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配合比优化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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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竹高速公路混凝土配合比优化设计的要求
一、原材料选用与技术要求
混凝土原材料除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相应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1水泥
(1)桥梁工程用水泥:除桥梁基础混凝土(≦C30)可采用32.5级的符合硅酸盐水泥(P.C)配置以及现浇预应力连续箱梁混凝土(C55及以上)可采用
5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P.O)、42.5级Ⅱ型硅酸盐水泥(P. Ⅱ)配置外,
桥梁其他部位的混凝土(含C50预制T梁)均宜使用42.5级P.O水泥进行
配置。
(2)隧道工程用水泥:除隧道二次衬砌防水混凝土可使用32.5级P.C水泥外,隧道初喷支护、隧道路面混凝土均应使用42.5级P.O水泥。
1.2骨料
(1)粗骨料:桥涵、隧道工程混凝土用粗骨料一般采用5-10mm、5-20mm和5-25mm 三种公称粒级均可满足要求,对应粗骨料最大粒径(方孔筛筛孔边长尺寸)分别为13.2mm、26.5mm和31.5mm。本工程所需碎石应采用4.75-9.5mm、9.5-19mm和19-26.5mm三种规格进行分级生产、采购、储存、掺配使用,合成级配应符合表1-1的要求。不得使用不分级的统料。
其中:
5-10mm碎石适用于隧道初喷支护混凝土
5-20mm碎石由4.75-9.5mm和9.5-19mm二种规格掺配,适用于预制T梁、预
制空心梁板、预应力连续箱梁等部位混凝土;
5-25mm碎石由4.75-9.5mm、9.5-19mm、19-26.5mm(方孔筛,没有特殊说明,
以下类同)三种规格掺配,适用于桥涵工程的灌注桩、承台、墩柱、盖梁、桥
台、桥面铺装、护栏、通道、涵洞等部位混凝土及隧道路面、二次衬砌等混凝
土。
为统一碎石生产规格,保证碎石生产质量,碎石料场初次生产或进行生产调整时,建议上述三种规格的碎石生产振动筛的配置宜分别为4mm、12mm、24mm、30mm(方孔筛晒孔边长)。最终晒网尺寸应以实际生产的碎石是否符合表1-2规格要求为准。
碎石的压碎值按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控制,低于C50的混凝土用碎石的压碎值应﹤16%,C50-C60混凝土用碎石的压碎值应﹤12%,C60及以上的混凝土用碎石压碎值应﹤10%。
(2)细骨料:用于泵送混凝土的河砂应为中砂,细度模数为2.5-3.0.其中,大于4.75mm 颗粒含量不应超过5%,0.30mm筛孔通过率不应小于15%。鉴于河砂运距远,建议要求河砂在产地过4.75mm筛。
有关机制砂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详见《机制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技术指南》,将另文发布。
1.3外加剂
(1)桥梁工程用外加剂
灌注桩、高墩、预制梁、现浇梁、桥面铺装等部位混凝土应选用质量标准符合《聚羧酸西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的Ⅰ级产品,减水率大于25%;墩柱、承台、盖梁、桥台等部位混凝土可选用聚羧酸西高性能减水剂Ⅱ级产品,减水率大于18%。
减水剂的缓凝时间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工艺、浇筑量大小、浇筑季节温度、温控防裂要求,与供应商事先约定,减水剂出厂时预先调配好。
(2)桥隧道工程用外加剂
隧道喷射混凝土的速凝剂,应选用与水泥适应性好、凝结硬化快、28d强度损失少、较低掺量的速凝剂品种,其质量标准应满足《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一等品的技术要求,优先选用以硫酸铝胶为主要成分的低碱液体速凝剂(适用于湿喷法,建议采用湿喷工艺),其PH小于7;减水剂可选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Ⅱ级产品进行配置。
二、配合比设计的基本规定
(1)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设计要求、使用部位及施工中的输送方式、浇筑和振捣方式等,合理拟定配置混凝土的技术要求(包括坍落度及其损失、强度、凝结时间、外观质量、耐久性等),并根据这些选用原材料(水泥品种、等级;砂的品种、规格;碎石的最大粒径;外加剂品种与技术要求;确定是否掺矿物掺合料及掺合料品种)。所有预拌混凝土均应掺用减水剂。
(2)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以质量比表示,应按照现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2000)进行计算,并通过试配和配合比参数优化确定。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根据设计强度等级、环境作用、耐久性、工程要求、工作性等要求,按下式计算确定:Rp=R+1.645δ。式中:Rp-混凝土的施工配置强度;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δ-强度标准差。混凝土强度等级﹤C20,δ-4.0MPa;混凝土强度等级C20-C35,δ=5.0MPa;混凝土强度等级﹥C35,δ-6.0MPa。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包括防水混凝土、抗冻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条件下,亦可参照上述规程,经过试配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积累资料,应合理调整混凝土配合比提供依据。
