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管理)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最全版
《独立董事》PPT课件
经理人员认为其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较高的能力、经验和知识,承担 较大的风险,普通员工的工作却不具有相同的挑战性,所以他们应 该获得高薪。
一 、董事受到关注
股东们认为,既然经理人才市场是高度竞争的市场,就应 该存在均衡价格(也就是经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均衡价 格的形成应该是管理活动人力资本的需求方(股东)和供 给方(经理人员)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而不是由经理人 员单方面的力量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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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什么是董事
董事
内部董事 (执行董事)
外部董事
灰色董事 (非非执行董事)
董事 (非执行董事)
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也称作执行董事,一般指现任公司的管 理人员或雇员以及关联方经济实体的管理人员或 雇员。他们既是公司的雇员,如担任公司的高级 管理职位,同时又担任公司的董事。他们可以是 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与本企业有着经济关联 的企业的员工,如母公司的总经理出任子公司的 董事。
一 、董事受到关注
股东抱怨
• 一是如果把经理人员的薪酬决策比作分蛋糕,切 蛋糕的刀子掌握在打工者(经理人员)而非老板 (股东)的手中;
• 二是且不说经理人员的报酬并不总是与公司盈利 的增长相联系,即使是相联系,公司盈利的增长 也很难仅归因于经理人员的工作努力,因为许多 影响公司盈利的因素不受经理人员控制;
总之,股东与经理人员关于薪酬的争议最终的落脚点是: 由谁来决定经理人员的报酬。持股分散的股东们由于投票 成本很高不适合直接充当这一角色。经理人员由于自身利 益冲突也不适宜于担任这一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作 用得以凸显。
公司法自考题-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公司法自考题-10(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中不包括______• A.资本• B.章程• C.法定代表人• D.机关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设立公司,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从法律上分析,有些条件是任何公司都必不可少的,我们称之为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
这些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
2.无限公司是典型的______• A.资合公司• B.人资两合公司• C.封闭公司• D.人合公司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解析] 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资本为基础的公司。
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3.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______•**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年英国的《商事公司法》•**年法国的《商事条例》**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公司法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学者们普遍认为《商事条例》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______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A.董事会• B.股东会• C.全体股东• D.法定代表人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且应提交相关材料。
5.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
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且要全部认足,这是______• A.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 B.资本确定原则的要求• C.资本不变原则的要求• D.资本法定原则的要求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是对资本确定原则概念的考查,属于识记内容。
6.下列有关累积投票制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每一股份都有1个表决权• B.应用于任何表决情况• C.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D.实行一股一权的表决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制度。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只有上市公司才有独立董事的,并且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肯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任职的,应该说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权利是比较大的,因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并不受到其他管理层的限制。
对公司的执行董事,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清楚的。
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如今有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专门的独立董事的,虽然说独立董事,并没有具体的在公司的内部任职,但是依然可以对公司的相关事务做出独立的判断。
下面,大家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独立董事,最早应该是1999年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境外上市公司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则是采取了许可的态度,而并非鼓励的态度。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意见》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时,200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肯定并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是否必须是同一个人?1、首先必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做一近似的类比:公司股东会相当于人大会议(权力机构),董事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决策机构),董事长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任,法定代表人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分析企业的社会性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
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一股独大”现象突出的状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控制内部人控制,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已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是,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存在诸多缺陷。
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信息沟通制度,完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建立独立董事问责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等,使独立董事制度更加完善,从而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具备独立行使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作用。
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相对,是指由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非执行董事与执行董事相对,是指仅具有董事身份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的董事。
①这里,我们把独立董事称为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董事,其外延小于外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故又可以称之为独立的外部董事或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的概念和制度主要源自美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
例如,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1970年代,由于几家公司卷入了向官员行贿等丑闻及一些性质恶劣的不当行为中,法院判决要求其改变董事会结构,并要求董事会必须由大部分外部董事组成。
随后,美国证监会为了阻止大公司滥用权利,也积极推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
独立董事制度正是在这一时期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企业的社会性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企业的私人色彩日益减淡,特别是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企业的社会性得到很大的发展,即使是一个小企业也关系到公众和社会的利益。
美国学者谢尔顿就曾于1924年首先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要求公司不能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唯一的存在目的,而应当同时增进公司自身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5篇范例)[修改版]
第一篇: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迫切需要改革,这也是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大家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符合各国公司法的通常规定,其中监事会专门行使监督职能。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中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也是行使监督职能,在实践中产生了与监事会的职能发生冲突和协调的问题。
