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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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建国后更加快速的发展,随着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然而快速的发展也随之带来许多弊端,如: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都加剧了农村信用社风险的形成。因此,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提出合理正确的改革方法,并严格的执行实施,对风险进行防范做到未雨绸缪,从而使农村信用社健康稳固的先前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
目录
摘要 (1)
目录 (2)
一、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存在的风险 (3)
(一)操作风险 (3)
(二)法人治理结构及产权风险 (4)
(三)道德风险 (4)
二、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原因 (5)
(一)操作体系、技术、意识落后,员工职业素质偏低 (5)
(二)制度不健全、内控乏力 (5)
(三)不良资产数量和结构及成因 (5)
(四)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6)
(五)法人结构不完善、产权关系不明晰 (6)
三、农村信用社风险的防范措施 (7)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 (7)
(二)实行政策扶持 (7)
(三)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7)
(四)创新经营理念 (8)
(五)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
(六)加强金融监管 (8)
(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9)
结束语 (10)
参考文献 (11)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组织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运作。2003年,8个省开始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的金融服务机构有着与一般商业银行共同的特征,即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但与此同时又具有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银行,它的服务对象仅面向农村,它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而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点:第一,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第二,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的资金需求;第三,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虽然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几乎等同由于一般的商业银行,但是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一、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存在的风险
(一)操作风险
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体现在贷款操作风险,柜台操作风险及其他操作风险等三个方面,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贷款操作风险。一般的商业银行在处理贷款业务时往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首先对贷款对象进行基本的信息调查,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信用评级,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户才给予贷款的发放,并进行严格的贷后管理工作。而农村信用社则出现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的逆程序操作问题,并且到期贷款多次倒据、贷后管理不实、贷款投向不准、放
贷责任不清、追究不力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造成了贷款风险的提高,进而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操作风险。
(二)法人治理结构及产权风险
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关键就是要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市场主体,实现“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这一目标。这就要求股东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出资额来清偿债务,股东享有所出资产的收益权,企业由出资人或其雇用的经理人员来经营。一般的商业银行按照市场经济理论,产生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流动、组合,而非政府行政主导。而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具体表现为: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各自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另外,由于历史原因,使其自建社以来的所有改革均是政府行政主导的结果,社员投入资本的增多并不意味真正获得更多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使社员没有增加股本金份额的动力。目前,股本金补充仍处于被动引导而非主动增资的局面,导致农村信用社股本金经过多次的清产核资和改革规范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意义,这种非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关键问题。
(三)道德风险
对于一般商业银行来说道德风险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的主观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道德风险尤其严重,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经营管理水平巫待提高。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内部结构呈现出高素质、业务强的人员少,工作不积极,业绩平平的人员多,这些都加剧了道德风险的形成。年龄高、素质低的人才结构使部分分社人员在经营理念上、管理手段上、工作方法上难以适应多元化的市场经济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