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资质申请条件及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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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验证只能进行一次;
02 新能源汽车企业 准入审查要求 12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岗位要求
应专门设置研发机构, 长期负责新能源汽车的设 计开发与改进活动;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公司, 可由其上级部门/集团统 一设立、管理产品设计开 发工作。
研发机构人员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 技术能力应能满足相 应岗位要求;
通讯系统模拟测试系统、安 规测试、电子电器性能测试等。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产品设计输入
产品设计输出
产品设计更改
国家行业标准、示范运 行记录和质量反馈信息、开 发经验或同行经验数据、设 计目标、可靠性和质量目标、 产品水平基准数据、产品可 靠性研究数据或客户需要等。
立项建议书/产品方案规 划、方案评审记录/报告、 设计任务书、开发计划质量 计划等。
售后服务承诺应在本企业 网站上公开,并严格履行。
目录/Contents
01 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政策 02 03
01 新能源汽车准入 管理政策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发改委[2015]27号令)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 第132号)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1] 第37号)
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乘 用车准入的企业,至少应具 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 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 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 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等。
生产线应配置高精度三 坐标测量仪、圆柱度仪、曲 轴综合测量仪、粗糙型轮廓 仪等试验设备和仪器。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产品信息管理体系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准入审查注意事项: -- 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
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 对于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7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8个)
为否决项; p 判定原则:
--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PHEV); -- 纯电动汽车(BEV);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调整了准入实施范围:取消了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汽车、其他能源汽车(二甲醚)、非 插电式混合动力等类型的汽车; p 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整车动力系统匹配标定、 试验验证等相关设计规范 类文件。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信息数据库
金属材料的强度、刚度、 硬度、导电性、导热性等 数据;
非金属材料的强度、耐 磨性、耐腐蚀性、绝缘性、 导热性、阻燃性等数据。
整车及关键系统设计和 制造的信息数据库;
整车运行监控数据的信 息库。
设计开发工具
应关注系统和子系统之 间的合理匹配、各系统图纸 和技术要求的协调一致、所 涉及工艺流程图和新增设备、 工装、检具;
更改所涉及工艺/检验规 范等。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能力要求
四大工艺
发动机生产能力
满足常规汽车准入生产 能力要求:申请新能源乘用 车准入需满足《乘用车生产 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产业[2011]第37号文的要 求;
电机驱动系统、车载能 源系统、DC/DC转换器等 主要系统的集成、匹配、 选型、计算说明文件;
整车动力性、安全性、 NVH、通讯系统、热力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操稳、平顺性等仿真分析。
电机驱动系统、车载能源 装置的台架/试验室环境下的 测试大纲、测试报告;
整车动力系统匹配标定/ 联合调试的测试大纲、测试 报告;
样车试制计划、过程记录 文件、试制报告;
-- 从目前的三类企业调整为两类企业:由整车企业、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企业和购买底盘 改装类企业调整为整车企业和购买底盘改装类企业;
