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入厂煤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入厂煤管理,健全完善入厂煤质量管理,保证

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入厂煤质量验收工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一条煤管班对入厂煤的采样、制样工作负全责。建立入厂煤

采样、制样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

第二条化验班对入厂煤的分析测试工作负全责。严格按国标进

行操作,并建立化验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条公司燃料监督小组及燃料分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入

厂煤验收的标准执行情况,完善规章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第三章进煤质量验收

第一条火车进煤的质量验收

1 火车计量人员接到来车通知后,在值班记录上填写来煤时间、

矿别、品种、车数等信息。质检人员准备好采制样工具,到达采样地点。

2 火车卸车前,煤管班长、质检员应首先登车查看装车情况,并

进行目测,并检查来煤品种是否与发运大票情况一致。

3 来煤品种与发运大票不一致,应立即通知调运人员、煤管专工,经质检员、煤管班长共同认定属实后,汇报燃料分场领导处理。

4火车质检人员对煤质热值无十分把握的,通知燃料运行暂停卸煤,先取样化验确认后,再以上程序执行。

5 目测煤质基本合格后,根据来煤装车、煤质均匀情况,以能最大程度采制到具有代表性煤样为原则,制定采样方案,并安排采样工进行采样。

6 所采样品要及时制样,并测试全水分,制样要符合国标的操作

要求,不得减省步骤,分析煤样由制样监督员及时送交化验班。

7 火车质检员应熟练掌握有关的标准和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责

任意识与质量意识,参与、监督采制全过程。

8 采制样工作结束后,火车质检员要将目测的全水分、收到基低

位发热量值,填入目测记录本。

9 采样人员上车按国标GB475—2008规定采集煤样,采样人员采样时,质检人员应进行监督。

10 火车取样必须坚持国标采样和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

抽查方法》进行抽查。底部抽样法,按车皮两侧交叉布点随机抽取煤样。

11 采样过程中如发现分层、包馅,应立即停止采样、立即汇报

燃料分场领导待处理。

12 燃料分场因工作需要,对来煤进行抽查,抽查样的试样编号与正常样品一致,煤管班在分析煤样瓶的标签上要注明“试样”字样,将制好的分析煤样送交化验室,化验结果发送到燃料分场参加抽查领导。

13 人工按国标采样和底部抽样法完毕后,通知翻车机及集采人员进行翻车与机械采样。

14 采集的样品放入煤样专用桶或编织袋中,专用样桶、样袋上

粘贴矿别对应一次编码标签,不同矿别要保留一定距离,防止混样。

15 采满一桶或一袋样品后,立扎紧袋口,在桶盖上贴采样专用

封条,在质检员监督下将样品转送到煤样存放处。

16 当进批煤全部完成后,由煤管班长和质检员共同,将所采样

品按进煤单位分区存放,对样品进行一次编码正确性核查并粘贴。

17 煤样编码工作完成后,由质检员监督下送往制样室。

18 制样人员接到样品后,首先对所收样品进行登记、过磅称重,并做好记录。

19 制样人员要严格按GB/T474-2008对样品进行制备、全水分样的采取、备查样的存查,煤样在未全部通过25mm筛时不得进行缩分或舍弃。备查样的存留时间不少于2个月。制样完成后,由制样组长和制样员共同将分析煤样及时送达化验室(或三级编码室)。

20 化验班接到煤样后,对分析样品检查、登记,在送交煤样验收单上签字。按照相应的国标及《化验工作制度》,进行入厂煤样品的分析化验、数据审核上报、基础数据归档工作。分析煤样的备查样存放时间不少于2个月。

21 统计人员根据编码,将该批进煤的信息录入数据库,打印出《进煤日报》,将数据审核后上报。对煤质指标不符或异常数据要及

时汇报燃管办领导,与煤管班或化验班共同分析原困,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条汽车进煤质量验收

1 验收人员对于来煤应要逐车核对车辆的车号是否与矿发单相

符,检查运煤车辆封条,车号与矿发单不符、无封条或封条不完整的不

予采样,令其退回。

2 进厂汽车煤经目测合格后,采样人员上车按国标GB475—2008

规定采集煤样,采样人员采样时,质检人员应进行监督。

3汽车进入煤场卸车时必须取底样,并采取目测、水冲洗和外卸

抽查等方法进行监督。

4采样过程中如发现分层、包馅,等掺假现象时,应加采补充煤样,并立即汇报,必要时可退回。

5对于目测无法确定是否合格的煤炭,进行快速化验,确定热值,决定卸车或退回。

6 煤管班煤质检验员对到达卸煤沟的各矿批煤,必须洗样目测,将目测结果记录到《煤质目测验收卡》。在卸煤过程中,要同时对汽车煤的上、中、下部进行洗样检查,出现过掺矸使假或煤质不稳定的矿别,要增加冼样检查的次数。

