金昌:经典司法错案(45):陈金昌被“抢劫杀人”,死缓2年云南杜培武:经典司法错案(3):杜培武冤案与王晓湘、王俊波隐情云南王树红:经典司法错案(28):打折胸腰椎+电击让王树红"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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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十大事件案例分享(3篇)
第1篇在法律界,每年都会发生许多引人注目的事件,这些事件不仅揭示了法律的力量,也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
以下是2023年法律界十大事件案例分享,让我们一起回顾这些案例,从中汲取法律智慧。
一、刘强东性侵案2018年,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在美国明尼苏达州被指控性侵。
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刘强东本人也公开否认。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明尼苏达州检察官最终决定不起诉刘强东。
此案引发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程序公正等问题的讨论。
二、翟天临学术不端案2019年,演员翟天临被曝出其博士学位论文存在抄袭问题。
此案引起了学术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关注,也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学术成果的审核。
最终,翟天临被撤销博士学位,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三、江歌案2016年,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室友陈世峰杀害。
此案引发了关于留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法律援助等问题的讨论。
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审理,陈世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此案也促使日本警方提高对留学生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西安女子坠楼案2019年,西安一名女子在乘坐电梯时坠楼身亡。
此案引发了关于电梯安全、物业管理等问题的关注。
经过调查,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物业公司被追究责任。
此案也提醒人们关注公共设施的安全问题。
五、浙江“教科书式老赖”案2018年,浙江一名男子因欠债被列为“老赖”,其行为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老赖”。
此案引发了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执行力度等问题的讨论。
最终,该男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六、拼多多“砍价免费拿”诈骗案2019年,拼多多平台上的“砍价免费拿”活动被曝出涉嫌诈骗。
此案引发了关于网络购物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的关注。
经过调查,涉事商家被依法查处,消费者权益得到了维护。
七、四川“黑校车”事故案2019年,四川一名幼儿在乘坐“黑校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此案引发了关于校车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问题的关注。
经过调查,涉事校车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十大争议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然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法律与人性、道德的碰撞时常引发争议。
本文将盘点十大具有争议性的法律案件,探讨法律与人性的复杂关系。
二、十大争议法律案件1. 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因家庭矛盾,杀害妻子及岳父母,被判处死刑。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某表示自己愿意用生命换取妻子生还的机会。
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死刑适用、生命权与人权关系的讨论。
2. 郭某某强奸案郭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其在狱中多次提出上诉,称自己并非故意犯罪。
此案引发了关于性侵案件证据标准、犯罪动机与刑罚的关系的争议。
3. 赵某某交通肇事案赵某某在驾车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一名行人死亡。
虽然赵某某表示自己对此深感愧疚,但因其交通肇事逃逸,被加重处罚。
此案引发了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与责任追究的争议。
4. 张某某非法拘禁案张某某因怀疑邻居偷窃,非法拘禁邻居长达数日。
虽然张某某最终被判刑,但此案引发了关于个人权益与公共安全、法律与人情关系的讨论。
5. 刘某某绑架案刘某某为索要债务,绑架了债务人。
在审讯过程中,刘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伤害债务人,但因其绑架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关于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区别、刑罚与人道主义的争议。
6. 陈某某贪污案陈某某担任公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巨额公款。
虽然陈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犯罪,但因其贪污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关于公职人员贪污罪与一般贪污罪的区别、法律与道德的争议。
7. 胡某某杀人案胡某某因家庭矛盾,杀害妻子。
在审判过程中,胡某某表示自己愿意用生命换取妻子生还的机会。
此案引发了关于杀人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法律与人性的争议。
8. 李某某嫖娼案李某某因嫖娼被警方抓获。
在审判过程中,李某某表示自己并非有意犯罪,但因其嫖娼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关于嫖娼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关系、法律与人性的争议。
9. 赵某拐卖儿童案赵某为谋取利益,拐卖儿童。
法官释法十大案例
法官释法十大案例1.朱敏案案件背景2001年,在广东省惠州市,一起户外婚礼发生了一起事件,导致新娘朱敏丧生。
事件发生后,新郎及其家人被指控谋杀罪。
案件过程该案一审法庭认定新郎及其家人有谋杀案中所有的基本要素,并判处死刑。
然而,该案的处理方式引发了广泛争议,许多人认为法官对谋杀成分的判断有误。
在复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朱鹤新意外地介入了此案。
他向案件负责法官提出了五个问题,要求他们重新审视证据。
这些问题涉及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和地点,各方的行为动机等。
根据法官释法十个案例中的第一个案例《朱敏案》的解释,尽管被告确实有杀人的动机,但被告不能被认定为杀害了朱敏。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原判结果从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案件结果《朱敏案》是法官释法十大案例中的第一个案例,它引起了很大的关注,被视为中国刑事审判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该案在中国刑事审判实践中奠定了“有罪推定”和“证明责任分配不对称”原则的基础。
这个案例的释法使法官不再以概率判断的方式来定罪,而是采用直接证据来证明被告有罪。
被告不再需要证明自己的无罪,而是由检察官来负责证明被告有罪的责任。
2.汾渭平原漳河峡谷案案件背景2012年,陈某和刘某被指控私自侵占、出卖国有的非农用地。
案发地点位于中国山西省的汾渭平原漳河峡谷,该地区资源丰富,被誉为“山西石油之父”。
案件过程该案在一审时,法院裁定陈某和刘某有罪,认定他们犯有非法占用土地罪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
然而,在这个案件中,陈某和刘某辩称他们属于陪罪犯,他们的行为得到了相关政府官员的默许。
根据法官释法十个案例中的第二个案例《汾渭平原漳河峡谷案》的解释,法院对陈某和刘某的认定和定罪存在问题。
法官认为,如果相关政府官员默许了被告的行为,那么被告不能单独承担法律责任。
案件结果根据《汾渭平原漳河峡谷案》的释法,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撤销了一审判决结果。
陈某和刘某被认定为陪罪犯,不承担直接责任,并宣布无罪释放。