(3)混凝土进行适配时应采用施工相同的原材料,配置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和易性好、凝结时间符合施工需要、不泌水、不离析、坍落度损失小等);制成的混凝土应符合强度、耐久性(抗冻、抗渗、抗侵蚀)等质量要求,还应满足经济合理。当设计有要求或构件有变形控制要求时,配置的混凝土还应满足弹性模量、收缩、徐变值的要求。
表2-1 结构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4)根据工程耐久性设计要求,谷竹高速公路结构混凝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5)为提高水位变动区混凝土的抗冻性,对水位变动区的墩、台身混凝土提出如下技术要求:应选用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不应使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碎石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1.5mm(方孔筛),含泥量不应大于1%、泥块含量不应大于0.5%,吸水率不应大于1%;砂的含泥量不应大于2%,泥块含量不应大于1%;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不得超过0.45,胶凝材料中的粉煤灰掺量不得超过30%,并应限制所用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应大于3%。
注:谷竹高速公路最冷月(一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4℃、极端最低温度-17.6℃(据1971-2000
年房县累计30年气候资料统计),按照《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5)规定,最冷月平均气温在-4℃-0℃之间为微冻地区,微冻地区淡水环境下水位变动混凝土的抗冻等级应不
低于F150,对于水位变动区的墩、台身抗冻等级应不低于F200.
(6)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的最大胶凝材料总量(水泥和掺合料质量之和)宜符合如下要求:
大体积混凝土(强度等级C30及以下)≦350Kg/m3;C40以下≦400 Kg/m3;C40-C45≦450 Kg/m3;C50≦470 Kg/m3(非泵送混凝土)和500 Kg/m3(泵送混凝土);C60≦500 Kg/m3(非泵送混凝土)和530 Kg/m3(泵送混凝土)。
一般环境下除长期处于潮湿环境、水泥环境或潮湿土中环境的构件可以采用大量粉煤灰(掺量30%-50%,水胶比应随粉煤灰掺量增加而减小)混凝土外,对于暴露于空气中的一般混凝土,粉煤灰掺量一般不应大于20%,且每方混凝土的硅酸盐水泥用量不应小于240 Kg/m3。
(7)采用泵送工艺施工的混凝土,其原材料和配合比设计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①应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应使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②粗骨料应采用连续级配,其针、片状颗粒不应大于10%;细骨料应采用细度模数2.5-3.0的中砂,砂中粒径小于0.3mm颗粒所占的比例不应小于15%。③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径之比应为:泵送高度﹤50m,≦1:3;泵送高度50-100m,≦1:4;泵送高度﹥100m,≦1:5;④泵送混凝土中必须参入泵送剂或高效减水剂,并宜掺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Ⅱ级及以上级的粉煤灰或其他需水量比小于100%的活性矿物掺合料。⑤泵送混凝土试配时要求的坍落度损失1h不应超过30mm。⑥用水量与水泥胶凝材料总量之比不应大于0.55;⑦胶凝材料总量不应小于300 Kg/m3;
⑧泵送混凝土的砂率宜为35%-45%;⑨当掺用外加剂时,其混凝土含气量不应大于4%。⑩当掺用掺合料较多时,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应进行钢筋锈蚀及混凝土碳化试验。
(8)通过设计和试配确定配合比后,应填写试配报告单,提交施工监理或有关方面批准。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报批。
三、桥梁工程主要部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由于桥梁的桩基、承台(或拱座、锚碇、0号块、空心薄壁墩实心段等大体积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