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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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编写说明
一、编写的思路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文精神,对于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因此不详细规定技术岗位正高第4级、副高第3级、中级第3级及初级第2级的要求,但要聘任上一个等级则需要达到一定条件,这些条件既考虑了现有技术人员有部分能够达到,但相当一部分人需要付出一定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
如果达到某一等级的人员或初次竞聘同一职称等级的人员比例超过指标,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工龄、任职年限、近年的教学效果、任职以来的科研情况、管理得分等进行对比,择优聘用工龄、任职年限、教学效果、科研情况、管理得分高的,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另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老同志对学院的贡献以及管理岗位同志的辛勤劳动。
工龄1年1分,任职年限1年1分,教学效果总分100分,分为A、B、C三个等级:A≥90分,B≥80分,C≥70分;科研情况总分70分,由科研处根据主持科研项目、获奖、论文等评出得分;管理
得分总分30分,其中院领导正职30分,院领导副职25分,部门正职20分,部门副职15分,教研室主任10分。五项累计为最后得分。
教辅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工龄、任职年限、完成本职工作情况、管理得分等进行对比,择优聘用工龄、任职年限、完成本职工作情况、管理得分高的。
工龄1年1分,任职年限1年1分,完成本职工作情况100分,分为A、B、C三个等级:A≥90分,B≥80分,C≥70分,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评出得分(所在部门评分占40%,服务对象评分占40%,主管领导评分占20%);管理得分总分30分,其中院领导正职30分,院领导副职25分,部门正职20分,部门副职15分,科负责人10分。四项累计为最后得分。
根据《关于核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粤教人函[2010]195)号文精神,教辅系列不设正高级岗位及副高一级岗位。
二、编写的依据
《广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并参考广东省内部分兄弟院校的做法。
三、主要内容
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设置岗位总体情况(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名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三类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教师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辅系列岗位职
责与任职基本条件,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基本条件)、竞聘与聘用、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附则等九大部分。其中实施方案中主要的内容是第四、第五条款。
四、需要关注的重点
(一)要重点关注实施方案中第四、第五条款,其中最关键的是教师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辅系列岗位职责与任职基本条件主要是参照了教师系列的条件。
(二)我院目前岗位总量283个,根据《关于核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粤教人函[2010]195)号文精神,管理岗位一般不超过20%,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70%,我院管理岗位57个,占岗位总量的20%;专业技术岗位211个,占岗位总量的75%;工勤技能岗位15个,占岗位总量的5%。专业技术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省控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关于核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粤教人函[2010]195号)。(这部分内容不需要再讨论)
(三)辅系列是指教师岗位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我院有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研究、编辑出版、电化教育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四)以《关于核准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粤教人函[2010]195号)的发文时间为节点即2010年11月29日,在这之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同志的进行首聘,在这之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等本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决定
是否聘用。
(五)本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任职条件的设定是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及高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的要求,引导教师的职业发展从提高教学效果、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参加技能大赛及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高级、中级及初级一级岗位任职条件从严设置,这是一个导向和标杆。
(六)专业技术任职条件中规定的期刊,指的是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核心期刊以北京图书馆公布为准;编写教材或专著的出版社需为国家级出版社。本方案中所说“公开发表论文X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另外,在统计论文时,本院主办刊物一个聘期(3年)只能计入1篇。
(七)工龄计算办法:2011年减去参加工作时间加1;任职时间计算办法:2011年减去任现职时间(取得资格证时间)加1;教学效果以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的教学效果评估为准;科研情况统计时间:任现职以来(取得资格证时间)至2011年5月30日。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等非政府部门主办的科研课题及获奖项目等不计入。
(八)高级讲师等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只能聘为相应岗位级别的最低一级。
(九)本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教师系列职称与非教师系列职称视为同等职称对待,其依据是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对教师系列职称与非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在待遇及其他方面没有区别对待;另外非教师系列职称切合高职教育特点。
(十)教学效果的评价得分由督导办和教务处负责和解释;科研成果的评分由学院科研处负责和解释。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广东省的相关文件,先入轨、后完善,循序渐进、逐步到位。首次聘用中,在册正式职工按现有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妥善处理好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三)稳慎实施原则: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