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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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证管理制度

员工签证管理制度

员工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签证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签证管理的相关事项。

三、员工签证申请1. 公司在招聘外籍员工时,应提前了解该员工的签证情况,并根据需要协助其办理签证。

2. 员工应在签证到期前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签证续签申请,逾期申请导致签证到期,后果自负。

3. 员工发现签证丢失或遗失时,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补办。

四、签证办理1. 员工签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员工应提供所需材料,并主动配合工作。

2. 在办理签证期间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材料,员工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

3. 员工签证办理期间,如遇签证政策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签证无法顺利办理,公司不承担责任,员工需自行解决。

五、签证费用1. 公司统一安排员工签证费用,费用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签证费用。

2. 若员工签证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费用增加,员工应主动承担增加的部分费用。

六、签证服务1. 公司为员工提供签证代办服务,但不包括接机和食宿等服务。

2. 如员工需要额外的签证服务,应自行联系相关服务机构或个人,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

七、签证使用1. 员工持有有效签证,应当遵守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 员工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入目的地国家,但不得超出签证有效期限。

3. 员工因私自行续签签证,须在签证到期前向公司报备,签证有效期内不得离职。

八、签证违规处理1. 员工发现签证上有问题或被检查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由公司协助解决。

2. 如员工因签证问题导致违法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九、制度隐患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员工对本制度有疑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2. 本制度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门及时通知员工,变动后的制度即时生效。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降低工程成本,加强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尤为重要。

工程施工现场的签证包括:土方挖运工程、垃圾外运工程、土方购买及运输工程、零星机械台班、其它室外工程、零星及临时拆除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特殊技术措施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现场管理零星用工、其它签证工程等。

为使工程签证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工程签证制度如下:1、公司项目工程部是现场签证单执行者,工程量由工程部和成本部现场测量,工程量的准确性直接责任人由工程部负责,成本部对工程量有监督权,并配合工程部对工程量和价进行确认,成本部进行签证总造价确认计算。

2、现场签证工程部经理报项目总经理审批,项目总经理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下列工程为签证内容:(1) 小区内的土方挖运、购买运输、垃圾外运、零星机械台班工程。

(2) 其它室外签证工程。

(3) 无设计图纸的零星工程、临时工程、拆除工程。

(4) 不可预见的地基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处理工程。

⑸根据工程需要发生的零星工程借工。

⑹支护、特殊技术措施、拆除发生签证时。

⑺其它需要签证的工程。

4.对签证的管理要求⑴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尽量避免因建设单位原因而引起索赔,若发生索赔事件,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

⑵任何签证项目部均在发生后10日内签署完毕,工程部应指定专人整理签证资料于每月30日由工程部汇总后报成本部,由成本部上报公司。

超过签证时限10日的,签证作废。

(3)零星工程借工签证办法。

①现场零星用工(计时工)签证。

如有设计变更,以发生变更的实际工程量为准,不得再另签零用工(计时工),由项目部审核实施结果。

(4)地下障碍物处理、土方、支护、特殊技术措施、拆除发生签证办法。

①首先由施工单位报出具体的实施措施,经设计部、工程部审核方案。

成本部核算审定造价报项目总经理认可后,由工程部、监理公司监督实施。

②施工前可认定工程量的签证,由工程部、成本部共同确认工程量和单价后,项目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准进入最后决算。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签证办理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和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签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国内和海外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签证包括但不限于出差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等。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公正、便捷的原则为员工提供签证申请服务。

第二章管理程序第五条公司将在拟派遣海外员工前提前确定该员工是否需要签证,并提供签证相关的咨询、申请、办理等服务,员工可以选择委托公司或自行办理签证。

第六条员工需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公司信息、邀请函、机票信息、酒店信息、保险证明等。

第七条公司将在收到签证申请后,为员工提供签证申请表填写指导,审核材料并确认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如有问题需要修改,将及时告知员工。

