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签证原则1. 工程签证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签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签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施工方法变动、工期调整等。
3. 签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等相关方共同参与,确保签证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签证程序1. 提出签证需求:施工单位在遇到需要签证的情况时,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签证的原因和内容。
2. 审核签证申请:项目管理方应对提出的签证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3. 签证决策:根据审核结果,项目管理方应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各方。
4. 实施签证:一旦签证申请获批,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受影响。
5. 签证记录:所有签证活动都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保存备查。
五、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证内容执行工作,并对签证后的工程质量负责。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签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签证活动合规合法。
3. 项目管理方应对签证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解决签证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督管理本单位将定期对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签证流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签证管理的基本要求1. 工程签证是在工程合同约定基础上,对工程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修正和确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一种管理手段。
2. 工程签证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须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
3. 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做到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保证签证文件的存档和汇总统一管理。
第三章签证管理的程序和要求1. 工程签证的程序(1)工程负责人与设计部门、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协商,确定签证内容;(2)编制工程签证申请书,附上设计文件、变更原因及技术要求,提出签证变更内容;(3)签证内容经过审核后,报请工程建设单位审批;(4)审批通过后,签署签证变更协议,开始实施签证变更。
2. 工程签证的要求(1)签证内容必须符合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2)签证过程必须经过必要的技术审查和业主单位的审批;(3)签证文件必须保存完备,包括签证申请书、设计文件、审批文件等;(4)签证管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确保签证流程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签证管理的责任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统一签证管理工作,制定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签证管理工作,监督签证流程的顺利进行;3. 设计单位负责签证申请书的编制和设计文件的提供;4. 监理单位负责签证申请内容的技术审核和审批意见的提出;5.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内容的实施和验收,并保证签证文件的完备保存。
第五章签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流程的顺利进行;2. 监理单位负责对签证申请内容进行技术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3. 设计单位负责签证申请书的编制和设计文件的提供;4.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内容的实施和验收,并保证签证文件的完备保存。
第六章签证管理的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签证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 对于严格执行签证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10页)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汇编(doc 10页)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程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并同时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1.适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前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在现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上所显示的工程量不得签证。
2.按照施工图施工完毕,后经我司同意的变更修改原施工图设计部位,产生的凿除、搬运等工程量的调整,办理签证。
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自行设计并经总工、执董批准直接下发的图纸,产生工程量的调整,办理签证。
4.适用于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适用于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
6.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7.适用于成本部门的补充预算工作。
8.由设计院提出且经我司批准的设计变更, 由于可按图计算工作量, 不执行本制度。
详见<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三、职责1. 10000元以下签证由项目公司执董审批,月底汇总报集团。
2. 10000元以上签证必须报集团常务董事审批后方可施实。
3. 工程副总及总工授权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最终审定,执董最终审批。
4. 工程部经理负责监督签证记录的工地实施及确认该申报是否应计入增减核算。
1. 施工方、监理、甲方于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上不合理的地方,或需要现场发生签证的(符合签证条件),可执行现场签证程序,同时填写<现场签证单>。
2. 施工方上报签证单(只须报量不套价)予监理专业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事件是否符合签证条件。
3. 监理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签字后由监理资料员传达到甲方资料员(此时按甲方收件时间起计)4. 甲方工程部经理、总工、副总核准该现场签证单是否非必须?资料是否不齐全?是否可再优化? 如是, 退回该签证单, 如否, 须对该签证单中已表明的工程量(包括计算式和附图)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后上报。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施工调整而需要作出的相关审批、备案、记录等程序。
第四条工程签证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审批,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加强与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秩序和工程质量。
第八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确保签证能够符合工程的实际需要。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程序第九条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申请、审批、备案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签证的申请应当由设计、施工等相关部门提出,经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给工程签证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的审批应当由专门组成的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委员会应当由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工程签证的备案应当在签证通过后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工程签证的变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四条工程签证的延期应当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可延长签证期限。
第十五条对于涉及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大签证,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听证。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管理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确保签证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可核查性。
第十七条对于工程签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签证过程进行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工程签证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签证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包括签证范围、程序、责任及相关规定。
签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文件的变更和确认的一个重要环节。
