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湖摩梭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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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湖摩梭人文化
之间插播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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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摩梭人依山傍水而居,传统住宅独具风格。房屋皆用圆木或方木垒墙,以木板覆顶(现多已盖瓦),一般由四栋二层楼房经戒四合院,分正房、花楼、经堂、门楼。其建筑结构,与宗教信仰、婚姻形态和家庭组织相适应。正房,摩梭语称"依咪",是家庭集中饮食、议事、祭祀及老人儿童住宿场所,因而其结构较为复杂。屋后设夹壁,直通后院,分隔时里外两间,里间储存粮食和肉食,兼作老年人的起居室;外间存放农具杂物,人去世后,尸体停放于此,妇女也在此生育、"坐月子"。正房左侧为家庭主妇的居室兼储藏贵重物品;右侧设大灶,用来煮猪食、烤酒,并设置石磨、石破等。在正房的正中间屋内设有高灶台,两侧装有木板,可供人睡;灶台顶角有一神鑫叫"梭拖",上面放置神像、花瓶和供品。高灶台下方设火塘,设置锅庄石和平台,壁上供有泥塑或硬纸画成的图像,上有日月星辰、火苗、海螺、金银元宝等,摩梭人称"冉巴拉",即灶神,一日三餐例行祭祀。火塘两边,均铺木地板,右边是主位,左边是客位,不能相混。房中有两根大柱子,左为男柱,右为女柱。摩梭人在砍这两根柱子时必须用一棵树,顶上一节为左柱,根底一节为右柱,象征男女柱生同根、存同基,团结一体。在举行成年礼仪时,男的在左柱旁举行,女的在右柱旁举行花楼摩梭语称"尼扎日",供年轻女子居住,以便于单独接交男阿夏。底楼主要存放杂物,楼上分隔成2至4间小房,每屋设有小火塘,装饰华丽。楼梯设在底层走廊中段,靠楼梯间的楼板平面上有一横杠封住上楼进口。经堂,摩梭语称"嘎拉日",是另外一侧厢房,供本家僧侣念经修习也F。楼下住单身男子或客人,楼上专辟一间洁净的房间作象瓮经堂。经堂神鑫上供奉菩萨造像,板壁上绘莲花、海螺、火焰等图像。案桌上供长年油灯和净水碗,每日清晨换一次。家庭经堂除僧侣和贵宾外,其他人均不得使用。门楼,也称草楼,以庭院大门相配套。底层正中开有大门,大门随边设有畜厥,楼上则放草料等杂物。
饮食
摩梭人以大米、玉米为主食,兼食青裸、大麦、洋芋等。夏秋季节,以青菜、萝卡等新鲜蔬菜作佐食,冬春两季以酸脆菜、干萝萝卜丝、腌鱼、腊肉等作佐食。肉食中,议猪朦(称琵琶肉)为贵、还有灌猪脚、香肠、米灌肠等风味食品。正餐前,喜欢喝酥油茶,以精把为佐食。男女老少喜喝苏理玛酒。摩梭人的家庭多属母系大家庭,一般都在一二十人左右,在家庭的饮食上不论男女老幼都是平等的。就餐时分菜共饭,主妇要按每个人的食量以及所承担的劳动,合理分配菜肴,特别是对肉食或难以吃得上的稀有菜肴,要平均分配,即使外出不在家的也要留上一份。分菜时,先敬长辈,后给晚辈,以示礼貌。平均分食的规矩,只有过春节吃年夜饭时才可例外,主妇在火塘周围摆上丰富的饭菜,大家团团而坐,各取所需,不再分食。
服饰
摩梭人在13岁以前,不论男女都穿长衫,少男剃光头,少女则留小辫、佩戴彩珠。到13岁举行成年礼后,便开变服饰。成年女子头上盘绕加以稳牛尾做的粗长假辫,戴交缠式布包头,双耳戴金银铜质耳环为饰。上衣多用黑色或红色金丝绒布料缝制成大襟右衽短衣,长不过脐,袖口紧小,外翻寸许露红里为饰,铜银钮扣从颈项、右胸、腋下分三组两副排列。腰间缠绕花纹艳丽的宽布带子,胸前配戴双须银链,手上多戴玉石、象牙、银质铺子或金银戒指作饰。下
着筒状百槽长裙,色彩以素白为普遍,仅在裙身中间用红线彩饰两圈,走起路来,长裙摇曳摆动,颇为美观大方。成年男子头戴宽边呢毡帽,上穿金边大襟短衣,系红花腰带,配腰刀。富有者外罩一件厚呢及膝长衫,宽衣长袖,俗称"楚巴"。外配长刀及偌囊作饰,下穿宽脚长裤、长统皮靴。裤脚折放在靴筒内,不穿长统靴的,则裹绑腿,扎彩带,保有古代牧民遗风。他们走起路来,显得精神抖擞,潇洒利落。