第八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代理员工办理签证申请,并尽快完成签证办理。

如办理过程中需要员工提供协助,公司将及时联系员工。

第九条公司将在签证办理结束后将签证及时送达员工,并帮助员工办理好人员保险等其他事宜。

第十条员工在海外期间,需按时归还护照及其他签证材料给公司并接受公司安排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责任与追究第十一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签证办理相关服务,但因材料填写错误、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签证申请被拒,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如因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原因导致员工签证申请失败,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如员工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戒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可随时向人事部门或管理层咨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公司出国人员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出国人员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国人员签证管理,确保出国工作、培训、考察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国人员及其相关签证申请、办理、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出国人员签证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执行签证管理;2. 效率化:简化签证办理流程,提高签证办理效率;3. 安全化:确保出国人员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 节约化:合理控制签证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签证申请第四条出国人员需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出国申请,包括出国目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出国申请,审核出国人员的资格、身份和出国必要性,确认需办理签证的人员名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出国人员办理签证所需的相关手续,包括:1. 准备签证申请材料;2. 向相关部门咨询签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3. 填写签证申请表;4. 办理签证费用支付。

第三章签证办理第七条出国人员签证办理流程如下:1. 出国人员将签证申请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2. 人力资源部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签证机关提交申请;3. 签证机关审核申请,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签发签证;4. 签证机关签发签证后,将签证寄送至公司或直接发放给出国人员;5. 出国人员凭签证办理出国手续。

第八条出国人员应在签证有效期内完成出国活动,并按期返回。

第四章签证使用与回收第九条出国人员应妥善保管签证,不得私自转让、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出国活动结束后,出国人员应将签证交还人力资源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对回收的签证进行清点、归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罚:1. 未按规定办理签证的,给予警告或罚款;2. 私自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签证的,给予警告或罚款;3. 出国人员未在签证有效期内返回的,给予警告或罚款;4. 出国人员未按规定交还签证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工程洽商 签证单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 签证单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签证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洽商签证单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范围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洽商签证单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签证单内容
第三条签证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签证单编号;
(三)签证内容及原因;
(四)签证单位;
(五)签证金额;
(六)签证日期;
(七)签证审批人员签名。

第四章签证单流程
第四条签证单的流程分为申请、审批、执行三个环节。

(一)申请: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签证申请,将申请内容填写在签证单上,提交给项目经理。

(二)审批:项目经理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如有必要,可以召开会议讨论,经过审批后签字确认。

(三)执行:签证单经过审批后,承包商可以按照签证内容进行施工,完成后向项目经理进行验收。

第五章签证单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签证单的管理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及时审批签证单,不能拖延;
(二)严格控制签证金额,确保合理;
(三)签证单应存档备查,便于追溯。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六条项目监理应对签证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签证内容符合实际情况,签证金额合理。

第七章处罚措施
第七条对于违反签证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第八章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工程洽商签证单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签证管理制度

办理签证管理制度

办理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签证管理工作,规范签证业务流程,提高签证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便利外国人来华工作、学习和旅游,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签证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包括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外交部、国家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签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公平、合理的原则,服务好外国人,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签证种类和类别第四条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学习、旅游等不同目的,签证可以分为工作签证、学习签证、旅游签证等不同种类和类别。

第五条工作签证包括Z字签证、R字签证等,学习签证包括X字签证等,旅游签证包括L 字签证等,各种以上签证种类和类别具体规定参照《外国人签证管理法》。

第六条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签证种类和类别,并提交相关材料和资料。

第三章签证申请和办理流程第七条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签证申请。

第八条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提交真实、详尽的申请材料和资料,包括护照、签证申请表、照片等。

第九条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签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是否受理、是否发放签证等决定。

第十条外国人申请签证时,应当缴纳相关费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签证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发放签证的决定,并将签证发放给申请人。

第四章签证管理的服务与监督第十二条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证办理过程中,提供优质的服务,便利外国人申请签证。

