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平安出口以外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戒备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阔、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关键词: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压风自救系统(以下简称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3基本要求3.1压风自救系统组成:空气压缩机、送气管路、阀门、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装置(包括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开关等部件及防护袋或面罩)。
3.2压风自救系统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3.3压风自救装置配有面罩时,面罩用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
3.4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3.5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3.6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
3.7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3.8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3.9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压风自救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3.10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3.1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管路)为φ150mm;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100mm;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为φ50mm。
4安装要求4.1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0.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需要满足那些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需要满足那些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通常会在矿井地区进行使用,被应用的比较广泛,因其使用特点能够加强工作人员的an全保障所被应用。
我们在选择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时,要看看是否满足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使用要求,才能选择出适合的设备,对于矿井压风自救装置而言,有哪些使用要求需要满足呢?中煤小编告诉你。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由管道、开闭阀、连接管、减压组及防护套等5部分组成。
当煤矿井下发生瓦斯浓度超标或超标征兆时,扳动开闭阀体的手把气路通畅,功能装置迅速完成泄水、过滤、减压和消音等动作后,此时防护套内充满新鲜空气供避灾人员救生呼吸。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工作基本要求:
1、防护袋、送气管材料应符合MT113的规定;
2、如配有面罩,其材料应符合GB2626的规定;
3、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4、装置外表面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均匀、牢固;
5、矿井压风自救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mm的现象ymjt01;
6、装置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7、使用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8、矿井压风自救装置风管道供气压力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台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9、工作时噪声应小于85dB(A)。
M-T 390-1995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MT 9 一 1 9 3 0 9 5
矿井压风 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压风自 救装置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压风管道供风的压风自 救装置( 以下简称装置) .
2 引用标准
62 包装 .
621 每套装置用塑料袋包装. ..
622 装置与其他附件应分别装入包装箱. .. 623 包装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 a 有防止箱内产品碰撞的衬垫物, . b 坚固, 牢靠. 624 每套装置应有下列文件, .. 并封存在塑料袋中.
a 产品合格证; . b 使用说明书; .
�
压迫感
44 供气压力和排气量测定 . 441 调整试验系统开关, -. 观察供气压力. 442 凋整装置的阀杆位置, .. 使供气压力分别为 030507 a测量排气量. . . . , , , MP 45 噪声测定 . 当试验系统供气压力为.7 a 在装置的减压部件轴线的水平面内, 1 . 时, MP 距其 m远的 3 个方位 和减压部件上方 1 m远处, G 59 按 B 8的规定测量噪声. 8
10 10 mn范围内. 0 5L i /
31 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 d ( ) .1 5 A , B
4 试验方法
4 1 一般规定 . 411 试验用压力表, .. 气体流量计的准确度不低于 250 . 0; 声级计为 I 仪表应由法定检验部门检验 型. 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12 试验时, .. 气源压力不小于.7 M a稳定, 5 , P 可调.
63 贮存 .
c 装 . 箱单.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 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最新标准

压风自救系统安装最新标准1、原理:固定式永久性压风自救装备:为隔绝式防护装臵,当煤矿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灾人员应立即跑至压风自救装臵处,解开披肩防护袋,打开球阀开工,迅速钻进披肩防护袋,其压力达0.09Mpa左右,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而袋外有害空气压力低,不能进入防护袋,使避灾人员不致受侵害。
披肩防护待材料具有不漏气、阻燃和抗静电特点。
【主要技术参数】压气源压力:0.3~0.7MPa输出压力调节范围:0.09MPa单个装臵的耗气量:150~200L/min供气方式:连接压风系统或单独配气站(地面)减压噪声:≤85dB操作方式:手动调节、操作重量:0.5kg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臵安装。
【主要技术参数】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
采用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供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应在地面安装用于灾变时的空气压缩机,并建立压风供气系统。
井下不得使用柴油空气压缩机。
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
井下各作业地点及避灾硐室(场所)处应设臵供气阀门。
