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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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工程计量签证制度

为统一规范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体现高效、优质、优化成本的原则,就工程计量签证管理特订立以下制度,望各参建单位、参与人员严格执行。

一、工程计量签证参加人员:

1、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

3、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二、签证要求:

建设单位、监理公司一律采用黑色笔签写,施工单位对现场签证内容提供规范格式签证单一式三份,建设方、监理方各直接负责人对比原始记录,然后由建设方、监理方主要负责人现场复核,确认无误后三方签认,并加盖建设单位项目部公章。签证单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持一份。

特别说明:1、监理公司直接负责人及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员对签证内容必须有原始记录查阅,由建设方、监理方负责人进行审核。遇有重大签证内容(签证金额超过5000元)须事前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人。2、未先报监理单位的签证,监理不予认可。

三、签证申报程序:

工程计量签证必须在建设方、监理方现场计量验收前48小时,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48小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各相关直接负责人检查验收并保存原始资料,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完成后4天内

必须完成签证单签认、如为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完成、签证单签认超过时限视为施工单位放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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