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与银行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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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宏观来讲,融资租赁行业的诞生和发展是各国经济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必然现象和趋势。融资租赁的设备市场渗透率(租赁设备 总额占设备销售总额的比率)在发达国家平均达到了20%,其中 美国更是达到了30%以上。
就微观上来讲,选择融资租赁而不是贷款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的 必然选择:①以融资租赁核算可加速折旧,税前提取;以经营租 赁核算,租金可在税前全额列支,合理合法节约企业的所得税; ②融资租赁是调整企业财务指标,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③ 融资租赁是实现资产流转的重要手段。
在1992年,我国的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保理业务,该银行作为中国唯一 的正式会员于1993年2月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之后我国的交通银 行也加入了该组织成为正式会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商业银行几乎都能 够从事保理业务。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随着我国租赁事业的发展,保理融资业务也被拓展应用于租 赁公司的融资中。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是租赁公司的“应收 账款”即“租赁债权”,根据《合同法》,该租金债权可以进行 转让与受让,因而在实务中就诞生了与贸易保理融资在形式上不 同的租赁保理融资,但实质上都是对“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提供 融资。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式
银租保理的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部
朱昀
银行-租赁合作
主要内容
本文通过融资租赁及保理原理的陈述、分析,指出了作为 国际上仅次于商业银行的第二大金融工具的融资租赁与商业银 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天然合作关系,阐释了融资租赁保理的定义、 功能、分类、相关法律问题、风险规避、业务流程和主要操作 模式,重点提出了: I. 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II. 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及保理简介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第三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原理 第四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第五部分 各主要商业银行对银租保理的政策 第六部分 经典案例
银行-租赁合作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银行流动性过剩呼唤银租合作
从宏观与微观看,银行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必然性:
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认为,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 /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保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与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债权的 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为 赊销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本特征上。同时,保 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并 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
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
返还租赁物,首次租赁期限最短为1年”。
大租赁
租赁
传统租赁 租售或租买
融资租赁
典型融资租赁
经营性租赁(非典型带有余值的特殊融资租赁)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典型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 III. 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IV. 保理是租赁公司的一种重要融资与退出渠道;无追索保理
对融资租赁机构而言是一种“表外融资”。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及保理简介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第三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原理 第四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第五部分 各主要商业银行对银租保理的政策 第六部分 经典案例
银行-租赁合作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银行和租赁公司相互需要
在一定条件下,企业会自主、主动地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投 资。这对于银行的贷款具有一种替代和挤占的效应,而这必不以 银行的意志为转移,企业不会因银行加大营销力度就转而选择贷 款,因为这是企业自身财务的内在要求。因此融资租赁的发展首 先会降低银行信贷资金的运用水平。
根据租赁业的实践成果,2005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 《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向商业银 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条款,又于2007年3月1日银监会新修 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金融租赁 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 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Baidu Nhomakorabea租赁与保理简介 融资租赁的几大功能
融资租赁的投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的节税功能 融资租赁的 理财功能 融资租赁的资产管理功能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保理诞生于18世纪的欧洲,到了20世纪,有了更为普及性的发展,保 理业由适用于一般的国内贸易和个别领域扩至于国际贸易和金融等敏感领 域,并且立有专门的法律。 “这种被称作‘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在美国随着《统一商法典》在除路 易斯安娜州以外的美国各州颁布实施而得到迅速的发展,至今仍在继续”。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定义
“保理”一词源于国际结算中的国际保理业务,实际上就是“保 付代理”; 保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债权的转让与受让”,即保理商(主要是 银行)通过收购债权人“应收账款”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融资服 务,其实质内涵是“服务”,是一种结算形式和手段。
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阐释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所在的区域,保理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根据对风险的免除与承担,保理分为“无追所保理”和“有追所保理”。 依据银行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已支付的融资款和相关费用,保理分为“有 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是否融资,保理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 根据是否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保理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 理”。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融资租赁的定义和分类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一种将资、贸易、工业结合起