2、压风自救系统标准1. 基本要求(1)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臵一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回风巷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进风巷在安全出口以外50-100m范围内设臵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
(2)煤巷掘进工作面自掘进面回风口开始,距迎头25-40m的距离设臵一压风三通阀门装臵,然后每500m设臵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100m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迎头向外每隔500m和放炮警戒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
(3)采区巷道每500米要安设一组压风三通阀门装臵,并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
(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突出区域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臵压风自救装臵。
(5)压风供应泵站必须设臵在地面,压风自救系统安装在掘进工作面巷道和回采工作面巷道内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地点应在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放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距底板1.5m,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内容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围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 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压风管道供风的压风自救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GB/T 2626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GB 5898 凿岩机械与风动工具噪声测量法工程法GBl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MT 113 煤矿井下用非金属(聚合物)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3 技术要求3.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2 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3 装置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3.4 装置配有口罩时,口罩用材料应符合GB 2626的规定。
3.5 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6 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3.7 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3.8 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3.9 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3.10 装置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个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3.11 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4 试验方法4.1 一般规定4.1.1 试验用压力表、气体流量计的准确度不低于2.5%;声级计为Ⅱ型。
仪表应由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1.2 试验时,气源压力不小于0.75MPa,稳定、可调。
4.1.3 试验系统如下图所示:试验系统示意图1—气源;2—开关;3—压力表;4—被测装置;5—气体流量计4.1.4 气体压力和流量的测量次数应不少于3次,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量值。
4.2 外观质量检查用感观法按本标准3.5、3.6、3.7、3.8条的规定检验。
4.3 舒适感检查在试验系统上,当供气压力为0.7MPa时,距出气口250mm处,用手心迎气流检查是否有刺痛和压迫感。
编制说明-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

GB XXXXX-202X《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标准计划号:20190084-Q-627)编制说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2020年1月《煤矿压风自救装置技术要求》制订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4日下发的“国标委发[2019]14号《关于下达<轿车轮胎>等4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标准制定计划号为20190084-Q-627。
1.2 主要参加单位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生产重庆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等单位的相关专家组成起草小组。
1.3主要工作过程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于2012年对MT 390-1995《煤矿用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并报批,2014年5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煤矿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的标准制定计划。
根据2017年1月“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清单”,决定将MT 390-1995修订计划和《煤矿压风自救系统使用管理规范》制定计划进行整合,申报国家标准。
2019年4月批准立项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
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标准起草小组。
标准制定小组在重庆、北京等地多次召开讨论会,在两个行业标准制修订稿的基础上进行了条款整合,形成了本标准工作讨论稿。
2019年11月,标准制定小组派员到义煤集团、鹤煤集团等煤矿现场调研,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最新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对标准讨论稿进行必要修改,后经小组成员交叉审定后形成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2 标准制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2.1 标准制定的原则1)标准结构按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写。
压风自救安装标准

压风自救安装标准
压风自救是矿井事故中的重要救援方式,安装标准的制定和执
行对于事故中的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压风自救安装
标准的制定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救援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首先,压风自救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设备应当
安装在易于操作和使用的位置,便于事故发生时迅速取用。
同时,
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其次,压风自救设备的安装标准要求设备本身的质量和性能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
设备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认证,确保其在
