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治思想史期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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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简述
1、霍布斯状态(235)
利己主义是霍布斯全部政治思想的基础。
霍布斯是“性恶论“者,他认为,在国家成立以前,人类生活在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中。
由于人性邪恶,自然状态是一种极为可怕的、恐怖的、人与人互相残害的敌对状态。
在这种状态中,人类必然地发生纷争,而这种纷争便使得相互防范的人与人之间始终处于一种可怕的战争状态,所以他得出了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结论,这种自然状态就是所谓的“霍布斯状态”。
这种自然状态产生的原因:人类是自私自利的;是人类是生而平等的。
霍布斯把因起人们相互争斗的原因归结为三种:利益上的竞争;对他人可能杀害自己
的猜忌;对名誉的追求。
2、洛克状态(252)
关于人的自然状态的观念(洛克状态)是洛克政治思想的基石.
与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
人人都是自由的,人人都是平等的,人的理性教导全人类:任何人不要侵犯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于是他提出了“洛克状态”。
洛克认为,尽管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状态,但却不是一种放纵状态。
人们的自然状态应该是一种和平、亲善、互助和不受侵害和危险的状态。
与霍布斯相反,洛克的自然状态预设了人在本性上具有道德感的,他在为自己谋取私利时,也知道什么事情是不能够去做的。
因此洛克状态是一种和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享受着一种自然状态之下的自由,洛克称之为自然自由。
3、美德即知识(36)
为了建立社会的共识,苏格拉底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著名命题。
他呼吁人们对知识的关注应该从外在自然界转向人类自身。
他认为,正义和一切符合道德的、美好的东西都要借助于美德来实现,那么很显然,正义和一切美德就是知识。
有智慧的人的思想能使人富有美德。
苏格拉底从这一命题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政治主张。
4、神权政治论(95)
中世纪,基督教神权思想一直是西欧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基督教神权思想的统治在政治上的表现是神权政治论.神权政治论维护封建统治,提高和巩固教会的地位.神权政治论以《圣经》为信仰的绝对权威,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以爱"上帝"作为人们首要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主张王权神授,教权高于王权.神权政治论改变了古代观察政治问题的立足点,改变了古代的道德伦理观念.
君权神授、天国至上、教会至尊、天启法律是神权政治的基本原则。
5、双城论
教父学派最高权威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提出的观点,这是他政治理论中最具影响的
内容,依据人类原罪说区分了所谓“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上帝之城是最高的善,地上之城是恶的统治,注定要被上帝所摈弃,奥古斯丁依据双城论所提出的教会与国家关系的主张,成为中世纪教会的基本信条,对中世纪的政教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
6、教父学派的政治思想
在基督教成为国教的过程中,教父学派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教父:是基督教会对公元2世纪后在制定或解释教义,阐发圣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一些神学家的尊称。
(上帝创世说、三位一体说、原罪说、选民说)
早期有查士丁、爱利尼阿斯、德尔图良等;
最重要的是三个教父:安布洛斯(确立了教会自治的原则:宫殿属皇帝,教堂属宗教)
哲罗姆(提供了拉丁文译本的圣经),奥古斯丁(奠定了基督教神学理论的基础)。
教父学派
1)一方面在政治上鼓吹基督教与罗马帝国利益的一致性,要求信徒服从帝国的统治,交税纳粮,承认世俗君主的统治权力来自上帝,并为奴隶制的合法存在进行辩护。
2)另一方面,吸收希腊、罗马的哲学思想,阐释圣经和基督教教义,把基督教的基本信条教义化、系统化、神圣化、理论化,形成一整套系统的宗教神学思想,完成理论化的提升。
其中,当数奥古斯丁贡献最大。
7、乌托邦主义政治观(140)
又称空想社会主义,是欧洲15-19世纪比较有影响的政治思想,来源于托马斯.莫尔所著的《乌托邦》一书,乌托邦意思是不存在的地方,指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国度。
乌托邦主义的发展经历了三个时期,早期的代表是托马斯.莫尔、康帕内拉、安德里亚,中期代表是摩莱里、马布利、巴贝夫等,晚期的主要代表是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们对资本主义制度展开了深刻的批判,设想了理想的社会制度。
他们试图取消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和私有制,建立理想化的社会。
但他们都认为变革现存制度决不能通过暴力革命的途径来实现,主张对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加以和平改造,以过渡到理想社会。
8、分权制衡理论(326)
在西方各国,政权组织的原则一般是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由三部分人分别组成,不能互兼。
