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设计原理1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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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居住建筑的功能类型

居住建筑是人类生存活动和社会生活必需的物质空间,它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不断演进和变化。现代社会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公共宿舍、专用公寓和居住综合体等多种建筑类型。

(1)住宅建筑是居住建筑中最为古老的建筑类型。它是为满足家庭长期定居生活的需要而建造的居住空间设施,同时又随着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和发展。

(2)公共宿舍和专用公寓式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之后出现的新的居住建筑类型。它是为满足城镇工业化生产方式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对居住空间的共同需求,而采取集约化建造的居住设施。

(1)住宅建筑是居住建筑中最为古老的建筑类型。它是为满足家庭长期定居生活的需要而建造的居住空间设施,同时又随着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和发展。

(2)公共宿舍和专用公寓式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时代之后出现的新的居住建筑类型。它是为满足城镇工业化生产方式形成的新的社会群体对居住空间的共同需求,而采取集约化建造的居住设施。

(3)居住综合体建筑是以居住功能为主,兼有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等城市综合性功能的居住建筑类型,它是现代城市进入后工业时代,城市产业结构更替和城市功能结构更新的物质空间载体,反映了社会经济体制变革过程中,城市空间形态和社会居住方式发展的新动向。

经历了十年文革的经验停滞,拨乱反正,百业待兴。城镇住宅建设重新得到了极大的关注。由于历史性的建设积欠,建设规模迅速扩大。从1979年开始,国家大量增加了住宅建设投资。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投资200-300亿元,平均每年建造城镇住宅1.0-1.2亿m2 ,人均居住面积以百分之六速度增长。

尽管择居者对居住建筑空间环境需求的条件不尽相同,但对其是否适合居住所需考查的主要因素应然是基本相同的。通常可以将择居者选择条件简要概括为地段好、环境好、房型好、交通便捷、服务齐全和价格适宜等基本目标,反映了居住者普遍认同的适合居住的建筑空间环境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称之为居住建筑的适居性。

居住建筑的适居性的主要构成要素通常包括方便性、舒适性、安全性、适应性、环境协调性和经济合理性诸多方面。其中方便、舒适、安全三项要素可以是经典性的功能需求,对居住者而言往往总是被动接受的。

1.2.2 适居性的基本设计原则(1)正确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2)正确体现人与自

然和谐共生的设计理念(3)正确体现建筑空间与社会生活互动的设计理念(4)正确体现环境心理学和生态建筑学的设计理念(5)正确体现公众居住需求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平衡的设计理念

就建筑设计目标而论,居住建筑适居性设计标准就是以衡量住户拥有的居住空间数量和环境质量的技术性控制指标。其中住户可居住空间的数量比标准,即是通常所指的居住面积标准;居住空间的环境质量标准则包括对空间环境的生理要求和心理要求两方面。

(1)国民居住发展目标定位

国际上对国民居住目标按发展水平划分为三个等级。

最低标准为一人一床

文明型标准为每户一套房

舒适型标准为每人各有一室

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规划目标,制定了我国小康型住宅居住目标的基本定位应属国际上的文明型标准,即达到每户拥有一套设施完备的住房的居住目标。

社会居住模式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们组成住户的生活方式。

1)家庭人口规模:家庭人口规模指住户家庭人口数量,对住宅套型的建筑面积指标和卧室空间需求构成直接影响。

(A)户均人口数:随着城市化进程、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现代城市人口规模普遍下降,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户均人口规模的下降,意味在同样的人口总规模下,家庭户数量的增加,所需住宅供应套数更多,建设任务更加繁重。

各地各时期的家庭户规模比例具有很大差异,它关系到住房供应中各种套型的分配比例。当代我国家庭户型变化的总趋势是:传统大家庭解体,家庭小型化,家庭总数快速增长。因此,适用4口人以下的小户型住宅是今后供应的主体

以构成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包括性关系、代际关系和姻亲关系),一般可将家庭人口结构分为以下五种类型:A 单身家庭B 夫妻家庭C 核心家庭D主干家庭E 联合家庭单身家庭。这是已婚或未婚的孤身独居者,其中包括随着社会老龄化而逐年增长的老年独居的“孤老户”。发达国家的单身家庭比例趋高,高龄“孤老户”带来新的社会问题。

夫妻家庭。夫妇俩无子女或子女成婚离家分居者其中也包括由老年夫妇构成的“老年空巢户”,这类家庭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加速和社会老龄化的进展,正在迅速增加。

核心家庭。施由夫妻和其未婚子女,或再加孤身老人构成的3—4口人的小家庭。它已成为当今城市的主要户型,是当今住宅建设的重点考虑对象。

主干家庭。是由一对少年夫妻的核心家庭与长辈(父母或岳父母)组成的复合型家庭。我国也称为“两代户”或“老少户”。全体家庭成员包括双亲(父辈)、夫妻(子辈)和子女(孙辈)三代人。

联合家庭。是指兄弟姐妹各自成婚后两队以上少辈夫妻的核心家庭与长辈双亲或单亲共立一户组成的大家庭。这类家庭在城市中已极少存在,未来可不予考虑。

另外,为解决社会老龄化带来的老年群体的安居问题常把“孤老户”、“空巢户”和有老年人同居的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统称为“老年家庭”。研究“老年家庭”的套型空间设计问题,是解决好居家养老方式的重要举措

(3)居住行为模式分类1)居住行为与功能空间依据居住行为特性对户内空间进行合理地功能分室和生理分室是套型设计的主要任务。住户的居住生活行为分为四类:A 私人生活行为B 社会生活行为C 家务活动行为D 生理卫生行为

1)居住行为与功能空间(A)私人生活行为。主要指个人就寝、更衣整容、衣物存放、学习思考等行为,其相应的功能空间是夫妇主卧室,次卧室(单人、双人、客人、

儿童和老人使用)及附设的贮藏空间等私密性空间。(B)社会生活行为。主要指住户各成员起居、团聚、会客、娱乐、就餐等人际交往活动。相应的功能空间组成可有起居室、客厅、餐厅及工作室(或书房、学习室)等。(C)家务生活行为。包括炊事活动,清扫洗涤活动和缝纫熨烫等。相应的功能空间主要是厨房、洗衣室。(D)生理生活行为。主要指洗浴、便溺、漱洗等个人卫生活动。其相应功能空间主要是卫生间及附属的贮物与过度空间。

住户主要成员在一定生活方式中形成的具有规律性的居住行为,可称为居住行为模式。为住宅设计与建造的方便,必须按其主要特征将住户行为模式归纳成几种典型的类型,并以此作为套型内空间分隔与组合的基本依据,其所形成的空间格局,也就是套型设计模式。按家庭的居住行为模式大致可归纳为四种典型类型和相应的套型设计模式。A 工作学习型B 社会交往型C 生活休闲型D 家庭从业型

居住空间的质量标准是居住建筑适居性设计标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户对居住空间的环境质量要求,包括生理要求和心理要求两方面。

(1)环境质量的生理要求与标准

二氧化碳:居室环境的空气质量应保持一定的洁净度,其中最重要不能高于人们健康生活必须的限度——二氧化碳含量不超过百分之0.1的卫生标准,当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百分之2.5时会出现头痛、目眩、恶心、抑郁、视觉识别域下降。

室内装修的有害气体:此外必须重视室内装修造成的有害气体的污染,尤其是甲醛。

舒适的空气环境不仅应有一定的洁净度,还需要适宜温度、相对湿度气流速度,也就是还应有适宜的室内热环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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