我国法律错判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李某某案是我国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起法律错判案例。
2010年,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抓获,经过长时间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
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某坚称自己无罪,并提供了多项证据。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案进行复查,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依法改判李某某无罪。
二、案件经过1. 犯罪嫌疑人的举报2010年,一名女子向警方举报,称自己被李某某强奸。
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李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2. 审理过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某坚称自己无罪,并提供了多项证据,包括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目击证人的证言等。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凭被害人陈述和部分证人证言,未充分审查李某某提供的证据,最终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
3. 最高人民法院复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李某某案进行复查,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未充分考虑李某某提供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依法改判李某某无罪。
三、案例分析1. 证据不足在李某某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凭被害人陈述和部分证人证言,未充分考虑李某某提供的证据。
这种做法违背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导致错判。
2. 法院审理不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未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未充分审查李某某提供的证据,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3. 社会舆论的影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社会舆论对案件的判决产生了较大影响。
部分媒体和网民对李某某进行了恶意攻击,导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某的辩护意见未给予足够重视。
四、反思与启示1. 强化证据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充分审查证据,确保案件事实的准确性。
对于被告人提供的证据,应给予充分重视,确保“疑罪从无”的原则得到贯彻。
2. 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确保被告人能够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为自己辩护。
3. 避免社会舆论影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应避免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案例分析
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案例分析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件是指判决结果与事实真相相悖的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件时有发生。
这些案件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司法公信力的下降和社会信任度的降低。
下面将分析一些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例。
1.阿玛尔·卡赞案阿玛尔·卡赞是一位黑人男子,被控在1991年强奸了一名白人女子。
在经历了长达18小时的审讯之后,卡赞自白称自己是罪犯。
他被判处了生命刑,并在狱中度过了28年。
但在2019年,他通过DNA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获得了释放。
这起冤错案件凸显了审讯中的一些问题,例如审讯时间过长、强迫认罪等。
它还强调了DNA科技在确定罪犯方面的重要性。
2.中谷芽衣子案中谷芽衣子是一名在2007年7月自杀的年轻女子。
她在死前曾声称被强奸。
警方将嫌疑人定名为横山幸雄,并在审讯中获得了他的自白。
但在经过DNA证据的检查后,横山幸雄被证明是无辜的。
这起案件显示了警方在审讯中缺乏慎重和科学性。
他们过分依赖嫌疑人的自白,而忽略了法医证据的重要性。
当DNA证据为嫌疑人洗刷罪名时,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3.蓝洁瑛案蓝洁瑛是一名著名的华语电影演员,于1995年在家中身亡。
她被发现死于窒息和其他暴力伤害。
警方将其死亡定性为自杀,但蓝洁瑛的家人却怀疑她被谋杀。
经过近二十年的追查,最终证明了蓝洁瑛确实被杀害。
这起案件揭露了警方可能在处理女性暴力案件时存在的不公正和歧视。
4.杨佳案杨佳是一名曾在2008年在上海一次有争议的诉讼中被判处监禁的男子。
在9月25日,他持刀进入警察局杀害了6名警察。
他曾试图逃离现场,但最终被逮捕。
杨佳事后声称自己是为自卫而杀人。
这起案件让人们反思警察和个人之间的权力行使是否存在平衡。
它还引发了对中国司法制度和外国人在中国暴力行为的讨论。
最终,杨佳被判处死刑。
总的来说,重大刑事诉讼冤错案件对社会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它们让我们认识到司法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反思我们应如何改进。
十大法律争议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争议。
本文将盘点十大法律争议案件,探讨法律与现实的碰撞。
二、十大法律争议案件1. 江歌案江歌案是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刑事责任认定。
江歌因遭前男友骚扰,被母亲要求搬家。
在搬家过程中,江歌被前男友杀害。
此案引发了关于自首、故意杀人罪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2. 刘涌案刘涌案是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死刑适用。
刘涌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等,被判处死刑。
此案引发了关于死刑适用、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3. 马航MH370案马航MH370案是一起涉及国际航空事故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责任认定。
马航MH370航班失踪,乘客和机组人员下落不明。
此案引发了关于国际航空事故责任、保险理赔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4. 刘震云案刘震云案是一起涉及网络谣言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名誉侵权。
刘震云因在网络平台上散布谣言,被起诉名誉侵权。
此案引发了关于网络言论自由、名誉侵权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5. 淮安拆迁案淮安拆迁案是一起涉及拆迁补偿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补偿标准。
在拆迁过程中,因补偿标准不合理,导致拆迁户与开发商产生纠纷。
此案引发了关于拆迁补偿、物权法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6. 郑州保姆纵火案郑州保姆纵火案是一起涉及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刑事责任认定。
保姆因不满雇主家庭矛盾,纵火杀害雇主一家。
此案引发了关于故意杀人罪、家庭矛盾处理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7. 李某某强奸案李某某强奸案是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性侵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刑事责任认定。
李某某因涉嫌强奸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案引发了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性侵犯罪等法律问题的讨论。
8. 贵州毕节留守儿童案贵州毕节留守儿童案是一起涉及留守儿童保护的案件,主要争议在于社会救助。
我国误判案例