第十三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管理工作依法运行,提高签证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外国人对签证管理工作有异议或者投诉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

工程项目_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_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工程项目签证管理,规范签证流程,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签证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

2. 及时性原则:签证申请、审批、实施应及时,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3. 保密性原则:签证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4. 诚信原则:签证各方应诚信合作,共同维护工程项目利益。

四、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原因,需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签证原因、签证内容、签证金额、签证期限、签证依据等。

2. 签证审批(1)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签证申请报公司审批。

审批流程如下:① 工程部对签证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意见。

② 财务部对签证金额进行审核。

③ 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

④ 公司领导审批。

3. 签证实施(1)签证批准后,施工单位按照签证内容进行实施。

(2)施工单位应做好签证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包括签证内容、实施时间、实施人员等。

4. 签证结算(1)签证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签证结算申请。

(2)建设单位审核签证结算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签证结算手续。

五、签证资料管理1. 签证资料应分类归档,包括签证申请、审批、实施、结算等资料。

2. 签证资料应妥善保管,确保完整、安全。

3. 签证资料查阅需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违规处理1. 施工单位虚报、冒领签证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签证审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篡改签证资料。

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工程签证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三、签证申请1.工程签证是指对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审批和验收手续,确保工程符合规定标准和质量要求。

2.项目经理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签证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资料。

3.签证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方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验收。

四、签证审批1.相关部门接到签证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批。

2.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确保审批结果合理、公正。

3.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以便项目进展顺利进行。

五、签证验收1.签证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应当核实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通过后,应当出具相应的签证文件,并通知项目经理。

六、签证管理记录1.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签证管理记录系统,记录每个工程项目的签证申请、审批、验收等相关信息。

2.签证管理记录应当完整、准确,方便查阅和归档。

七、签证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是工程签证的申请人和负责人,应当保证签证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相关部门是签证审批和验收的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批和验收。

3.公司领导是签证管理的监督者,应当加强对工程签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八、签证管理措施1.公司将签证管理纳入考核评估范围,对签证管理不到位的项目进行批评和处罚。

2.公司定期组织签证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人员的签证管理水平。

3.公司鼓励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签证管理改进,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九、违规处理1.对于签证申请材料不实、不完整的,公司将取消签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对于审批过程不规范、不公正的,公司将进行重新审批,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公司将责令整改,并严格监督直至符合要求。

十、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变更和升级工作。

二、责任和权限三、流程和程序四、备案和归档一、目的和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工程变更单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项目变更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控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变更工作。

二、责任和权限1.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变更单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对其执行负责。

2.相关部门和团队负责提供变更需求,并配合项目经理进行工程变更单的编制和实施。

三、流程和程序1.工程变更单首先由项目经理根据需求和目标进行编制,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影响和执行计划等。

2.项目经理将编制好的工程变更单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变更单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项目经理收集审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修改,最后确定最终的工程变更单。

5.项目团队根据工程变更单的内容进行实施,并监督工作的进行。

6.工程变更单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备案和归档1.工程变更单的最终版本需备案,并加盖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和日期。

2.各版本工程变更单的归档由项目经理负责,确保备案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一、目的和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签证单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项目签证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签证工作。

二、责任和权限1.项目经理负责签证单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对其执行负责。

2.相关部门和团队负责提供签证需求,并配合项目经理进行签证单的编制。

三、流程和程序1.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签证单,并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2.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签证单进行审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项目经理收集审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修改,最后确定最终的签证单。

4.项目团队根据签证单的内容进行实施,并监督工作的进行。

5.签证单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某单位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某单位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某单位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签证管理行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下属所有员工,包括内勤人员和外勤人员。

第三条员工签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相关规定。

第四条签证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辞退等。

第二章签证申请流程第六条员工签证申请应在出差计划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八条签证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员工提供的资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予以补充或更正。

第九条审核通过的员工签证申请将由签证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签证手续。

第十条签证申请审批结果应在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章签证材料保存第十一条签证管理部门应负责保存员工签证申请所需的材料,保存期限为出差行程结束后6个月。

