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准备指南.doc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准备指南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准备指南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身份证复印件4、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如无,则从大专阶段起)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不提交)6、学籍证明7、推迟毕业证明(博士三年级及以上需提交,其他人员不提交)8、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9、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应着重体现导师的学术成果与能力)10、获奖证书复印件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效成绩,或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12、联合培养计划(需国内双方导师确定并签字)13、邀请信复印件(如为英文以外文字书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14、华东师范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二)博士研究生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校内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不申请学费资助不需提交)(见附件二)4、两封专家推荐信(同上)(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信需采用专家所在单位抬头信纸打印)5、身份证复印件6、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如无,则从大专阶段起)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不提交)8、学籍证明9、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10、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应着重体现导师的学术成果与能力)11、获奖证书复印件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说明外语已符合外方入学要求)13、学习计划(需双方导师确定并签字)1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如为英文以外文字书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15、华东师范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二、如何准备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我校2019年研究生公派留学申请注意事项
我校2019年研究生公派留学申请注意事项鉴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仍未公布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而本次申请时间紧,现根据国家基金委以往文件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校往年研究生公派留学准备材料中容易出错之处,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前通知如下:1、对于联合培养研究生,应知晓本人在校最长修业(学习)年限,计划好公派留学时间和回国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时间2、提前征得国内导师的同意与支持3、根据不同的国家或者学校要求,提前了解并准备好对应的语言证明材料。
因为有些学校入学报到还要求提交额外的雅思/托福等成绩。
4、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放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外语说明材料中应注明外语考核方式、时间、结果等信息,如仅注明申请人“外语已合格”、“已达到外语要求”等过于简略的表述,不符合要求。
5、在出具邀请信请注意:1)必须是拟留学院校/科研院所的专用信纸正式出具的邀请信,不能是电子邮件;2)申请人的派出时间应在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否则不予通过;3)邀请信应明确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单位等内容,录取时暂未确定单位的人员应按批准的留学国别、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与留学计划中确定的留学单位联系邀请函。
4)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便顺利获取邀请信/入学通知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5)去往德国等小语种国家公派留学时,如工作或学习语言为英语时,请一定在邀请函中注明。
6、《北京林业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中的成绩及排名可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或主楼209贾老师处查询;7、信息平台上填写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B.申请留学情况中计划留学单位必须与邀请信以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人的国内导师推荐信中有关计划留学单位表述一致,如发现不一致需及时进行调整。
比如美国有很多州立大学与非州立大学名称上十分相像:—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y, Los Angeles(CSULA)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UCLA)加州大学洛杉机分校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大学同时,如赴国外某研究所/机构学习,填写计划留学单位时务必填写具体研究所名称,不要选择研究所总部。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网上报名后打印);
2.《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报名后与材料1统一打印,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同时发至yzb@);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样表见附件3,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须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硕士生申请人须提交)
5.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一般应使用拟留学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
6.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硕士学位且申请学费资助人员的材料5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详细费用相关信息,则须提交);
7.学习计划(外文,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8.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提供);
9.国外导师简历(一般由国外导师提供并签字,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10.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至申请时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11.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硕士学位且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须提交);
1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按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15.XX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表(见附表,单独提交);
以上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和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ar ticle/1042)。
附表
XX大学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个人申报表
注:此表须正反双面打印。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者填写时,请勿更改表格样式。
表格内申报项目名称为简写,具体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如申报项目名称不在上述所列名称内,请勾选“其他”,并在后面备注项目名称及派出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者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该表。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须与纸质申请表信息及条形码编码完全一致。
有关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和细则,将另行通知。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应是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
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的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内容务必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务必注明申请人外语水平情况并说明符合国外院校的要求,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不收取学费或免学费或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4
外语考试成绩/水平证明复印件
5
学习/研究计划
6
外方导师简历
7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仅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者提交)
8
本校导师推荐信
9
成绩单复印件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2
合作渠道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13
专家推荐信2封
(仅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提交)
14
申请材料清单(即本表)
注:核对、确认无误后,请将此页置于首页,整套申请材料用燕尾夹子夹好(请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人姓名:
所在院系:
本校学号:
拟留学院校:
申请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材料应包括:(确认包括在内请在“确认”打栏√,如无请打“×”,其他情况,请注明):
Hale Waihona Puke 顺序材料确认备注
1
申请表
2
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免学费证明、其他费用证明
2019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申请留学学科
申请留学期限
研究方向
申请理由及研修计划,并附承诺书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研究能力、出国期间的学业安排、学习计划、安全保障及回国计划等方面的约定进行说明。
签字: 年 月 日
学科意见
对申请人的业务水平及对学科建设的意义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学科带头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推荐意见
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
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留学管理约定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所在学院、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各留一份。
2019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学号
(粘贴一寸免冠近照)
出生年月
婚否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座机:
手机:
E-Mail:
所在学院
学科名称
申请类别
□攻读博士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
□攻读硕士学位
□联合培□硕博连读生: 硕/博 年级
□在读硕士生: 年级
□其他
外语水平
申请留学国别
关于启动我校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关于启动我校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正式启动,选派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外语成绩须达到以下主要条件之一:、托福分或雅思分;、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曾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机构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并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精神,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关于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现有可利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外语水平的其他要求以及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机构名单等信息请登录网站()“出国留学”栏目中查询(网页内容正在更新中)。
根据要求,年我校将继续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校内专家评审。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直接影响申请学生的录取率,请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高度重视,在规定的时间组织校内专家(不少于人,含人)对本单位的申请学生逐一进行评审并排序。
