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牌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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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技术规格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邯钢医院
标示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技术规格书
项目名称:邯钢医院标示标牌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
日期: 2017年4月
起草:复核:审核:
1 项目简介:
为加强医院规范化建设,满足等级医院标准,方便患者,美化形象,医院通过招标采购安装一批标示牌、导引牌、宣传牌。
2 质量标准
本着质量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材料材质符合环保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医院的验收标准和国家技术标准。
本标采购安装的标示标牌保修期为贰年。
严格按照医院的具体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据并达到下列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GB50210 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6556、GB18580~GB18588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十项国家标准”
3、标示标牌清单和要求
标示标牌清单
注:数量为预估数,设计、制作和结算按实际需要执行。
工艺要求
3.2.1铝合金型材要求:
3.2.1.1铝合金型材和常用塑胶材料配件应符合铝合金标牌型材的质量要求。
3.2.1.2铝合金型材的角底偏差少于正负偏差1度。
3.2.1.3平面间隙≤%*B(B为型材宽度)。
3.2.2 亚克力标牌加工的要求:
3.2.2.1亚克力出模热弯成形,尺寸及形状一致,表面无气泡及划痕。
3.2.2.2热弯成形后表面经过粗砂、细砂、碾磨处理,保证其表面平滑无台阶。
3.2.2.3完成后表面光泽柔和均匀、无颗粒状物、无气泡、透光均匀。
3.2.3不锈钢工艺要求:
3.2.3.1不锈钢板须刨坑折弯焊接(不锈钢板须先刨坑后折弯,以保证边缘挺拔度);保证折弯处圆弧角R<1MM。
3.2.3.2焊接前清除表面油污,减少焊缝形成的虚焊、气孔、裂纹等缺陷。
3.2.3.3焊接完后将所有可见焊缝打磨光滑,与周围表面一样平滑,无明显划痕。
3.2.4烤漆工艺要求:
3.2.
4.1清洗表面残留物,补灰,打磨等一系列表面处理。
3.2.
4.2采用环保型优质油漆烤漆处理。烤漆房须无尘埃颗粒车间,烤漆表面涂层三涂三烤处理,涂层厚度大于或等于35微米。
3.2.
4.3油漆色彩要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3.2.
4.4面漆膜应平滑、均匀,不允许出现流痕、皱纹、桔皮、气泡、夹杂等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
3.2.5丝印工艺要求:
3.2.5.1菲林冲制网版,丝印表面用酒精或白电油将表面清理干净。
3.2.5.2丝印色彩要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字体及图案笔划清晰,无变形、锯齿等缺陷。
3.2.5.3丝印图形文字颜色与底色对比无明显渗透现象。
3.2.6完工外观要求:
3.2.6.1安装完成后标识牌外观精美,表面无螺钉,无划痕、气泡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烤漆须无明显色差,所用材料符合设计方案要求。
3.2.6.2标牌安装方式易方便面板更换及维护。
3.2.7标识标牌制作注意事项
3.2.7.1所有标识系统的图形应符合“GB10001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最新的规定要求;
3.2.7.2标识系统的中英文字应符合国家和采购单位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中没有的,译文需经设计单位和采购单位确认;所有标识标牌的中英文文字、颜色等在制作前,均需书面提交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3.2.7.3标识系统本体的各种金属型材、部件,连同内部型钢骨架,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要求(应符合抗风载荷的要求),保证强度;收口处应作防水处理;
3.2.7.4标识系统必须保证安装牢固,拆装方便。所有标识标牌系统的安装挂件、螺栓均应镀锌防腐处理。所有标识系统的安装,需与其它设施密切配合,不留隐患;
3.2.7.5标识系统采用型材的部分,其切口不应留有毛刺、金属屑及其它污染物;
3.2.7.6标识系统成品的表面,不论是原有表面或有其它涂复层,其表面均不得有划痕和碰损;
3.2.7.7所有标识系统均应考虑安装及检修的方便。
4 工程施工要求
工期要求:工期60天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完整,管理得当,施工过程无不文明现象;投标人要负责自身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与医院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所自备的施工设施、人员、装备以及施工操作等均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服从招标方的管理。否则,所造成的自身损害,责任自负;给招标方造成损害,要承担完全赔偿责任。施工期间要注意环境保护,不得造成污染,施工完毕,现场清理并恢复。
工程技术要求:
4.3.1本次施工由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投标前必须勘察现场,充分考虑与原有设施交叉等情况,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并经甲方管理人员认可。
4.3.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通过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对施工全过程实行安全质量控制。
4.3.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对工地现场及放样尺寸进行检验,这些检验包括所有对本工程会有影响的管线机设施等,如发现有任何差异、冲突或疏漏等都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反映。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到工地现场检验或因疏失而造成工程返工及延期,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4.3.4施工建筑材料全部使用品牌产品,环保产品,产品品牌需要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及材料。
4.3.5任何工程变更,施工单位都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得到认可后才能施工。未认可的工程变更,其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4.3.6投标方需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管道、电缆等进行确认,并制定专项保护方案,不得损坏,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将按照邯钢公司《安全事故考核标准》(HGZB1101-2014)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4.3.7 施工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等不允许现场堆放,应暂时存放在指定位置,投标方负责及时外排,费用包含在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