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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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增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监工作考核细则

烟草专卖局增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监工作考核细则

##烟草专卖局增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监工作考核细则为确保全市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监工作落到实处,按照省局有关增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局有关增强行业内部专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基础,以成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工作质量考核为手腕,切实解决好“注重自律”和“提高效率”两大课题,增进全市行业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

二、考查对象和内容考查对象为所有从事和同意内部专卖管理监监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考核内容由以下三个部份组成:一、对被监管单位或部门自律制度执行情形的考核;二、对监管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形的考核;3、对监管发觉问题落实情形的考核。

三、考查办法(一)考核形式划分一、层级考核。

即市局对各县(区)局监管工作质量的考核;二、平行考核。

即市县两级专卖局对同级同意监管单位或部门的自律制度执行情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划分一、全面考核。

即对所有监管工作及对象进行考核;二、抽样考核。

即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监管工作及对象进行考核;3、重点考核。

即按照监管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

在考核进程中,可采取自查自评、组织考查考评、地域间互查互评、征求被监管者的意见等具体操作方式进行。

(三)考核时刻日常监管工作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市局监管办具体落实考核工作。

各被监管单位或部门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应在各项自律制度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考查办法,与各部门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做到每一个月考核。

四、考核结果计算考核采用记分制,年关进行综合平衡,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工作业绩的重要部份,实行报送上级局备案制。

考核各项内容均以100分制记录,凡出现一次问题扣减5分(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除外)。

考核结果分为三档,90分(不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80分(不含)以下为一般。

各项累计分数为考核总成绩。

(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对象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管理问题的;二、对发觉的问题包庇、隐瞒、不如实上报的;3、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责任人员包庇袒护,不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置的。

烟草公司烟草质量抽检管理制度

烟草公司烟草质量抽检管理制度

烟草公司烟草质量抽检管理制度一、引言烟草质量是烟草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而烟草质量抽检则是保障烟草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烟草产品质量,我们制定了本烟草质量抽检管理制度,以规范烟草质量抽检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烟草产品的质量水平。

二、烟草质量抽检的基本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烟草质量抽检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 全员参与原则:所有相关人员都应全面参与烟草质量抽检工作,保证质量抽检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3. 提前介入原则:烟草质量抽检应在烟叶和烟丝等原材料采购阶段开始,以确保质量抽检的提前介入和全程控制。

4. 数据驱动原则:烟草质量抽检应基于客观、可量化的数据指标,确保抽检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持续改进原则:烟草公司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烟草质量抽检管理制度,提高烟草产品质量水平。

三、烟草质量抽检的程序1. 抽检计划制定:烟草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产品类型和产能等因素,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烟草质量抽检计划。

2. 抽检样品采集:依据抽检计划,烟草公司应从仓库、生产线等环节抽取符合要求的样品,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包装和封存。

3. 抽检方法选择:根据不同的烟草产品和抽检要求,确定适用的抽检方法,并严格按照方法要求进行抽检操作。

4. 抽检操作执行:按照抽检计划和方法要求,进行抽检操作,包括样品准备、测试操作、数据记录等环节。

5. 抽检结果评定:对抽检样品的测试结果进行评定,判断是否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6. 抽检结果处理:对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样品,进行追溯调查和质量问题处理,以及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7. 抽检报告生成:根据抽检结果,编制相关的抽检报告,包括样品信息、测试数据、评定结果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四、烟草质量抽检的要求1. 抽检人员要求:抽检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抽检资格证书。

2. 抽检设备要求:烟草质量抽检需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

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一、背景介绍烟草产品是一项特殊的消费品,对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保障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抽检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方案的具体内容。

