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中级职称考试专业基础知识5-6章培训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出版行政管理

分析:由10年11年真题看,本章大概涉及4个单选+4个多选+一道审稿题(本章内容的综合),分值30分左右。尤其一些数字性东西要记牢。

第一节出版行政管理概述

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概念

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出版活动进行管理的行为。

1.出版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

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单选)

2.出版行政管理对象——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行单位(*)

二、依法实施出版行政管理(**)

(一)出版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秘密法》《广告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计量法》(前加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法规

《出版管理条例》出版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行政法规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

(三)出版行政管理的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

都以“规定”结尾的~

第二节国家对出版单位的管理

出版单位包括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单位;或者报纸编辑部期刊编辑部(选择)

一、出版单位设立的审批制度(*)

对出版单位的设立,我国实行审批制

二、出版单位变更登记事项审批和注销登记制度(*)

(一)出版单位的变更审批

重大变更: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出版新的报纸、期刊或者报纸期刊变更名称(必须新闻出版总暑同意)

一般变更:除上面之外的,经主管单位同意,向新闻出版局申请,报总署备案。

(二)出版单位中止出版活动的备案

向新闻出版局备案说明理由和期限,中止活动不得超过180日

(三)出版单位的注销登记

新闻出版局办理注销登记,报总署备案。

三、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一年一次分为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期限由新闻出版局规定)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电子出版物两年一次

音像制品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分为年度核验或暂缓年度核验暂缓的话音像时间是3个月,电子出版社由新闻出版局规定,但不得超过3个月。

图书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确定通过年度核验、暂缓年度核验或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暂缓期限为6个月。

四、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三类:一是编辑类;二是技术编辑类;三是校对类。(初级教材)(一)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

第一社长(副社长)、总编(副总编)、主编(副主编)、编辑室主任(副主任)

中级以上登记注册。

第二、责任编辑(或责任校对、责任技术编辑)

中级以上注册领取责任编辑证书

第三、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

(二)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取得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取得初级资格者——聘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高级——评审制度。将要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三)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

(四)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

1.接受继续教育

72小时=24小时+48小时自愿

2.职业资格登记(初级内容)

首次登记——提供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有效期3年。

续展登记——每3年续展登记一次,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申请。若有特殊情况推迟的,不得超过3个月。

变更登记——取得高级职称,变更原来的(3个月)

3.责任编辑注册

首次注册

续展注册3年30日内

变更注册3个月

申请续展注册的资格保留期5年

4.违规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处罚三种:限制报考取消职业资格注销责任编辑

限制报考:(初级)

以伪造、涂改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等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

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考试时违反规定查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的工具

考试时串通作弊

取消职业资格(初级)

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

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

取消资格并3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注销责任编辑证书

参与买卖书号、刊号等违反出版法规行为,情节严重

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违法问题,情节严重

连续2年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

存在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不予续展登记的其他情形

五、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必须具备《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

调离原单位但不改变岗位性质,证书继续有效

脱离并改变不超过3年,回原岗位继续有效但必须经过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核验

改变岗位超过3年,失效

第三节国家对出版业务活动的管理

一、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制度(**)

图书出版单位3年评估一次,并进行动态评估

(一)评估体系

图书出版能力基础建设能力资产运营能力违规记录附加项目5个方面

25项要素

(二)评估等级及有关政策

4个等级

最高分数1000分

一级20%

二级30%

三级40%

四级10%

对少数排名靠后,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或者有严重问题的图书出版单位,给予警示或托管。

二、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制度(**)

上一年第四季度报新闻出版局审批报出版总署备案;增补选题发稿前一个月报省级审核。

三、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重大选题是指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会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重大选题未经备案,不得出版。

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