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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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对罪犯改造的不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刑罚执行方式。

本文将介绍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目的、执行方式以及优点等。

一、定义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指通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采取定期集中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帮助罪犯重新认识错误、改正行为,实现自我教育和再教育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二、目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改造罪犯,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减少再犯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重建自尊和自信,从而重新融入社会。

三、执行方式1. 教育培训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下,罪犯将接受一系列的教育培训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

通过这些教育培训,罪犯可以增长知识、提升素质,为将来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2. 社会实践除了教育培训,罪犯还将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是劳动工作,也可以是社区服务等。

通过参与社会实践,罪犯可以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劳动纪律,逐渐改变不良行为,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四、优点1. 人文关怀相比于传统的刑罚执行方式,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尊重罪犯的人权。

通过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帮助罪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2. 防止再犯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帮助罪犯重新认识错误,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这有助于减少再犯率,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3. 降低社会成本相比于长期监禁等传统刑罚,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具有较低的社会成本。

通过对罪犯进行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可以降低监狱的维护费用,并缓解监狱人员的压力。

综上所述,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在促进罪犯改造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并加强对罪犯的教育和培训,为他们带来更好的改造机会,同时增加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功能,为罪犯的改造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单位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单位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单位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单位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安置的退休人员、残疾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特殊人员。

三、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特殊群体,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安置,充分发挥特殊群体的积极作用。

四、工作内容1. 调查摸底。

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特长和意愿,为安置工作提供依据。

2. 制定安置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报上级领导批准。

3. 落实安置岗位。

根据安置方案,为特殊人员安排合适的岗位,确保他们能够发挥自身优势。

4. 培训和辅导。

对特殊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

5. 跟踪管理。

对安置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置工作的稳定性。

6. 激励与关怀。

对安置人员在工资、福利、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关注他们的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五、工作流程1. 申请。

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向单位提出安置申请。

2. 审核。

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安置对象。

3. 安置。

根据审核结果,为特殊人员安排合适的岗位。

4. 签订合同。

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5. 培训与辅导。

对安置人员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

6. 跟踪管理。

对安置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跟踪。

六、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

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计划。

2. 加强领导。

成立专门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 完善制度。

不断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4. 落实政策。

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的安置帮教政策,切实保障特殊人员的合法权益。

5. 创新方法。

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制度

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接受安置帮教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其他有重新犯罪危险的人员。

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帮教为主线,以法治为基础,以心理疏导为辅助,促进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置帮教工作。

第六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三)对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四)总结推广安置帮教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五)其他与安置帮教工作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置帮教措施第七条对安置帮教人员,实行以下措施:(一)安置就业: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实现自食其力。

(二)生活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人员,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教育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高安置帮教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心理疏导:对有心理障碍的安置帮教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

(五)法律援助:为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八条对安置帮教人员,实行以下监督管理措施:(一)建立档案:对安置帮教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帮教情况。

(二)定期走访:定期走访安置帮教人员,了解其生活、工作和思想动态。

(三)谈话教育:定期与安置帮教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加强法治观念教育,预防重新犯罪。

(四)社区监督: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社区监督。

单位安置帮教制度汇编模板

单位安置帮教制度汇编模板

单位安置帮教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帮助安置帮教对象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第三条本单位安置帮教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安置帮教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安置帮教对象第四条安置帮教对象为本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已经释放或解教,愿意接受安置帮教的人员。

第五条安置帮教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安置帮教工作;(二)积极参加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三)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回报社会。

第三章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本单位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置帮教对象的就业、培训等工作;(二)保卫部门负责安置帮教对象的治安管理、教育等工作;(三)工会、团组织负责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文化娱乐等工作;(四)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第四章安置帮教措施第九条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其犯罪性质、改造表现和自身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第十条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一条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第十二条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融入社会。

第十三条对安置帮教对象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动态,防止重新犯罪。

第五章保障与激励第十四条本单位保障安置帮教对象享有与其他员工同等的权益,不得歧视。

第十五条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不履行安置帮教工作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安置帮教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置帮教的各项规章制度

安置帮教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帮教机构的规章制度1. 组织架构:帮教机构应设立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2. 业务范围:帮教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帮教团队,制定详细的帮教计划和方案,对被帮教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帮教工作。

