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服刑人员的教育现状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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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服刑人员的教育现状与解决方案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治安形式有了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直接影响到狱内,导致服刑人员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意识淡化,对改造有抵触情绪;人生观错位,政治观偏激者增多;普遍缺乏悔改意念,负罪感淡化;道德观念进一步衰退,再社会化过程倍加困难。同时,在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难度,加大在新时期,监狱必须坚持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正确的法治理念,必须坚持正确的刑罚观,强化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改造。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机关对在押罪犯进行的转变思想、矫正恶习的系统的教育影响活动。服刑人员改造心理特征是其价值观取向研究的一个重要途径和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说,是了解罪犯个性特点和结构的重要手段;从实践上看,对查明具体犯罪原因、提高教育改造水平、增强对服刑人员内心了解、以及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选择正确的策略方法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字:服刑人员、罪犯教育、解决对策、改造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治安形式有了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直接影响到狱内,导致服刑人员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难度加大、关押的危险性增强的情况下,一些监狱对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由重点变为“弱点”,由核心地位渐趋边缘化。从整体而言,全国监狱行刑
正常、状况良好、狱情稳定。但是,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相继出现,而且有些问题表现突出。
一、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发展
(一)、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起源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罪犯教育主要以法律教育和政治教育为主。1989年,刘奉光任校长的私立孔子函授大学就在山东省第三监狱(今潍坊监狱)创办了育新分校,招收了第一批服刑人员,用中国传统文化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这批学员出狱后,重新犯罪率为零。当时这新华社、人民日报、香港明报、日本贡同社等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一创举,称这是“中国第一所监狱大学”。这是我国监狱系统最草的用传统文化教育改造罪犯。①
(二)、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发展
服刑人员文化教育随后发展缓慢,主要在山东省的几所监狱有些试点,并未在全国甚至全省大范围推广,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2006年4月,海口监狱率先在两个监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试点。2006年10月份,罪犯传统文化教育在海口监狱所有监区全面展开。教育的内容以传统教育经典《弟子规》为主,同时以《孝经》、《论语》、《了凡四训》等经典著作的内容为辅。②根据观察和研究的结果显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有了显著的成效。因此,省司
①刘奉光:用儒学道德教化犯人 2009-01-16 08:28:00 编辑:李辉
②将传统文化引入教改海口监狱用经典再塑囚犯2007年08月23日06:29 南海网
法厅决定在监狱系统全面推行服刑人员文化教育。
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华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北京新世纪成功集团董事长李玉玲了解到在监狱罪犯中开展服刑人员文化教育的独特效果。随后,她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提案和发言材料,建议学习借鉴海南监狱系统成果和经验,在全国监狱系统统一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随后,服刑人员文化教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服刑人员入监后的心理特征
(一)、对监狱及政策不了解
服刑人员入监初期对监狱和监狱政策的不了解,主要针对初犯的服刑人员,入监初期心理状态主要表现为恐惧,烦躁,失落及绝望,这种不健康的心态将严重阻碍教育改造的质量,引导不当就有可能直接导致服刑人员自暴自弃,再次犯罪。另一方面目前监狱主要以封闭式管理为主,加之宣传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社会舆论和文字影视作品对监狱的负面报道,使部分外界人士认为监狱十分黑暗。
(二)、对身份转变,一时无法适应
在这里看到的是真枪实弹,铁门铁窗和高墙电网的武警,接触到的除了服刑人员就是干警,加之强制性的劳动改造对于那些曾在外面游手好闲,只想着不劳而获的服刑人员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视觉上的强烈冲击往往会引起他们心理上的恐惧感。
(三)、对劳动改造意义不了解
大部分服刑人员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错误地认为“判了无期就是一辈子坐牢”。心态趋于悲观,十分不利于改造,同时也不利于监狱维稳工作。同时因判刑给家庭带来的诸多压力,导致对前途失去信心,悲观绝望,对前途失去信心,悲观绝望。
三、服刑人员入监后的表现特征
(一)、认罪伏法,积极改造。
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认罪伏法,争取早日减刑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居多,其中主要是那些犯罪恶习不深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较多。从犯罪事实来看主要表现为有的是被人拉拢、蒙蔽、威吓而犯罪;有的是激情犯罪;有的是过失犯罪;其犯罪意识并不是很强烈,犯罪恶习也不深,造成的损失及危害也不是很大,对自己的犯罪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愿意通过服刑改造来赎罪。
(二)、积极“拉关系,找路子”。
这一类主要是那些累犯、再犯的“老油条”,多进宫服刑人员由于有所谓的“劳改经验”,适应环境比较快,同时熟悉监狱内部的一些管理模式,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希望通过这种不断“摩擦”获得更多的空间,能让自己在监狱里的服刑生活过的自在些,舒服些。
(三)、消极怠工,浑浑噩噩。
这类服刑人员表现为不惹是生非,不积极学习,好逸恶劳,对改造没有过多要求,,其中以刑期较短和刑期较长文化程度较低居多,以狱当“家”,在监狱里混刑期。四、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改造难度大,关押危险性增强。各种大要案的首犯、主犯以及一些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在被关押的同时,也把社会上的作案手段带进了狱内。这些服刑人员在作案时间上具有突发性,事先不易掌握和预防。有些狱内服刑人员的脱逃手段多,甚至存在内外串通勾结、互为掩护、强行冲监等现象,影响了监狱管理秩序。其次,某些服刑人员认罪服法的意识淡化,对改造有抵触情绪,表现为缺乏悔罪感、负罪感,人生观错位、政治观偏激,拉帮结伙,重狱内生活质量、轻己身思想改造等。犯罪,固然有其复杂的主客观因素,但根本而言是受犯罪人世界观支配的结果。服刑人员进入监狱之后,虽然人身被监禁、自由受到限制,但犯罪思想并未因此改变,也不可能自行消失。
因此,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主要还是思想领域的改造。世界观得到了良性转化,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加强对服刑人员文化、技术教育的同时,仍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核心,并应吸收和借鉴国外一些有益的做法和较为成功的经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改造质量。刑罚具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