-- 取消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企业生产资质:《公告》内现有的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新能源 汽车生产企业允许升级为生产同类产品的整车类生产企业;改装类客车企业,通过升级改造, 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132文)有关生产客车底盘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改装类专用车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整车投资项目 核准手续,满足132号文有关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
整车控制器硬件电气原 理图设计规范;
整车控制器硬件PCB设 计规范;
关键元器件选型、整车 控制器结构、通讯协议制 定以及整车控制器测试大 纲及测试报告编制规范。
整车总布置、整车高 低压电气拓扑架构、整车 高低压电气原理、整车高 低压电气零部件选型、整 车高低压线束、整车高低 压系统电磁兼容设计规范 等;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2017] 第39号)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2017]第39号令
p 工信部2017 年1月6日发布 p 新能源汽车定义: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 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p 新能源汽车种类 :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提高产品准入门槛: -- 提高产品性能要求:增加了产品安全检测项目,提高了产品安全要求,专项检验标准由
之前的22项增加至39项; -- 提高产品追溯性要求:增加了对关键部件的标识要求,并要求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
信息数据库; p 调整管理模式:
的能力。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销售及售后体系
维修服务能力
质量反馈及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完整的销售和售后服 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
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索赔处理、信息反馈等;
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
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 车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 件目录、专用工具清单、产 品使用说明书、应急措施等。
能分别在电动和发电模式 下进行外特性、效率MAP、 超速等测试,并具备进行可 编程的自动测试功能,在测 试中与被测对象进行实施数 据通信。
至少能满足单个箱体的充放 电性能测试,该设备控制系统 应具备能与电池管理系统进行通 讯CAN总线接口,在充放电测
试时与其进行协调工作,控制充 放电测试过程;
耐环境性测试设备:高低温 试验箱、振动试验台、盐雾试 验仓等;
各类工程图纸:整车车身结 构设计图、总布置图、基本控 制原理功能框图高低压电气原 理图/线束图等;
整车控制系统及其他自主研 发的电子控制系统的控制程序 源代码、整车各通讯网络的通 讯协议和数据交换代码、各类 结构、刚度、动力性、经济性、 NVH等的CAE分析报告等。
产品更改活动中应说明 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控制 要求。
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并保 存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产品 质量情况、交付业绩、外部退 货情况,和出现质量问题时处 理措施的记录
建立至少 包括动力性、经济 性、故障模式诊断以及高压安 全等整车检验规范。
建立至少包括极性、安全标 志、绝缘性能以及耐电压、最 高工作转速等车载能源和驱动
系统的检验规范。
建立至少包括电源转换模块、 通讯模块、型号转换模块及基 本故障诊断或开发故障诊断仪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监控全覆盖:从原有的成熟期产品0监控,发展期产品20%监控调整为现有新能源汽车
产品全部监控; -- 强化监控平台建设:要求企业平台与国家及地方监控平台对接; -- 要求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等,加
焊接设备、简易喷涂设备、多个 举升架及相应装配工位,快速成 型设备、便携式三座标测量仪、
高低压动力信号线束试制装置
等设备。 申请新能源客车产品的企业,
还应具备整车动力性、经济性、 可靠性模拟试验验证能力。
具备恒转速/恒扭矩/变工 况等功能,可对扭矩、转速、 电压/电流、温度等关键运 行数据进行采集并进行分析;
-- 提高设计开发能力要求:将“企业掌握三电核心技术之一”调整为应具备控制系统的开 发能力、以及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并在设计、仿真、试验验证等方面提 高了要求;
-- 提高生产能力要求:增加了符合常规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条件的要求; -- 提高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要求:增加了向社会公开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 -- 强化产品安全监控措施:增加了对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生命周 期实施监控的要求;
供应链管理体系
产品检验规范
建立扫码系统、数据库 和车载能源、驱动系统及子 系统、控制系统和子系统等 关键零部件的产品追溯体系;
企业应对相关产品的生 命周期、记录保存期以及档 案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结 合整车的生产系统、销售系 统、质量管理系统建立关键 零部件的产品追溯体系。
提供完整的车辆采购、生产 BOM表,明确验收方式及质 量责任,建立出现不合格品和 异常情况时的报告、反馈、处 置等程序。
