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政策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
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竞业限制
•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能到与本 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 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 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 业务
人员限制
•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技术人员 •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六、无效劳动合同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
•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 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 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履行原则:全面、合法 劳动者:自己履行 等 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等
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3+1)
• 1、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 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 订劳动合同的。

•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
四、试用期
• 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规定: • 1、劳动者:提前3天 • 2、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五、违约条款
• 1、培训服务期 • 2、竞业限制
• 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 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政策
2009年5月
劳动合同政策
• 1、《劳动合同法》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2、《实施条例》9月18日
一、二倍工资
一、二倍工资
• 1、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2、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时间限制
•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 动者承担违约金。
下文: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是可以的。
第二十六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 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 不得约定试用期: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2、期限不满3个月的。
四、试用期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试用期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 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 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
三、法定条款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wenku.baidu.com有
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 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 金:
•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害的; •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 正的; •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 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约定条款
• 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 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
• 1、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1个月;
•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
•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试用期
•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
变更原则:
• 协商同意原则——(合理变更) • 书面原则 ——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 劳动合同的履行。
•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 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八、合同的终止
协商终止 变为 法定终止
第四十四条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 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例:补充
• 第二十一条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 合同终止。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 1、双方协商解除 • 2、劳动者单方解除 •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合同类型
二、合同类型
•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 固定期限: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 • 无固定期限: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约定以某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