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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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医院是会放假的,但会留有足够医生,处理百姓节假日期间的看病和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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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期间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一为切实做好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和元旦、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2014年部分节假日医疗机构休息时间安排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医疗机构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要求执行。

即: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

节本市医疗机构休息时间安排如无变动,不再发文,请各单位做好节假日安排的相关安民告示工作,方便群众就诊。

二、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医疗卫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社会稳控等各项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

严格值班管理,加强值班工作培训。

节日期间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信息畅通。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重大疫情以及不稳定因素等要沉着应对,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落实好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疫情,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有序做好医疗卫生服务节日期间,各有关医疗机构要安排好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做好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严格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医疗骨

干不得同时大量外出。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加强药品管理,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

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

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

四、全力做好传染病防控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要加强季节性流感、麻疹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冬春季重点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筛查和甄别工作,发热门诊要继续保证24小时开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指定专人值班,负责报告、审核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流调、消毒等专业人员应急备班,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要立即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宾馆、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规医疗广告;加强对大型卖场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坚决落实安全维稳工作各单位要警钟长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增强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致灾因素。

节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以“防生产安全事故、防火、防爆、防盗为主要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要加强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以及医用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杜绝和防范各种生物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形势分析和研判,加强困难群众的慰问工作,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如遇群访(5人以上),有关处置情况要随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报市卫生计生委。

特此通知。

节假日期间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篇二一、临床各科应在节假日前检查仪器设备,保障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检查抢救车药品完备率及有效期,保证急救药品的使用。

二、节假日前各病区主治医师、护士长应召开工休座谈会,向病人及家属交待节假日期间的注意事项,保证节假日期间患者的安全。

三、节假日前7天各科将节日值班表(包括科主任节日查房事件)交到医院办公室。

四、节假日前各病房负责人和护士长需要核对全体人员的通讯录、以便查找,及时联系。

各科室人员保持通讯通畅、及时应答。

五、节假日所以在岗人员均为安全负责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当班的医疗、治安、消防等安全。

各科值班人员应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和本科室应急预案。

遇到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及时上报总值班。

同时各病区值班人员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不得留宿外人。

六、节假日前一周,住院处应对各病房留院病人住院押金进行审核,及时与病人联系,对住院押金不足者应及时督促补缴。

节假日期间各病房如遇到病人有欠费问题应及时通知住院处,住院处需要及时调整计算机欠费预警值,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医疗工作。

七、节假日期间各病房不得拒收病人,遇有危重病人须及时请院内会诊,特殊情况应上报总值班。

八、节假日临床各科须完善三级医师查房,由当班医师记录并作好相应的病程记录,值班人员查房要求巡视所有留住院的病人。

认真处理所发生的问题,不得推诿。

九、各种检查均要按要求完成,化验检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分析、处理、并向下一班交-班,不得简化手续,保证医疗安全。

十、各科节日值班人员要服从医院总值班的指挥,及时化解各种医疗纠纷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

十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如有外出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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