他们相互牵制,称之为“分权制衡”,又称“三权分立”。
欧美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300多年来,被各个资本主义国家所广泛采用,并以不同的形式得以体现。
分权制衡是被西方国家普遍运用在政治体制和其他国家管理活动中的重要法理。
制衡学说源于分权思想,分权思想可以溯源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形成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18世纪中叶,孟德斯鸠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
9、罗马法学政治观(74)
形成于罗马法制的基础之上,主要代表是西塞罗,他们强调法律的作用,主张法制。
罗马法学政治观认为:(1)法律体现最高的道义,因此法律是最高道德的准绳。
(2)强调法律根源于人类的理性,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唯一原则,法律具有普遍的世界意义,任何人都必须服从法律。
(3)国家和法产生于人类的约定,国家和法的力量和权威来自这种约定。
(4)国家是一个法人,国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力。
公民也是一个法人,他们必须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5)承认人类都是理性的,同时也承认人民在法律面前应当一律平等。
(6)一方面认为国家是十分有力量的,主张任何人必须毫无例外地服从国家和法,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国家和法无法包容一切,他必须尊重公民个人的某些自由权利,他开始承认公民个人的自由活动领域。
(涉及到法制观念及自由、平等、自然法和契约论思想等许多重要的观念)
10、功利主义政治观(409)
功利主义也称效益主义,是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的原则。
提倡追求“最大幸福”。
主要思想家有边沁、密尔等。
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人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以此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其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和政府一切行为的标准。
是一种以超阶级的功利作为人们行为标准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
11、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
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中的著名命题,用来说明人的本性与社会性间的关系。
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因为“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
人按本性的要求必须过城邦的生活,只有通过城邦的生活人的本性才能够实现。
人类的目的是实现三种“善业”即物质的富足、身体的健康和良好的道德。
人只有实现了良好的道德才实现了人类的本性,而人只有成为城邦的一员才能充分显人的本性,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个人的发展和城邦的命运息息相关。
意即只有在城邦中享受民主与自由的人才是完善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此命题深刻反映了古希腊城邦政治生活和古希腊人的政治理念,包含明确的自然人性思想和潜在的自然人观念。
12、自知己之无知(课本35页)
苏格拉底认为自己非常自觉地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
于是,一方面,他提出应当把承认无知作为知的起点;另一方面,它提示当时的人们,他们所谓的知识、智慧都只局限于某一特殊的具体的事物或领域。
他试图引导人们离开特殊的、具体的事物去思考普遍的东西,去探索普遍的原则,去思考自在自为的真善美。
但他在无意中夸大了一般,使一般脱离了个别,并使这一命题带上了神秘的色彩。
二、简要回答
1、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62)
亚里士多德定义政体为:“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政权的安排,
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企求的目的。
”
政体就是城邦的最高政权组织,是城邦一切组织的依据。
政体又关涉到全邦人民的生活方式,是公民的生活规范。
所以政体是城邦的决定因素,它决定城邦性质。
划分政体的标准。
第一是宗旨,看政体是照顾全邦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只照顾一个人、少数人或平民群众的私利。
前者为正宗政体,后者为变态政体。
第二是人数,看最高治权的执行者是一个人、少数人或多数人,这样共划出二类六种政体。
即正宗政体三种,有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
又有变态政体三种,它们是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
在具体进行政体研究时,亚又将每种政体细分为不同的类型,从极端的到较温和的,从较纯粹的形式到吸收综合了其他类型特点的形式。
2、奥古斯丁的两种国家,两种和平(105)
奥古斯丁的双城论:
他整个神学的突出点,是他区分了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
两个城的区分是在于它们以两种不同的爱为基础:由爱自己甚至于连上帝也蔑视的爱,造成了地上之城;由爱上帝发展到连自己也蔑视的爱,造成上帝之城。
两种爱组成两种国家,两种和平:
地上之城为自己而自豪,无论怎么富有都注定要被上帝摒弃,只可能得到短暂的和平。