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同时,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操作人员快速掌握使用方法。
另外,压风自救设备的安装标准还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设备在长时间的存放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老化和损坏,因此
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此外,压风自救设备的安装标准还包括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
安装设备的矿工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
事项。
同时,定期进行紧急演练,提高矿工在事故中的应急能力。
最后,压风自救设备的安装标准还包括相关记录和报告的填写和保存。
安装设备的单位需要对设备的安装、检测、维护、培训等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便于日后的查阅和追溯。
总之,压风自救安装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矿井事故中的人员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执行,才能确保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高事故中的救援效率和成功率。
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能够高度重视压风自救安装标准,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要求

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规定要求一、压风自救系统1、安装地点掘进工作面的安装:距采掘工作面25m-40m、在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各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XX巷有人作业地点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2、安装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掘进顺槽。
必须保证压风管路系统供风可靠、有效,压风系统不得随意停风。
每处安装地点的压风自救装置组数、个数根据当班出勤人数确定,每组压风自救应当可供5-8人正常使用,压缩供气量每人不少于0.1m3/min。
压风自救系统的配置与安设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一)供气装置的要求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状态下正常人吸气60-80L/min的标准。
(二)管路固定的要求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煤巷用钢丝绳吊挂,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并且平行于巷道。
(三)汽水分离器安装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防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然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四)连接方式要求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XX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五)阀门的安装要求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六)管路材料的要求压风干管选用无缝钢管,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二破坏。
(七)安装地点的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回采工作面的材料巷和运输巷、掘进顺槽,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XX 巷道有人作业处、紧急避险硐室、采区带式输送机和采区轨道巷最高点等地点。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压风自救和避难硐室有关规定

压风自救和避难硐室有关规定随着现代矿业的不断发展,安全技术也在不断提高,矿山安全已经成为了矿山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矿山安全事故中,常常会有突发情况,如火灾、煤尘爆炸等,这时应对这些意外情况的关键技术便是“压风自救和避难硐室”。
本文将从这两个关键技术的实现以及其有关规定两个方面进行阐述,旨在提升矿山工作人员应对意外情况的能力。
一、压风自救技术的实现作为矿山安全应急处理中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术手段,压风自救技术在应用时可以有效地限制煤尘爆炸蔓延的范围,减轻和消除煤尘爆炸的危害,保障矿工岗位安全。
压风自救技术的实现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和准备:1. 确定良好的通风系统压风自救技术能够发挥其最大的效应,需要在矿井和采矿工作过程中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把煤尘和有害气体及时排出,确保矿工的安全。
2. 建立有效的压力力场压风自救技术的实现还需要建立一个压力力场,能够保持矿井空气的流动和压力差,从而限制火灾和煤尘爆炸蔓延的范围,在矿工遇到问题时,能够快速地找到出路。
3. 配备良好的设备良好的通风设备以及清理灰尘等装置,是压风自救技术的基础,同时应做好对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其次,压风容器的配备也是必不可少的。
二、避难硐室的规定避难硐室是一种用来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技术设备,其规定在安全生产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规定主要体现在:1. 避难硐室的设置根据煤矿生产规模,应该合理设置避难硐室,并在广告牌、标志等方面进行明确标识,使矿工可以对避难硐室随时知晓。
2. 避难硐室的设计避难硐室需要被设计为一个能够承受压力和抵御火灾、爆炸的硬壳结构,在防潮、防漏、通风、疏散等方面应具备完善的设备,以便在矿工遇到煤矿安全事故时,可以提供可靠的避难所。
3. 避难硐室的管理避难硐室的管理要求矿山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更换,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将避难硐室应用到最大限度。
ZYJ(C)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参数

ZYJ(C)矿井压风自救装置
ZYJ(C)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概述
ZYJ(C)矿井压风自救装置主要用于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煤矿井下救灾防护。
它安装在煤矿井下硐室或采煤工作面的机巷风巷掘进头的适当位山东神华置或流动人员较多的地点,以及溜子头、井底车场、运输和回风巷道、各种站房等地。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当井下发生灾害时,工作人员迅速进入附近装有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地点,打开装置,戴上呼吸面具,进行自救。
但是井下安装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个数不得少于井下全员的三分之一。
ZYJ(C)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参数
系统供气压力:0.3-0.7MPa
呼吸器调节压力范围:0.0 5-0.1MPa(手动式调压)
呼吸器供气量范围:30-55L/min
供气方式:地面系统供气或单能泵站供气
消音能力:﹤85dB(A) 操作方式:
手动重量:13kgshenhua10
防护方法:自吸过滤式口罩
输出压力:有压力表显示
结构:挂钩式
外形尺寸:800×385×180 (单位:mm)。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

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