7 人工采样按GB475-2008《商品煤样采取方法》和DL/T576-95 《汽车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GB/T18666-2002《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进行抽查。

8人工卸的煤车上采样子样点应随机分布于被采的全部煤量中。

煤车车门打开后,沿煤层纵向对角线分上、中、下三点与车厢水平方

向前、中、后布点,循环布点采样。

9自卸车的采样,在卸煤过程用采样工具在煤流中采样。如果进煤煤质不均匀,先将煤炭卸到指定地点,用推煤机把煤堆横、纵抛推开,在断面上采样,每车不少于三个子样。

10自卸车层面采样:选用“上剖”、“中剖”或“下剖”用机械配合进行采样,根据采样要求,用推煤机分别按上、中、下三个层面

推开煤层,暴露煤不同层面质量结构而用人工从中均匀分布点位进行

采样。

11自卸车剖面采样:根据采样要求,选用“左剖”、“中剖”或“右剖”用机械配合进行采样,用推煤机分别按左、中、右三个截面推开煤层,暴露煤不同截面质量结构而用人工从中均匀分布点位进行

采样。

12采样点数应均匀布点,煤炭净重≤50吨的车辆,采取子样不得少于3个,净重每增加0-10吨范围内,增加1个子样。即:≤50 吨采3个;50吨以上≤60吨采4个;60吨以上≤70吨采5个;70

吨以上≤80吨采6个,以此类推。

13 采集的样品放入煤样专用桶或编织袋中,专用样桶、样袋上

粘贴矿别对应一次编码标签,不同矿别要保留一定距离,防止混样。

14 采满一桶或一袋样品后,立扎紧袋口,在桶盖上贴采样专用

封条,在质检员监督下将样品转送到煤样存放处。

15 当日汽车进煤全部完成后,由煤管班长和质检员共同,将所

采样品按进煤单位分区存放,对样品进行一次编码正确性核查。

16 煤样编码工作完成后,由质检员监督下送往制样室。

17 制样人员接到样品后,首先对所收样品进行登记、过磅称重,

并做好记录。

18 制样人员要严格按GB/T474-2008对样品进行制备、全水分样的采取、备查样的存查,煤样在未全部通过25mm筛时不得进行缩分或舍弃。备查样的存留时间不少于2个月。制样完成后,由制样组长和制样员共同将分析煤样及时送达化验室。

19 化验班接到煤样后,对分析样品检查、登记,在送交煤样验收单上签字。按照相应的国标及《化验工作制度》,进行入厂煤样品的分析化验、数据审核上报、基础数据归档工作。分析煤样的备查样存放时间不少于2个月。

20 统计人员编码,解码后将汽车进煤的信息录入数据库,打印出《汽车进煤日报》,将数据审核后上报。对煤质指标不符或异常数据要及时汇报燃管办领导,与煤管班或化验班共同分析原困,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条入厂煤机械采样

1到达采样台后,质检人员首先对来煤进行目测,目测基本合格后,在进煤《目测验收卡》上盖质检章,机采员按照国标GB/T475-2008 用采样机开始采样,采样机在开机前要检查并清理干净制样系统、样品桶中的有余煤,采样机有故障不能正常投运时,煤管班长要及时组织人员人工采样。

2汽车进煤的采样必须车车采样。来煤车辆带拖挂的,主、付车

要全采。为保证采样的代表性,载煤量≤50吨的,要按“三点法”

在同一车上采取三个子样,净重每增加0-10吨范围内,增加1个子样。即:≤50吨采3个;50吨以上≤60吨采4个;60吨以上≤70

吨采5个;70吨以上≤80吨采6个,以此类推。

3 采样机操作员根据当日进煤情况,合理安排盛装每个矿点样品

的采样机接样桶,并做好书面记录,放在操作室内,人员换岗时,交

班人要与接班人交代清楚。

4 为防止混样,采样机采取不同矿别的煤样时,矿别变化后,要

先采取一个样品,对制样系统进行冲洗,所制样品做为弃样,然后在

同一车上采取该矿煤样。对于水分大、粘性大的来煤,及时检查采制

样机的运行情况,清理缩分器与落煤管,防止制样系统堵塞混样。

5 采样机接样桶的样品满后,采样人员要在质检员监督下及时倒入自备的集样桶或袋进行收集密封,集样桶(袋)内要放置该矿点一次编码信息的标签,当集样桶满后,要立即加盖并贴上封条,在质检员监督下及时送煤样暂存室。