3. 帮教人员的要求:帮教机构应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帮教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帮教工作。

4. 机构管理:帮教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安全管理:帮教机构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被帮教人员在帮教过程中的身体和心理安全。

6. 绩效评估:帮教机构应定期进行帮教工作绩效评估,对帮教人员和被帮教人员的改造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查。

二、帮教人员的规章制度1. 专业素养:帮教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相关的心理学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2. 行为规范:帮教人员应恪守帮教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私自处理帮教工作中的问题,不得徇私舞弊。

3. 保密工作:帮教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被帮教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4. 帮教工作:帮教人员应按照帮教机构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开展帮教工作,协助被帮教人员进行思想改造和社会重建。

5. 自我修养:帮教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不断学习和进步。

三、被帮教人员的规章制度1. 遵守规定:被帮教人员应尊重帮教机构和帮教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2. 行为规范:被帮教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应自觉接受帮教工作和改造培训。

3. 参与活动:被帮教人员应积极参与各项帮教活动,主动参加学习和思想交流,配合帮教人员进行改造工作。

4. 自我反省:被帮教人员应认真反省自身的行为和思想问题,努力改正和提高自身素养。

5. 社会融合:被帮教人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争取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在安置帮教的整个过程中,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至关重要,只有规范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才能保证帮教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被帮教人员的改造和社会重建的顺利进行。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是我国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促使罪犯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

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进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帮教工作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目的、主要内容以及成效评估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制度目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实现以下目的:1.促进罪犯心理变化。

通过帮助罪犯认识到犯罪的错误性质及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引导他们积极反思人生观、价值观,转变为有益于社会和谐的公民。

2.培养罪犯社会适应能力。

通过提供必要的就业、职业培训和教育资源,帮助罪犯在刑满释放后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再犯率。

3.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安置帮教工作,防范罪犯再度危害社会,减轻社会治安压力,保护公众安全。

二、主要内容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个体化教育计划。

根据罪犯的犯罪情况、个性特点和矫正需求制定个体化的教育计划。

教育内容包括法律知识、道德修养、职业技能培训等,旨在提升罪犯综合素质。

2.就业安排与创业支持。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重视为罪犯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

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开展职业培训,提供就业招聘信息,帮助罪犯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或自主创业。

3.心理辅导与社会支持。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注重罪犯心理辅导和社会支持。

通过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罪犯解决心理问题,健康面对生活。

社会支持包括提供住房、医疗救助等服务,为罪犯刑满后顺利融入社会提供保障。

4.监督管理与评估机制。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监督管理与评估机制,加强对帮教工作的过程和成效监督。

通过定期评估罪犯的改造情况,及时调整改进帮教措施,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成效评估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成效评估是衡量帮教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成效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造效果评估。

通过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行为、心态、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评估,判断罪犯的改造程度。

评估结果能够反映出安置帮教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之处。

2.再犯率评估。

通过对安置帮教人员刑满后是否再次涉罪的统计,评估安置帮教工作对于预防再犯的效果。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是指对刑满释放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和再教育的一项工作。

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指对这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步骤的规定。

下面就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进行介绍。

首先,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落实责任领导。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明确的权责机构,明确各级责任领导人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

其次,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定期开展评估。

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再次,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加强管理与监督。

建立健全帮教工作信息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同时,通过加强监督执纪,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保证帮教工作的纪律和规范。

此外,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强化培训教育。

对从事帮教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其能够适应工作的需要,提供专业化的帮教服务。

最后,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消除对帮教对象的偏见和歧视。

同时,加强对帮教工作的舆论引导,倡导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置帮教的良好氛围。

总之,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安置帮教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被帮教人员的社会适应和法律道德修养的提升。

安置帮教人员规章制度

安置帮教人员规章制度

安置帮教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帮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安置帮教中心的管理人员、帮教人员等。

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素质,为帮助和教育在押人员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一)认真落实帮教计划,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和改造方案,助力在押人员改过自新。

(二)密切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变化,主动沟通、交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

(三)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法律教育等活动,提高在押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助力其回归社会。

(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能力。

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秉持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在押人员进行歧视、虐待或侮辱,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六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工作规范:(一)工作守则:服从管理,服从指挥,提倡公平公正,保守秘密。

