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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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

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表1 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目标

2.城镇: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乡村: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

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一规划,健全标准体系

强化配电网统一规划。统一规划城乡配电网,统筹解决

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均等

化发展。配电网与市政规划相协调,在配电网规划的基础上,

开展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将规划成果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

地利用规划,实现配电网与城乡其它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

步建设。电网电源统一规划,优化电源与电网布局,加强规

划衔接,促进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等多元化负荷与配电网协调有序发展。实现输配电网、一次网架设备与二次系统、公共资源与用户资源之间相衔接。

健全配电网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可靠性需求,整合和优化已有标准化成果,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发展重点,科学指导规划、建设与改造,全面推行模块化设计、规范化选型、标准化建设。

(二)做好供电保障,服务社会民生

实现中心城市(区)高可靠供电。围绕中心城市(区)发展定位和高可靠用电需求,统筹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变电站站址和电力廊道落地,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配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及发展需要,适度超前建设配电网;紧密跟踪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经济增长热点,及时增加供电能力,消除城镇用电瓶颈;力争2020年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

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对未改造农村配电网实施改造,逐年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解决已改造地区出现的新的不适应问题;远近结合、多措并举,加快解决“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有效缓解春节、农忙等季节性负荷突增引起的供电问题,大幅改善居民生活用电条件;因地制宜对粮食主产区农田节水灌溉、农村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加工、畜禽水产养殖等供电设施进行改造,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力争2020年,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72%,用户年均停电时间控制在24小时以内,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7.0%。

加快边远贫困地区配电网建设。做好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电网规划,加大电网投资力度,切实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用电问题。做好偏远地区移民搬迁、游牧民定居等安置点供电保障。通过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2015年解决全部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三)优化完善结构,消除薄弱环节

切实保障变电站站址和线路廊道规划落地,构建强简有序、相互支援的目标网架,远近结合,科学制定过渡方案。按照供电区“不交叉、不重叠”原则,合理划分变电站供电范围,解决网架结构不清晰问题;合理设置中压线路分段点和联络点,提升中压线路联络率,提高配电网转供能力。

(四)推进标准配置,提升装备水平

推进配电网设备标准化。完善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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