6 当天批煤机采完毕后的管理工作程序与以上汽车、火车人工采样相同。

第四条入厂煤质量不合格处理程序

1不合格煤质的认定。为杜绝低质煤入厂,保证锅炉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合同要求,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煤质。

(1)汽车进煤收到基低位热值低于合同规定时按合同执行。

(2)热值、全硫、挥发份、水分等指标特性达到煤炭采购合同

拒收、拒付条件下限的。

(3)入厂煤卸车时,检查人员发现掺矸、掺假、使水的。

(4)入厂煤卸车时,检查人员发现质量较低劣但无十分把握认定其质量低于供煤合同要求,及时采样化验,化验结果低于供煤合同要求最低下限值的。

2质量不合格煤质否决程序

(1)入厂煤到厂采样前,质检人员洗样目测发现质量明显达不到最低标准时,在指定位置令其停止采样,并向燃料分场领导汇报,煤管班长及燃料分场领导、煤质监督小组人员到场确认无误后,由煤管班长填写《异常煤处理书》,经领导审核批准后,令其退回。

(2)来煤经采样堆存后,在卸车过程中现场质检人员发现煤车有掺矸、两层煤或注水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卸煤,保护好现场,并向煤管班长、燃料分场领导汇报,班长及燃料分场领导到场确认无误后,由煤管班长填写《异常没处理书》,同时通知供煤商确认。

(3)来煤卸车时,质检人员发现质量较低劣但无十分把握认定其质量是否属不合格煤质,先停止卸煤,汇报班长。由班长组织采取抽查样化验,如化验结果低于供煤合同要求最低下限值,汇报燃料分场领导,由煤管班长填写《异常煤处理书》,经领导审核批准后,令车辆退回或按规定处罚。

第五条采样与制样交接

1采样完毕后,质检员必须对煤样袋进行标签校对贴封,内容为

一次编码、进厂时间、车数、采样人、监督人等。汽车以天为单元,火车以批为单元,由采样人员填写采样工序卡,内容包括:运输方式、

采样时间、气候状况、到厂车数、来煤数量、来煤煤种、来煤品种、

采样方式、采样部位、标准子样数、实际子样数、标准总样重、实际

总样重、标准子样重、实际平均子样重、密码,然后采样人、监督人、送样人并在采样工序卡上签字。

2 签字后,采样工序卡、采样人员与采集的煤样一起在质检监督

人员的监督下,送至样品室进行交接。

3 质检监督员与采样员共同将采集煤样送至样品室后,与样品管

理员进行交接,并做好编码记录,准备制样。

第六条煤样制备

1制样人员收到样品后,应首先对样品进行人(机)采煤样分类、登记、称重,并做好记录。

2所采集样品要及时制样,制样要符合GB474-2008《煤样的制备

方法》、GB/T19494.2-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

的操作要求,不得减省步骤。

3以国标GB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附录A的要求为标准,检验人工制备煤样全过程精密度,确保精密度符合要求。如果制样过程中使用联合制样机、缩分机(破碎缩分机),以国标GB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附录B要求为标准,进行精密度、系统偏差校验,

确保缩分机精密度符合要求,无系统偏差。

4制样筛网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须有承检部门颁发合格证书。

5在煤样的制备过程中,原始煤样必须全部破碎到13mm粒度以

下时方可进行缩分。

6煤样分别通过13mm、3mm(圆孔筛)的标准筛。

在煤样缩制过程中,遵循煤样粒度与所保留样品的最小质量的关系。

7当煤样破碎到小于6mm时(当水分较低,使用设备没有实质性

偏倚,可一次性破碎到6mm,用二分器分出1.25kg作为全水样品),立即按九点法取出 1.25kg样品,用来测定全水分。因为制备全水分

煤样操作要快,要尽量减少水分的损失,全水分煤样要进行密封处理,

样桶必须加盖,做好称重记录。

8当煤样全部通过了3mm圆孔筛,则可用二分器直接缩分出不少

于0.1kg的分析煤样和不少于0.7kg的存查煤样。

9将缩分出不少于0.1kg的分析煤样在40-50℃的干燥箱内干燥2-4h,取出,待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后,全部磨细到粒度小于0.2mm,掺合均匀,装入带磨口塞的煤样瓶中,煤样量不超过煤样瓶容积的