第十二条员工在使用完签证后,应及时向签证管理部门返回签证材料。

第四章签证费用报销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国(境)签证费用由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员工应在出差归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签证费用相关票据交给签证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签证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费用的报销。

第五章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十六条若员工申请签证存在特殊情况,如护照丢失、签证被拒等,员工应及时向签证管理部门汇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签证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机构沟通协调,解决特殊情况下的签证问题,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监督和制度落实第十八条签证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员工签证申请的审核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员工对签证管理部门工作不满或对签证申请结果有异议,可向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诉。

第二十条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或申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单位签证管理部门所有。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

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

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工程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2015-10-21发布 2015-10-22实施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部发布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工程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签证单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部2015 年 10 月 20 日目录1.目的 (1)2.适用范围 (1)3.使用方式及管理制度 (1)4.备注 (3)1.目的为了便于施工过程中各单位间的联系,及时处理各种工程问题,所以采用工程联系单、变更单、签证单作为书面联络手段,本制度明确了工程联系单、变更单、签证单适用范围及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电投盘陀山风电场项目。

3.使用方式及管理制度3.1 工程联系单(1)只能用于工作联系,我方需要业主、监理、或设计方解决某些问题,都可以填写“工程联系单”,然后分送有关单位。

(注:“工程联系单”其提出方可以是各参建单位)。

(2)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3)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3.2 工程变更单(1)工程变更单包括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

①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②技术核定单:在施工过程中,非图纸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均须办理技术核定单。

公司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国(境)管理,规范签证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办理出国(境)签证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签证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便利的原则。

第二章签证申请第四条需要出国(境)的员工,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签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的护照;2. 出国(境)事由证明;3. 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4. 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协助员工办理签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 办理签证预约;2. 准备签证所需材料;3. 提交签证申请;4. 跟踪签证办理进度。

第三章签证审批第七条员工出国(境)签证申请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领导审批签证申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出国(境)事由的必要性;2. 员工工作职责;3. 员工出国(境)期间的岗位空缺;4. 公司业务需求。

第九条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员工签证办理结果。

第四章签证使用与管理第十条员工取得签证后,应按照签证规定的时间、事由和停留期限出行。

第十一条员工出行前,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告出行计划,包括出行时间、目的地、停留期限等。

第十二条员工出行期间,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员工出行结束后,应将签证及时交回人力资源部。

第五章签证归档与保管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证申请、审批、办理、使用等全过程的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十五条签证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签证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完整、清晰。

第十六条签证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五年,期满后按相关规定销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班组签证管理制度

班组签证管理制度

班组签证管理制度文件编号:GC-0507制订部门:工程部制订日期:2013年 3月10 日修订日期:年月日版本:A/0班组签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班组签、派工管理,加强公司与班组的紧密合作,保证现场顺利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签工、派工原则1、《班组施工合同》以外的工程量;2、甲方临时增加、变更的且不能在竣工图中体现的工程量;3、其他临时发生的零星工作。

以上各类情况均给班组办理签、派工单。

第三条签、派工的分类签工:有甲方签证、甲方变更手续、甲方增量等作依据的给班组办理签工单。

派工:符合签工、派工总体原则的(详见第二条),除签工以外的情况,均只能给班组办理派工单。

第四条签工、派工的计价方式1、工程量计价:单价×施工面积2、工时计价:工价×工日3、以工程量计算的,需注明工程量及施工单价。

4、以工时计算的,按150元/个工计算。

1、第五条签、派工的依据1、属甲方变更的,以甲方的签证单、通知书或甲方现场原始的草签单作为给班组签工依据。

2、不属于甲方变更范围的,需有相关的人员证明。

3、签、派工单均需要在各项目人员的施工日志中记录或周总结上反映。

4、签、派工单均需要附施工前、后的比对照片,照片需有明确的施工部位、施工时间、且质量符合要求等记录。

5、3个工日以下的零星用工由各项目人员确定,3个工日以上的用工需通知工程部主管,超过10个工的工程部需通知成控部主管及公司总经理,并在周总结中详述,未按要求通知相关领导且未经同意的不得给班组开工,否则部门不予受理。