查看研发人员清单、 身份证、毕业证、职 称证书、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社保缴纳 证明。
整车总布置、以及车身、底 盘、车架的结构设计;
整车动力性仿真、匹配及选 型设计;
整车控制系统控制原理和控 制策略框架设计、软件开发、 硬件开发、结构设计;
各系统和子系统之间的通讯 协议和数据代码的开发;
标准化、研发项目管理、技 术文件管理、专利管理。
关键零部件结构设计、 刚度/强度/疲劳寿命特征 以及动力学分析软件;
对热管理有特殊要求的 关键零部件或系统进行 CFD特性分析和热力学特 性分析软件;
整车控制系统应具备相 应的开发软件和电子电路 仿真软件及硬件开发工具。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整车试制能力
驱动系统测试能力
动力电池测试能力
建立相应的试制车间,配置 相应的试制、试装生产线和快 速成型设备,至少包括通用式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整车控制
整车设计
试制试验
整车控制策略框架、控 制原理图;
整车高压电气拓扑架构 图、整车电气图、线束图 及控制系统的结构图等;
整车控制系统及子系统 的源程序软件、各系统之 间进行数据交换的通讯协 议、控制系统的失效模式 分析和故障解决措施等。
整车总布置二维、三维 图及整车动力系统仿真分 析说明文件;
-- 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 况均为不通过;
-- 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 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 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新能源商用车准入 需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及 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 [2010] 第132号文的要求。
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所增加 工序的具体工位和区域标识;
生产线上应适宜、合理配置 动力系统专用配送器具,明确 物料配送活动中相关的安全防 护措施;
生产和存储区域应有效识别 危险源,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线上应明确提出用电安全、 强电警示等标识。
强对事故车辆的核查; p 简化管理程序:
-- 减少企业申报材料:取消了企业自我评估报告、以及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 零部件供应体系等不必要的说明材料;
-- 取消地方政府示范运行审批要求; -- 不再进行产品技术阶段的划分; p 现有新能源汽车产品和企业实施《规定》的时间: -- 在产产品自《规定》实施起6个月内,符合相关要求; -- 已获得准入企业,自《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满足《规定》的审查计划,24个 月内通过审查;
样车试验大纲、试验计划、 试验报告。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开发流程文件
电控设计文件
整车设计文件
产品研发项目建议书→ 方案评审记录→设计任务 书→开发计划设计输入清 单→概念设计、功能样机 开发→试制试验→确认评 审→设计输出清单→各种 开发阶段文件类输出物编 制要求。
整车控制器软件设计规 范或代码编程规范;
02 新能源汽车企业 准入审查要求 12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
岗位要求
应专门设置研发机构, 长期负责新能源汽车的设 计开发与改进活动;
对于集团化管理的公司, 可由其上级部门/集团统 一设立、管理产品设计开 发工作。
研发机构人员的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 技术能力应能满足相 应岗位要求;
通讯系统模拟测试系统、安 规测试、电子电器性能测试等。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产品设计输入
产品设计输出
产品设计更改
国家行业标准、示范运 行记录和质量反馈信息、开 发经验或同行经验数据、设 计目标、可靠性和质量目标、 产品水平基准数据、产品可 靠性研究数据或客户需要等。
立项建议书/产品方案规 划、方案评审记录/报告、 设计任务书、开发计划质量 计划等。
售后服务承诺应在本企业 网站上公开,并严格履行。
目录/Contents
01 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政策 02 03
01 新能源汽车准入 管理政策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发改委[2015]27号令)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0] 第132号) 《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11] 第37号)
申请插电式混合动力乘 用车准入的企业,至少应具 备发动机的生产能力,至少 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 产线,机械化的发动机总成 装配线及发动机试验台架等。
生产线应配置高精度三 坐标测量仪、圆柱度仪、曲 轴综合测量仪、粗糙型轮廓 仪等试验设备和仪器。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产品信息管理体系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准入审查注意事项: -- 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企业,如已按照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
规则通过审查,则对相关要求免予审查; -- 对于准入审查要求分为否决项和一般项两类,共17个条款,标注“*”的条款(共8个)
