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汶上精细化工区规划一揽子咨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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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汶上精细化工区规划一揽子咨询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WS-CG2018-0083

采购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3)

第二章报价、协商、成交 (8)

第三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0)

第四章采购合同 (12)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17)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汶上精细化工区管理委员会;

2、“代理采购人”系指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参与协商并向代理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的组织。

三、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山东省汶上精细化工区规划一揽子咨询项目

2、项目编号:WS-CG2018-008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省汶上精细化工区规划一揽子咨询项目,项目位于汶上精细化工区。本项目为山东省汶上精细化工区规划一揽子咨询项目,包含产业发展规划、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成果报告文件的评审等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含电子版本)及有关技术资料。预算控制总价为400万元,其中,产业规划预算控制价为80万元,总体规划预算控制价为90万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预算控制价为230万元。共分为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2、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生产厂家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报价;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供应商须具有2016年度或2017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到开标当日12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须包含被委托人的社保)、截止到开标当日12个月内任意月份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凭据;

6、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8、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需要;

9、供应商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售价: 150 元(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六、报价文件的编写及递交

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五章格式)

(二)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准备肆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叁份副本;以及资格审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壹份。

2、投标文件均须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封口处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用 A4复印纸打印,并按以下要求装订:

3.1、投标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分别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目录、页码齐全,不易拆散和换页,并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严禁采用活页装订。

3.2、投标文件正、副封面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

3.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应保持一致,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年5月 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汶上县国防大厦东门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3、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项目实施过程中并通过最终审核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需包含人工费、交通费、调研费、其他费用以及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为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项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完全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并通过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报价的项、价等的遗漏,其风险自担,一旦发生不作为调价依据,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包含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技术服务支持、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费用,并将其全部填入报价明细表的适宜栏内,如所报价格明细表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他项目中。供应商报价遗漏的任何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

3、质量及验收:按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依照采购人订立的时间及地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直至验收合格。

4、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采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按投标报价格式为依据。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名称、数量、品牌、单价和总价等内容。

七、报价有效期

1、报价文件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算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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