3/4,并做好称重纪录。

10制样完成后,对分析煤样进行二次编码标签校对粘贴,制样

监督人员填写制样工序卡,内容包括:收样时间、原煤样送样人、制

样室收样人、原煤样总量、原煤样编码、制样起始时间、制样完成时

间、制样方式、全水分煤样重量、备查煤样重量、分析煤样重量、全

水分煤样密码、备查煤样密码、分析煤样密码、送样时间、天气,然

后制样员、制样监督员、监督检查员在制样工序卡上签字,在制样监

督员的监督下,与制样员把分析样品送到化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11制样过程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程序进行制样,制样时

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h。对己制备的煤样,应尽快送化验室化验。在未送化验室之前制样监督员应加强监督管理。

第七条试样(原煤样)备查的管理

1批次火车入厂煤、汽车每天煤入厂煤取样完毕后,送至制样室

进行制样,将煤样全部过13mm的筛子,通过缩分后,缩分出18kg煤样留作备查大样。

2 建立原煤样存样登记记录进行登记,包括类别、一次码、运输

方式、车数、来煤时间、制样时间、采样人、制样人、监督人、存放

时间。

3 如原煤样有争议进行抽查时,必须由燃料分场主任同意,煤管

班班长监督,煤质监督员启封,抽查结束后重新封贴封条并签字。

4 汽车煤原煤备查大样保留3天,火车煤原煤备查大样保留7天,待此批火车煤化验数据上网无争议后销毁。

5. 备查煤样管理

1备查样室环境温度不应超过30℃,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不应有热源和强烈空气对流。

2 备查样室具有防盗措施,备查样室的门必须实行双锁,出入备

查样室必须实行双人进出制度。

3 备查煤样放入备查样室之前,应先将煤样封存,外贴标签和封

条。

4 备查煤样的容器,一律使用带磨口塞的广口瓶。

5 备查煤样按时间、编号、入炉煤、入厂煤、分别摆放,并填写

存样记录。

6 对于做仲裁之用的分析煤样和标准煤样,制样监督员要将煤样

存放在仲裁煤样橱内,做好记录。要按照日期先后,分别储存。并在

专用橱上加锁。

7 抽查备查煤样必须燃料供主任同意,由燃料分场指定人员拿取

样品。两人共同打开备查煤样室,取样人员在备查煤样登记薄记录上

签字,记录好取样时间、样品编号、拿取样品人员姓名,并做好保密

工作,不得对外透露样品编号。抽检结束后,由送样人员取回备查煤

样送至存样室,重新封存。

8 入厂煤备查煤样必须保存2个月,产生煤质争议的样品可长期保存。

9 备查煤样储存、调取、销毁记录由煤管班进行管理,并做好记

录长期保存。

10 每月备查煤样抽检数目不少于样品的5%,煤管班、化验班做好抽检记录,并有考核纪录。

11 每月清理一次过期煤样,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制样与化验交接

1 制样完毕后,制样监督员必须对全水分煤样、分析煤样瓶进行

封贴,对煤样进行二次编码后,制样人、监督人、送样人并在制样工

序卡上签字。

2 签字后,制样工序卡、制样监督员与制样员一起送到三级编码

室。

3 制样监督员与制样员共同将煤样送至三级编码室后,并与编码人员进行交接,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送样时间、送样人、接样时间、接样人。

4 三级编码人员对三级编码编写、黏贴完后通知化验室进行煤样交接。

5 三级编码人员与化验员分别在煤样交接记录上签字,该记录按月汇编成册,并进行保存归档。

第九条煤样化验

1化验员接到测定全水分煤样后,立即进行称重,并与制样交接卡上所注明的质量进行核对。如果称出的总质量小于制样卡上所注明的总质量(不超过1%),并且确定煤样在运送过程中没有损失时,进行补正全水分值。当运送过程中的水分损失量大于1%时,则不可补正。但测得的水分可作为化验室受到煤样的全水分。

2化验员按一定顺序以煤样为单位逐个称重,以避免发生混样现象。

3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化验分析工作

(1)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2)GB/T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3)GB/T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4)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4化验工作结束,填写化验报告单,全水分保留一位小数点,灰

