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的通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

预录取考察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23.09.28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3号

•【施行日期】2023.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

2023年第3号

关于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的通告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推荐、笔试、素质和业绩评价、面试工作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129人作为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

考察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管理处郭晓进,联系电话:010-********;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姜涛,联系电话:010-********。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

特此通告。

附件: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