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明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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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明白卡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经启动,第一批任务计划已经下达给各乡镇。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是居住在农村危旧土坯房等危险房屋中,登记在册,具有当地农业户籍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国家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的任意一种类型,均可持有效证件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申请。优先安排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国家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
二、受助条件
除申请维修加固户外,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以原地拆房改造户为主,且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先有相关建房批准手续,其建房审批手续依程序报乡镇村镇规划所、国土分局、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同意;
2、须位于县城规划建成区外和乡镇圩镇规划建成区外,且为本年度竣工房屋;
3、须承诺同意在省里组织验收前,建房层数不高于三层,否则自愿退回补助款;
4、须承诺同意按照建房审批规定的建筑风格建设,否则自愿退回补助款;
5、2014年及以前未享受过建房补助。
本村村委会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须主动
申报,经乡镇和县调查核实后单独备案。
三、改造要求
1、改新建: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不超过90平方米。
2、维修加固:按照房屋危险程度进行维修加固,尽量用于解决结构安全问题。
四、补助标准
按照县政府批准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标准另行通告)。
符合受助条件、并依程序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其房屋经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的,由县财政局直接将核定的资金拨付到“一卡通”账户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受助户的钱物,不得冒领、克扣、截留、私分受助户的补助款。弄虚作假、套取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的,追回补助款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评定程序
危房改造补助由农户自愿向村委会申请,评定按程序进行: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受理——村委会调查核实、开民主会评议——村委会初评公示、上报——乡镇政府审查核实——乡镇政府公示、汇总上报——县危改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竣工验收——登记造册并建立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发放补助款。
附:《全县各乡镇2015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表》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