一、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我国建立该制度的作用在公司制企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和英国。
英美等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监理会,对董事、经理的监督主要依靠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社会中介机构和股东的投票选择权。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膨胀发展,运营业务、经营规模呈巨型化趋势,对公司董事、经理的监督、约束,尤其是事关公司生存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选择,越来越需要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和更多地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
所谓外部董事是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的,外部董事也叫非经营董事, 是指非公司雇员的兼职董事,他们的职责是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会议,为公司决策、财务审计、业务控制提供咨询,监督内部董事和经理人员。
而且要求外部董事必须对公司战略、经营和资源配置,包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作出独立的判断。
由此派生出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独立董事。
要作出“独立的判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独立董事必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任命; (2)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5 年以上的商事、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 (3) 独立董事在过去3 年内不是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没有10 万美元以上的交易,与公司雇员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4)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3 年,满3 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作为董事留任,但失去其独立董事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独立董事有以下的特殊权力: (1) 由独立董事批准的“自我交易”,法院可免除审查。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独立董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
这项制度的创立,主要是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更好地保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也可以防止大公司滥用权力。
纽约证券交易所于1977年首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个到该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
”伦敦证券交易所公司财务治理委员会在1992年提出的关于上市公司的《最佳行为准则》中建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该包括具有足够才能、足够数量、其观点能对董事会决策起重大影响的非执行董事”。
我国香港联交所于1993年提出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即每家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要有两名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日本在2001年修改公司法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允许公司以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而在董事会之下分别设置由3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在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分别占每个委员会的半数以上,监事会的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取代。
我国在近几年的公司实践中,也开始探索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3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应当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自引进该制度4年多来,目前1300多家上市公司均已设了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见消极条 件);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在评价总 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 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 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 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 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 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 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 为自己打分”,以最大 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可以在 监督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方面发挥很重 要的作用。
青岛啤酒发行H股,设立了2名独立董事 ,成为中国第一 家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
12
(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续)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
目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正在制定中。
2008年 2008年6月
中纪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对中管干部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机关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董事会既是决策 机构,也是监督机构。 代表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
股东大会
产生的问题: 董事会的两种职能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因而这种制 度设计对大型公司来讲是有缺陷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不断高速分散化,董事 会在客观上出现了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 部分高层管理者同时身兼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上形成 了公司管理者对董事会的控制,进而控制整个公司。
关于国企独立董事的正确认知与管理
管管理萃关于国企独立董事的正确认知与管理黄炜摘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比分析了是否应使独立董事在国企董事会里占多数,结论是否定的,认为应适当引入独立董事,这与大多数人的结论不同。
本文论述了聘请独立董事的标准,不能迷信独立董事的作用,也不能刻板地看轻非执行董事的作用,以及论述了如何安排独立董事的报酬遥本文还用一些具体案例佐证、反证了相关论点遥关键词:独立董事;国有企业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基金项目: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2018BDS001)。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除了在股东(代表)中选举董事,也可以外聘独立董事(或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其是非执行董事的一种。
独立董事与所在公司及其重要股东、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者无直接或明显的利益关系(在该公司领取薪酬、购买其少量股票除外),包括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和专业联系,也无直接或明显的利害冲突。
他们常被视作中立者,代表的是诸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能为企业的运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公正的建议,也比较能公正地监督企业的运营情况。
独立监事也有类似的作用。
股东董事代表的基本上是股东利益,总经理代表的可能是其个人利益。
有时,经理与股东的利益、观点不一致,不一定意味经理有明显的不当行为,而可能表现为经营理念不一致。
例如,国美公司原总经理陈晓与董事长黄光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属于这一情况。
又如,不少经理倾向于快速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不愿为远期目标投资,包括购买大型生产设备,唯恐拉低了近几年的绩效水平,从而保障、提升自己的职业经理身价。
但这种心态与经营理念可能恰恰成为这些经理被解雇的原因,如联想集团收购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个人电脑业务后聘请的首席执行官阿梅里奥就有这样的情况。
我国董事会中也有“内部人控制”现象,聘请独立董事有其必要,同时须发挥股东(大)会、监事会、国企党组织、职代会、工会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以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其他机构与公众的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
讨论:1、独立董事该不该从上市公司拿钱。
2、独立董事该拿多少钱。
② 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3、独立董事的权利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的权利
特别职权(独立意见权):
① 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资格认定需考虑的因素???