分、挥发份、固定碳、硫份、发热量保留二位小数点,经化验负责人

审核后,方可报出。

5化验结果应于次日8点前报燃料分场统计员,由统计员解码后

统一报出。

6 化验仪器根据每年送检计划,按时送检(检定周期:天平、热量仪、全硫仪、温度计一年,高温炉半年,压力表、氧弹为两年),经检验合格,由承检部门颁发证书,化验室做好校检纪录,并保存归档。

7 每季度对热容量进行标定,如果热量计量热系统没有发生改

变,重新标定的热容量值与前一次的热容量值相差不应大于0.25%。

8每季度送省煤检中心分矿别对煤样的元素分析、灰熔融性进行测定。新进矿点必须做元素分析、灰熔融性、可磨性指数等试验(目

前没有仪器,暂时不能做)。

9定期做好自查自检工作,使用标准物质自检每月不少于4次,备查煤样抽检数目不少于样品的5%,并有抽检考核记录。

10 每月、每季度对入厂的混合煤样进行工业分析、含硫量发热

量进行测定。

11 对于分析完毕的余样,应及时封存。

第十条统计人员接到入厂煤化验审核后的报告单后,首先进行

煤样解码工作,然后根据化验室及地中衡和轨道衡人员传输的质、量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标、行业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由燃料分场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热电公司入炉煤采制样管理制度

XXXX 热电公司管理制度 入炉煤采制样管理制度 XXXX 热电公司 发布XXXX-XX-X ) 发布 XXXX-XX-X 淇施 Y LRD.XXXX.XX.XX

、八 前言 为规范入炉煤采制工作,保证入炉煤的采、制样操作符合有关标准,所制样品具备代表性,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本规定由运行部归口: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起草: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XXX XXX 本规定审核人:XXX 本规定批准人:XXX

目次 1总则 (3) 2职责与分工 (3)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 4检查与考核 (3) 5附则 (4) 6附录 (5)

入炉煤采制样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入炉煤的采、制样工作的职责与分工、操作要求及相关考核事项。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行部入炉煤采制样及化验管理工作。 2职责与分工 2.1运行部负责设备的运行监视、操作调整、巡回检查、事故处理工作; 2.2检修单位负责设备消缺、维护、保养、大、小修、错误!链接无效。 2.3 生技部入炉煤专工负责入炉煤采样过程全程监督、协调解决采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内容与要求 3.1每天早8 时左右取入炉煤样。每次取样时,应将自动采样装置内煤样全部取出,取样时必须将所有 6 个留样筒逐一查看,不得跳过;采样装置托盘上的散煤,也应一并取走; 3.2采样时为保障人身安全,取、放留样筒时严禁用手拿筒的上沿和底部,必须用双手握持留样筒的中 部进行取、放操作; 3.3为防止采样装置损坏,每取出一个留样筒后,必须在将该留样筒放回采样装置后才能取下一个留样筒,不得同时将多个留样筒移出采样装置; 3.4煤样在缩分前,必须先进行破碎,以全部煤样均通过3mm直径圆孔筛为准;当破碎机故障时,应使 用铁锤手工进行破碎,在煤样未全部通过3mm直径圆孔筛前,不得进行缩分; 3.5使用破碎机前,运行部运行人员必须先对破碎机进行清理,然后空载启动运行几分钟,待落煤管不再有煤为止;然后方可将入炉煤样置于破碎机中进行破碎,以防破碎机中存煤污染入炉煤样; 3.6煤样的缩分采用二分器进行,不得使用十字缩分法; 3.7将制得的分析试样装入托盘,于不超过50C的烘箱内干燥至少1h,然后采用九点法进行缩分装瓶, 缩分后所留0.2m m试样不得少于100g; 3.8使用密封式粉碎机制备0.2mm分析试样前,应先清洁粉碎坩埚,以防坩埚内存煤污染入炉煤试样; 制得的粉样必须全部通过0.2mm直径圆孔筛; 3.9取样完成,离开入炉煤采样间,立即锁门; 3.10制样完成,送到化验室,及时将采样间钥匙放回指定的地方,不得随意放置;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采制样管理制度