第六条签工、派工单的填写1、每张签、派工单每次只涉及一个内容,不能多个内容混为一张签发。

2、签、派工单中标识有*的是必填内容,不得漏填。

3、签、派工单的编号统一规定如下:例如,首创项目2012年12月30日发生的杜元彬第1份开工单,编号是首创—2012-12-30—杜元彬—01#,不得随意编号。

4、签、派工栋号、施工部位、面积、发生原因等必须表述清楚,且单价、工日、发生金额等必须合理。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签证需求,并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签证审批: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给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初审后,由工程部领导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3.签证实施:批准签证申请后,工程管理部领导将签证信息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确保施工单位充分了解相关设计、施工要求、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签证分类1.设计变更类签证: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构造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变更的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图纸以及施工时需要加强的安全措施等。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包括因施工进度需要而调整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等。

五、签证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签证的申请和落实工作,并确保签证信息传达到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2.工程管理部负责签证的审批和监督工作,并督促签证信息的实施。

3.施工单位各岗位人员负责签证实施的具体工作,并遵守相关的设计和安全要求。

六、签证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设计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员工工作签证管理制度

员工工作签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签证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合法、合规地从事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需要办理工作签证的员工。

三、工作签证办理流程1. 员工申请(1)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办理工作签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2. 部门审批(1)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

(2)将申请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办理签证(1)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员工工作签证。

(2)员工按照签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境手续。

四、工作签证延期及变更1. 延期(1)员工工作签证到期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延期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延期手续。

2. 变更(1)员工工作签证期间,如需变更工作单位或岗位,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2)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确认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五、工作签证注销1. 员工离职或因故无法继续工作,需办理工作签证注销手续。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员工工作签证注销手续。

六、责任与处罚1. 员工有义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公司办理工作签证。

2. 员工未按本制度规定办理工作签证,或隐瞒、伪造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3. 人力资源部门有责任对员工工作签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员工合法、合规地从事工作。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行为,杜绝违规签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基建、维修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主要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增减责任事件的签认证明。

办理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违背工程招投标的内容、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办理工程签证的范围:所有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四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原则上不得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组织施工。

二、工程签证流程第五条凡甲方、监理认为现场有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工作时,经核准可以实施的,由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明确需要处理的事项。

不论此项工作是否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在接到工程审批后,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乙方邀请项目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甲方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工作前的实际状况,并拍照共同确认(已完工程量需办理原始记录单)——乙方根据审批单内容办理工程签证,须详细注明做法及工程量,由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乙方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后,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完成的工程量,拍照,签署工程量底单——乙方根据工程量底单,依据合同约定,上报工程量底单,呈报审计部门审计,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工程签证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签证日期;3.签证连续编号;4.签证事由及工程量(施工内容);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预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签证意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10.基建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甲方代表或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条零星材料的定价办法1、总价不超过2万元(含上浮)的单项材料为零星材料。

2、工程部将需确定单价的零星材料清单传真至采购部,采购部必须在24小时内(以工程部传真时间为准)确定价格并将价格清单传真至工程部。

工程部可以在材料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50%作为施工单位的采购价格,预决算部以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采购部未按时限要求将零星材料价格回传工程部的,每次扣罚采购部经理1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将大宗材料当作零星材料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二条工程委托书中须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计价依据、委托暂定价、违约责任等;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无预付款。

委托书的结算价不得超出暂定价的20%,超20%的须另下委托。

所有造价在3万元以上的委托须找两家以上单位竞价;造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得办理委托,必须签订合同。