(二)工作作风:工作勤勉、认真,作风朴实、热情,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三)工作纪律:积极服从组织管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第七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秩序,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聊天、打电话、上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八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在押人员的个人信息、刑事记录等敏感信息,确保在押人员的隐私权得到尊重。

第四章工作奖惩第九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应当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绩效,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为帮助在押人员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11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11

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帮教制度: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纪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乡、村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相关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指导乡村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帮教小组成员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四、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乡、村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衔接制度:1、接到县局“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的村委会。

2、督促村委会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刑罚的目的从简单的惩罚转向了教育改造。

在中国,安置帮教是一种重要的矫正措施,旨在帮助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建立一套完善的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安置帮教工作概述安置帮教工作是指针对刑满释放、假释解除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的一系列社会化矫正措施。

它主要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罪犯走上正途。

安置帮教工作的目的是使罪犯学到一技之长,增强自身阳光正面的能力,并最终成功融入社会。

二、安置帮教机构的建立为了有效推行安置帮教工作,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安置帮教机构。

这些机构应该包括学习培训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心理咨询中心等,以满足罪犯不同方面的需要。

此外,安置帮教工作还需要与司法机关、警察、社区组织等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紧密的合作网络。

三、安置帮教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安置帮教工作涉及的人员包括矫正人员、培训师、社工人员等。

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对这些人员的选拔和培训非常重要。

选拔应该注重道德水平、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的考察,确保人员具备处理罪犯问题的能力。

培训方面,应该注重专业知识的传授、案例分析和沟通技巧的训练,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

四、安置帮教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安置帮教计划是安置帮教工作的核心,它需要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和犯罪类型制定,并由相关人员进行执行。

安置帮教计划应该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内容,以满足罪犯的多重需求。

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跟踪评估,及时调整计划,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性。

五、安置帮教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监督和评估举足轻重。

监督可以通过定期检查、举报投诉和随机核查等方式进行,评估可以通过罪犯表现、社会反馈和再犯率等指标进行。

监督和评估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以便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提高工作质量。

六、安置帮教工作的发展趋势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一、负责刑释解教人员回到单位就业安置的联系工作和报到时接待工作,给刑释解教人员交待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安分守己具体要求。

二、负责在社区介绍该人员在服刑期间的奖惩表现情况,介绍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政策,防止对刑释解教人员歧视、放任自流。

三、及时对本社区单位所有刑释解教人员造册登记,定期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苗头,定期检查访问刑释解教人员守法情况,做到胸中有数,防止“再进宫”。

四、坚持四项制度,即:对刑释解教人员一月一次法制课教育制度;一季度一次谈话制度;半年一次访问制度;一年一次考核制度。

安置帮教责任制一、针对每个安置帮教对象,成立安置帮教小组,直接负责该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安置帮教小组负责所包对象的学习教育、择业安置及日常行为的和管控、监督、记录工作。

三、安置帮教小组每月一次与所包对象见面讲法谈心,每季度一次走访家庭和工作单位,每半年一次协助安置帮教办公室考核鉴定,并认真做好记录,存入档案。

四、安置帮教小组对所包人员发现异常情况,要列为重点及时上报,并采取得力措施监控,最大限度地预防“再进宫”。

五、对于工作认真扎实,所包对象未出现“再进宫”的安置帮教小组成员,每年年底给予奖励并落实相应报酬。

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包靠,责任到人,所包人员如出现重新违法犯罪者,视情节扣发相应比例的奖金、福利等待遇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刑释解教人员守则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单位后,应当悔过自新,自食其力,安分守己地从事生产经营和其它活动。

一、刑释解教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再从事违法活动,严格约束自己,重新做人。

二、刑释解教人员要定期向安置帮教办公室汇报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以求得管理人员的帮助,自觉争做文明公民和“十星级文明户”。

三、刑释解教人员要加强思想改造,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执行机关、管理机关的领导,自觉与家人和睦相处,自觉地洗心革面,敢于揭发坏人坏事,敢于同犯罪行为做斗争。

安置帮教重点人员管理制度

安置帮教重点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实施安置帮教的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及被判处缓刑、假释、管制等刑罚的社区矫正人员。