采制样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为加强公司采制样管理管理工作,使取样、制样工作做到规范标准,并与公司质量体系相关工作保持协调一致,确保采制样工作正常高效运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进厂原辅料、过程物料和产品的采样和制样。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4010 铁合金化学分析用试样采取和制备法 GB/T 2007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GB/T 1997 焦炭试样的采取与制备 GB/T 28372 铁合金取样和制样总则 4 术语 4.1手工取样: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来采集份样以组成副样和大样的方法。 4.2交货批:以一次交货的同一规格的物料为一交货批,交货批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4.3基本批量:取样标准中所规定的一批货的最小重量。 4.4小样:由一交货批物料中的一个点或一个部位按规定质量取出的样品。 4.5大样:由一交货批的全部小样经缩分后组成的样品。 4.6锥形缩分:将试样充分混合后,堆成锥形料堆,垂直压平,堆高降低1/2,用四分法取其对角扇形合并为锥形缩分。 5 管理职责 5.1公司质量主管经理负责采制样管理制度的批准。 5.2生产运营部负责《采制样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样品的抽查工作,并依据规定进行考核。化验室负责来样的制样、化验分析和化验数据报送工作。 5.3焙烧作业区负责铬矿粉、焦粉、膨润土等进厂原燃料料的取样送样工作和外观验收工作;负责过程控制物料介质及中间产品的取样送样工作;负责过程物料介质及中间产品的物理检验工作。 5.4冶炼作业区负责铬块矿、焦粒、硅石、白云石等进厂原料的取样送样工作和外观验收;负责其过程物料的取样送样工作;负责高碳铬铁及炉渣的取样送样工作。 5.5成品作业区负责渣处理产品取样送样工作。负责出库产品的外观验收和取样送样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

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105.001-01第1页共2页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内容 4.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本企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购进通知单及销货退回通知单等凭证,对购进药品和销货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 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习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4.3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4.4 验收的场所 4.4.1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4.2 对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4.5 验收时间 4.5.1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7日内完成。 4.5.2 生物制品是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当天及时验

收完毕,如当天未及验收,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疗效。 4.5.3 因特殊情况(如周未、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 4.5.4 如验收员请假或休息,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4.6 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4.7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封条,并打上“检”字样。 4.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9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进口药材应审核实《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4.10 药品质量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1 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齐,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悬挂黄色待处理标识,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进行查询、处理,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12 验收工作中发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4.13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商品煤采制样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商品煤采制样工安全操作 规程正式版

商品煤采制样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服装整洁,持有效证件上岗。 2、采样所用工具,如采样锹、采样桶等必须准备好,并保持整洁。 3、商品煤样应在运输工具顶部或煤堆中采取,采样时不应将该采的煤块、矸石、黄铁矿漏掉或舍弃。 4、人工在运输工具顶部采取煤样时,使用工具的尖铲宽度约250mm,长度 300mm。 5、车皮上采取商品煤样时,执行 GB475-1996《火车皮顶部采样方法》。 6、采样过程中,严禁走车帮,严禁在

车皮上向下扔工具,两车之间传递工具时,必须注意周围安全情况。 7、采样结束后,应妥善存放、运输,避免煤样破碎、污染、雨淋和损失。 8、必须及时制备全水分煤样。 9、煤样的制备过程应符合GB474-1996中煤样的制备程序要求。 10、使用碎破机,磨样机前应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严禁破碎设备开罩运行。 11、处理煤样堵卡时必须停机,要用小木棒垂直捅煤样,不许用手和铁棒捅煤样。 12、破碎煤样前要先将煤样中的木块、铁器拣净,磨样前要用磁铁把煤中的铁屑吸净。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装饰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的总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 第2条通过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各个项目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由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首,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4条公司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第5条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第6条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第7条现场管理人员在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 第8条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程质量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创优、评杯。 第9条项目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专项方案》中应有专项的质量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对各级施工

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三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第10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并复印至总公司质安部以作备份。 第11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第四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3条在图纸会审完成后即提交开工报告,工程方可开工。 第14条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日记以作为编制部分竣工资料的依据。 第15条在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分割排版的工序,项目部均应在工序开展前运用CAD进行电子排版,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第16条工程项目部每周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并做好记录工作,检查本周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周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

入厂煤制样管理制度

入厂煤制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厂煤的煤样制备工作,加强入厂煤质量管理与控制,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入厂煤煤样制备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煤样制备基本要求 第三条煤样制备的目的要明确,它是将采集到的煤样,经过破碎混合和缩分等程序制备成有代表性的试验煤样。 第四条煤样制备方案(含制备步骤)的设计要合理,使其最终能获得足够小的制样方差和较少的留样量。 第五条对需要检验与制样设备精密度有关的设备和制备程序,要及时进行试验并加以确认。 第三章制样室、存样间及设备要求 第六条制样室要空阔敞亮,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和无益气体的影响;制样室应为水泥地面。堆掺缩分区,还需要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为6mm以上的钢板。制样室内的防尘设备应安装在与制样设备等高度的地方,以增加防尘效果。 第七条存样室不应有热源,不受强光照射,不受风沙及外来灰尘的影响,通风优良,不滋润,并无存放任何化学药品。 第八条制样设备确定无系统偏差并且精密度要符合标准。 第四章入厂煤样接收 第九条制样班长在燃料部高级管理人员未将一级编码改变成二级码前不得进入制样室,待接到燃料部高级管理人员通知后方能进入制样室并对煤样进行交接。