①独立性
人格独立
经济独立(包括利益独立)
行权独立
②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④ 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独立董事的义务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的各项义务
指导意见规定的义务:
①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2、独立董事的任免机制
① 提名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被提名人必须向股东和公司公开声明本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5、独立董事的报酬
① 美国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
美国各公司的独立董事都从公司直接领取各类酬金。
美国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包括两部份:年费和参加会议的津贴。除此固定薪酬之外,美国公司独立董事还可从公司获取作为激励措施的本公司股票期权,还可报销参加董事会的费用。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总结
独⽴董事相关规定总结独⽴董事相关规定本⽂主要内容来⾃证券相关法规的规定,另外借鉴了沈春晖总结的部分内容,合并⼀起,做学习之⽤。
独⽴董事制度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条硬性要求,虽然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独⽴董事最终沦为证明其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个“花瓶”,很多学者也对“监事会”和“独⽴董事”并存的中国特⾊公司治理结构提出诟病,但是,不可否认要求建⽴独董制度的初衷是好的。
本⽂关注的不是独董制度是否合理,⽽是从投⾏实务的⾓度总结和讨论独⽴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
⼀、独⽴董事任职资格独⽴董事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独⽴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级管理⼈员培训⼯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董事备案办法(200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法》第⼀百三⼗⼀条第⼆款:有《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四⼗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包括独⽴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因违法⾏为或者违纪⾏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级管理⼈员,⾃被解除职务之⽇起未逾五年;(⼆)因违法⾏为或者违纪⾏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员,⾃被撤销资格之⽇起未逾五年。
第⼀百三⼗⼆条因违法⾏为或者违纪⾏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作⼈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员。
第⼀百三⼗三条国家机关⼯作⼈员和法律、⾏政法规规定的禁⽌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四⼗七条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级管理⼈员:(⼀)⽆民事⾏为能⼒或者限制民事⾏为能⼒;(⼆)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责任的,⾃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并负有个⼈责任的,⾃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起未逾三年;(五)个⼈所负数额较⼤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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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是什么意思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中的作用(1) 提高了董事会对股份公司的决策职能。
通过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以及对股份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条款,保障了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以其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的执业道德,受到广大股东的信任,被股东大会选举履行董事职责,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职能。
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改变了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利益结构,弥补了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投资机构推荐或委派董事的缺陷和不足。
我国《公司法》虽然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一章的92条和103条中,分别授予创立大会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的职权。
但由于没有具体规定董事的专业资格条件,而在实践中一般参照第68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更换”的规定,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等公司大股东按出资比例推荐或委派。
导致了股东资本的多少直接决定了董事的任免。
大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操纵或左右董事会就不可避免,董事往往成为大股东在公司和董事会利益的代言人也就顺理成章。
公司股东会对董事的选举实际上成为大股东按出资比例对董事的委派。
独立董事制度改变了董事会内部的利益比例结构,使董事会决策职能被大股东控制的现象得以有效的制衡。
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改变了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
《公司法》在董事会组织结构中,对董事会组织的人数,选举产生的程序、方法和一般资格条件作了规定,但对董事应当具备的专业资格条件却设有明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文)_规章制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文)_规章制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文)发布时间:2020-04-06还在找上市公司的治理准则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导言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基本原则,并参照国外公司治理实践中普遍认同的标准,制订本准则。
本准则阐明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投资者权利保护的实现方式,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当遵循的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本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应当贯彻本准则所阐述的精神。
上市公司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应当体现本准则所列明的内容。
本准则是评判上市公司是否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衡量标准,对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问题的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将责令其按照本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一章股东与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权利第一条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应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上市公司应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四条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要求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或侵害行为的诉讼。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规范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
公司治理学题集
公司治理学题集一. 单选题1、【单选题】法人交叉持股存在于( )公司治理模式。
A、英美B、日本C、德国D、东南亚正确答案:B2、【单选题】在美国的通用电气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包括()。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高管层D、监事会正确答案:D3、【单选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A、一B、三C、五D、十正确答案:A4、【单选题】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的()通过。
A、全体过半数B、出席会议过半数C、全体三分之二D、出席会议三分之二正确答案:A5、【单选题】以下()属于股东大会的权利。