二、抽检对象和抽样方式1. 抽检对象:烟草产品包括卷烟、雪茄、烟丝等。

2. 抽样方式:采用随机抽样方式,确保全面、公正地代表市场上销售的烟草产品。

三、抽检内容和标准1. 产品外观:包括烟盒、烟标、烟纸等外观质量。

2. 烟草成分:对烟丝中的尼古丁含量、烟碱含量、烟焦油含量等进行检测。

3. 吸烟感受:以合格评价者的主观感受为准,对产品的颜色、气味、味道等进行评估。

4. 卫生安全:检测烟草产品中的微生物、重金属及其他有毒物质的含量,确保产品对人体的安全。

四、抽检频率和区域范围1. 抽检频率:按年度进行抽检,每年至少抽检一次。

2. 区域范围:全国范围内的烟草市场,包括城市、乡村等不同地区。

五、抽检结果处理1. 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未检测出不合格项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 不合格产品:检测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需要立即下架,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整改。

3. 处理结果公示:将抽检结果公示在相关媒体上,确保信息透明、公开公正。

六、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1.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对烟草生产企业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监督抽检方案的有效实施。

2. 处罚措施:对于未能按照标准生产、销售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等措施。

七、资源保障和支持措施1. 资金保障:相关部门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的开展。

2. 技术支持:依托科研机构和烟草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3. 人员培训: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监督抽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八、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对监督抽检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专卖监管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第三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涉及规范生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等的监管事项实施检查时,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条国家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五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根据专卖监管工作需要,参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变化,国家局可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随机抽查的实施第七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持证企业和个人的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

第八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专卖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负责组织信息录入并动态更新信息。

第九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专卖监管检查,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减少对持证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随机抽取过程应存档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十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响应群众举报投诉,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要坚持落实APCD工作法,加强信息综合研判,对未发现异常问题的零售户进行随机抽查,对异常的零售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问题核查。

第十一条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历史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或频次,对一定时期内已被抽查过且无问题的检查对象,应避免重复抽查。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doc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doc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烟草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应当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条在局党组领导下,办公室、监察处和专卖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全面或专项的监督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1、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2、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3、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情况;4、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

第四条本局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草拟的部门(机构)将文件的草稿送分管局长会签、登记,经局长签发的上述规范性文件要送专卖处、办公室备二份存查。

第五条凡上级交办的征求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及市有关部门制定的要求我局会签的规范性文件,统一交办公室登记,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一起研究,提出意见或会签建议,报局长(含分管局长)批准。

第六条对当事人及其他公民、组织对本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进行检查。

第七条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含简易程序)送办公室档案室入档,以备复议、应诉和存查。

第八条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申请分期交纳或缓交罚没款的,应由专卖处提出意见后,报局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施行一年时,专卖部门将执行情况分别向局长办公会议和上级局作书面汇报,并接受上级局的执法检查。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为实施该法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和合法性;2、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3、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4、罚没款情况;5、行政执法的社会效益;6、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7、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立法的建议;8、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的职权:1、对执法情况进行调查;2、调阅或复制被检查审核的有关文件、资料;3、向被检查单位发出《执法检查查询书》;4、对不适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提出下列处理意见,报局长批准后执行。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范本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范本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香烟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香烟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香烟销售稽查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烟草专卖局、各级烟草专卖局和相关部门应当共同负责香烟销售稽查工作,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

第二章稽查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设立香烟销售稽查总队,负责全国香烟销售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各级烟草专卖局设立香烟销售稽查支队、大队,负责本辖区内香烟销售稽查工作。

第七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四)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八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稽查内容第九条香烟销售稽查内容包括:(一)香烟生产、销售、储存、运输、进出口等环节的合法性;(二)香烟品牌、价格、广告、促销等活动的合规性;(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合法性;(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香烟销售稽查工作应当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治理等方式进行,确保稽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稽查程序第十一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开展稽查工作时,应当向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出示稽查证件,说明稽查事项和理由。

第十二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应当制作稽查记录,并由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对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并告知被稽查单位或者个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第十四条香烟销售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最新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检查规范