第十条燃料部高级管理人员准许制样班长进入制样室后,制样班长应确凿记录二级码,清点煤样桶数,称量煤样质量,记录煤样采集方式(人工采样或机械采样)以及各种采样方式采集的车辆数目。第十一条上述工作结束后,制样班长与燃料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对,在双方确认无误后,送样人和接样人办理签字交接手续,交接完后,制样班长与燃料部高级管理人员共同退出制样室,由制样班长锁好门窗,等第二天早上制备煤样。 第五章煤样制备 第十二条准备工作。在制备煤样前,应先将制样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扫,把需要的物品整齐摆放在工作区域。在工作前,必须要将钢板清扫明净。 第十三条制备煤样。制备煤样要严格按照GB474-1996标准进行操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制样方案。(机采样和人工样根据所采样量比例进行缩分后混合作为总样进行制样) 第十四条分析煤样、存查煤样及全水分煤样的封存。在制样完毕后,燃料管理部高级主管与制样人员共同将分析煤样和全水分煤样放入存样箱,然后将存样箱加锁,存查煤样在制样负责人监护下送入存样间封存。 第十五条制样完毕后,制样人员应将制样设备和工具清扫明净,把工具放入工具箱,最后将钢板和地面清扫明净。 第六章工作日志填写 第十六条制样人员应将煤样的二级编码记录确凿,在核对完煤样后,要将煤样的数量、类型及各类型所采车数确凿填写。 第十七条制样工作完成后,制样人员应填写煤样的重量以及制备煤样的粒度。 制样人员还要将当天的工作人员、各类型煤样的制备人员(3mm存查,分析煤样及全水分煤样)、制样起始时间等信息记录清晰。并将制样过程中发现、发生的异常情况做好详细的、统统的记录。 第七章送样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平邑县中医医院第1页共2页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 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4.内容 4.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本企业《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购进通知单及销货退回通知单等凭证,对购进药品和销货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4.2 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习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4.3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 4.4 验收的场所 4.4.1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4.2 对药品外观性状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4.5 验收时间 4.5.1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7日内完成。 4.5.2 生物制品是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当天及时验

收完毕,如当天未及验收,必须在第二天上午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疗效。 4.5.3 因特殊情况(如周未、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待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 4.5.4 如验收员请假或休息,则由养护员承担药品质量验收工作。 4.6 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4.7 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封条,并打上“检”字样。 4.8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4.9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验收进口药材应审核实《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4.10 药品质量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4.11 验收人员对购进手续不齐,资料不全,质量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有权拒收,并将药品悬挂黄色待处理标识,填写“药品拒收通知单”,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和业务进行查询、处理,同时通知财务部门拒付货款。 4.12 验收工作中发不合格药品时,应严格按本企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4.13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人员应与仓库保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根据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1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施工方和监理方提交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

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 (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验收的规 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交警、防雷、人防、绿化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 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范 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295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 of project quality acceptance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项目部施工部负责项目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分包方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做好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评范围由总承包方的总工程师组织施工部及分承包商以“验标”为基础,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报监理核定后抄报业主。 4、工程项目进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应在该项目施工完成后进行。分项工程(分段工程)的质量,按“质量验评范围”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5、属四级检验的分项(检验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一次或分数次),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交总承

包方,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检验后提交监理方,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核签。 6、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基础上由分承包方负责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审查后交监理部核签。 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并签证了“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由总承包方提交监理部核签。 8、总承包方的施工部参加四级验收,一、二、三级由分承包方自检,总承包方抽查。 9、质量检验等级评定按照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为对象依次进行,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和部颁各专业“验标”规定执行。 10、分项工程质量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后按“验标”中的规定确定质量等级。 11、建设工程项目要实行中间验收,土建交安装要办理