A、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B、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C、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D、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正确答案:B6、【单选题】特殊情况下,连续()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A、一百八十日百分之三B、一百八十日百分之十C、九十日百分之三D、九十日百分之十正确答案:D7、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这是指()A、忠实B、诚信C、善管D、竞业禁止正确答案:D8、【单选题】属于单层制董事会的公司是()A、通用电气B、戴姆勒奔驰C、丰田D、中国工商银行正确答案:A9、【单选题】以下()由独立董事承担监督责任。
A、大众B、福特C、索尼D、万科正确答案:B10、【单选题】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承担。
A、监事B、监事会C、董事会D、公司正确答案:D11、【单选题】在我国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没有限制正确答案:A12、【单选题】在()公司中设立监事会,且监事会的权力在董事会之上。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一、独立董事的定义(一)概念独立董事,又称为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定义是:“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性质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作出独立判断的事务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断的关系,在公司战略、运作、资源、经营标准以及一些重大问题上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三)特点1、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最大特点是其独立性。
所谓“独立”,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在人格、经济利益、产生程序、行权等方面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限制。
2、公正性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应公正地对待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之间的利益,重点在于维护中小股东等弱视群体的利益。
3、专业性是指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能够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以及有关问题独立地做出判断和发表有价值的意见。
二、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与目的(一)从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解析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原因1、股权分布不合理,一股独大问题严重。
我国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因而股权比较集中,一股独大问题严重。
由于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实际上大股东又控制整个股东大会的运作,在这种股权结构下,董事、经理层的决策实际上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上,“大股东通过控制董事会及经理层,使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将上市公司的利益输送到控股股东本身名下,而且大股东也利用上市公司的名义、资产以及通过贷款将经营风险转嫁到上市公司中。
”这种“内部人控制”的失控,最终损害的将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这种状况之下,独立董事的建立显得尤其重要。
由于独立董事与所受聘的公司及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而且独立董事对各项重大事项具有发表独立意见的权利,在“一股独大”的状态下,独立董事制度的主要监督职能就是监督大股东下的“内部人”,这就防止他们把持公司经营权,致使公司权利结构失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及对策引言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监督和决策的作用。
然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进一步推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现状分析1.1 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2001年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法中正式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一员,不从事公司经营管理,独立于公司其他股东。
其主要职责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2 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独立董事的选拔机制不够科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政治干预和人情关系的问题。
其次,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相对较小,缺乏对公司经营的实际控制力。
此外,独立董事的工作较为被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1.3 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1.3.1 改进独立董事选拔机制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独立董事选拔机制,减少政治干预和人情关系对独立董事选任的影响。
可以引入专业机构和第三方评估,对独立董事的背景、能力和经验进行客观评估,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1.3.2 加强独立董事的权力地位落实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确保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独立董事勇于履行监督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1.3.3 完善独立董事的工作机制建立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建立独立董事与高管的直接联系等方式来加强沟通和合作。
二、对策的实施2.1 改进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独立董事选任的公开和透明机制,对选任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05.08.23•【分类】审议意见正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2005年8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研究机构征求意见。
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并就修订草案主要问题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反复研究。
法律委员会于8月8日、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对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同志和财经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同志列席了会议。
8月17日,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进行了审议。
现将修订草案主要问题修改情况汇报如下:一、修订草案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分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一人,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从我国公司的实际情况看,法定代表人应由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或者公司经理担任。
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将上述规定合并为一条,写入本法“总则”,修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二、修订草案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有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公司也可以向其他非公司制的企业投资,本法也应对此作出规定。
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将这一款修改为:“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几个问题及对策独立董事制度首创于美国。
现在,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世界潮流。
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市场都全面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并在公司治理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一场公司治理中的“独立董事革命”。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对控股股东的行政依附状况是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健全和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和运行的独立性,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把目光投向市场经济国家中运作比较成功的独立董事制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独立董事难以真正“懂事”,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绝大多数的董事会都是清一色的股东董事;二是我国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公司董事会的运作通常被关键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而不是以集体决策为基础;三是许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都兼任着经理,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制约就逻辑地演变为自我监督,这几乎只是理论上的一厢情愿;四是独立董事的立场往往并不与股东相吻合,主要表现为,独立董事通常比投资者所希望的更为谨慎,甚至是表现出令人难以接受的保守。