压风自救装置是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用于矿井等封闭空间中的事故自救。
正确的安装对于保障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首先,安装位置应当选择在易于人员接近的地方,同时要远离潮湿、高温、腐蚀性气体等影响。
安装位置应当明显标注,便于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找到。
其次,安装时需要保证通风口畅通无阻,以确保压风自救装置能够正常吸入新鲜空气。
通风口的直径和数量需要根据使用人员数量和空间大小进行合理设计,以确保充足的氧气供应。
在安装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安装说明进行操作,确保每个零部件的安装位置和连接方式正确无误。
安装完毕后,需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压风自救装置能够正常启动和运行。
另外,安装现场需要保持清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等影响压风自救装置的正常运行。
安装完成后,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压风自救装置。
最后,安装完成后需要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压风自救装置的长期有效运行。
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通风口是否畅通、零部件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等内容,必要时需要进行维护和更换。
总之,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正确的安装位置、通风口畅通、严格按照安装说明操作、定期检查维护都是确保压风自救装置正常运行的关键。
希望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严格遵守安装标准,确保自救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1. 引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是我国矿产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其环境复杂、工作条件恶劣,事故隐患常常存在。
其中,火灾和瓦斯突出等压力异常事故是矿山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在地下矿山的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压风自救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2. 压风自救系统的定义和目标压风自救系统,是指在地下矿山中,通过合理布置、互相补充的防爆风机设备,提供充足的新鲜空气给被困矿工使用,并排除矿井中的有害气体。
其目标是在矿山事故发生后,确保矿工能够迅速逃离事故现场,并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 构建压风自救系统的原则在制定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3.1 安全性原则:系统中的风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认证。
3.2 可靠性原则:系统应当保证在压力异常事故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并提供足够的氧气供应。
3.3 紧急性原则:系统的应急排放系统应当具有快速排放有害气体的能力,避免矿井内有害气体积聚造成的二次事故。
3.4 建造性原则:设计和建设压风自救系统应考虑矿山的特殊性,确保设备布置合理、易维修、易操作。
4. 压风自救系统的建设要求4.1 风机设备:压风自救系统中的风机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采用防爆型号,具备抗压、抗震能力,并配备应急正转及方向控制装置,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并排除有害气体。
4.2 压力监测系统:压风自救系统应配备压力监测系统,即时监控矿井中的压风情况,并能及时报警。
4.3 应急排放系统:应急排放系统应具备切换排气通道、安全可靠的排气装置,并能在发生事故后快速排放矿井中的有害气体。
4.4 充氧装置:充氧装置应负责提供足够的新鲜空气供被困矿工使用,具备稳定、连续供氧能力。
5. 我的观点和理解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压风自救系统在矿工的生命安全保障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煤矿井下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

煤矿井下压风自救装置、隔爆水棚、防尘喷雾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井下压风自救装臵、隔爆设施及防尘喷雾的管理,完善井下通防安全设施,规范通防安全设施安装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安装标准及使用管理规定,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压风自救装臵的安装及管理井下压风自救装臵,由通防科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进行维护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压风自救装臵安装标准1、在采面回、运顺距工作面 25~40m 处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每组压风自救装臵为20 个呼吸袋,由采煤工区自己安装;采煤工区保证压风自救装臵在距工作面25~40m 范围内并能正常使用。
2、在避难硐室内安装的压风自救装臵,不少于8个;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交使用单位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
3、在采面两顺槽施工钻孔需安装压风自救的,由瓦斯防治工区向通防科汇报,由瓦斯防治工区进行安装,每组压风自救装臵5 个,并由瓦斯防治工区打钻人员随着钻机一并移动,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装臵安装位臵距打钻地点的距离不得超过20m 并能正常使用。
钻孔施工完毕后及时回收。
4、采面需放炮的,在操纵放炮地点及站岗警戒地点安装压风自救装臵,每组压风自救装臵5 个。
5、在采面进回风巷内绞车处、固定排水点、运输摘挂钩点等有人固定工作的地点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每组压风自救装臵5个。
6、采煤工作面范围内的压风自救装臵由采煤工区进行统一管理和日常维护,并随着采面的回采及时向外挪移,不使用的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后及时回收。
发现损坏时必须及时修复。
(二)掘进工作面压风自救装臵安装标准1、在每个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m—40m 范围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臵,并不得少于10 个呼吸袋;随着巷道掘进由使用单位及时前移压风自救装臵,始终保证压风自救装臵距迎头在25m —40m范围内并能正常使用。
2、在每个掘进巷道回风流中的固定排水点、绞车处、运输转载点等有人固定作业地点各安装一组5 个呼吸袋的压风自救装臵。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 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与维护技术要求压风自救装置: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及国家关于对煤矿“六大系统”中压风、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要求或标准,对压风自救装置安装标准规定如下:一、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范围:1、煤巷掘进面距工作面25~40m设置一组,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数多2台,然后每隔50m设置一组每组4~8台;岩巷掘进面距工作面100~130m设置一组,数量比该区域同时工作人数多2台,向外每隔100m和放炮撤人地点各设置一组,每组4~8台。