工程部不得将同一工程项目肢解委托。

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罚。

工程部必须提前进行询价、谈价等相关的委托过程,如因工程部贻误时间,导致工程进度紧张,没有足够时间同施工单位商谈价格,从而造成委托单价过高,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

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三条造价在3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委托办理流程由工程部负责委托,将委托书传真到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在传真发出时间起24小时内核定价格,并与施工单位意见达成一致后在委托书上签字,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工程技术部未按时限要求核定价格的,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元;手续不完备先开工,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按造价3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委托程序办理,而实际造价超过3万元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

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四条造价在3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零星工程委托办理流程。

由工程部负责委托,将委托书传真至招投标部,招投标部必须在传真发出时间起24小时内核定价格,并与施工单位意见达成一致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再报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单”的管理,实现工程签证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签证范围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范围以外有相应合同依据的工程。

第三条如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但需工程师现场核实的签字内容应命名为“隐蔽工”工程记录或“签证证明单”,该单据仅用于证明工程发生的事实,不单独办理决算。

第四条设计变更和工程核实内容应在竣工图中反映,不予办理签证。

第五条对施工图变更内容及施工单位不接受施工任务,可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并办理签证,且在竣工图中须注明。

第六条零星工程如没有图(如计台班工程),可按委托书进行签证。

第七条签证要素:①签证原因;②工程量;③时间、地点;④内容(包括具体施工部位、台班等)。

⑤所有签证单均要求有两个人以上签字确认。

⑥签证单要统一编号。

⑦签证单如属于转扣项目,应有转扣单位和被转扣单位签字确认或由被转扣单位书面说明不承认被转扣的原因。

第八条签证单附件:①原始记录(两个人以上的签字):原始记录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机械规格、型号;其中机械台班的签证要有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当事人在现场签字确认,签证单报审时应附原始记录复印件一式四份,自行保留原始记录原件。

②签证单要有隐蔽记录清单、工程量简图,且简图上要有施工单位签章和工程部两个人以上签字确认,隐蔽工程附图应使用统一颜色字体。

③签证单要附委托书、设计变更或相关的会议纪要,签证内容要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为结算依据。

第三章签证审批程序第九条报批的签证单所附原始记录以当天现场记录为准并于第二天上午9:00之前报工程部经理处。

第十条该签证工程完成2天内把签证单报工程部经理审核,签证工程完成3天内报工程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需签证零星项目无相应合同依据,预决算部需在24小时提供相应单价。

第十二条其他:①所有因签证不规范不予审批而返还的资料应先向部门领导汇报,并交由各主管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单位不得自行索取未完成手续的任何签证单。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签证申请和管理流程,提高签证申请的效率和准确性,保证员工在国内外出差期间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的签证申请、管理和审批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的依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和签证办理相关规定。

第二章签证申请流程第四条员工申请签证的流程如下:1.员工需在出差计划确认后及时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2.人事部门将提供签证申请表格给员工,员工需填写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

3.员工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护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如邀请函、合同等)。

4.人事部门将收集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完成初步审核后,人事部门将提供签证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交给企业外事办公室或委托的签证代理单位。

6.外事办公室或签证代理单位将跟进签证申请进度并及时与员工沟通相关事宜。

7.如有需要,员工需要配合提供补充材料或协助办理签证所需的其他手续。

8.外事办公室或签证代理单位将及时将签证结果反馈给人事部门和员工。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或签证代理单位应尽快完成签证申请的处理,确保员工国内外出差计划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员工获得签证后,应及时通知人事部门和上级领导,以备相关行程安排。

第三章签证管理及考核第七条人事部门负责签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统一协调签证申请工作,确定申请时间、所需材料和流程等。

2.负责签证材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和保密工作。

3.跟进各员工签证申请进程,及时与员工沟通,解答相关问题。

4.在员工签证结果出来后,及时通知员工并协助行程的安排。

5.定期组织考核员工签证申请流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提出改进方案并落实。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或签证代理单位负责签证申请的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企业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对提交的签证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

