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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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中国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地方各级消费协会,是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由于各个地方的消费水平、消费需求,消费纠纷等都不太一样,因此每个地方的消费者协会都具有特殊性。

消费者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内设机构名称:

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内设机构为“六部一中心”。综合保障部、组织联络部、宣传教育部、消费指导部、投诉事务部、信息咨询部、法律支持中心。

二、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保障部

1.行政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和综合协调;

2.财务及物资设备管理

3.文件收发、档案管理;

4.车辆保养、管理和调度。

(二)组织联络部

1.各级消费者协会和基层组织建设及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培训;

2.组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工作会议;

3.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编制上报工作报表;

4.组织对各市协会工作的考核,评选系统先进;

5.省消协理事的日常联络及组织发展3?15志愿者;

6.指导各地协会的自身建设。

(三)宣传教育部

1.制定实施消协年度宣传计划,与新闻媒体进行日常联络及组织新闻发布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年主题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宣传活动的筹划和实施;

3.组织开展和推进国民消费教育,编写指导消费的书籍;

4.收集、研究、编辑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史料和文献,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论研究;

5.起草综合文件;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建设;

7.指导各地协会的宣传工作。

(四)消费指导部

1.组织开展商品比较试验;

2.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调查;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

4.组织发布消费警示;

5.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评选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

6.指导各地协会的引导消费工作。

(五)投诉事务部

1.受理消费者投诉;

2.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3.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适用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

4.组织编写投诉分析和投诉案例;

5.开展消费者权益争议仲裁工作;

6.指导各地协会的投诉事务工作。

(六)信息咨询部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收集、整理商品和服务等消费信息;

3.开发、整合消协系统专有信息资源;

4.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反馈消费信息;

5.开展在网查询、在网交流信息等网上服务工作;

6.指导各地协会的信息咨询工作。

(七)法律支持中心

1.解答消费者的法律咨询;

2.为受商品或服务质量损害的消费者代拟法律文书;

3.消费纠纷的非诉讼事务调解与代理;

4.为受商品或服务质量损害的消费者代理诉讼与辩护;

5.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消费维权活动;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7.指导各地协会的法律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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