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2. 预防为主,教育与感化相结合;3. 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形成合力;4.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安置帮教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协调各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3. 指导和检查各乡镇、街道的安置帮教工作;4. 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5.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设立安置帮教工作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登记、调查、评估;2. 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3. 定期走访帮教对象,了解其生活、工作和思想状况;4. 协调相关部门为帮教对象提供就业、培训等帮助;5. 做好帮教对象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置帮教措施第六条对安置帮教对象采取以下措施:1. 生活安置:为无家可归或生活困难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临时住所,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2. 就业指导:协助安置帮教对象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3. 教育培训:组织安置帮教对象参加文化、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4. 心理辅导:对有心理问题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

5. 社区参与:鼓励安置帮教对象参与社区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

第七条对重点人员实施重点管理,包括:1. 定期走访: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定期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其遇到的问题。

XXX村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XXX村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

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

对每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效果、安置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

根据安置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置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置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置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制度。

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置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

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指针对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员进行安置和帮教的一种制度安排。

此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帮助犯罪人员改造自己,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二次教育和再教育的目标。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具体内容以及实施该制度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在矫正刑罚执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该制度有助于犯罪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心态转变。

通过为犯罪人员提供相关教育和心理辅导,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责,增强改造的积极性。

其次,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能够提供社会资源和支持,帮助犯罪人员在释放后重新融入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该制度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降低犯罪率,为社会治安做出贡献。

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1. 安置机构的建设建设具备相应设施和资源的安置机构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机构需要提供良好的住宿、学习和工作环境,为犯罪人员的改造和再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2. 教育和培训安置帮教工作中,教育和培训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教育包括基础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育等内容,旨在提高犯罪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培训则着重于教授社会适应技能和职业技能,帮助犯罪人员具备重新就业的能力。

3. 心理疏导和辅导犯罪人员常常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挣扎,因此,心理疏导和辅导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十分关键。

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使犯罪人员能够积极面对自己的内心,并逐渐走出困境。

4. 社会资源的提供安置帮教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社会资源的提供可以包括就业机会的创造、创业扶持、法律援助等方面。

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能够为犯罪人员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

三、实施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原则1. 个性化原则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应根据犯罪人员的个别情况进行个性化的安排。

不同的犯罪人员在犯罪类型、犯罪动机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个性化原则能够有针对性地提供需要的帮助和教育。

安置邦教工作制度

安置邦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以下简称“帮教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置帮教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和帮教对象自身的积极作用,实现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的目标。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二、帮教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设立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安置帮教工作。

第五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设立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帮教对象的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安置就业、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社区(村委会)应当设立帮教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帮教对象进行日常管理和帮教。

第九条帮教小组由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社会组织代表、志愿者等组成。

第十条帮教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跟踪了解帮教对象的表现和需求。

三、帮教措施与服务第十一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顺利就业或者创业。

第十三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融入社会。

第十四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十五条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帮扶工作,解决其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六条社区(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其动态,防止其重新犯罪。

第十七条社区(村委会)应当加强对帮教对象的就业创业指导,帮助其实现经济独立。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安置帮教是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教育和就业安置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适应和融入,帮助他们积极回归社会,重建生活。

本文将从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背景、内容、实施过程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

1. 背景介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具有重新开始生活的权利。

然而,由于长期在监狱环境中生活,这些人员在脱离监狱后还面临很大的社会适应压力。

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应运而生。

这一制度在保证公共安全的同时,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切实的帮助和支持。

2. 安置帮教工作的内容安置帮教工作包括教育、就业、住宿等多个方面。

首先,刑满释放人员需要接受必要的法律、道德及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

其次,安置帮教工作还要着重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问题。

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岗位推荐等方式,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此外,住宿也是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部门会提供住房保障,确保他们有稳定的居住环境。

3. 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过程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过程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的筛选、安置位置的选择以及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

首先,相关部门会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筛选,确保他们具备接受安置帮教工作的条件。

其次,选择合适的安置位置是关键。

这些位置应当符合社会治安要求,同时具备教育、就业等资源。

最后,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是一个全方位、多环节的过程。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供必要的帮教和支持,确保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4. 成效评估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首先,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大幅减少了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安置帮教工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了就业和居住保障,有效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再次,安置帮教工作有助于加强社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减轻了社会治安压力。

安置帮教制度

安置帮教制度

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

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

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二、一人一档制度。

对每一个安臵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效果、安臵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三、月访、季访制度。