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4章融资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法草案(2006年11月第 三次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
就微观上来讲,选择融资租赁而不是贷款是企业在一定条件下的 必然选择:①以融资租赁核算可加速折旧,税前提取;以经营租 赁核算,租金可在税前全额列支,合理合法节约企业的所得税; ②融资租赁是调整企业财务指标,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③ 融资租赁是实现资产流转的重要手段。
在1992年,我国的中国银行率先开始从事保理业务,该银行作为中国唯一 的正式会员于1993年2月加入了“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之后我国的交通银 行也加入了该组织成为正式会员。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商业银行几乎都能 够从事保理业务。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随着我国租赁事业的发展,保理融资业务也被拓展应用于租 赁公司的融资中。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是租赁公司的“应收 账款”即“租赁债权”,根据《合同法》,该租金债权可以进行 转让与受让,因而在实务中就诞生了与贸易保理融资在形式上不 同的租赁保理融资,但实质上都是对“应收账款”的债权人提供 融资。
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式
银租保理的实务操作
保理业务部
朱昀
银行-租赁合作
主要内容
本文通过融资租赁及保理原理的陈述、分析,指出了作为 国际上仅次于商业银行的第二大金融工具的融资租赁与商业银 行具有密不可分的天然合作关系,阐释了融资租赁保理的定义、 功能、分类、相关法律问题、风险规避、业务流程和主要操作 模式,重点提出了: I. 普通租赁保理融资模式; II. 结构性租赁保理融资模式,这是一种突破性的解决租赁公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及保理简介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第三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原理 第四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第五部分 各主要商业银行对银租保理的政策 第六部分 经典案例
银行-租赁合作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银行流动性过剩呼唤银租合作
从宏观与微观看,银行资金参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必然性:
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认为,保理是指卖方/供应商 /出口商与保理商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 保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与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债权的 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为 赊销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本特征上。同时,保 理制度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并 且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方便。
和供货人的选择,从供货人处取得租赁物,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向
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以续租、留购或
返还租赁物,首次租赁期限最短为1年”。
大租赁
租赁
传统租赁 租售或租买
融资租赁
典型融资租赁
经营性租赁(非典型带有余值的特殊融资租赁)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典型融资租赁的交易结构
司在购买环节支付货款的资金瓶颈的重要融资模式; III. 售后回租保理融资模式; IV. 保理是租赁公司的一种重要融资与退出渠道;无追索保理
对融资租赁机构而言是一种“表外融资”。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及保理简介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第三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原理 第四部分 融资租赁保理实务操作 第五部分 各主要商业银行对银租保理的政策 第六部分 经典案例
银行-租赁合作
第二部分 保理是银租合作的天然方式 银行和租赁公司相互需要
在一定条件下,企业会自主、主动地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投 资。这对于银行的贷款具有一种替代和挤占的效应,而这必不以 银行的意志为转移,企业不会因银行加大营销力度就转而选择贷 款,因为这是企业自身财务的内在要求。因此融资租赁的发展首 先会降低银行信贷资金的运用水平。
根据租赁业的实践成果,2005年8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 《关于调整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增加了“向商业银 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的条款,又于2007年3月1日银监会新修 订并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金融租赁 公司可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业务”,即指银行向金融租赁 公司开办的国内保理业务。其他融资租赁公司可参照执行。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Baidu Nhomakorabea租赁与保理简介 融资租赁的几大功能
融资租赁的投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的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的节税功能 融资租赁的 理财功能 融资租赁的资产管理功能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诞生与发展
保理诞生于18世纪的欧洲,到了20世纪,有了更为普及性的发展,保 理业由适用于一般的国内贸易和个别领域扩至于国际贸易和金融等敏感领 域,并且立有专门的法律。 “这种被称作‘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在美国随着《统一商法典》在除路 易斯安娜州以外的美国各州颁布实施而得到迅速的发展,至今仍在继续”。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定义
“保理”一词源于国际结算中的国际保理业务,实际上就是“保 付代理”; 保理的核心内容就是“债权的转让与受让”,即保理商(主要是 银行)通过收购债权人“应收账款”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融资服 务,其实质内涵是“服务”,是一种结算形式和手段。
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阐释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保理的分类
根据服务对象所在的区域,保理分为“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根据对风险的免除与承担,保理分为“无追所保理”和“有追所保理”。 依据银行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追索已支付的融资款和相关费用,保理分为“有 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根据是否融资,保理分为“融资性保理”和“非融资性保理”。 根据是否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保理分为“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 理”。
银行-租赁合作
第一部分 融资租赁与保理简介
融资租赁的定义和分类
融资租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业务,是一种将资、贸易、工业结合起
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通过“融物”达到“融资”的交易。
按照我国合同法第14章融资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法草案(2006年11月第 三次征求意见稿)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