入厂煤采制化管理制度

入厂煤采制化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火车来煤、汽车来煤、入炉煤的采样、制样和化验分析操作过程的控制。 2 入厂煤编码 2.1 调度员接到车站货物通报的煤种、矿别、车号后,应立即与站调联系迅速将煤车送入交接场。对到达交接场的煤车,按入厂检斤顺位立即编写内部检测编码及填写“入厂煤采样记录”表。 2.2 编码时应注意凡属同矿、同煤种的入厂煤按当批进行采样编码,非当批来煤的同矿、同煤种禁止使用相同编号。 2.3 在“入厂煤采样记录”表中,调度员应按照掌握的煤质情况明确标出深挖点与车号,并送交采制班长,由采制班长立即安排深挖及采样。 2.4 当“入厂煤采样记录”送交采制班长后,调度员应立即上车查看煤质及煤种,若发现实际煤种与车站所报煤种不符时,应及时与货物联系并及时更正煤种与编码。 2.5 汽运煤样编码由微机自动生成,检斤员应对此编号保密,煤样标签由班长和组长共同放于煤样袋中。 3 对火车煤深挖工作 3.1 当火车来煤送入交接场后的20分钟为检车时间,检车后的20分钟为深挖时间。 3.2 深挖人员要按照调度或班长命令在指定车辆上深挖,确因大冻块或杂物而影响挖坑深度,可在本车另换一点继续深挖,但无权换车或放弃深挖。 3.3来煤质量由当班班长、调度及采样人员负责检查、识别。深挖人员无权对来煤质量进行鉴别,若对来煤质量产生疑义时,采制班长或调度员可安排深挖人员另选车选点深挖。 3.4 深挖坑的标准:长度不小于1米,宽度不小于0.6米,深度至车箱底部。为方便深挖,坑内一侧可留深0.5米左右、长0.4米左右的台阶,但台阶不能超过坑体积的1/2。 3.5 挖坑数量:以每批来煤种类为基数,不漏挖任何一个煤种,挖坑的车数应大于来车数量的30%。 3.6 发现来煤确属掺假,应立即逐级向有关人员汇报,班组人员无权擅自处理。 3.7 在即将交班时间来车,来不及采样时,仍由当班调度正常编码,编码后将“入厂煤采样记录”交深挖人员深挖。采样记录由接班调度检查认可并签字,接班班长安排采样工作。 4 采样 4.1 采样原则

工程与项目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 第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的最后一项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经济效益、检验设计、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竣工验收。 第二条办理竣工验收应依据公司下达的设计任务书,初步施工图设计(及其补充文件)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各专业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引进设备工程验收应增加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及分工: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均应组织竣工验收。较大工程规模的设备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应有省、市管理部门参加或主持,一般工程规模项目的工程验收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各分公司负责执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土建、设备或线路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有的设备已经在规定时间内试运转,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档案、测试和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维护用工具仪器、仪表及维护备件齐全。引进工程应满足合同规定条件。 第五条设备工程的竣工验收主要方式和步骤,除对于大型交换局或新型设备采取初验和正式竣工验收两阶段外,其它工程项目均采用一次验收方式,初验由工程部组织工厂、设计、施工、维护及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初验时,应严格检查工程质量,施工工艺,审查竣工资料、分析投资效益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落实解决;在试运转期,工程部及维护部门应对性能、设计和施工质量以及系统指标等进行全面考核。在试运转期,发现质量问题应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转期满后并确认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公司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审查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讨论通过验收结论。 签发验收证书。 第六条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三天施工单位应将完整的合格的测试资料、修改过的全套竣工图和资料(竣工图和资料按部颁竣工资料编制办法并符合工程档案规定装订成册)送交工程管理室审查合格后,三天内由管线工程管理室安排组织验收。各分公司在接到工程部通知三天内应安排人员验收,对于借故不参加或拖延时限的,公司工程部与施工单位可直接安排人员进行验收,质量合格直接交付所属机楼使用,所在机楼不得拒绝接收。对于初验不合格的地方,验收小组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免费返工,直至合格。 第七条土建、设备、管线等工程验收项目及标准,参照部颁的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八条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竣工验收不能投产,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不得无故拖延办理验收手续。 第九条工程竣工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准确美观,要求做到竣工图纸与施工现场相一致,安装工程量与图纸相一致,材料消耗与工程量及规定损耗量相一致,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有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测试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符合工程档案要求后,由工程部资料组分类进行移交(其中管线资料分发单位为:档案室、分公司、工程所属机楼、设计所、业务部及工程部资料室各一份)。 工程竣工资料一律加盖“工程部竣工资料”图章后方为正式资料。 第三十九条竣工资料的电脑输入工作统一由工程部管线资料组承担,取消其它部门的竣工资料电脑输入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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