2.协助员工准备所需的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在签证申请过程中及时与员工沟通,解答相关问题。

签证管理制度

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程序1、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使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减少工程合同外的成本支出,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变更后的现场签证认可;2.2、适用于技术研发部的图纸修改引起的合同约定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2.3、适用于合约预算部的补充预算及结算工作。

3、职责:3.1、发生金额五万元以下的签证由项目部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监督实施,合约部负责费用核定;3.2、总包工程中:发生金额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且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的签证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监督实施,由合约审计部审核后,签订包干价(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后,经分管工程的总经理室成员签字后生效;发生金额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者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监督实施,经合约审计部审核后,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总价闭口包干(不再计取其他费用),流转后与原签证统一作为结算依据附在结算书内。

3.3、专业分包工程中:发生金额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签证,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签证记录的监督实施,经合约审计部审核后,签订补充协议,价格总价闭口包干(不再计取其他费用),流转后与原签证共同作为结算依据附在结算书内;3.4、施工单位报送签证需附预算书(计价方式应与合同签订计价方式一致,若无,项目部应予以退回);3.5、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签证工作的具体核实并签字认可;3.6、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现场签证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形成记录;3.7、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部负责办理;3.8、材料单价的确认由物资采购部负责(认价单需注明签证过程认价);3.9、签证费用的核定由合约预算部最终负责审定,零星用工等费用由项目部确定后及时与合约预算部沟通,一次包干不计取其它费用并在签证单上注明。

4、工作程序:4.1现场签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定额及相关计费文件、现场实测记录及有关资料;4.2现场签证的范围;4.2.1、工程监督管理部审核同意的方案改变;4.2.2、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4.2.3、设计变更实施情况的确认;4.2.4、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及违约不得签证;4.2.5、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修复不得签证;4.2.6、能够在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上反映出来的工程量不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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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诸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履行合约精神,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减少管理失误引起的经济损失,特制订以下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一、人工费签单:
1.1、凡因工程需要发生的非承包工班应完成的工作项目,根据实际工程量有施工员提出派工申请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签发施工任务单、写明施工项目名称、部位、工程量、质量要求、完成时间、落实管理责任人,下发工班实施。

1.2、工班完成施工任务后应通知管理责任人和质量员进行工程质量和工程量(或奌工人数)验收,并在施工任务单上签字后,二天内必须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有效,并将签复之施工任务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3、施工班组认为非承包责任范围的工作项目提出签单要求的应有工班在事发当天提出签单申请,经施工、质量、技术部门签批后二天内报项目经理审核同意有效,并将签单复印一份上交预算室记录台帐备查,预算室应每周汇总后及时上报公司。

1.4、所有合同外人工费签单必须在二天内报项目经理确认同意有效,超过二天视作放弃和失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与公司收到的备案签单不符的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1.5、项目部管理的奌工应在当天专人核实登记有效,应写明工作内容、完成数量、验收质量和出勤时间。

二、分包合同调整及补偿签证(单):
2.1、所有工种及材料供应分包单位应严格履行双方己签合约之规定,不得单方提出修改和调整,如出现执行过程中有不合理因素而影响双方利益时可有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型式来解决。

否则任何价款及结算签证(单)均一律无效。

2.2、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分包商的经济损失,分包商认为有索赔依据的应在事发当天相对方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交甲方项目部,项目部收到后应在三天内核实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初审核定后填写签证单,经办人员、验收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经理确认核实,对价款超过2000元以上签证单应报公司审批盖章有效。

2.3、如发生2.2款索赔事件对方三天内未提出作自动放弃处理,提出的索赔申请在七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凡事后补办的及无公司公章确认的一概无效。

2.4、以上所有签证(单)项目部应在七天内报公司审核同意盖章有效;同时在结算过程中出现无公司确认的签单一律不预认可结算,如有发生有签单人负责支付,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签单人责任。

以上内容已经本人阅读并确认同意照办。

确认工班:确认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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