一、影响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几大障碍独立董事发挥效用的两个障碍:一个是信息问题,另是时间问题。
除此之外,尚有独立董事报酬问题。
1、信息障碍及时地获取企业信息并对公司情况的了解显然是其中关键,而管理阶层是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不过管理阶层的两类行为就会影响到独立董事的判断:一类行为可能是Williamson所说的不完全或歪曲的信息披露,尤其是有目的的误导、歪曲、掩盖和混淆等企图;另一类行为可能是Alchian和Words所说的非欺骗性的信息误导或信息提供的不完全性,这就使得独立董事形成真正独立的判断面临着歪曲真相的极大威胁。
2、时间障碍独立董事因为来自于不同于上市公司的行业和公司,这样就会出现独立董事并不了解上市公司的具体业务,而且没有相关的业务经验的情况。
“独立董事制度”讨论
“独立董事制度”讨论“独立董事制度”讨论1.什么是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起源于美国,是指与公司、股东无产权关系和关联商务关系的董事。
一般来说,独立董事应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替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说话。
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上市公司治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使上市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2.独立董事制度的由来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仍然是委托与代理关系问题,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董事会代表公司全部所有者掌握着任命经理、重大投资、合并、收购等一系列重大公司决策的控制权,但董事多由控股股东或其代表担任,他们实际上听命于内部股东,既使内部股东做出有损外部股东利益的行为。
这样的董事会不能有效地代表全体所有者的利益。
由此,出现了很多对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不信任的法律诉讼案。
为了在董事会中建立起对大股东产生抗衡作用的力量,独立董事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1977年经美国证监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引入一项新条例,要求本国的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密歇根州公司法》在美国各州公司立法中率先米纳了独立董事制度,该法不仅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标准,而且同时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命方法以及独立董事拥有的特殊权利。
之后,英国于1991年、香港于1993年分别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
3.独立董事的含义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独立董事(In depe nden t Director)是指与公司没有重要关系的董事。
重要关系的含义包括重要的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
个人关系是指一定时期内(过去两年内)曾任公司雇员,或者系一定时期内担任公司CEO或高管人员的亲属等等;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与公司有过一定数额(20万美元)的交易,或者其所在机构系公司重要关联方且发生过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公司存在咨询等服务职业关系等等。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研究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完善研究昝文华(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511300)摘㊀要:独立董事制度作为现代公司治理中防止大股东和高管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重要控制制度,本应该促进上市公司的发展,然而最近的康美财务造假案中独立董事职责 缺位 ,以及后续对该公司独立董事的连带责任处罚所引发的众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事件,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我国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效性㊂本文基于康美事件,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建议㊂提出建立独立董事准入制度和人才市场,设立独立董事管理协会,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强化知情权㊁组织独立董事定期学习和业务沟通㊂关键词: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连带责任中图分类号:D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oi:10.19311/ki.1672-3198.2022.22.0740㊀引言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㊂2001年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创建独立董事制度,以健全企业的管理架构并促进企业的运营㊂作为舶来品,最初的设计目的是为了弥补中国传统上市公司管理中内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㊂防止大股东借助权利之便为了自身利益而侵害公司和小股东的利益,所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就是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同时协助董事会合理决策,监督上市公司规范经营㊂但是,自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确立以后, 花瓶董事 情面董事 的标签一直形影不离㊂甚至坊间调侃,所谓独立董事就是对外 独立 对内 懂事 ㊂据上海证券市场报所发布的首份全国独立董事调查的结果显示,不管在个人主体行权意愿或者客观的行权环境条件等方面,全国独立董事的成绩均无法尽如人意,只是个别的独立董事敢于发表意见㊂我国的各类上市公司的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作用,反而有些甚至影响了公司的内部控制㊂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中独立董事职责 缺位 ,诉讼判决首次判处独立董事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㊂此判决一出,众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纷纷递交辞呈㊂面对这种局面,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我国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效性,独立董事制度能达到最初的目的吗?我们也应该从康美药业的事件中深刻反思㊂1㊀康美事件简介曾经的康美药业由于收益率较高且拥有很大的长期投资价值,一度成为中国医药领域的 白马股 ㊂然而,惊动全国的 300亿货币资金消失了 ,让康美药业一夜之间 沦陷 ㊂2018年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发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涉及虚假描述等严重违法行为㊂2019年5月,中国证监会报告确定其存在财务造假,康美药业也因此带上了 ∗ST ㊂2020年12月31日,11名投资者就康美药业虚假陈述向广州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1年4月16日,广州中央法院宣布该案已移送特别代表审理;2021年7月2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集体诉讼特别代表人申报债权㊂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成为集体诉讼的首起案件,涉及投资者人数超过5万人,且以中小股东为主㊂2021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决:康美药业需向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的经济损失,5名独立董事承担5%-10%的连带赔偿责任,合计约3.68亿元㊂而该五人担任独董期间从康美药业取得的总报酬不过几十万元,除江镇平以外,其他四名均是著名大学教授,税后工资也就十多万元㊂尤其是郭崇慧和张平,于2018年5月被选为康美药业独董,仅在2018年半年报上签字;仅上任三个多月,签了一个名字就背负上了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㊂虽然证券监管部门处罚造假行为的做法赢得了广大投资者的赞扬,但是从独立董事的角度上来看,领较少的薪水却要承担如此大的责任,因此判决引发了 独董离职热 ㊂康美药业一案令市场重新审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承担的巨额罚款绝不能单纯地认为是个人品质㊁专业能力问题,而应该究其独立董事制度的根本,其制度的不健全有很大的责任㊂2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2.1㊀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独立性是独立董事最重要的特征,需客观独立地对公司的战略㊁运营㊁运营标准及主要问题做出判断㊂但是按照目前上市公司的架构,独立董事由董事会选出,董事会由各大小股东组成,而大股东在董事会所占席位具有明显优势;其次,独立董事的工资与薪酬标准首先由董事会提出,然后由股东大会讨论和批准㊂这也表明了独立董事的选拔㊁薪酬和待遇将全部受大股东支配㊂所以,在这样的股权治理结构下,特别是 