签证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水平和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第三条工程签证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明确责任、规范操作、合理实施”的原则,严格执行签证程序,严格控制签证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质量。
第四条工程签证管理应以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签证范围第五条工程签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工程设计的理论基础、技术方案、施工图纸等内容;2. 工程施工中的变更、调整及相关审批手续;3. 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应急措施等;4. 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手续的变更及确认。
第六条工程签证由建设单位委托的专业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签证,由监理单位协助监督,参建单位按照签证内容实施。
第三章签证程序第七条工程签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建设单位提交签证申请;2. 设计单位编制签证设计方案;3. 建设单位组织评审签证方案;4. 监理单位审查签证资料;5. 建设单位颁发签证指令;6. 施工单位按照签证方案实施;7. 监理单位监督验收签证结果。
第八条工程签证批准及实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证结果应当合理、科学和符合实际情况。
第九条工程签证一经批准,应当按照签证方案及时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或延误。
第四章签证责任第十条建设单位是工程签证的发起方和责任主体,应当严格审核签证资料并及时发放签证指令。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签证内容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建议,确保签证方案合理可行。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签证资料进行审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好签证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对签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工程部负责具体的签证管理工作,包括签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章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需要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等情况下,应向工程部提交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必要资料。
2. 签证审核(1)工程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合理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
3. 签证审批(1)经审核合格的签证申请,工程部应组织签证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2)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签证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4. 签证执行(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应向施工单位下达签证通知书,明确变更内容和要求。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部应建立签证管理档案,保留签证申请、审核、审批等全部资料。
2. 工程部负责签证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第六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全体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2. 公司应定期组织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七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1. 公司应定期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出改进和完善。
2. 公司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签证管理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对之前发布的签证管理相关规定作废。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对原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工程造价等进行调整的一种工程管理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工程签证管理组织,负责工程签证的管理工作。
工程签证管理组织应由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组成。
第五条职责(一)技术部门1.负责审查工程签证的技术合理性,对签证内容进行技术评审。
2.负责签证设计变更的审批工作。
(二)施工部门1.负责签证施工的组织实施,确保签证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2.负责签证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造价部门1.负责签证工程量的计量和造价核算。
2.负责签证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四)合同部门1.负责签证合同的管理工作。
2.负责签证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需办理签证的,应向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1)签证的类型、内容、原因。
(2)签证的工程量、工程造价。
(3)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4)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签证审批1.公司工程签证管理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签证申请,应及时组织技术、施工、造价、合同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签证审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部门对签证的技术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造价部门对签证的工程量和造价进行核算。
(3)合同部门对签证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施工部门对签证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3.签证审批应在收到签证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
2024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介绍(7篇)目录第1篇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2篇地产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流程第3篇新校区项目施工及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4篇恒大地产工程签证及结算管理规定第5篇投资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6篇大学校园维修改造工程签证管理规定第7篇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l、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
减变更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
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
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
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工程项目 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我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条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建立了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的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工程项目签证的分类及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签证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图变更、工程范围变更等,根据变更内容和重要程度的不同,分为甲类签证和乙类签证。
第五条甲类签证,指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方案、结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等重要方面进行变更的签证。
第六条乙类签证,指对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工程材料及设备品牌型号等进行变更的签证。
第七条项目签证应当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对于材料补充和指定代用材料等工程项目签证,必须通过严格的技术论证及工程质量检测,确保不会影响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签证应当及时报送业主单位批准,并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
并将签证内容及结论报工程造价,时刻掌握工程造价变化情况。
第十条项目经理应对工程项目签证制度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员工对工程项目签证的重视程度。
第三章工程项目签证的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签证的流程包括签证申请、签证审批、签证备案和签证披露。
第十二条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填写《工程项目签证申请表》,提交至项目负责人。
第十三条签证审批:项目负责人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要对签证内容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核,审批合格后签字盖章并报送给业主单位批准。