天上之城为主而自豪,因对上帝的虔诚信仰灵魂将得到救赎,将获得永恒和平。
奥古斯丁进一步又论证了两种组织:
一种是世俗的政权组织;另一种是教会组织,它是上帝在人世的代表机构
3、政治自由与守法的关系(291)
自由必须以守法为前提,自由只能是做法律所不禁止人们去做的事情的权利。
原因如下:(1)自由不以守法为前提,国家就不成其为国家,社会就会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
(2)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
法律是按照公民的意志所制定的,公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这就是自由。
(3)政治自由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安全,只有服从法律,人们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
4、密尔是怎样论述代议制政府是理想的形式(379)
密尔认为,从人类政体的发展来看,代议制政府是理想的政府形式,其理由如下:首先,代议制政府是既能吸收又能发展人类智慧和美德的政府。
其次,代议制政府是最高权力属于整个社会的政府形式。
其三,代议制政府是人民既能“自保”又能“自助“的政府形式。
5、什么是功利主义政治观(边沁)(416)
边沁的功利主义
(1)边沁的功利主义是以苦乐感情为基础的,他从人追求快乐的本性中推论出趋乐避苦是道德的本质。
(2)功利主义的最高道德原则是获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3)功利是衡量和检验一切德行的标准。
判断一切事物和一切行为好坏的标准,在于它是否能产生功利。
(4)是对契约论的批评。
边沁的功利原理有两个出发点和前提:①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②自利选择原理。
关于功利原理,边沁认为,人们一切行为的准则取决于是增进幸福抑或减少幸福的倾向。
社会的幸福是以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来衡量的。
如果增加社会的利益即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倾向比减少的倾向大,这就适合于功利原理。
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自利的选择占着支配地位。
当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时候,凡是对自己的最大幸福能有最高的贡献,不管对自己以外的全体幸福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他都会全力追求,这是人性的一种必然倾向。
6、无政府主义政治论的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429)
19世纪30年代。
创始人蒲鲁东,他以个人主义为基础,幻想小私有制永世长存。
反对一切法律、政府和国家,反对组织工会和政党,反对无产阶级政治斗争和暴力革命,主张立即消灭国家和政府,建立没有任何政治权威的、绝对自由的“无政府”社会。
三、论述题
1、城邦政治学说(33)
城邦政治学说产生的背景
一、城邦和城邦制度
古希腊的城邦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形式。
城邦生活具有以下特征:(1)小国寡民;(2)有产有闲;(3)集体剥削的奴隶制;(4)城邦政治制度的多元化;(5)民主制
所有城邦都由三个身份集团构成:奴隶、无公民权的自由人、自由公民。
从本质上说,城邦就是自由公民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法律之下分享权利和义务的政治体系。
希腊世界数以百计的城邦(当代西方学者估计大约在600-700或750个之间),每个城邦都是独立的政治实体(对外独立,对内享有完全的自主权),数百个主权实体并立存在了数百年。
成为希腊独有的政治现象,对希腊政治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而数以百计的城邦政治制度又是多元化的,有自己鲜明的个性。
各个城邦按照自己的方式和道路建立了各种各样的政治制度。
希腊人将他们的政治制度划分为若干类型,如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等,每个类型又包含多种不同的政治形式。
亚里斯多德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类。
亚里斯多德指出,雅典政治制度从纵向看,经历了11次重大的宪法变革。
各城邦政治制度演进的途径是多样的,但大体都经历了王政时代、贵族时代、僭主政治、民主政治等阶段。
从纵向看,各城邦政治制度的演变在时间上并不是同步的。
二、高度发达的城邦民主政治生活
希波战争持续了43年,于公元前449年以希腊的胜利而告终。
希腊城邦的商业、对外贸易、手工业、文化艺术各方面都空前发展。
经过从格拉古、提秀斯、梭伦、克里斯提尼、伯里克里的改革,雅典的自由民主制得到很好的完善和发展,所有官职都向社会开放,抽签选拨、轮流执政、公职津贴制度、陪审团、观剧补贴、十将军委员会等等制度都是雅典民主政治达到一个顶点。
雅典民主制的繁荣,带来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广泛参与和发达的政治生活,由于城邦非常狭小,城邦政治权威与公民的关系是直接可见的。
而且大多数是移民城邦,血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萎缩了,政治法律制度具有契约的性质,表现出人为构建的力量。
民主制使人们参与城邦政治生活的热情很高,雅典民主还使公民们将个人自由与服从法律结合起来。
法治的好处和公民政治参与的好处都充分体现出来。
这一切都激发了雅典人对政治的关心,带来政治思想的繁荣。
三、城邦政治的历史和危机
而此时雅典的强大侵犯了斯巴达的利益,两个城邦之间爆发了持续27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战争以雅典的失败告终。
但斯巴达及其他各城邦的实力也遭到了极大的削弱。
战争期间,奴隶大批逃亡,农民破产,经济衰退,贵族专权,平民与贵族的斗争加剧,城邦政治生活的社会基础动摇,政局动荡,僭主篡权,宗派纷争,城邦陷于危机之中。