一股独大 的企业,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会大大减弱, 名独实不独 的现象也将更加难以实现独立董事制度设置的主要目的㊂2.2㊀独立董事选聘体系不健全我国相关制度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而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超过30%,在股东大会平均参会比例不足50%的情况下,独立董事选聘几乎完全掌握在大股东手中,独立董事监督关键人的职能很大程度上只能流于形式㊂另外,很多公司独立董事人选都偏向于大学退休教授㊂第一,大学退休教授较适合中国独董的任职要求,即教师不参加大企业运营管理工作,并掌握了相应的知识㊂第二,大学教授拥有一定社会地位㊁社会声望,能够增加企业的社会知名度㊂但是,一些大学教授兼职的独董极少接触大企业,公司经营管理经验也不足,对公司中不合规的风险也不敏感;他们无法有效监督公司管理问题,因㊃081㊃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此大多沦为 花瓶董事 ㊂2.3㊀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少我国独立董事主要由高校学者㊁中介机构人员和其他公司的高管兼职,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本职工作也很忙碌㊂据统计,上市公司中在外单位兼任2个及以上职务的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为55.4%,有15.7%的独立董事拥有5项及以上外部兼职㊂一年中独立董事去上市公司工作的时间寥寥几天而已㊂现代科技的进步和行业竞争的加剧使得公司的业务日趋专业化和复杂化,让一年只贡献几天时间的人来对上市公司庞大复杂的业务和经营状况,巨额资产等进行监督和决策,是勉为其难的事㊂2.4㊀独立董事责权利不对等根据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数据来看,我国独立董事的平均薪酬在8万元左右,考虑到缴纳综合性税收后的实得薪酬在5-6万元左右,这一薪酬水平对于较高专业素质的专家而言已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㊂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水平与需要付出的时间㊁精力以及可能承担的声誉成本不相匹配,履职激励显然不足㊂康美药业案中强行将独立董事和公司内部董监高的责任拉平,对独立董事 从重判决 ,用这种方式来威慑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不但不会推动独立董事制度的良性运作,反而会对尚处于探索阶段的独立董事制度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㊂权㊁责㊁利的严重不对等,最终会导致公司治理建设的滞后㊂毕竟在市场经济下,既要 马儿不吃草 ,又要 马儿跑得快 ,还要时不时 鞭打马儿 的好事是脱离实际的愿望㊂康美药业案判决出台后短短一周内,几十家上市公司独董集中辞职 大逃亡 就是明证㊂2.5㊀独立董事获取信息受限独立董事的履职效率依赖于其获取的信息多少和质量㊂作为外部人,独立董事在公司中往往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需要依赖于作为公司内部人士的其他董事和高管的解释㊁意见和结论㊂公司关键人通常决定了董事会的议程和可以获取的信息,如果传递给独立董事的信息存在瑕疵或歪曲,其也难以及时发现并做出准确的决策㊂客观地来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连专业的审计师都无法发现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又如何期望独立董事能察觉和揭露欺诈行为呢?3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不仅要履行监督和管理义务,还必须避免与公司㊁大股东和管理层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同时获得适当的报酬,勤勉尽责㊂为了确保这种绝对独立性,维护整个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必须在独立董事制度的各个阶段进行优化和调整㊂3.1㊀完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3.1.1㊀ 关键人 控制企业中独立董事不少于1/2所谓 关键人 控制,是指控股股东有能力选举(委派)董事会中的多数董事甚至全部董事,形成大股东控制董事会模式;或者在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中,公司经营管理层控制了董事会,形成 内部人 控制董事会模式㊂独立董事要在董事会内部形成一股能与关键人相抗衡的力量,对关键人有效制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人数占比要达到二分之一,增强其话语权和监督力㊂3.1.2㊀设置独董人才市场和专业提名机构首先,证监会或第三方设置独董人才市场,建立独董准入资格和管理协会,并公开所有上市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履历信息,独董履职评价和信用状况㊂这样,使人才选拔程序㊁履职情况以及监管更加透明化和可视化,从而建立起独立董事的信任机制;还可以防止一些人超越能力的任职,发生因为精力或能力不够而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情形㊂其次,证监会或第三方设置专业提名机构,针对国有控制企业㊁家族企业㊁无实质控制人企业进行独立董事提名,使独立董事的提名权脱离 关键人 的直接控制㊂让全国独立董事的提名过程比较公开透明化,让每位投资者都知道候选人,保护自己的利益,其次可以防止大股东与独立董事同流合污㊂3.1.3㊀增强少数股东对独董选任的话语权我国现行累积投票制可以改善少数股东的投票权,提高其选举董事的能力㊂赋予合计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直接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并结合累积投票制增强中小股东对董事提名和选举影响力㊂其次,许可少数股东向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选任的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人来自该候选名单㊂3.2㊀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包含着内在的矛盾和冲突㊂独立董事越独立,他就越缺乏激励和动力去履职;越有激励和动力,他就越不独立㊂因此,报酬激励越多,独董可能越难独立;但报酬激励太少,独董可能不勤勉㊂因此,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应根据公司股权结构㊁规模㊁业务复杂度㊁整体风险等因素来制订一个基本标准㊂3.2.1㊀适当提高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在独立董事相关法律责任能够实质性豁免的前提下,可以匹配 低风险-低报酬 的原则㊂但针对康美药业这类一股独大的企业,独立董事履职风险较大,开展工作难度也较大,可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报酬,吸引更多专业素质高㊁责任感强的独立董事,匹配 高风险-高报酬 原则㊂3.2.2㊀第三方发放独立董事薪酬为了增强独立董事的经济独立性,其薪酬可由第三方设立的独董提名机构统筹支付,并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㊂其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按照公司规模业绩等缴纳的独董基金㊂3.3㊀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指导意见“中载明的独立董事的职权范围比较宽泛,除了应当具有依法规定的一般董事会的职责以外,尚有一些特别的职能,包括关联交易的管理规范㊁对企业的重要决定提出独立建议㊁就管理企业的重要人员㊁薪酬问题提出独立判断观点㊁为董事会制作专门化的智力支撑,以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有效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㊂从现实出发,当前阶段独立董事的职能定位应重点放在制约大股东利用控制权获取私人收益方面,如不公允的关联交易㊁对外违规担保㊁资金占用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㊂同时,淡化证券法语境下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应将审查和发现虚假陈述的重任不切实际地赋予独立董事,这一职能更多地应由中介机构和作为内部人的公司监事予以承担㊂㊃181㊃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作者简介:程莉(1989-)女,汉族,山西朔州人,本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㊂3.4㊀强化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提高独立董事对企业管理状况的认识,可设置重要部门定期汇报制度㊂例如,公司的财务和法务部门都必须就公司近期出现的重大问题单独向独立董事报告,并做好报告记录存档㊂独立董事定期与上市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讨论,并无需向董事会报告㊂4㊀结束语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过程中,针对独立董事制度存在或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唯有根据我国制度的基本特征和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举措,才能不断完善其制度㊂透过独立董事人才市场的建设,有效推动独立董事职业化㊁市场化实施进度;透过独立董事准入制度和管理协会的设立,为独立董事制度发展提供实力与素质保障;透过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完善,为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动力保障;透过强化知情权的措施,为独立董事获取重要信息创造了便利,进而实质性地维护了独立董事获取重要信息的权利㊂最后,还需要有计划地组织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学习与训练活动,并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开展业务沟通,提升独立董事的履职成效,并推动董事会决策有效性的进一步提升㊂参考文献[1]李峰.从康美药业案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改革[J ].中国改革,2022,(1):67-69.[2]张敦力,王沁文. 包庇 抑或 蒙蔽 由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反观独立董事问责之困[J ].财会月刊,2022,(4):16-22.