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想发财 回望一场空——屏南县原副县长阮思春严重违纪问题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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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想发财回望一场空——屏南县原副县长阮思春严重违
纪问题剖析
福建省屏南县原副县长阮思春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以手中权力为老板“朋友们”在项目审批、工程验收等方面“开路”,甚至还亲自“下海打拼”寻求发财渠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付出沉重代价。
2015年9月,阮思春被开除党籍、公职,仕途就此终结。
不矜细行,“率性”破纪
阮思春,1966年出生于屏南县,历任屏南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双溪镇党委书记、县建设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等职。
阮思春能够从一名普通科员成长为副县长,毫无疑问有他本人的努力,但更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和教育。他本应倍加珍
惜,用好手中权力,为老百姓多干实事、好事。可惜的是,他欲迷心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在“围猎”中彻底迷失,最终滑向严重违纪的深渊。
执纪人员表示,阮思春为人心无敬畏、不矜细行,对他人送的礼金、礼物,只要觉得金额不大,来者不拒,结果积少成多,悔之晚矣。
2005年7月,屏南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了与时任建设局局长的阮思春搞好关系,由公司股东周某向阮思春送去2万元。阮思春与周某素不相识,担心数额太大不敢收。该公司董事长黄某于是改变方式,“迂回前进”,在2006年春节,给阮思春送去金额500元的购物卡,阮思春推辞一番就收下了。眼见“大门打开”,此后,黄某“再接再厉”,又先后12次送给阮思春购物卡共计6000元。
同时,阮思春还3次收受屏南圣朝投资有限公司送的礼金、购物卡共计6000元。据他本人交代,他还收受10多个乡镇及部门以拜年、绩效奖金名义送的礼金共计5.05万元。
执纪人员表示,阮思春将服务对象逢年过节所送的红包、购物卡等视为“再正常不过的人情往来”,从来不考虑这种行为是否违纪,不矜细行、乐此不疲,最终由小到大,由少到多,被“糖衣炮弹”炸得遍体鳞伤,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严重违纪的深渊。
任性用权,“投资”牟利
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对权力心怀敬畏,而是一朝权在手,便把“利”来寻,必然“廉关”失守,付出沉重代价。阮思春也是如此,他在商界“朋友们”的利益输送下,早就将纪律和规矩抛之脑后,死心塌地为“朋友们”在项目审批、工程验收、人事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25.5万元和价值3.1万元的购物卡。
执纪人员表示,阮思春“敛财”对象广泛、人数众多,不仅有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更有企业老板、房地产商等。比如,
先后收受闽旭公司5万元,为该公司承建中石油宝洋新城加油站项目出具选址意见书等事项提供帮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县建设局工作人员叶某提拔提供帮助,为此收受4万元。
历来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想着发财,发财就不要选择当官。可阮思春不这么想,他处心积虑,想着当官发财两不误,将当官作为发财的捷径,从起初的被动受贿,转成主动“投资经商”,寻求发财机会,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阮思春有个从小关系密切的朋友李某(已另案处理),原为县建设局下属测绘队的干部,多年来做生意赚了不少钱。阮思春担任县建设局局长期间,当地房地产刚开始发展,投资门槛低、利润高。他考虑李某是老朋友,且许多事情还有求于己,投资李某的项目肯定“稳赚不赔”。于是,他投了12万元在李某的项目上,第一年就收回本金,第二年分红10万元。在李某的多次“邀请”下,2007年至2012年,阮思春投资李某开发的房产项目,共获利40.68万元。
阮思春从违纪投资经营中赚得盆满钵满,但哪里还找得到半点共产党员的样子?(宁纪轩)
执纪者说
阮思春心无敬畏,不能正确处理好官商关系,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最终毁了自己。他落马后,80多岁的老父亲经受不住打击,几个月后就去世了,让人慨叹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