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若干事宜的说明
电大教[2005]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中央电大各学院、学习中心:
为落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电校教[2005]43号),顺利实施补修课程教学,现将补修课程教学工作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1.自2006级春季起,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执行新的补修课程方案(详见附件)。
2.中央电大已将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补修课程列入2006级指导性专业教学计划,并在专业教学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补修课程的相关要求。请各省级电大按要求修订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3.中央电大将在2006级春季补修课程启用前,提供每门补修课程的教学要求,详细规定补修课程的教学内容。
4.对试点专科已经建设教学资源的补修课程,中央电大通过整合、改造现有资源为地方电大提供教学资源服务。尚未建设教学资源的课程,请省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提供的补修课程教学要求,通过新建或借用等形式先行满足补修课程教学需要,中央电大也将陆续推出补修课程的文字教材、录像教材、网上资源等多种媒体教学资源。
5.关于补修课程的考核工作,各省级电大可以组织学生参加中央电大试点专科相应课程的考核,也可以按照补修课程的教学要求和中央电大课程考核的相关规定自行组织考核。
6.补修课程的免修免考参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电校教[2002]1号)、《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业本科(专科起点)补修课程管理办法》(电校教[2005]43号)的统一规定执行。
附件: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补修课程方案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电大补修课程教学工作说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2005年12月16日印发
附件: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补修课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