为否决项; p 判定原则:
--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PHEV); -- 纯电动汽车(BEV); --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FCEV);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调整了准入实施范围:取消了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汽车、其他能源汽车(二甲醚)、非 插电式混合动力等类型的汽车; p 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整车动力系统匹配标定、 试验验证等相关设计规范 类文件。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信息数据库
金属材料的强度、刚度、 硬度、导电性、导热性等 数据;
非金属材料的强度、耐 磨性、耐腐蚀性、绝缘性、 导热性、阻燃性等数据。
整车及关键系统设计和 制造的信息数据库;
整车运行监控数据的信 息库。
设计开发工具
应关注系统和子系统之 间的合理匹配、各系统图纸 和技术要求的协调一致、所 涉及工艺流程图和新增设备、 工装、检具;
更改所涉及工艺/检验规 范等。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能力要求
四大工艺
发动机生产能力
满足常规汽车准入生产 能力要求:申请新能源乘用 车准入需满足《乘用车生产 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产业[2011]第37号文的要 求;
电机驱动系统、车载能 源系统、DC/DC转换器等 主要系统的集成、匹配、 选型、计算说明文件;
整车动力性、安全性、 NVH、通讯系统、热力学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操稳、平顺性等仿真分析。
电机驱动系统、车载能源 装置的台架/试验室环境下的 测试大纲、测试报告;
整车动力系统匹配标定/ 联合调试的测试大纲、测试 报告;
样车试制计划、过程记录 文件、试制报告;
-- 从目前的三类企业调整为两类企业:由整车企业、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企业和购买底盘 改装类企业调整为整车企业和购买底盘改装类企业;
-- 取消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企业生产资质:《公告》内现有的自制自用底盘改装类新能源 汽车生产企业允许升级为生产同类产品的整车类生产企业;改装类客车企业,通过升级改造, 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132文)有关生产客车底盘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改装类专用车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整车投资项目 核准手续,满足132号文有关准入条件后,可申请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准入;
整车控制器硬件电气原 理图设计规范;
整车控制器硬件PCB设 计规范;
关键元器件选型、整车 控制器结构、通讯协议制 定以及整车控制器测试大 纲及测试报告编制规范。
整车总布置、整车高 低压电气拓扑架构、整车 高低压电气原理、整车高 低压电气零部件选型、整 车高低压线束、整车高低 压系统电磁兼容设计规范 等;
政策背景
□ 顶层指导性文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第44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令[2017] 第39号)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信部[2017]第39号令
p 工信部2017 年1月6日发布 p 新能源汽车定义: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 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p 新能源汽车种类 :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提高产品准入门槛: -- 提高产品性能要求:增加了产品安全检测项目,提高了产品安全要求,专项检验标准由
之前的22项增加至39项; -- 提高产品追溯性要求:增加了对关键部件的标识要求,并要求建立可以支持产品追溯的
信息数据库; p 调整管理模式:
的能力。
准入审查要求--生产及一致性保证能力
销售及售后体系
维修服务能力
质量反馈及安全保障机制
建立完整的销售和售后服 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
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索赔处理、信息反馈等;
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
包括销售技术培训手册、整 车电器系统的维修手册、备 件目录、专用工具清单、产 品使用说明书、应急措施等。
能分别在电动和发电模式 下进行外特性、效率MAP、 超速等测试,并具备进行可 编程的自动测试功能,在测 试中与被测对象进行实施数 据通信。
至少能满足单个箱体的充放 电性能测试,该设备控制系统 应具备能与电池管理系统进行通 讯CAN总线接口,在充放电测
试时与其进行协调工作,控制充 放电测试过程;
耐环境性测试设备:高低温 试验箱、振动试验台、盐雾试 验仓等;
各类工程图纸:整车车身结 构设计图、总布置图、基本控 制原理功能框图高低压电气原 理图/线束图等;
整车控制系统及其他自主研 发的电子控制系统的控制程序 源代码、整车各通讯网络的通 讯协议和数据交换代码、各类 结构、刚度、动力性、经济性、 NVH等的CAE分析报告等。
产品更改活动中应说明 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控制 要求。
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并保 存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产品 质量情况、交付业绩、外部退 货情况,和出现质量问题时处 理措施的记录