我国误判案例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错案”的现象一直存在。
所谓“刑事错案”,是指法官或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因认识上或观念上的错误,从而造成案件结论错误与事实不符的现象。
“刑事错案”不是法官与检察官过错引起的纠纷,而是由于司法人员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理解上的偏差、认识上的错误和法律观念上的错误所导致。
“刑事错案”是指案件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或法律适用不当、法律适用错误等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2条规定:“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制度。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规定了三种司法解释程序。
从刑事案件本身看,其定罪、量刑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但从我国目前审理的刑事案件看,不少错案确实存在司法人员在审判实践中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回避制度而造成案件结论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
一、对死刑适用错误导致错案的认定对于死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不能因为罪犯死亡或者改变死刑执行的日期而改变其判决,也不能因为罪犯有悔罪表现而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对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发生后,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由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再审检察建议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作出不再审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曾说:“死刑是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有学者认为这一观点是正确的,因为死刑判决结果往往具有法律效应,它决定着罪犯生死。
同时这一观点也被很多学者所认同。
其实,对死刑适用错误导致错案,最重要的问题是:刑事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以及法律规定进行办案;对于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遵守法定程序中提出的回避制度和回避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尊重诉讼规则导致错案的发生司法制度的核心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而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前提是必须遵守诉讼规则。
在司法实践层面,在司法制度层面尚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规范自由裁量权运行机制。
刑事错案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通报
刑事错案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通报家人们!今天咱来聊聊刑事错案追责这事儿哈。
咱得知道,司法公正那可是大事儿,容不得半点马虎,要是出了错案,那肯定得查清楚,让相关责任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下面呢,我就给大家通报一下刑事错案追责的总体情况。
咱得说啊,有关部门那可是下了大功夫在这上面,一直在努力揪出那些造成错案的“幕后黑手”,就是要让司法公正得到切实保障。
该问责的一个都跑不了,该整改的地方也绝不放过,就是要让老百姓心里踏实,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说完总体情况,咱再来看9起典型案例。
这可都是活生生的例子,给大家提个醒,也让大家看看,一旦出了错案,那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案例一:这事儿就像一场“乌龙大戏”。
本来好好的一个案子,因为某些办案人员的粗心大意,把关键证据给弄岔了,结果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连串的错误就出来了。
最后呢,无辜的人差点就被冤枉了,好在后来及时发现,那些犯错误的人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理,这才让真相大白。
案例二:这个案例啊,就像是有人在司法的道路上“迷了眼”。
一些办案人员为了图省事,没有按照正规程序来,结果就出了岔子。
就好比开车不看路,那肯定要出事故啊。
好在后来经过调查,把问题都弄清楚了,相关人员也得到了教训。
案例三:这起案子就有点“奇葩”了。
本来证据都摆在那儿,可就是因为某些人的主观臆断,硬是把案子给办歪了。
这就好比你明明看到前面是红灯,非要说成绿灯,那不乱套了嘛。
经过一番折腾,错案被纠正了,那些乱搞的人也被追究了责任。
案例四:这个案例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有些办案人员就像没头的苍蝇,调查的时候没有方向,取证也不严谨,结果把案子搞得一团糟。
就像盖房子没打好地基,那房子能结实吗?好在后来重新梳理,把错案给纠正过来了,那些不负责的人也受到了处罚。
案例五:这事儿啊,是因为个别人员的权力滥用。
就像一个人手里有了点权力,就开始飘飘然了,不按规矩办事。
在这个案子里,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随意操纵证据,差点就把好人给冤枉了。
法律错判案例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5年3月,张某某因与邻居李某某发生纠纷,持刀将李某某刺伤。
案发后,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李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张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其是出于自卫,误伤了李某某。
二、一审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张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三、二审法院判决被害人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主观上存在防卫过当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
四、错判原因分析1.一审法院对防卫过当的认定错误。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实际上,张某某在发生纠纷时,出于自卫,误伤了李某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审法院未充分考虑这一情节,导致判决错误。
2.一审法院对被害人李某某的伤势鉴定存在争议。
一审法院以李某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为由,认定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然而,被害人李某某的伤势鉴定结论存在争议,部分专家认为李某某的伤势属于轻微伤。
如果二审法院能够充分考虑这一争议,可能得出不同的判决结果。
3.一审法院对赔偿问题的处理不当。
一审法院虽然判决张某某对被害人进行赔偿,但未明确赔偿数额。
二审法院在改判的同时,要求张某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这表明一审法院对赔偿问题的处理存在瑕疵。
五、案件反思1.加强法官对刑法相关条款的理解。
本案中,一审法院对防卫过当的认定错误,暴露出部分法官对刑法相关条款的理解不够深入。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其对刑法相关条款的掌握程度。
2.完善案件审理程序。