评审意见应具有针对性,避免千篇一律或过于简单(一般不少于字),不具参考价值。
请尽快通知学生和导师,抓紧落实,务必于年月日前将本单位申请学生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各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认定的学生排序名单纸质版及本单位申请学生信息总表电子版(含申请学生排序号)送(电邮)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有关工作进程安排和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项目主管名单请见附件。
联系人:王建国(,)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附件:附件:各学院、国家级实验室项目主管名单:数学学院黄稚新物理学院张义红化学学院李光水生命学院白永胜工程学院童静信息学院刘斌计算机学院张荣地空学院胡银玉管理学院彭政思人文学院黄玉明加速器邱友风火灾实验室谢阳微尺度马苗苗少年班学院赵茹软件学院任皖英公共事务学院宋小燕科学岛分院叶海燕南京分院周苗苗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沈阳金属所)侯宇楠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郭宏霞。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Ⅰ)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Ⅰ)2019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适用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来源网址:https:///article/1411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4.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6.学习计划(外文)7.国外导师简历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9.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受理单位统一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3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西南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流程及要求
申请材料:1.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提交);
4.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攻读博士生需提交)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学校确定的正式推荐人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1登陆/,按照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附件,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申报项目名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或其他项目。受理单位:西南大学研究生院。
预选候选人对外联系时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学校的校级推荐书。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68250773。
2019年3月1—3月8日
提交申请材料
校内组织评审
1获得了国外院校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的人员(或至少具有明确意向性的邀请信),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于3月1日向所在学部(院、所、中心)提交备注栏所列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登陆/,查询“项目检索”,通过该签约项目渠道联系。联系时向对方说明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项目。
②通过学校及各学院或学科或导师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长期合作交流或相关协议的渠道联系。联系前先请与国外有合作交流的教授(或导师)对自己进行推荐,申请时附上推荐信。
③通过申请人员与上述以外的国外大学/科研机构的渠道自行联系。
请仔细阅读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中对各项材料的要求,务必按此要求提交信息全面的材料。
公派留学研究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以下材料请于2015年3月4日前交至所在学院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情况表(下载地址:.cn/,资料下载栏目。
填写后正反页打印)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4.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学习计划(外文)6.国外导师简历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8.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无需装订,用燕尾夹固定。
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情况》《国内导师推荐信》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2.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
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
北京大学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依据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项目选派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选派计划1、2019年度我校选派名额为联合培养博士生380名(其中医学部65名),其中社会学系4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作限定。
2、国家留学基金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留学院校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4、申请人可通过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
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录取文件为准。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重要行业、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的急需人才;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人员赴国外学习;重点资助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或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人员。
3、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开发需准备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应按照《实施方案》先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涉及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涉及盖章的,在学校正式开学后盖章。
)1、《申请表》(1)《北京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初审提交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申请人登录本人“校内门户”→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业务”→“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一栏点击“国家公派留学”→点击“提交新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留学身份”,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研修计划(外文))→点击“保存”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北京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及《单位推荐意见表》(列入学校推荐名单后,复审提交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时使用)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单位推荐意见表》由院系具体安排和填写,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研究生院。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国家公派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家公派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发布日期:2013-10-17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2.《单位推荐意见表》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8.外方合作者简历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院系和学校评审选拔时使用,只需上交复印件)
1.浙江大学2019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该表。
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1月14日开通。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院系填写,模板见附件,单面打印,页数不超过一页)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所在院系,应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见附件)。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最终将由学校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3.国内导师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交)(模板见附件,单面打印,页数不超过一页)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应提交导师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
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无需提交。
4.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
(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19年6月,同时不晚于2020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无需包含此项);
g.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入学通知/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执行。
5.学习计划/研修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由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需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提供由国内导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6.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请严格控制篇幅,原则上不超过一页。
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
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
8.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
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联合培养博士生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如下),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
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
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3)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5)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Due B2、PLIDA B2等。
(6)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
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有关培训部参加培训。
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培训前,申请人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
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8)项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各项目选派办法为准。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
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12.申请表的所有附件
申请表所填写的发表论文的首页复印件和检索证明、承担科研项目证明(项目立项书合同书等或由导师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019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材料清单
所在学院(系):申请类别:
姓名:学号:
手机: E-mail:
申请材料应包括:(确认包括在内请在“确认”打栏√,如无请打“×”,其他情况,请注明):
注:核对、确认无误后,请签字确认,并将此页置于首页,整套申请材料按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好(请
勿装订或加塞曲别针)。
申请人本人签名:
2019年月日
共页(所有申请材料的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