[3]汪青松,罗娜.独董独立性谜题与机制独立性再造[J ].证券市场导报,2022,(03):43-51.[4]徐晋,王新,曾路遥,等.多席位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履职效应分析[J ].财经科学,2021,(04):118-132.[5]谭雪,李婧萱,吴昊洲,等.独立董事投票制度的反思与改进 基于独立董事投票的分析[J ].经济体制改革,2021,(02):187-193.[6]刘纪鹏,冀泽玉.独董制度引发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思考[J ].中国经济评论,2021,(11).基于风险控制的合同审核管理研究程㊀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2)摘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更强,合同管理工作的压力也更大,尤其是在实际的企业管理中,可能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较多的合同审核问题,越来越多的对外贸易也带动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㊂当下,企业经营通常会涉及各种合同,怎样做好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工作,规避合同风险的发生是企业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这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㊂在企业经营结构不断完善的背景下,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得以有效提升,与此同时企业经营管理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对企业的创新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㊂在企业合同审核管理中,可能因为部分风险的影响导致企业面临严重损失,最终导致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㊂因此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以风险控制为目的加强对合同的审核与管理,合理预防和控制风险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影响㊂对此,本文主要分析了合同审核管理在企业风险控制中的重要性,并对风险控制下企业合同审核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结合企业合同审核管理现存的问题,分析风险控制下优化企业合同审核管理工作的策略㊂关键词:风险控制;合同审核管理;企业中图分类号:D9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㊀㊀㊀doi:10.19311/ki.1672-3198.2022.22.0751㊀合同审核概述合同审核主要是签订合同之前,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企业规章制度要求,针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或其他缺陷提出增删㊁修改㊁调整等方面的意见㊂从广义上讲,合同审核需要从企业内部入手,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要求,实现对合同及相关内容的审核;从狭义上讲,合同审核是企业法律部门站在法律角度对合同内容的有效性㊁合法性进行审核㊂合同审核的目的,首先是需要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因合同违法导致的合同无效的风险;避免在合同内容出现文字颠倒㊁错误㊁内容表述不明的情况下存在的不确定风险;避免在合作对象不具备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等风险的存在㊂合同审核是一种保障合同质量的手段,可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有助于巧妙化解合同履行期间存在的纠纷问题㊂合同审核主要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对合同内容㊁格式的审核,要审核合同是否有效,考察合同内容与企业的期待水平存在的差距㊂在实际审核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法律后果概念,避免在审查的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严重法律后果发生㊂2㊀合同审核管理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是重要的民事行为之一,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合同是税务检查过程中证明纳税人之间真实经济业务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㊂企业在发生经济业务时,不仅要看企业的会计核算或实际经营是如何进行的,还要看企业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以确定该业务是否纳税,按照什么标准纳税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防范涉税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㊂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提高自身运营水㊃281㊃Copyright ©博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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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管理)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我国上市X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引言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X公司已超过壹千家,经过改制均已按照股份有限X公司的体制运作。
但事实上,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积习沉苛,上市X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仍存在着缺陷,特别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
在我国上市X公司中,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壹般占2/3左右的比例,使得占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拥有了对X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专权往往为大股东谋求种种不正当利益提供了通道。
在这种背景下,在上市X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对完善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职权和功能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
本文将在考察国外董事会人员构成的发展趋势基础上,考察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带来的消极后果。
最后提出建立和完善上市X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构想。
壹、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及其作用1、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自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首次明确提出“X公司治理结构”这壹问题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愈来愈多的研究报告揭示了董事会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
这是因为董事虽然由股东选举,但X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CEO)和内部董事能对董事提名产生影响,这就使得以高层管理人员为核心的利益集团能够长时期地占有X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董事会在确定X公司目标及战略政策等方面无所作为,丧失了监督运营者的职权。
董事会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X公司被内部人所控制,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正是在这壹背景下产生的。
独立董事又称作外部董事(OutsideDirector)、独立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
独立董事独立于X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务之外,不能和X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断的关系,在X公司战略、运作、资源、运营标准以及壹些重大问题上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他既不代表出资人(包括大股东),也不代表X公司管理层。
独立董事的概念在著名的“凯得伯瑞报告”(CADBURYREPORT)中得到了阐述。
80年代,国际上几家引人注目的大型X公司相继倒闭,基于此,伦敦几家著名的从事审计和管理规范的研究机构在1992年提交了壹份名为《社团法人管理财务概述》的报告,即“凯得伯瑞报告”。
该报告除明确指出董事长和总经理应由二人分任外,特别提倡要更广泛地吸收独立非执行董事进入董事会。
该报告提出的“最佳运营准则”中指出:“董事会中应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非执行董事,以保证他们的意见能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受到充分的重视。
”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平衡己被西方企业确立为壹个良好的法人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在美国和许多欧美国家,走向独立董事的趋势正日益显著。
在美国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外部董事很多,有肘甚至超过壹半.如摩托罗拉X公司董事会问个成员中有9个已不是股东,均为外聘的独立董事;美林集团董事会由十六位董事组成,其中五位是现任美林集团运营班子的核心成员,另外十壹位董事均为独立人士,其中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及壹些专营X公司的总裁。