建立至少 包括动力性、经济 性、故障模式诊断以及高压安 全等整车检验规范。
建立至少包括极性、安全标 志、绝缘性能以及耐电压、最 高工作转速等车载能源和驱动
系统的检验规范。
建立至少包括电源转换模块、 通讯模块、型号转换模块及基 本故障诊断或开发故障诊断仪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介绍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p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监控全覆盖:从原有的成熟期产品0监控,发展期产品20%监控调整为现有新能源汽车
产品全部监控; -- 强化监控平台建设:要求企业平台与国家及地方监控平台对接; -- 要求企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方案、事故调查等,加
焊接设备、简易喷涂设备、多个 举升架及相应装配工位,快速成 型设备、便携式三座标测量仪、
高低压动力信号线束试制装置
等设备。 申请新能源客车产品的企业,
还应具备整车动力性、经济性、 可靠性模拟试验验证能力。
具备恒转速/恒扭矩/变工 况等功能,可对扭矩、转速、 电压/电流、温度等关键运 行数据进行采集并进行分析;
-- 提高设计开发能力要求:将“企业掌握三电核心技术之一”调整为应具备控制系统的开 发能力、以及车载能源和驱动系统的集成、匹配能力,并在设计、仿真、试验验证等方面提 高了要求;
-- 提高生产能力要求:增加了符合常规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条件的要求; -- 提高售后服务保障能力要求:增加了向社会公开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 -- 强化产品安全监控措施:增加了对全部新能源汽车(含底盘)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生命周 期实施监控的要求;
供应链管理体系
产品检验规范
建立扫码系统、数据库 和车载能源、驱动系统及子 系统、控制系统和子系统等 关键零部件的产品追溯体系;
企业应对相关产品的生 命周期、记录保存期以及档 案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结 合整车的生产系统、销售系 统、质量管理系统建立关键 零部件的产品追溯体系。
提供完整的车辆采购、生产 BOM表,明确验收方式及质 量责任,建立出现不合格品和 异常情况时的报告、反馈、处 置等程序。
查看研发人员清单、 身份证、毕业证、职 称证书、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社保缴纳 证明。
整车总布置、以及车身、底 盘、车架的结构设计;
整车动力性仿真、匹配及选 型设计;
整车控制系统控制原理和控 制策略框架设计、软件开发、 硬件开发、结构设计;
各系统和子系统之间的通讯 协议和数据代码的开发;
标准化、研发项目管理、技 术文件管理、专利管理。
关键零部件结构设计、 刚度/强度/疲劳寿命特征 以及动力学分析软件;
对热管理有特殊要求的 关键零部件或系统进行 CFD特性分析和热力学特 性分析软件;
整车控制系统应具备相 应的开发软件和电子电路 仿真软件及硬件开发工具。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整车试制能力
驱动系统测试能力
动力电池测试能力
建立相应的试制车间,配置 相应的试制、试装生产线和快 速成型设备,至少包括通用式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整车控制
整车设计
试制试验
整车控制策略框架、控 制原理图;
整车高压电气拓扑架构 图、整车电气图、线束图 及控制系统的结构图等;
整车控制系统及子系统 的源程序软件、各系统之 间进行数据交换的通讯协 议、控制系统的失效模式 分析和故障解决措施等。
整车总布置二维、三维 图及整车动力系统仿真分 析说明文件;
-- 现场考核全部否决项均符合要求,一般项不符合不超过2项,审查结论为通过;其余情 况均为不通过;
-- 当现场考核结果未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时,申请企业可在2个月内针对不符合项进 行整改,经验证后达到本注中第(1)条要求的,考核结论为通过;验证未达到第(1)条要 求的,结论为不通过,申请企业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新能源商用车准入 需满足《商用车生产企业及 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 [2010] 第132号文的要求。
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所增加 工序的具体工位和区域标识;
生产线上应适宜、合理配置 动力系统专用配送器具,明确 物料配送活动中相关的安全防 护措施;
生产和存储区域应有效识别 危险源,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线上应明确提出用电安全、 强电警示等标识。
强对事故车辆的核查; p 简化管理程序:
-- 减少企业申报材料:取消了企业自我评估报告、以及设计、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能力、 零部件供应体系等不必要的说明材料;
-- 取消地方政府示范运行审批要求; -- 不再进行产品技术阶段的划分; p 现有新能源汽车产品和企业实施《规定》的时间: -- 在产产品自《规定》实施起6个月内,符合相关要求; -- 已获得准入企业,自《规定》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报送满足《规定》的审查计划,24个 月内通过审查;
样车试验大纲、试验计划、 试验报告。
准入审查要求--设计开发能力
开发流程文件
电控设计文件
整车设计文件
产品研发项目建议书→ 方案评审记录→设计任务 书→开发计划设计输入清 单→概念设计、功能样机 开发→试制试验→确认评 审→设计输出清单→各种 开发阶段文件类输出物编 制要求。
整车控制器软件设计规 范或代码编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