最新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检查规范

##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检查规范第一部分卷烟购进环节监督检查一、检查前准备:1、熟悉了解相关工作制度2、了解合同签订的方式、流程3、了解合同调整的范围和幅度4、了解补货计划的流程5、了解合同执行的流程6、了解卷烟合同交易网、一号工程、到货确认数据查询等电子商务平台,了解各项菜单的取数方式和口径7、根据材料分析,初步确定检查重点二、逻辑关系检查1、报表数据:进存表报表中当期购进数据、财务报表中当期资金结算的数量、相关岗位人员分品牌、分厂家合同执行情况明细表中当期汇总数据2、平台取数:卷烟电子商务平台中购进数据、财务软件中当期资金结算的数量,卷烟交易系统中相关品牌数量的合同签订情况、准运证到货确认系统、一号工程扫码量3、对以上数据一致性进行审查,理论上是应该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看当期是否有罚没烟入库、商商调剂等现象的发生三、原始台帐与报表数据一致性审查:1、材料收集卷烟仓库保管账、入库手续及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月购销存报表卷烟货款结算手续及凭证、现金日记账、三产公司账月到货确认明细表,月扫码入库2、材料快速整理分析:取得原始台帐后,迅速对原始台帐进行总体查看,看有无增减、修改的痕迹,迅速汇总重点牌号的数据,并留意重点牌号数据生成的时间3、填写检查表式:四、常见问题描述:1、检查准运证到货确认、购销合同、扫码入库等手续,看是否存在无合同购进、虚假确认问题。

要注意把到货确认日期同验收入库日期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虚假到货确认和违反卷烟扫码有关规定的问题。

2、虚假到货确认指的是货未到而进行到货确认操作,主要形式:到货确认的卷烟规格、数量与实物不符;条形码与实物分离,在无实物情况,进行到货确认操作。

3、检查有无销售未经国家局批复生产的高档烟情况。

对新近刚上市的高档烟新系列,要留意第一次购进时间、记录好销售数量,同国家局对该新近上市的高档烟系列批复时间进行对比,看是否存在销售未经国家局批复生产的高档烟情况。

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为加强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监管行为,优化烟草行业营商环境,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局、省局的统一部署,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全市烟草专卖市场监管工作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落实。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对此,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制订《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按照“准备、实施、总结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四个阶段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按照“合理分工、分级负责”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各县级局职责划分,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运行情况纳入专卖日常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或消极不作为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把握核心环节,突出工作重点。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为确保做实做好做出成效,我局坚持树立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探索方法路子。

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指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指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夯实改革基础。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依托烟草专卖信息系统,完善被检查卷烟零售户名录库和专卖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目前,执法检查对象包括零售户**户、生产经营类企业**户,依法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人,全部纳入名录库.从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出发制定《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汇编范本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汇编范本

香烟销售稽查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香烟销售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香烟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事香烟销售的零售商。

第三条香烟销售稽查制度的目的:(一)加强对香烟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香烟市场秩序稳定;(二)确保香烟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健康;(三)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零售商的经营行为,维护合法权益;(四)遏制非法香烟销售活动,维护国家税收。

第四条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全国香烟销售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香烟销售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稽查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香烟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守信,公平竞争。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香烟生产、销售活动;(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产品;(三)擅自更改香烟包装、标识;(四)擅自转让、出租、出借烟草专卖许可证;(五)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零售商进行培训,确保零售商熟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三章零售商稽查第九条零售商应当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法经营。

第十条零售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遵守经营规范,诚信守信,公平竞争。

第十一条零售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香烟销售活动;(二)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产品;(三)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销售服务;(四)其他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稽查措施第十二条烟草专卖局有权对生产经营单位和零售商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香烟销售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烟用丝束生产
查证的人员
况。
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经营企业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烟草专卖法》《烟
各级烟草专卖行
1、专卖管理法律法
烟机生产 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各级烟草专
持有烟草专卖
政主管部门取得
规规定执行情况; 不低于 10%的 每年按计划开
5 经营企业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 卖行政主管
2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 卖行政主管
经营企业
烟草专卖执法检 烟、雪茄烟批 2、规范生产经营情 比例抽取

理办法》《烟草专卖 部门
检查
查证的人员 发经营企业
况。
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检查人员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烟草专卖法》《烟
持有烟草专卖
各级烟草专卖行
1、专卖管理法律法
卖行政主管
零售许可证的 规规定执行情况; 举报、投诉和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
烟草专卖执法检