婚姻
1、阿夏异居婚
"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所谓阿夏异居婚,就是男不娶妻、乡尔嫁人,男女双方各居母家,男子只是夜晚到女阿夏家居茬,清晨返回母亲家里参加生产生活,这叫"走婚"。阿夏异用好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共同承担抚养义务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方没有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去看望和关心子女的生活及教育。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一方不再登门,或一方不再开门,甚至托人捎个口信,便可自己解除阿夏关系,另找自己的意中人,双方没有相互的怨恨和嫉妒,他人也无非议。因为男女双方建立阿夏关系,完全以情爱作基础,不受家财、地位的影响,不带政治宗教的背景,所以从未产生过情杀、自杀,更不会牵涉到家庭和社会的纷争。
2、阿夏同居婚
这种婚姻形态是在阿夏异居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男女双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或者女到男家,或者男到女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这种阿夏同居婚,是在男女双方经过长期的异居走婚,感情较为牢靠,且年纪已近中年后组合的。无论是女到男家,还是男到女家,都是根据双方家庭人口及劳力的多少来定,不带任何钱财及门第意图。所以,进行阿夏同居婚不必花费聘娶和人赘的钱财,结合和离异都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感情破裂而发生离异,也不会引起财产及子女归属的纠纷,因为这些同居的阿夏无论到哪家,仍是母系大家庭,不是他们另立门户,财产仍属大家庭所有,无论孩子靠哪边,都属大家庭成员
阿夏婚虽然结合自由,但母系血统近亲禁止结交阿夏。摩梭男女在生产生活中相识后,一般由男子主动求爱,送给女子戒指或围巾等礼物,若女子接受了,并回赠腰带或其他装饰品,就算是建立了阿夏关系,男子就可以走访了。但是,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决不会悄无声息地进去,而要带点烟酒茶之类的"锅庄礼",征得女方家庭的同意,才可以公开出入女阿夏的家门。社会上的人也就承认了他们的阿夏关系。
3、一夫一妻婚
除了上述"阿夏"婚的两种形式以外,在摩梭村落也有大约20%的人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由于忽必烈率军南下进入泸沽湖之后,在当地置答蓝管民宫,后又更置永宁州(府)土司,加之喇嘛教传人,在永宁、泸沽湖等地实行带有政教合一色彩的统治,宫吏沿习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婚。还有金沙江边的拉伯、加泽、托甸摩梭和宁菠县城附近的堪口坝、瓦开等地摩梭,由于历史上很早以前就与其他民族杂居,渐渐走上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之路。配偶双方都是经过邀媒说合,重礼聘娶,长辈主婚,举行仪式,并宴请村邻,被社会公认的夫妻。正式结婚后,解除婚姻关系不像阿夏婚自由,必须取得双方家庭的同意和社会的认可,办理必要的手续。目前随着物质生活改善,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宁菠摩梭人中正式结婚的人数逐渐增多。
节日
由于摩梭人信奉鬼神、崇拜大自然,相信天地、日月、星辰、风雨、雷电、火等皆有神灵,也相信人死后变成鬼魂,素有“八百神、三千鬼”的说法。因此,常采取不同的方式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