本案中,一审法院对被害人李某某的伤势鉴定存在争议,但二审法院未能充分考虑这一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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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呼格吉勒图冤案 •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 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 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 被匆匆执行死刑。 •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 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 和聂树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 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女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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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 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三级警督)、原副所长罗国 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杀人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 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 成由省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 市‚8· 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 民警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杀人案。 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 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 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 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 青 上共有 10处枪弹创口 衣
十大刑事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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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佘祥林11年冤狱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捕前系 该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张 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精神病。数 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 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杀人疑犯,不久即 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 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 ‚杀害‛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 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 佘祥林无罪。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 青 累计获得 70余万元国家赔偿。 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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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 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 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 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 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 —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 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 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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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30日,‚被杀害‛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 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 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 被佘祥林‚杀害‛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 家赔偿案65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 雪。 • 问责结果: • 2010年5月12日,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两名刑警郭守海、 周明晗被商丘市检察院刑拘,另有一名刑警李德领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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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罗开友冤案 • 罗开友,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找他的前妻——同村 人李培香,找了20年。20年前,李培香突然‚失踪‛,随后,金沙 江里出现一具女尸,被各个方面认定就是李培香。罗开友等6名 ‚嫌疑人‛随即被抓,他与父、兄等4人被关押了21个月。虽然最 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一直脱不了杀妻嫌疑。而且他再也 抬不起头来,乡亲们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自己的老婆都杀, 屁眼儿心心都是黑的‛。在极度的狂躁、郁闷之后,罗开友冷静了 下来,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 20年后的2010年,他找到了,被他‚残忍杀害并沉江‛的前妻李培 香,在天津静海县好好地活着,但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 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 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 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 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 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 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 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 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 到路边,用‚七九‛ 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 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 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 青 法医鉴 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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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 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 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 ‚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 里! •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 宣告杜培武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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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振风 承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 认强奸、抢劫,被判处无期徒刑;郭新魁拒绝认罪,被 判处无期徒刑;刘超、刘传军否认强奸但承认抢劫,被 