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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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 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 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

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推进国际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一带一路”创新中心建设,在全市事业单位建立更加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的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机制,进一步提高人才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市委、市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市字〔2017〕47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分级分类的方式确定。

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具有较高知识层次或较强专业能力的人才;急需紧缺特殊人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迫切需要、人才资源供应紧张、短时间很难招聘到位或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第三条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应坚持“以用为本、突出重点、专业对口、能力优先、注重实绩”,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公开招聘一般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高等院校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在编制内制定,在用人单位满编时,对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急需紧缺特殊的高级职称人员和高级技师,区县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特殊专业的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经编制部门同意,可在本系统、本区县内调剂空余编制解决,不受岗位限制。

第七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可按照工作需要随时组织,也可参加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招聘(含校园招聘)。

第二章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第八条招聘范围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党政管理、经济金融、教育医疗、人文社科等领域紧缺型人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规定,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单位拟对外公开招聘。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聘岗位1. 职位及人数:根据岗位需求设立相应的招聘人数,并确定每个职位招聘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招聘条件1. 学历要求: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确定相应的学历条件,包括本科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等。

2. 经验要求:对工作经验进行明确要求,包括工作年限、相关行业经验等。

3. 其他要求:确定其他招聘条件,如专业要求、技能要求等。

三、招聘流程1. 招聘公告发布: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的岗位名称、招聘条件、招聘程序、资格审核等内容。

2. 报名资料审核: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初选人员名单。

3. 笔试/面试:对初选的人员进行笔试或面试,根据面试表现综合评定选拔人选。

4. 公示评定: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公示,并进行最终评定。

四、招聘公告1. 发布渠道:通过公开媒体、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2. 公告内容:明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方式、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公开招聘注意事项1. 所有招聘程序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违反招聘规定进行人事任用。

2.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将不予受理,并做好解释工作。

3. 招聘过程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为本单位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凡参加招聘工作的单位成员,均应按照该方案执行。

除了以上方面的实施方案外,我们还将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规定:首先,我们将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招聘公告将在多个渠道广泛发布,包括官方网站、各大招聘网站以及相关社交媒体平台。

同时,我们将会在招聘过程中对报名资格、面试评定等方面进行公开、公正的操作,以确保所有报名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其次,我们会建立一个严格的评价标准和流程。

招聘评定将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进行,我们将会通过多种方式,包括面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以确保选拔出最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府[2012]29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府[2012]29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潮府【201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现将《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自主用人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人力资源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第二章公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实施细则。

前款所称事业单位,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六条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二)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四)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及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五)引进符合规定的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专业人才以及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及学历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确定;(六)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市属各高等院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市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属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外国国籍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12)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12)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9•【字号】清府办[2012]91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9月19日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一)本市财政核拨、财政核补、经费自筹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

(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下列情形外,应当实行公开招聘: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置的人员;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人员;3.公务员调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4.事业单位间经费来源相同的岗位之间和财政核拨经费的岗位向财政核补的岗位,以及非经费自筹的岗位向经费自筹的岗位流动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在我市范围内,非同级财政经费来源的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是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免机关任命为单位领导而造成夫妻两地分居的情形。

市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市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方案

市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工作方案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升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面试必必需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四〕培训面试考官;〔五〕实施面试;〔六〕公布面试结果。

第七条面试内容分为假设干测评要素,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要素。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依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测评要素,必要时,可依据岗位要求增加其他面试测评要素。

第八条面试试题采纳封闭式管理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编制。

编制面试试题的基本程序:〔一〕依据测评要素和测评对象,确定题目类型;〔二〕科学、合理地取材;〔三〕命题小组讨论;〔四〕形成试题,包括题干、出题思路、参照答案、评分要点等;〔五〕组合题目。

第九条编制面试试题必必需落实以下原则:〔一〕政治思想性原则。

试题内容健康,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科学性原则。

试题编制要科学,评分标准要规范。

要依据岗位的工作性质、使命任务、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对人员的要求,确定试题内容。

依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及与岗位要求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分数权重。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06•【字号】•【施行日期】2007.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现将《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二○○七年一月六日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在本市登记的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要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时,原则上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除外。

第二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三条公开招聘根据用人单位提供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本级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数、编制结构、经费核拨方式、聘用人员控制数对公开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进行审批。

第二章组织与程序第五条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分级负责。

全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一、总则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招聘范围本次招聘范围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聘岗位涵盖教育、医疗、科研、文化等多个领域。

三、招聘程序1. 岗位确定:根据单位实际需求,确定招聘岗位及人数。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

3. 报名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进行资格审核。

4. 笔试面试:组织笔试、面试环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5. 终审录用: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其他相关材料,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四、招聘公告1. 招聘公告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及比重等内容。

2. 公告应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五、选拔标准1. 笔试面试成绩占60%权重,工作经验、学历背景等占40%权重。