根据安臵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臵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臵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臵帮教措施;四、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制度。

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五、组织协调制度。

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臵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臵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臵帮教工作;二、安臵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臵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

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臵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臵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八、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每个国家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犯罪问题。

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我国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的刑罚和矫正制度。

其中,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矫正措施,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的犯罪率。

一、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背景与概念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指通过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到特定社区,并为其提供教育、培训和就业等帮助,以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我改造和回归正常生活的一种矫治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为罪犯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使其在回归社会后不再犯罪,同时也有助于缓解监狱人员过密问题,减轻国家的执法压力。

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实施步骤1. 征求意见与确定安置地点: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各级政府会与相关社区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确保社区安全和防范措施是制度实施的首要考虑。

2. 制定安置方案:针对不同的刑满释放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安置帮教方案,包括教育培训、就业帮扶、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内容。

安置方案应综合考虑个体特点、社会需求和可行性等因素。

3. 开展教育培训:通过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等方式,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提升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4. 提供就业帮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

通过岗位安排、职业培训和就业引导等方式,促使他们融入职场,充实自己的生活,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5. 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他们排解心中的负面情绪,并提供必要的社会支持,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

三、安置帮教工作制度的优势与意义1. 为犯罪分子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实施后,给予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他们重塑自我,回归社会。

这为罪犯提供了重新做人的机会,降低了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 缓解监狱人员过密问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能够有效减轻监狱的执法压力,缓解监狱人员过密问题。

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制度

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各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档案、项目档案、工作档案等。

第三条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保密性、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安置帮教档案管理工作由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五条安置帮教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个人档案:包括安置帮教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安置帮教记录、教育改造记录、考核评价记录等。

(二)项目档案:包括安置帮教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经费使用、成果评估等。

(三)工作档案:包括安置帮教工作总结、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统计数据等。

第六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为:类别代码+年份+序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档案应涵盖安置帮教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相关档案,保证档案的时效性。

(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内容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二)编目登记:对每份档案进行编目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存放地点等信息。

(三)装订归档:按照档案类别和编号顺序装订,归档至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适宜存放:档案存放应选择适宜的环境,避免潮湿、阳光直射、虫蛀等损害。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利用档案。

(二)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保密。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安置帮教是指对刑满释放人员、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解决个人生活和就业问题的同时,加强对其思想认识的引导和帮助,防止其再次犯罪的一种社会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和实施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安置帮教程序安置帮教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准备期、安置期和跟踪期。

准备期:在离监前的一段时间内,安置帮教人员应接受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并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安置期:刑满释放人员或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离开监所后,相关部门应负责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就业问题。

安置帮教人员可以选择就业安置、创业安置或回归家庭。

就业安置:根据安置帮教人员的能力和就业意愿,安置部门协助其就业,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促进其尽快融入社会。

创业安置:对于有一定创业能力和意愿的安置帮教人员,安置部门可以提供一定的创业支持,帮助其开办小型工厂、农场、商店等,促进其自主创业。

回归家庭:对于安置帮教人员家庭条件较好且其家人支持接纳的,安置部门鼓励其回归家庭,并提供相应的经济和心理帮助。

跟踪期:在安置帮教人员顺利解决生活和就业问题后,相关部门应建立跟踪机制,对其进行定期跟踪和辅导,帮助其适应社会生活,稳定就业,防止再次犯罪。

二、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应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职责。

政府责任:负责制定安置帮教的政策和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资源,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公安机关责任:负责安置帮教人员的背景调查、刑满释放证明的发放,确保安置帮教人员的合法权益。

司法行政机关责任:负责安置帮教人员的准备期培训和安置期工作,提供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心理辅导。

劳动就业部门责任:负责安置帮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创业支持,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

司法机关责任:负责安置帮教人员的跟踪和辅导工作,指导和监督其适应社会生活,防止再次犯罪。

三、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为了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应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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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联单”运作程序制度。

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通知新回归的刑释解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并负责填写“四联单”,对其进行帮教谈话,了解思想状况,告知申报户口,就业登记等事项。

填写“四联单”第一联司法所留档,第二联交辖区公安部门,第三联交居
住基层调委会,第四联交本人;
二、一人一档制度。

对每一个安臵帮教对象建立专档,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对每次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效果、安臵帮教人员表现等进行记录并归档;
三、月访、季访制度。