以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思想为代表的城邦政治学说就肩负着解决城邦政治的历史和危机而产生。
2、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思想(302)
1.人性论(人性恶)
马基雅维利认为人类天生都是自私自利,见利忘义的,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自私的欲望。
君主治国与其用爱,不如用威。
2.政策论(君主的统治方法)
政治技巧和策略是马基雅维利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是一个坚定的国家至上主义者,他认为,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政治的目的,君主完全可以不择手段,即使采用残忍。
暴力手段也在所不惜。
基于此,马基雅维利的政治理论很少触及文化和经济政策,他主要关注的是国防、治安和民主问题。
国家强盛的相关政策:武力政策(统治术)、开疆拓土政策(野心)。
(长期的和平会使国家衰弱和瓦解,这启发了后代的帝国主义和军国主义,主张了欧洲强国对外掠夺殖民地的野心和帝国主义国家间的战争。
)
3.影响与评价
(1)政治思想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2)强权政治的信徒
(3)客观主义、现实主义的政治观(4)国家利益的理论源头
(5)主要贡献:使政治与道德分离;使政治与宗教分离
①主张国家的根本问题是统治权,统治者应以夺取和保持权力为目的,是马基雅维利政治
思想的核心。
权力就是使人畏惧的实力或暴力,一个民族应该有自己管理自己的权力,而不是屈服于专制政权的统治。
②维护国家统治的基础,一个是法律,一个是军队。
他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律来治理。
人民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才会变得坚定、精明、文雅。
然而人是贪婪的,欲望是无穷的,法律有时也无能为力,因此法律必须以武力为后盾。
比起为封建领主服务的雇佣军队和外国援军,他主张国家急需训练一支由自由市民组成的义务军队,装备精良、纪律严明、忠于国家。
⑵理论基础:人性恶论,他认为,人类最初和动物一样,是分散活动的,追求权力和财富是人类最基本的愿望。
权力和财富有限,人们的欲望无穷。
因此人与人在争斗中彼此关系是虚假伪善的,人的行为是反复无常忘恩负义的。
⑶研究方法:不重书本重实际,从人们历史和现实经验出发研究政治问题。
⑷理论特点:①丢弃人天生是一个政治动物的问题,将国家建立在人性和人的行为的基础上;②割断政治学说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认为政治有自己的道德评价标准;③把严谨的科学精神带进政治学说领域;④把政治学说建立在权力基础上,开创从世俗角度探讨政治问题的先河。
3、分权制衡理论及其指导下的美国政治构架(326)
分权制衡又称“三权分立”,是西方民主制的一种重要形式。
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分别行使,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由三部分人分别组成,不能互蒹,它们互相牵制。
自欧美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几乎所有的西方国家在政权组织上都采用这一原则。
(1)最初提出这一理论的是英国的洛克,不过洛克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是两全分立,即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分立,对外权其实是行政权的一部分。
对这二者的关系,洛克也只谈到的权限分工,对于两者所产生的矛盾却没有论及。
因而洛克的分权理论在形式上是很不完备的。
(2)后来法国的孟德斯鸠对这一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
其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他明确地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三种权力应由不同阶级或机关掌握,即资产阶级掌握立法并监督行政权,君主掌握行政权,并对一会的立法有否决权,却又无权立法,只能按法律办事,司法权则由专门机关法院行使,这样三者互相牵制,保持平衡。
其二、任何一种政体只有实行分权与制衡,才能真正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
其三、政治自由的前提是法治,三权分立的原则是同国家健全的法律联系在一起的。
(3)最后由美国的政治家们进一步解释和发挥并付诸于实践。
他们在孟德斯鸠理论的基础上,突出了以权力制约权力,制约中存在着反制约,监督中存在着反监督,制约与监督都是双向的思想。
孟德斯鸠认为,要建立君主立宪政体,必须做到“三权分立”,即把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开,并相互牵制、监督、平衡。
只有这样,公民的自由才有保障,才能防止君主滥用权力。
‚美国宪法对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规定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
宪法第一条规定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第二条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第三条规定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同时,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可否决国会议案,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等等,体现了相互牵制、监督、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