2. 考试科目应根据岗位需求确定,确保与实际工作相关。

3. 笔试面试评分应公开、公正,确保选拔标准的公平性。

六、招聘保障1. 招聘程序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招聘公正合法。

2. 对招聘程序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 对录用人员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确保其权益。

七、监督机制1. 招聘过程中应设立监督组织,对招聘程序进行监督。

2. 对招聘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3. 对外公开招聘程序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八、附则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即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希望各相关单位能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确保选拔人才的公平公正。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二)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优秀的工作人员,制定一套完善的公开考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流程,选聘出优秀的人才,提高事业单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

2. 原则:(1) 公开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公开竞争,确保招聘过程的透明公正,公开发布岗位信息,为广大应聘者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2) 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选拔人才,不搞任何特权、关系户的招聘方式,保证应聘者的权益。

(3) 公正原则:招聘工作人员的评审和选拔过程要公正客观,采取多元评价方式,综合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 择优原则:择优录用,选聘最符合单位岗位需求和要求的人才。

三、具体措施1. 编制岗位需求计划:事业单位在开始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前,需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2. 岗位信息发布: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信息,包括岗位性质、要求条件、薪酬待遇等,确保信息的真实、及时、准确。

3. 招聘条件和程序:事业单位根据各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程序,并公开发布。

招聘条件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等政策文件的要求。

4. 笔试和面试评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1)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和组织的模式进行,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制定面试大纲,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综合素质等。

面试评委应由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精选4篇】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精选4篇】

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精选4篇】文章1:市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为了满足市属事业单位的紧急需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以下市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工作方案:一、确定需求根据市属事业单位的具体需求,结合市场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确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专业领域和数量。

二、拟定引进计划根据需求确定的专业领域和数量,拟定引进计划。

按照市场供需情况和人才价格水平,制定合理的引进政策和待遇,并与市属事业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三、发布招聘信息将引进计划和招聘需求信息发布在市属事业单位的官方网站、人才招聘平台和其他相关渠道上,吸引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

四、人才筛选与选拔根据报名信息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才,并进行面试和能力测试,进一步选拔合适的人才。

五、签订合同与选拔通过的人才进行洽谈和谈判,确定工作细节和待遇,并签订合同。

六、入职培训和适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入职培训和适应期,使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七、工作督导和评估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进行工作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八、离职管理对于引进的专业人才,如果在工作期间出现不符合要求或无法胜任任务的情况,及时进行考核和处理,保障单位利益。

以上是市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工作方案,通过科学合理的招聘和管理措施,确保引进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市属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升单位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文章2: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为了满足国有企业的紧急需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制定了以下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工作方案:一、确定需求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结合市场调研和人才需求预测,确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专业领域和数量。

二、拟定引进计划根据需求确定的专业领域和数量,拟定引进计划。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拓宽事业单位选人视野,保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均应按本办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政府宏观指导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根据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本市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和管理。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2.14•【字号】大人社发〔2017〕388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38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先导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现将《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2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面试组织第三章面试考场管理第四章面试考官管理第五章面试工作人员管理第六章面试考生管理第七章面试试题命题与管理第八章保密、纪律与监督第九章附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7〕8号)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的面试工作。

第三条面试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面试组织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先导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党群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102号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102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市属各高等院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行为,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提高人员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指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除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市直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和市属各部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县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外国国籍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那么(暂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三章招聘方案、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第四章考试、体检及考核第五章聘用第六章纪律与监督第七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鲁人发[2006]2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青岛市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细那么。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市人事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区(市)人事部门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市)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

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在人事部门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

人事部门所属考试中心和人才交流中心可接受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效劳。

第五条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政策性收费和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招聘组织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组织。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第六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第七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招聘岗位必需的其它条件。

法律、法规等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维护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事业单位客观公正地选用人才。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及公务员流动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企业到事业单位担任三级职员领导职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单位用人自主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在编制限额内,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方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篇1]一、招聘原则二、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拟为县直单位和卫生系统招聘45人。

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截止为1985年1月1日后),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二)应聘人员范围及要求1、凡近年(含2017)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详细要求见职位表,职位表中的学历均含要求学历及以上;四、招聘程序(一)发布公告(二)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7年6月**日—6月**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文化广场古郡集团裙楼四楼)3、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医院护理的需带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笔试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2:1的比例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四)面试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六)政审、考核(七)聘用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

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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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单位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

招聘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聘单位、岗位;
2、招聘数量;
3、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4、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考试、考核的方式与科目内容、范围;
6、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7、体检、考察的内容、标准和要求;
8、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9、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10、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上报核准或备案;
××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由主管单位统一制定,经报区县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发布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区县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四)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事业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

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或考核;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考试科目根据行业、专业以及岗位的特点设置。

公开招聘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委托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事业单位将根据招聘方案的有关规定,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委托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考官一般应由招聘单位有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学者等组成,考官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事业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

××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招聘结果;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十)报批或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十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纪律与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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