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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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1

物资出门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更好的对公司物资进行管理,完善物品循环流动的流程链.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所有出门的公司物资采用出门证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1.物资概念

1.1物资包括且不限于:产成品、废渣、废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包装物等等所有权属于公司的及外来进入公司的有形资产。

2.出门证

2.1出门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门卫每周一上午交财务部,第二联由办证部门留存,第三联由门卫留存。

3.所有上述物资离开公司由其经办人提出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财务部确认后交给门卫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提货单位在出门证上签字后方准其离开公司。

4.每月财务部须将所有的出门证和商品库存账相核对。出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并向总经理汇报。

5.门卫应当对所有出门的物资进行核对。做到物、证、数量相符。

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方可让其出门。对手续不全、涂改出门证或无出门证的物资材料一律不得出公司。对核对不符合的向部门经理、财务部汇报。得到解决后方可让其离开,如不认真核对出现问题将追究门卫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6.外单位在公司施工自备的设备材料和个人带入公司的物资,进入公司时必须由门卫验收并做好记录,工程完毕后需出门时,经门卫审核认可后,主管部门办理出门证。进公司物资不经过门卫清点登记证明的,不予办理出门证,其责任由施工单位或个人自负。7.对手续不全,私自开具出门证造成物资流失的,追回原物并对责任人处以同等价值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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