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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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39号)精神,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根据《X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市办发〔X〕13号)、《X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44号)等有关要求,紧扣民生主题,从源头上统筹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维,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党政信息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X网络强国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整合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以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各行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聚焦问题、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尽快见效,为建设网络强市、国家数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凡不符合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票否决”,不予安排运维经费。
——坚持“统筹协同、应用牵引、节约高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切实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数据壁垒、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造一批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样板工程,提高社会治理、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坚持“综合防范、保障安全”。建立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有效机制和保障体系,保障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应用和智慧城市安全健康发展。
(三)总体目标
X年底,完成非涉密信息系统接入“智慧X、城市大脑”——X市大数据协同服务调度平台;完成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逐级对接和中省行业政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成效显著,共享部门覆盖率、信息内容覆盖率、共享信息提供率、业务应用协同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完成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制订政务数据标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级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数据开放应用、网络安全保障等标准;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服务功能,建成一批具有基础性、公共服务性,分工科学、合作紧密、共享协同的重点智慧应用系统。
(四)整合共享范围
纳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范畴的系统,包括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
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非涉密信息系统,统一接入“智慧X、城市大脑”——X市大数据协同服务调度平台。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完善政务公共基础设施
1.统筹谋划设计,提升综合监管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和拓展X 政务云服务范围,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局数据应用服务和安全保障体系。各级政务部门按技术标准规范和公共信息资源目录将公共信息归集共享到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智慧X、城市大脑”——X市大数据协同服务调度平台,各级政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建设独立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开放平台,统一利用全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利用市级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行业大数据的采集和挖掘应用,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政务数据,向公众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汇集、共享、展现和公共安全管理与应急会商、指挥、联动效能。
2.打破行业壁垒,完善共享开放基础平台。升级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和政务数据开放平台,支撑各级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开放和大数据建设;完成与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市直部门和市县节点的部署,实现省、市、县全覆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内外部共享交换接口和服务横纵向共享对接、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确定政务数据管
理维度和政务数据资源开放范围,健全政务信息共享体系,按照政务协同管理、数据安全授信的原则,梳理和完善市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局、水务局、教育局、卫计局、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业务数据资源,基于分布式、微服务等云化技术,打通各部门业务系统接口,发挥“城市大脑”全盘调度和综合指挥作用,实现全市人、事、财的网上联动及全流程监管,着力解决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政务服务信息难共享、业务难协同等突出问题。
3.统一数据标准,建设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建立全市基础数据库。加强政务数据库质量建设,实现功能强大、覆盖全市的公共数据库管理和应用,创造集约高效、联通共享、方便快捷的信息资源应用环境,提供多元化的数据分析,为政府管理决策、部门信息共享和社会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建成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信息、房地产、公共视频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加强数据资源的比对,完善更新维护机制,为各部门提供统一标准的源数据共享服务和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应用的基础数据支撑服务。市级各部门在建设自身应用系统时,应兼顾省、市、县(区)三级,上下一体化建设,确保政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1.清理“僵尸”系统。组织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督查,
全面摸清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情况,掌握政务信息系统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信息,形成“僵尸”信息系统清理清单。完成对以下各类“僵尸”信息系统的清理工作:(1)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2)功能可被其他系统完全替代;(3)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使用范围小、频度低。
2.整合部门内部系统。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方案,原则上应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整合后须满足以下条件:(1)部门内部所有信息系统实现统一身份、统一登陆;(2)部门内部不存在功能类似或重复的政务信息系统。
3.推进基础设施高度集约。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严格按照《X市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向云计算模式转变的实施意见》(X市办发〔X〕11号)推动市级部门各类业务专网系统传输向市级电子政务内外网融并;原则上不再单设非涉密机房,原有机房设备统一整合集约到全市党政云数据中心(X华为云数据中心);市县各部门单位新建信息系统统一部署到市级政务云平台,原有在用信息系统逐步并网迁移,统一承载。
(三)推进重点领域协同作战
通过横纵向和内外部系统信息联动,推进实施一批面向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性、基础性、服务性智慧应用工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