检查
部门
企业和个人 2、规范经营情况。 主动发现问题
理办法》
查证的人员
后开展的问题
核查)
《烟草专卖法》《烟
持有烟草专卖
各级烟草专卖行
1、专卖管理法律法
烟用辅料 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各级烟草专
许可证的卷烟
政主管部门取得
规规定执行情况; 不低于 10%的 每年按计划开
4 生产经营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 卖行政主管
纸、滤嘴棒、
烟草专卖执法检

烟草行业质量抽检工作方案

烟草行业质量抽检工作方案

烟草行业质量抽检工作方案【引言】烟草制品作为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对其质量问题的把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烟草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制定一项完善的质量抽检工作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烟草行业质量抽检工作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分析】烟草行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但也是一个充满竞争和挑战的行业。

由于烟草制品直接接触人体,其质量问题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因此,建立完善的质量抽检工作方案对于这个行业的发展和推动质量整体提升至关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烟草制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法合规性,提供消费者满意的产品。

2. 原则(1)科学准确:质量抽检工作应以科学准确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结果公正可信。

(2)全面公开:抽检结果应及时公开,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必要的处理和警示。

(3)严格执行:要求各烟草企业严格按照质量抽检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执行的严谨性。

【三、工作内容】1. 抽检计划编制质量抽检工作方案的核心是抽检计划的编制。

制定质量抽检计划应综合考虑烟草制品的种类、规模、区域分布等因素,并根据不同的制品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抽检标准。

2. 抽样方式确定选择中标品牌、引进品牌、外销品牌和地方品牌等代表性的烟草制品进行抽样。

抽样所选样品数量应充分保证抽检结果的可靠性。

3. 检测方法与标准烟草质量检测方法和标准应基于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检测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对于质量超标的产品,要进行复检或再检测。

4. 抽检结果处理抽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并根据结果对质量超标的产品进行处理。

对于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进行销毁或责令整改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理。

5. 信息公开与风险评估抽检结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并提供有关烟草制品的质量信息。

同时,建立烟草质量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工作推进】1. 建立联动机制各级质检部门、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消费者协会等应建立起有效的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烟草质量抽检工作的实施。

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烟草行业作为我国的重要产业之一,其产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国家经济的发展。

为了保障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方案旨在规范烟草行业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提高其效能和公信力。

二、抽检对象本工作方案的抽检对象为烟草生产企业的各类产品,包括传统烟叶、烟叶制品和烟草配料等。

三、抽检目的1. 保障烟草产品质量:通过抽检工作,及时发现烟草产品质量问题,减少次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健康和权益。

2. 监督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抽检工作,确保烟草行业各企业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 提升市场信心:通过抽检公示结果,及时向市场公布产品质量信息,增强公众对烟草产品质量的信心。

四、抽检方式1. 随机抽取:抽检工作应随机选取烟草产品样本,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 部分匿名检测:抽检样品可以采取部分匿名方式,以避免因企业间竞争而影响抽检结果的客观性。

3. 抽检频率:烟草行业的抽检频率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要求进行设定。

五、抽检内容1. 外观检验:对抽检样品的外包装、标签、烟盒等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

2. 化学成分分析:对烟草产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是否存在违禁物质或超标物质。

3. 吸味分析:对烟草产品进行吸味分析,评估产品香气是否与标称一致。

4. 辅助检验: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辅助检验项目,如烟气成分分析、加热温度测试等。

六、抽检结果处理1. 合格产品:若抽检样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则视为合格产品,并及时向企业和公众公示。

2. 不合格产品:若抽检样品发现问题,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则作为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封、下架等操作,并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

3. 违法行为处理:对于涉嫌行业违法行为的企业,应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烟草产品质量抽检方案

烟草产品质量抽检方案

烟草产品质量抽检方案一、引言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和烟草行业的发展,烟草产品的质量抽检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烟草产品的安全和合规性,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烟草产品质量抽检方案进行探讨。