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强奸、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 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进行DNA 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强奸犯罪嫌疑,但该结 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 • 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 的王银光被查出是强奸、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 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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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 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 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 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是 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 7点多钟, 我正 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 我听见‘砰砰’ 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 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 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 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 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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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 •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 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 治处主任。 • 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杀人案受到牵连,后被捕 入狱。在审讯过程中,因一些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迫使 他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执行。 • 2004年7月,一名抢劫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供认, 7· 12入室杀人案为自己所为,才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 2005年1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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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 志红系列强奸杀人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 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 所内的强奸杀害案。 • 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但之 后,对此案再无公开信息。
青Hale Waihona Puke 衣• (六) 张振风冤案 •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强奸抢劫罪判死缓。 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 振风回到家中。 • 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 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 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 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 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 风因涉嫌入室抢劫、强奸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 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 郭辉等被抓获。 青
• 记者问他11年冤狱最大的感触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 到多大困难,对生活都要充满信心,哪怕是最痛苦绝望 的时候。我将珍惜每一天,一家人和和气气,快乐生活。 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得幸福。同时,很多 人曾对我伸出了援手,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要好好活 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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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赵作海冤案 • 今年58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 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杀害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 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法院一 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 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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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 ‚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 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 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 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 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采取当场 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 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 过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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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 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法 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 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手枪, 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 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 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手枪,把我叫进屋硬按我 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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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导说:‚8月7日下午 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 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 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