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投诉形成的原因及应对策略知识分享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纳税服务投诉形成的原因及应对策略
2
近年来,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被投诉案件频频发生,而且在某些地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纳税服务投诉,不仅折射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办理涉税事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利于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而且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融合征纳关系。因此,正确认识纳税服务投诉,认真分析纳税服务投诉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的管理监督,是当前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投诉的主要形式和对象
受投诉人法律意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纳税服务投诉的形式多种多样,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分清投诉形式,掌握投诉内容,正确对待投诉渠道,及时解决投诉人的合理诉求。
(一)纳税服务投诉的主要形式
1、根据投诉方式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电话投诉。这类投诉大多是投诉内容简单,投诉涉及范围单一,能够较便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2)当场投诉。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的纳税服务质量、办税效率、办税程序等方面存有异议,当面向税务人员或者主管领导反应自己的诉求。
(3)信函投诉。此类投诉一般涉及投诉内容比较复杂,有的碍于情面,有的考虑今后的征纳关系,往往采取实名或匿名的办法通过信函的方式进行投诉。
(4)网上投诉。纳税人利用税务机关内部网站或者社会公开网站反应自己的诉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纳税人维权意识的提高,网上投诉将成为投诉人反映自己诉求的主要方式。
2、根据涉及利害关系人不同,纳税服务投诉可分为:
(1)直接投诉。投诉人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对涉税事项的办理感到不满意或者认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面对被投诉人申明自己的意愿,提出批评或意见,甚至要求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变更、撤销税务机关的决定。
(2)委托投诉。受年龄、文化水平、地域、健康状况等条件的限制,纳税人对被投诉人不满意,委托其亲属及其关系人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投诉。
3、根据是否愿意公开,投诉可分为实名投诉和匿名投诉。我国提倡和重视实名投诉,实名投诉不仅有利于尽快查清事实,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便于对投诉事项查处的及时反馈。出于个人隐私和其他原因,投诉人有的采取匿名投诉的方式反应自己的诉求。
4、根据投诉渠道不同,纳税服务投诉包括:
(1)向同级税务机关投诉。
(2)向上级税务机关投诉。
(3)向纪检、监察等执法监督部门投诉。
(二)纳税服务投诉的主要对象
税务机关的主体税收征管业务决定了纳税服务投诉的范围。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以及纳税权益保护方面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出于权利维护和人格尊严保护的考虑,纳税人可能对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进行投诉。
1、对税务机关的投诉。在实际工作中,投诉人认为税务机关存在执法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管理制度不完备,涉税窗口、岗位设置不合理,税法宣传不到位,纳税辅导不及时,行政处罚不公平等不良行为,对本级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2、对税务人员的投诉。有的税务人员政治素质低,服务意识差,实际工作能力不能满足
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具体表现为:办税效率低下,服务态度恶劣,执法不严,违法不纠。有的执法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收“关系税”、“人情税”;有的为税不廉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有的故意刁难当事人,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一旦税务人员的行为侵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会使纳税服务投诉不可避免。
二、纳税服务投诉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税务人员素质不过硬。一是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本职工作。有的税务人员放松了对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尤其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没有做到及时“充电”、“增氧”,于是在为纳税人处理涉税事宜时往往造成办税工作效率低,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适用法律不恰当,执法程序不规范,处理结果不公平。二是服务意识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有的税务人员爱岗不敬业,不能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居高临下,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对纳税人在涉税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三是执法意识差。没有好处不办事,有了好处乱办事,贪污、索贿、受贿;有的甚至故意帮助不法分子偷逃税款,丧失了税务人员起码的道德水准。
(二)纳税人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和税收宣传的大力推进,纳税人越来越知法、懂法,越来越对自身享有的各项权利更加重视,开始注意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尊严和合法权益。一旦税务执法行为和纳税服务行为出现偏差,就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三)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投诉重视不够。部分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投诉中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遮遮掩掩,相互推诿扯皮,不予认真处理,能挡就挡,能推则推;有的甚至认为纳税人投诉是对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过不去,明知有错也不闻不问,极力护短;有的对上级部门批转调查的信件,出具假报告,处理起来雷声大雨点小;有的税务机关还没有真正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体系,投诉电话、邮箱、意见箱、评议卡、公开栏形同虚设,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解决起来“肠梗阻”现象比较普遍。
(四)税务机关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备。主要表现为:问责制执行不力,岗责划分不清,日常税收征管制度存在漏洞,用人上缺乏激励竞争机制,人浮于事,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备,违规处理不到位等等,这些都是形成纳税服务投诉的主要原因。
三、纳税服务投诉应对策略
近年来,纳税服务投诉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难点和社会的热点问题,纳税服务投诉反映着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和纳税人对涉税事宜的满意程度,真实合法的纳税服务投诉对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改进和优化纳税流程、提升税务机关整体形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更新服务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纳税服务投诉体系,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税法的尊严和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一)正确认识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纳税服务投诉是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正确看待这一问题,既不能回避也不能搪塞,更不能将纳税服务投诉看成是税务机关的负担。要从完善制度,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入手,加强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管理。税务机关应成立纳税服务投诉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专门机构,专司对纳税服务投诉的接洽、落实、处理和反馈工作,做到对纳税人的投诉“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
(二)提高税务人员纳税服务能力。税务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服务水平的优劣。一方面要从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入手,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增强税务人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要摆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积极开展换位思考活动,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以平等的思想、真诚的态度面对纳税人,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