2、独立董事的作用愈来愈多的实证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和较高的X公司价值相关,具有积极的和独立董事的X公司比那些具有被动的非独立董事的X公司运行得更好,国际机构投资者将日益需要X公司的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世界银行1999)。
具体地,独立董事主要通过下述途径体现出其积极作用:第壹,有利于X公司的专业化运作。
独立董事们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X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X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提高运营绩效。
第二,有利于检查和评判。
独立董事在评价CEO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且易于组织实施壹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以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第三,有利于监督约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在监督CEO和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
较之内部董事,这种监督会更加超然和有力。
Weisbach的经验研究表明,“外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比之于内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更易在X公司业绩滑坡时更换经理”。
在英美的外部监督模式中,独立董事的这种监督功能就尤为重要。
二、我国上市X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后果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上市X公司其董事大多数由第壹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大股东事实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人数占绝对优势,其结果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对X公司治理的价值几乎没有贡献。
这壹现象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英美国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董事会人员结构的内部人控制趋向。
导致了壹系列严重的不良后果。
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上市X公司的短期化行为以及上市X公司和控股大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甚至出现上市X公司成为控股大股东“抽血工具”的很多个例。
在很多情况下,X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上的缺陷成了上市X公司质量衰退的壹个重要内部因素,小股东的利益也根本就没有受到良好机制的保护。
分析表明,以内部人控制度衡量的上市X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和股权向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的集中度成正相关关系,这种正相关性在下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说明股权越集中,上市X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就越高。
根据《中国证券期货》杂志的壹项研究,被评为1998年度中国上市X公司最差董事会的10家X公司中,有5家X公司属于“ST”X公司,且且这些X公司董事会多都或多或少涉及“内部争斗、涉嫌造假、涉嫌违规、独断专横、肆意挥霍、中饱私囊”等行为。
三、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针对董事会被X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把持的现象,X公司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正成为壹种国际趋势。
虽然我国对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在董事会人员结构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外部董事应占1/2之上,且有2名之上独立董事),且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作了规定,但对在国内A板上市的X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且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最近,沪、深俩地交易所出台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增加了董事声明及承诺内容;上市X公司,特别是科技类X公司(如上海贝岭等)也逐渐把增加独立董事作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但总的来说,独立董事问题尚没有制度化。
针对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结构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当前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上市X公司实际需要的独立董事制度。
四、我国上市X公司引入独立董事的误区目前上市X公司的独立董事往往偏颇于技术型专家,有的甚至是上市X公司主要领导拉来的“人情董事”、“花瓶董事”。
而实际上,仅仅有精通X公司主营产业技术的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充分注重独立董事对完善X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上市X公司股权结构仍很不合理的情况下。
企业不仅需要技术咨询专家、学术权威对X公司的运营发展提出建议,更需要独立董事对X公司的法人治理。
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达到防范“内部人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
五、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具体做法独立董事作为壹项制度,它涉及法律、法规的限定、独立董事来源、组织形式及薪酬安排等层次的内容。
(壹)要在法律、法规(X公司法或上市规则)层次对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人员来源、组织方式及薪酬安排等条件加以约束,且明确在上市X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要达到多少比例。
国外的平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超过了50%,针对我国上市X公司的现状,这壹比例在现阶段规定为不低于30%比较合适。
(二)关于独立董事的来源。
壹般来说,独立董事大都是某壹领域的知名人士或专业技术人士。
在现阶段,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社会研究机构的研究员、金融中介机构中的资深管理人员以及在大X公司任职多年的高管人员等等,都能够成为独立董事的来源。
(三)关于独立董事的组织方式问题.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专门靠对X公司高管人员的运营绩效进行独立评估的机构,它们以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依赖市场化运作来谋求生存。
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培育的时间只有短短20年左右,经理市场的发育上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家资源奇缺。
相应地,独立董事本身也相对缺少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独立董事本身的“商誉”体系几乎仍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壹定的组织方式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就显得很有必要。
除了要在X公司法层次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外,成立“独立董事协会”或“独立董事事务所”之类的组织,对独立董事自身的行为加以规范就显得很有必要。
相对于“独立董事协会”,独立董事事务所的运作方式更趋于市场化。
事务所能够把独立董事的自然人责任转化为法人责任,这在我国专业人士的“商誉”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能够由事务所直接出面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
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有利于独立董事真正发挥独立判断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实现独立董事职业化。
壹方面,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行使职权,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另壹方面,通过建立合理的“袍金”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行为产生制约作用,包括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这壹点也正是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的核心目的所在。
(四)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决定。
薪酬的高低直接影响独立董事参和X公司治理的积极性。
事先约定的固定报酬方式很难激发独立董事积极参和X公司运营管理的积极性。
国际化,越来越多的X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确定薪酬的多少,有的仍赠和股票期权作为薪酬的壹部分,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和X公司治理的长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