第十四条签证备案:经业主单位批准后,由项目经理将签证备案材料存档,并通知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签证披露:项目经理要对签证内容及结论报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造价变化情况的披露。
第四章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签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确保签证工作的合规、规范和顺利进行。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管理,加强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额外工作或材料,需经业主或其代表和承包商双方签字确认后,为确定合同价款调整、工程质量调整或承包内容调整等变更,甲方(业主)要求出具的变更合同文书。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工程签证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范。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第六条承包商对工程签证事项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变更量方案、变更前后对比估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业主应当在受理工程签证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工程签证申请,业主应当将相关资料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审意见。
第十条业主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工程签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发出工程签证。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应当明确变更工程范围、变更造价、变更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签发的工程签证文件归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实施第十三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签证后,应当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签证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对工程签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结束后,承包商应当提交相关签证结算资料,并按照签证文件约定的规定,完成签证结算。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及时处理结算款项。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项目变更的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管理。
工程项目是指建设工程、装备制造、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变更签证是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客户或设计单位要求变更原始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完成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技术要求、价格等各项内容。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公正公平、科学决策、及时处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各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变更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变更签证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变更签证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审批权限应当与项目的投入和风险相适应,审批程序应当合理、规范、透明。
审批权限级别应当明确,审批程序应当简化。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申请第六条变更签证的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项目部门向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包括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等。
变更签证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变更的内容和原因;(二)变更的影响及后果;(三)变更的技术要求及标准;(四)变更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第七条变更签证申请中所述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
变更签证的价格应当合理,具有市场竞争性。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当对变更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工程实施要求。
初步审查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收到初步审查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同意变更签证申请。
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项目部门反馈。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审批第十条变更签证的审批应当按照各级管理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确保审批结果合理、合法。
变更签证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审批、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变更签证申请,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审批部门接到变更签证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批。
工程签证制度
工程签证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统一的签证制度,保证工程签证的规范化,合理化,节约公司开发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的制度的适用范围:本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现场签证。
二、工程通知单起草及审批流程1、工程部先对现场可能要发生的变更发出工程通知单。
主要对变更的事由、变更的必要性写清楚,上报预算部。
2、预算部收到工程通知单后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间不得超过48 小时,紧急情况24 小时估算结束,上报分管项目总监。
3、分管项目总监根据通知单、估算成本在24 小时内作出决策。
并根据权限上报或者下发。
涉及合同价款估算在五万元以上,需上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签复。
4、公司领导根据上述信息在24 小时内进行审批,审批后下发工程部、预算部。
工程部下发施工单位,作为现场签证的依据。
三、现场签证的管理及审批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通知单变更的内容,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的7 天内,申报单位必须进行签证申报(采用签证审批单1 份、工程签证确认单一式 6 份,公司档案室、工程部及预算部各留一份,工程执一份、监理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超过申报期限不予认可。
2、要求承包单位现场签证必须提供全部测量资料和相关数据以及工程通知单,所有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
3、签证量必须经过承包单位、监理和工程部、预算部四方签字方为有效,同时有工程通知单加盖公司签证专用章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未见上述签字及工程通知单、盖章视为无效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
4、如发现承包单位弄虚作假(如签证不实、虚报数量、虚报价格等)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承包单位处以作假部分2~5 倍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监理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对签证单的工程质量、会同预算部、工程部核对签证量、对工程通知单变化的范围进行准确核对,审核完毕后上报工程部,时限为24 小时。
6、工程部收到签证单后对签证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上报预算部,时限为24 小时。
7、预算部收到签证单后,进行估算成本,并上报分管领导,时限为48 小时。
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签证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签证、合同签证、设计变更签证等。
三、签证管理流程1. 提出签证申请:工程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提出签证申请,说明签证理由及影响。
2. 签证评审:签证评审小组对签证申请进行评审,包括方案评审、审查文件、现场检查等。
3. 评审结论:签证评审小组经评审后提出签证意见,包括是否同意签证、签证内容及签证范围。
4. 签证审批: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签发签证文件。
5. 签证实施:对签证内容进行实施,监督施工过程,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四、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申请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确保签证合理性和必要性。