二、抽检对象我们的抽检对象是市场上销售的烟草产品,包括卷烟、烟丝、烟叶等。

这些产品是烟草行业的主要产品,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抽检,我们可以确保这些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三、抽检标准为了确保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抽检。

抽检的主要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烟草成分分析:对烟草中的尼古丁含量、烟碱含量、焦油含量等进行检验,确保产品成分符合标准要求。

2. 烟叶残留物检测:通过检测烟叶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保证产品无安全隐患。

3. 烟草产品卫生指标:检测产品中的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的标准,我们可以制定出一个完整的抽检标准,确保烟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四、抽样方法在抽检过程中,抽样方法非常重要。

我们需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以确保抽检结果的准确性。

以下是我们常用的抽样方法:1. 随机抽样:从市场上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烟草产品,使得样品具有代表性。

2. 分层抽样:根据烟草产品的不同特征,将样品分为若干层次,再从每层中随机抽取样品。

3. 杂质抽样:在抽检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关注产品中的异物、不合格物质等,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这些物质进行抽样。

通过以上抽样方法,我们可以得到有代表性的样品,保证抽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抽检频率烟草产品的抽检频率是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市场的需求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根据烟草产品的销售量和消费者的反馈,我们可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抽检频率。

在高风险的季节或者地区,抽检频率可以适当增加,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六、实施和管理为了确保抽检方案的有效实施和管理,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1. 人员培训:保持抽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使他们具备进行抽检工作的能力。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流通,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和消费者健康。

具体目标包括:1、查处一批重大涉烟违法案件,捣毁一批制售假烟窝点,追究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2、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规范许可证的发放和使用,清理整顿无证经营行为。

3、提高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

4、加强对烟草市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市场净化率和控制力。

二、工作重点1、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加大对制售假烟网络的打击力度,深入挖掘线索,加强情报收集和分析,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摧毁假烟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的产业链条。

2、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进行全面清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严格审查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延续等事项,加强对许可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许可证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4、查处非法渠道进货行为加强对烟草零售户进货渠道的监管,查处非法渠道进货、串货等违规行为,维护烟草市场的正常流通秩序。

5、打击走私烟草制品行为加强与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走私烟草制品行为,防止走私烟草制品流入国内市场。

三、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草专卖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烟草专卖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执法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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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
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专卖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贵州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局关于印发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专卖监管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第三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户实施检查时,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四条黔南州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
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第五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根据专卖监管工作需要,参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变化和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随机抽查的实施
第七条专卖监管随机抽查适用于**市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个人涉及规范生产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等的监管事项实施检查。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专卖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结合“烟草专卖监管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负面清单、重点监控户、日常市场监管和案件办理获取信息以及“千店万铺无假烟”活动等工作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制定本地区《检查对象名录》,定期开展抽查和对外公开检查人员为取得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的人员。

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时,如果存在应当回避或因故不能
执行检查情形时,应重新选派检查人员。

第九条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专卖监管检查,随机抽选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减少对持证企业和个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第十条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要坚持落实APCD工作法,加强信息综合研判,对未发现异常问题的零售户进行随机抽查,对异常的零售户进行有针对性的问题核查。

第十一条随机抽查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1、抽查频次为每月一次。

每季度必须将当季度《检查对象名录》中的异常问题经营主体全面检查一遍,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惩。

对于长期守法规范经营的,合理抽查,注重服务,打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环境。

随机抽取过程应当存档记录,填写《专卖监管随机抽查表》(见附表3)和《专卖监管随机抽查现场记录表》(见附表4),实现责任可追溯。

2、抽查比例:一是本辖区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个人数量的20%。

二是对于有异常问题的经营主体,应当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持续加强核查。

对本行政区域所在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每月实施一次检查。

第四章检查结果的公开和运用
第十二条专卖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调整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应当通过公示栏、系统内网、对外网站等渠道,及时向行业内部和社会公示抽查情况和处罚结果。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依法做出处理、处罚或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相关信息应及时向社会
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 **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本细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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