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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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
(2013年9月)
2013-09-26 15:42:55来源: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大中小][打印]
2012年, 我国旅游业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国内旅游市场继续较快发展,入境旅游市场基本持平,出境旅游市场继续快速增长。全国国内旅游人数29.57亿人次,收入22706.22亿元人民币,分别比上年增长12.0%和17.6%;接待入境旅游1.32亿人次,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00.28亿美元,分别比上年下降2.2%和增长3.2%;中国公民出境人数达到8318.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4%;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59万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了15.2%。
一、国内旅游
——全国国内旅游人数29.57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2.0%。其中:城镇居民19.33亿人次,农村居民10.24亿人次。
——全国国内旅游收入22706.2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城镇居民旅游消费17678.03亿元,农村居民旅游消费5028.19亿元。
——全国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767.90元。其中:城镇居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914.50元,农村居民国内旅游出游人均花费491.00元。
——在春节、“十一”两个“黄金周”中,全国共接待国内游客6.01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119.00亿元。
二、入境旅游
——入境旅游人数13240.53万人次,比上年下降2.2%。其中:外国人2719.16万人次,增长0.3%;香港同胞7871.30万人次,下降0.8%;澳门同胞2116.06万人次,下降10.7%;台湾同胞534.02万人次,增长1.5%。
——入境过夜游客人数5772.4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3%。其中:外国人2194.87万人次,与上年持平;香港同胞2671.00万人次,下降0.8%;澳门同胞431.57万人次,增长0.9%;台湾同胞475.04万人次,增长6.9%。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500.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2%。
三、入境旅游客源市场
1、外国市场
2012年,我国入境外国客源市场微幅增长。全年入境外国游客人数2719.1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0.3%。
——亚洲市场依旧是主要客源市场,入境人数1664.88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占入境外国游客人数的61.2%。其中:韩国为第一大入境客源国。
——除美洲市场小幅下降,其他各大洲市场均保持不同程度的增长。具体情况是:欧洲市场
入境人数592.16万人次,增长0.2%;美洲市场入境人数317.95万人次,下降0.7%;大洋洲市场入境人数91.49万人次,增长6.5%;非洲市场入境人数52.49万人次,增长7.4%。——2012年,外国入境过夜游客在我国境内平均停留时间为7.5天,比上年延长0.2天,增长2.7%;人均天花费为212.75美元, 比上年增长3.53美元,增长1.7%。
2012年主要客源国入境旅游情况
2、港澳台地区市场
2012年,作为入境旅游市场主体的港澳台市场中,香港市场小幅下降,澳门市场下降较多,台湾市场小幅增长。
——2012年,香港市场入境人数7871.30万人次,比上年下降0.8%。其中:过夜游客2671.00万人次,下降0.8%,占入境人数的33.9%;一日游人数5200.29万人次,下降0.8%,占入境人数的66.1%。
——2012年,澳门市场入境人数2116.06万人次,比上年下降10.7%。其中:过夜游客431.57万人次,增长0.9%,占入境人数的20.4%;一日游人数1684.49万人次,下降13.2%,占入境人数的79.6%。
——2012年,台湾市场入境人数534.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其中:过夜游客475.04万人次,增长6.9%,占入境人数的89.0%;一日游人数58.98万人次,下降28.0%,占入境人数的11.0%。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境旅游接待与收入情况
——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11626.5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9%。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有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福建、辽宁、山东、云南、广西、陕西、安徽、湖北、四川、湖南、重庆、黑龙江、河南、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北和吉林等23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489.43万人次,继续居全国第一位。
——2012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总计为6392.5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0%。接待量超过100万人次的有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辽宁、山东、云南、陕西、黑龙江、湖北、广西、安徽、福建、重庆、内蒙古、四川、山西、河南、河北和吉林等21个省(区、市)。广东省接待外国入境过夜游客773.05万人次,继续居全国第一位。
——2012年,国际旅游(外汇)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有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福建、辽宁、山东、天津、云南、陕西、安徽、广西、湖北、重庆、湖南、黑龙江、四川、内蒙古、山西、河南、新疆、河北、吉林、江西、海南、贵州和西藏等28个省(区、市)。广东省旅游(外汇)收入达156.11亿美元,继续居全国第一位。按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排列,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是:
10
19.47 21.0 457.8415.8
南
陕
15.97 23.4 335.2424.0 11
西
安
15.63 32.5 331.4726.1 12
徽
广
13
12.79 21.6 350.2715.7
西
湖
12.03 28.0 264.7224.0 14
北
重
11.68 20.7 224.2820.3 15
庆
湖
16
9.28 -8.5 224.55-1.8
南
黑龙
17
8.35 -9.0 207.620.5
江
四
18
7.98 26.5 227.3425.1
川
内蒙
19
7.72 15.1 159.17 5.0
古
山
20
7.20 27.0 189.1821.8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