2. 签证评审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签证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 签证审批应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确保签证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签证实施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签证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五、签证管理责任1. 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签证申请和实施工作,并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签证审批工作,并做好签证文件的归档管理。
3. 签证评审小组承担签证评审工作,提出签证意见和结论。
4.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签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六、签证管理效果评估1. 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评估签证管理的效果和改进措施。
2.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签证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签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对本管理制度中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层统一解释。
以上为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百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百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土木、水利、电力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签证管理机构1. 签证管理部门:企业设立签证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签证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2. 签证审批人员:签证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签证审批人员,负责工程签证的审批工作,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3. 工程负责人:各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的签证申请、审批和执行。
四、签证的种类1. 合同签证: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要对现行合同进行变更或调整的签证。
2. 设计签证:指因设计方案变更或调整,需要重新审批的签证。
3. 施工签证:指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原有施工方案进行修改的签证。
五、签证流程1. 申请:工程负责人向签证管理部门提出签证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2. 审批:签证管理部门根据签证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批和评估,制定签证方案。
3. 批准:签证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将签证方案批准下发给工程负责人。
4. 实施:工程负责人根据签证方案进行实施,并做好记录和报备工作。
5. 告知:工程负责人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签证的实施有效性。
六、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必须遵循合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 签证管理部门要及时审批签证申请,保证工程进度。
3. 工程负责人要严格执行签证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签证管理部门要建立签证档案,做好记录和管理工作。
5. 签证管理部门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签证管理措施1. 加强培训:签证管理部门要定期对签证审批人员和工程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签证管理水平。
2. 加强沟通:签证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处理签证相关事宜。
3. 定期评估:签证管理部门要定期评估签证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4. 审查制度:签证管理部门要建立审查制度,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工程建设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推进,规范签证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签证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进展情况、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认并提出意见的过程。
第四条签证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确保签证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签证的程序、内容、责任、权限等方面的规定,指导项目相关人员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签证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签证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签证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签证文件的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签证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签证的种类和程序第九条签证分为设计签证、施工签证、变更签证等多种类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变更等。
第十条签证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审查确认、签证发放等多个环节,应当按照规章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签证申请时,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当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提出合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通报签证结果,明确签证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工程建设单位进行后续的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在签证的过程中,如有异议或意见,可提出申诉,签证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五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当对签证管理的工作进行归档和备案,作为事后监督和检查的依据。
第三章签证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是签证管理的主体,应当对签证管理工作负有责任和义务。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等。
三、签证管理原则1.签证管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质量为导向,以规范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签证的真实、准确、及时。
2.签证管理要突出责任与义务分明原则,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签证考核评价制度。
3.签证管理要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现场施工秩序。
四、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明确签证条件和用途。
2.签证审批: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通知书。
3.签证执行:施工单位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证操作,并做好记录。
4.签证验收:监理单位对签证操作进行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签证归档:签证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签证管理要求1.签证制度应当得到工程领导部门的认可,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签证相关规定,并确保按照规定执行。
2.签证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熟悉使用签证工具和设备,确保签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签证操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记录要清晰、完整,便于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
4.签证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签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和资料存储要保密,严禁私自泄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六、签证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签证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签证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相关人员因签证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出现问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行为,杜绝违规签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基建、维修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主要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增减责任事件的签认证明。
办理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违背工程招投标的内容、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办理工程签证的范围:所有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四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原则上不得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组织施工。