2、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在距采面安全出口以外25~40m 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应满足每班施工人员使用个数加2个);进风巷皮带机头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回风巷无极绳绞车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向里每隔20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
3、在以下每个地点都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各机电设备附近、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
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标准:1、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主管路不小于Φ150mm,采区分管路不小于Φ100mm,采掘进工作面不小于Φ50mm。
2、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按规定执行,最大间隔不超过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与三通之间用1~5m的高压管连接,采用快速接头,高压管及压风管路要吊挂平直,不得有缠绕盘旋情况出现。
4、压风自救装置的横供风支管应距底板1.2m。
5、压风自救装置应吊挂在巷道帮上,煤巷与半煤岩巷用卡子固定,岩巷在巷道边上用螺纹钢固定压风自救装置,螺纹钢的外露长度为0.2m。
6、每组压风自救装置的横(竖)短支管连接处用生料带连接,不得用其他物品代替,不能有漏风现象。
7、压风自救装置的手柄方向与巷道方向平行,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8、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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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标准号:MT 390-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压风管道供风的压风自救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2 引用标准
GB/T 2626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
GB 5898 凿岩机械与风动工具噪声测量法工程法
GBl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MT 113 煤矿井下用非金属(聚合物)制品安全性能检验规范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2 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
3.3 装置的防护袋、送气管的材料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3.4 装置配有口罩时,口罩用材料应符合GB 2626的规定。
3.5 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3.6 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3.7 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3.8 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3.9 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3.10 装置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每个装置的排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
3.11 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dB(A)。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试验用压力表、气体流量计的准确度不低于2.5%;声级计为Ⅱ型。
仪表应由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1.2 试验时,气源压力不小于0.75MPa,稳定、可调。
4.1.3 试验系统如下图所示:
试验系统示意图
1—气源;2—开关;3—压力表;4—被测装置;5—气体流量计4.1.4 气体压力和流量的测量次数应不少于3次,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被测量值。
4.2 外观质量检查
用感观法按本标准3.5、3.6、3.7、3.8条的规定检验。
4.3 舒适感检查
在试验系统上,当供气压力为0.7MPa时,距出气口250mm处,用手心迎气流检查是否有刺痛和压迫感。
4.4 供气压力和排气量测定
4.4.1 调整试验系统开关、观察供气压力。
4.4.2 调整装置的阀杆位置,使供气压力分别为0.3,0.5,0.7MPa,测量排气量。
4.5 噪声测定
当试验系统供气压力为0.7MPa时,在装置的减压部件轴线的水平面内,距其1 m远的3个方位和减压部件上方1 m远处,按GB 5898的规定测量噪声。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产品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1.2 产品应按本标准的3.5、3.6、3.7、3.8、3.9条的规定逐台进行检验。
5.2 型式检验
5.2.1 按本标准的3,3、3.5、3.6、3.7、3.8、3.9、3.10、3.11条的规定进行。
5.2.2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1次;
c.正式生产后,因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停产超过1年,再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检验的要求时。
5.2.3 抽样方法和判定规则
5.2.3.1 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按GB 10111随机抽取试样(抽样应不小于90台)进行型式检验,但试样数不得低于3台。
5.2.3.2 当本标准3.3、3.7、3.10、3.11条的规定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应加倍抽样,对上述项目检验进行复试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5.2.3.3 当本标准的3.5、3.6、3.8、3.9条的规定有两项不合格时,则应加倍抽样,对上述项目复试,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和贮存
6 试验系统示意图
6.1 标志
每套装置应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字迹清晰、耐久,并应包括:
a.制造厂名称;
b.出厂日期和出厂批号;
c.产品名称、型号和安全标志;
d.主要参数。
6.2 包装
6.2.1 每套装置用塑料袋包装。
6.2.2 装置与其他附件应分别装入包装箱。
6.2.3 包装箱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有防止箱内产品碰撞的衬垫物;
b.坚固、牢靠。
6.2.4 每套装置应有下列文件,并封存在塑料袋中。
a.产品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6.2.5 包装箱醒目处应注明下列文字、标记,并应清晰、耐久。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发站);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出厂日期;
d.包装箱尺寸和毛重;
e.“轻放”、“防潮”、“防雨”等标记;
f.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到站)。
6.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瓦斯防治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负责起草和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瑞珍、付肇平、曹道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