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有效地监控教学质量,全方位跟踪教学活动,形成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价并举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基本制度保障。树立全新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观,明确中职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的教育,实现从普通教育的学科知识评价转向职业能力、综合素质的评价,形成“从课堂教学到校外实训、顶岗实习”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评价体系。
(二)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是以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评教、评学、评管工作为重点,遵循“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原则,建立管理运行机制。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设计遵循“预防—诊断—调节—反馈”自我控制原则,构建封闭回路系统。
(四)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目的,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知识、能力与素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增强教学质量监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成
(一)教学质量目标系统
教学质量目标系统包括:学校定位与办学思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学团队建设目标、办学特色目标、规模层次目标等。
(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系统
1.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机构
主要包括教学副校长、教学督导室、教务处、实训处等相关机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在整个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教务处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和调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监控体系运行的职能部门。
(1)教学副校长职责
主持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日常工作;
主持制定各种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体系及文件;
主持召开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会议;
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教育理论、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的研究;
在校长办公会议上,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学校教学督导室职责
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制订教学督导与评价的相关制度;
聘请社会、行业人员参与教学督导工作;
制订相关教学督导与评价的计划并督促实施和总结;
深入课堂听课,并对听课对象作出评定;
负责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
教学督导与评价信息反馈。
(3)教务处在监控体系中的主要职能
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
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价标准;
负责审定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进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
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评价方案及指标体系;
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2、职教研究室
教研室是教学安排、教学运行、教学研究和教学过程监控的基本单位,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的基础,是进行教学过程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
(2)定期组织检查、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教学状况。
3、学生教学信息员
各专业根据班级数量,设立适当数量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核实,向各教研室、相关部门反馈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2)负责专项调研的组织工作,专题信息和与教学有关的重要事件的采访报道。
(三)教学质量标准系统
质量标准系统是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集合。各主要教学环节指理论教学(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和辅导答疑、考试和考查等环节)、实践教学(实验实训、社会实践、见习、毕业实习)等环节。
要制定备课、理论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教学、实习、考试与考查等各个环节教学质量标准;制定教材建设与选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质量标准。
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标准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
(四)监控运行系统
监控运行系统指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制度的集合。教学管理制度
是进行有效监控的先决条件。要针对教、学、管三个层面的每一个环节,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切实保证做事有准则,处理有标准。建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教学例会制度、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教师任课资格审批制度、教学常规检查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听课制度、考核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等规章制度。
1、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应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教学工作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适时提出和调整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及人才培养远景规划;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定期召开学校党总支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教学工作。
各教研室是本单位教学质量的第一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并落实学校总体教育教学规划,有效保证学校教学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工作的畅通运行;抓好教学质量的定性定量考核;明确、强化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2、教学例会制度。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教学问题。分管教学校长每月召开一次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教学工作。
学校教学督导室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教学质量监控成员会议,研究教学质量监控方法、内容和措施,及时向教务处及教研室反馈教学质量监控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实施。
教务处协助主管教学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教研室负责人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教研室定期召开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