二、工程签证流程第五条凡甲方、监理认为现场有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工作时,经核准可以实施的,由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明确需要处理的事项。
不论此项工作是否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在接到工程审批后,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乙方邀请项目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甲方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工作前的实际状况,并拍照共同确认(已完工程量需办理原始记录单)——乙方根据审批单内容办理工程签证,须详细注明做法及工程量,由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乙方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后,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完成的工程量,拍照,签署工程量底单——乙方根据工程量底单,依据合同约定,上报工程量底单,呈报审计部门审计,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工程签证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签证日期;3.签证连续编号;4.签证事由及工程量(施工内容);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预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签证意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10.基建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甲方代表或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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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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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程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形成书面记录,为办理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依据。
并同时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有效控制建设成本,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前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在现有施工图
纸及设计变更上所显示的工程量不得签证。
2.按照施工图施工完毕,后经我司同意的变更修改原施工图设计部位,产生的
凿除、搬运等工程量的调整,办理签证。
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自行设计并经总工、执董批准直接下发的图纸,产生工程
量的调整,办理签证。
4.适用于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5.适用于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
6.适用于施工合同范围外零星工程的确认。
7.适用于成本部门的补充预算工作。
8.由设计院提出且经我司批准的设计变更, 由于可按图计算工作量, 不执行本
制度。
详见<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三、职责
1. 10000元以下签证由项目公司执董审批,月底汇总报集团。
2. 10000元以上签证必须报集团常务董事审批后方可施实。
3. 工程副总及总工授权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最终审定,执董最终审批。
4. 工程部经理负责监督签证记录的工地实施及确认该申报是否应计入增减核
算。
5.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签证的工地实施的执行情况。
6. 成本部预算员负责再次确认是否计入增减核算,并负责工程量增减的测
量,同时须初步估算该签证的造价金额并报执董。
7. 工程部资料员负责整理储存及编档现场签证的资料, 并同时负责给签证单
编号。
四、现场签证原则
1.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同时只对应一份合同。
2. 只算量不套价原则:乙方只须报工程量,无须报价。
对乙方申报的签证中若
包含套价可以拒收并要求对方重做。
工程量的确认由预算员负责,必要时由预算员提出要求工程部协助。
3. 先确定工程量后施工原则:施工前先算量,再按权限审批完成后才可执行施
工。
4. 时间限制原则:所有签证必须于提交时起计4小时内工程部经理完成审核,
8小时内副总/总工完成审核, 8小时内预算部门完成算量,24小时内执董(含总部)完成整个签证审批手续,如复杂或重大签证可适当延时。
5. 一月一清原则:预算部门对施工方上月发生的现场签证应累计汇总上报集团
常务董事与集团执董。
6. 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
后4小时内三方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并拍照佐证,否则可以不予验收。
7. 权力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
签字一律无效。
8. 尽量避免原则:原则上尽量避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申报。
9. 如因其它施工单位原因,明确签证是否应分摊到其它施工单位。
五、现场签证的有效性
1.有明确的签证依据或原因。
2. 乙方项目经理及甲方代表(执董等)签字或盖章。
3. 不与其它合同发生冲突或重复。
4.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及盖章。
5. 甲方五级签证(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副总和总工、预算员、执行董
事)。
6. 需列明具体工程量,附记算式及附图;工程变更应附变更指令;相关证据
(详见工程量现场核量单)。
以上六点缺一不可。
六、现场签证的程序
A: 施工前
1. 施工方、监理、甲方于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上不合理的地方,或需要现
场发生签证的(符合签证条件),可执行现场签证程序,同时填写<现场签证单>。
2. 施工方上报签证单(只须报量不套价)予监理专业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审核签证事件是否符合签证条件。
3. 监理专业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签字后由监理资料员传达到甲方资料员(此
时按甲方收件时间起计)
4. 甲方工程部经理、总工、副总核准该现场签证单是否非必须?资料是否不齐
全?是否可再优化? 如是, 退回该签证单, 如否, 须对该签证单中已表明的工程量(包括计算式和附图)进行严格审核, 审核后上报。
(4小时内完成)
5. 副总签字确认后传达到预算部, 预算部审量估价。
(8小时内完成)
6. 完成后报执董,执董确认后签字落实(含总部)。
(24小时内完成)
7. 回传至乙方代表、监理总监及甲方代表签字盖印后方可施工。
(24小时内
完成)
B: 签证施工中:
1. 监理与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到签证所发生的现场进行施工到位落实。
C: 签证施工后:
1. 签证施工完毕后, 甲方、监理须到现场进行最后核量, 并同时审核已完成施
工量与之前已报批的<现场签证单>是否一致, 同时签署<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单>。
2. 不论是否隐蔽工程, 都必须将已完成的签证工作量以冲印/打印的照片形式
作为附件佐证。
七、其它条件
1. 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单要一式五份,监理、业主审批完成后的签证单,施工
单位、监理、各留一份,甲方三份(工程部一份, 预算部一份, 财务部一份)。
2. 工程签证单上不能用涂改液进行涂改。
在签证单上签字人员字迹要工整,大
小适中。
甲方专业工程师如认为施工单位上报的签证单不符合要求,要及时退给施工单位,并在签证单上注明退单原因,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重新上报签证单,监理、甲方重新处理签证。
3. 所有任何现场工程师口头通知产生的工程量签证均视作无效,必须下发书面
通知,将书面通知作为签证单的附件。
4. 现场计量,必须有由监理通知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参加或按配合细则执行,
计后直接签字,否则无效。
5. 数据员收、发、存档现场签证首先应核查其完整性、有效性,对于内容不完
整,程序不合理的现场签证,不得接收、发放及存档。
6. 数据员收、发、存档现场签证,必须只接受指定专人报送资料,经有关领导
指示及时发放给指定专人,并索取回执、签名并注明日期及时间。
7. 资料员应对报送的现场签证、检查或完善统一编号整理。
八、工期签证
1.签证工期的依据:合同中列明的条件,除此之外一律不予认可。
2.工期签证的条件:
(1)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2)合同外的特殊签证;
(3)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长;
3.符合合同签证条件。
4.在事件发生的1天内。
5.非承包商原因,影响工期的事件确已发生。
6.工期签证必须附有的附加资料:
(1)工期影响的原始记录;
(2)工期顺延的计算过程;
(3)证据资料。
7.五天以上的变更必须报集团常务董事
九、附件
1. 《现场签证单》
2. 《工期签证申请单》
3. 《每月工程签证记录汇总表》
4. 《每月工期签证记录汇总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安传/集团常务董
事
_________项目现场签证单
施工单位:签证编号:LS- -工程-签证- 提出签证单位:□甲方□乙方□监理填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限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①________方填报人:
*所有时间必填,并必须以24小时制填写;
*本单一式五份(包括一份原件及四份复印件)监理乙方两份,甲方财务、工程及预算各一份;
*本单原件由项目公司预算部保存
*本单无甲方执董签字无效。
芜湖联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工期签证申请单
工期签证编号:LS 007 -工程-工期-
填写日期 2008 年 9月26日
*本单必须于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送达工程部经理,否则视为施工方自动放弃申报工期签证。
*本单一式六份,甲、乙、监理各两份。
*本单原件由项目公司预算部保存
*本单无甲方执董
项目每月工期签证记录汇总表
制表人:
项目每月工程签证记录汇总表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