根据安臵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每个安臵帮教对象的月访、季访计划,做到及时掌握安臵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采取针对性的安臵帮教措施;
四、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制度。

建立家庭、村(居)委、司法所三级安臵帮教体系,做到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分析研究、总结交流、反应迅速;
五、组织协调制度。

积极组织协调公安、民政、工商、劳动、经济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安臵帮教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努力实现安臵帮教对象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

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村(居、大队)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并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臵帮教工作;
二、安臵帮教接待站要及时对回归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设立联系卡,将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简历、罪名、服刑起止时间、监所表现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三、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四、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臵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五、指导村级帮教小组落实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人,实施结对帮教。

帮教责任人每季度与帮教对象进行一次谈心活动,并做好帮教记录。

六、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要大力宣传安臵工作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加归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三无”人员落实好相关政策;
七、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建立联系卡,积极与务工所在地的安臵帮教组织取得联系,防止脱管和漏管;
八、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九、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十、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臵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十一、每月开展一次摸底排查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十二、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十三、安臵帮教工作接待站必须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局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

衔接工作制度
1、区司法局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办事处安臵帮教工作站。

2、安臵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安臵帮教工作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臵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4、安臵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到原籍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臵帮教工作责任书。

5、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登记为重点帮教对象。

6、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7、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
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区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臵帮教工作站。

2、安臵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同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区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召开一次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议。

镇、乡、街道办事处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和任务:一是汇报安臵帮教工作开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作用发挥和相互配合情况;二是总结通报安臵帮教工作情况;三是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四是对重点区域、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刑释解教人员指定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防范措施
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臵帮教小组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安臵帮教站每半年要与安臵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接受他们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了解他们释放后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臵帮教工作。

为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安臵帮教工作,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半年(帮教小组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做好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区对镇、乡、街道办事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乡、镇对村(居)委会、社区及辖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考核内容:
1、机构是否健全,协调作用发挥如何;
2、制度是否完善,具体落实怎样;
3、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记录是否清楚完整,是否按要求建立“一人一档”;
4、与公安等部门配合是否紧密,具体作用发挥如何;
5、安臵帮教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有何新的做法和典型事例。

政治法律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学习制度。

安臵帮教小组每月不少于半天,认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胡锦涛主席“八荣八耻”理论和时事政治以及涉及安臵帮教方面的有关政策与规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增强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每月不少于半天,从而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防止和杜绝重新犯罪。

3、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帮教安臵目标管理制度
1、通过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逐步改邪归正,重新做人,改好率达到95%。

2、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安臵,使他们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安臵率达到90%。

3、通过做好安臵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

4、安臵帮教工作站(组)针对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三帮一”、“二帮一”的方法进行帮教,也可以选择一些表现好的刑释解教人员与表现差的结成对子进行现身帮教。

1、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年在6月10日(半年报)、12月10日(全年报)前按照司法部5号表内容要求,分别上报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开展情况。

2、安臵帮教工作站按照上级安臵帮教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要求逐级上报。

3、报表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字准确,按时上报。

安臵帮教工作站每季度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家访,安臵帮教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对于重点人员随时进行家访,并认真做好记录。

1、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结合,使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

2、普遍帮教与重点帮教相结合。

3、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

4、正面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教中帮,帮中教,为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

帮教管理要求
各级安臵帮教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安臵帮教管理工作过程中,要做到:
1、“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
2、“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
3、“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处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4、“四知道”:知姓名、知住所、知罪错、知工作单位;“五熟悉”:熟悉家庭成员、熟悉社会关系、熟悉现实表现、熟悉从事职业。

5、对外出务工人员要有专人负责联系,做到底数清、动向明、不脱管、不漏管。

撤销帮教制度
1、属于刑满释放的归正人员,帮教期限为五年,属于解除劳教的归正人员,帮教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除外。

2、帮教期限届满前,帮教责任人应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提出撤销帮教或延长帮教的初步意见,报镇(乡、街道)安臵帮教工作站审核,办理批准手续。

3、重点帮教对象帮教期限届满,需办理撤销帮教手续的,由镇(乡、街道)安臵帮教工作站进行考察,提出初步意见,报区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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