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环保法律的历史及现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国环保法律的历史及现状

李新玲

我们在德国采访,无论是到学校、污水处理厂,还是到生物圈自然保护区,接触的环保项目都是以法律为保障的。德国工业企业联合会一个负责人给我们介绍了德国环保法律

的发展史及现状。

讲到德国的环保法律,不能不提到1994年写入德国基本大法<<宪法>>中的一句话,在基本法20条A款中这样写道:“国家也本着对后代负责的精神保护自然的生存基础条件。”这一条款对整个政治领域产生了影响,以至后来出现了<<循环经济法与废料法>>,到1998年有了<<农业和自然保护法>>等。

把对后代的环境责任写入基本法中,德国的法律制定也是经过了一个历史阶段。

德国在1935年颁布了<<自然保护法>>,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环境法律则是开始于二战之后,二战后,德国经济发展很快,大多数西德人都是怀着希望和自豪感关注着经济奇迹般地发展。但是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经济的发展对土壤、空气、水的污染日益严重。70年代初环境问题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德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达到每年

770万吨;二是河流、湖海等水域中的生物多样性急剧减少,以莱茵河水例,原来水中有200多种鱼类,可是到了70年代初只剩下80多种;三是垃圾堆放场的垃圾滤液对周围土壤、地下水造成了污染。这和我们现在的环境情况非常相似。

于是人们开始对经济发展的后果产生了疑问,原先盛行的消费主义也开始受到批判,当越来越多的地带被水泥路面所覆盖,越来越多的水域被垃圾污染的时候,人们不再过多地关注生活水平,而是更多地谈论起生活质量,人们意识到环境成了最紧迫的问题。

也就是从70年代开始,西德出台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有1972年的<<垃圾处理法>>,1974年的<<控制大气排放法>>,1976的<<控制水污染防治法>>,1983

年的<<控制燃烧污染法>>...... 1986年建立了联邦及各州的

环保局,接来1994年把环保责任写入基本大法。

目前全德国大约有8000部联邦和各州的环境法律、法规,除此之欧盟还有400个法规。这么多的法规,以至于没有人能够全部了解,政府部门大约有50万人在管理环保法律。令人欣喜的是这些法律的颁布得到了成功实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就能说明问题,在1985年达到最高峰后从1990开始下降,从1971年时的770万吨,下降1995年的200万吨,又下降到了1996年180万吨。这与德国统一后,东德按照法

律关闭了许多重污染工厂,另外许多工厂采用了合格的脱硫除尘设备有直接关系。

在交通方面,通过使用无铅汽油减少污染。目前德国无铅汽油使用率几乎达到100%,而且欧盟范围内汽车都要安装一个三通调节催化器,使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对空气的污染日益减少。氮氧化物大约降低了50%,虽然汽车从1970年的1500万辆增长到了1995年的4000万辆。

为了噪音,德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包括把居民区定义为交通安宁区,在有标志的区域内汽车、飞机、机器都要降低噪音。另外日常生活中有一个“蓝色天使”标志告知消费者在购物时保种产品、机器和器具噪音小。

为保护海洋在内的水域,德国颁布了<<废水征税法>>,大力减少了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与养料。市民也要交纳较贵的水费和污染,我的德国主人菲格勒夫妇家一年支付500至600马克的水费。

德国是一个法制国家,环保法律很完善,对环保的经济投入也很大,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效果,另外获得的一个无形的结果就是公民和企业的环境意识提高了,工业界和经济界认识到经济和生态保护并不是互相对立的,良好的大气条件、水域和土地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在德国直接与间

接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大约有100万人,德国的环境高新技术产品在全世界领先,德国环保产业在其国际贸易中的比重约占18%以上。

另外还有一个数字可以说明德国企业界的环境意识。ISO 是非政府国际标准化组织,其中ISO14000 是一个环境管理标准,在欧盟已3000多家企业取得了这一标准认证,而德国就占到了三分之二,超过2000家。

德国环境政策的制定遵循三个原则:1.预防原则:环境政策的制定应做到防微杜渐,避免先污染后治理;2.肇事原则(责任原则):给环境造成影响或损害的人要负责并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费用; 3.合作原则:国家吸收经济界、公民以及社会团体参与解决环境问题,因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基中肇事原则在德国的环境法律中表现最突出。

德国1991年颁布了<<商品法>>,这是产品责任原则首次在法律上被确定下来。据法律规定:商品包装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义务收回和利用使用过的产品。具体表现形式是除了可以退瓶的包装(类似于我们的啤酒瓶),在日常生活当中,几乎所有的食品、化妆品、各种日用品的塑料、玻璃、纸类外包装袋上都印有一个圆圈和一个箭头组成的圆形图案,这就是绿点。有这个标志的商品,表示它的包装可以回收,也就是要求消费者把它放到盛包装物的分类垃圾箱里,绿点的

实行是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的,因此消费者也负一定责任,在商品价格里也包含了一些回收费用。而回收这些包装的公司是企业界、经济界于1992年建立的私人组织,这个系统被称为“德国二元系统”(又叫双轨制,表示回收品中其中一部分可以再利用,还有一部分不能)。该公司的任务是从消费者那里收集使用过的包装材料,进行再生。这一法律实施的结果是:1991年至1995年每年减少了130万吨垃圾的包装:多用途包装的比例保持稳定;1993年至1996年回收利用的包装将近2000万吨。住户的垃圾以及类似的工商业废料减少14%,利用率达到30%(1990年13.6%)。

使“绿点”得以顺利实施,使包装得以回收再利用的前提是垃圾分类。我们刚到法兰克福机场,就在机场候机大厅看到分类垃圾箱,每四个不锈钢的筒状垃圾箱连成一组,侧面每别写有玻璃、纸张、包装物及其他混合垃圾,除了写有这些名称,侧面还画着各类垃圾的示意图,每个垃圾箱里该放什么一目了然。在大街上的垃圾箱都是一字排开几个1立方米大小的深绿色铁质大箱子,侧面写有分类的名称。在洪堡学校我们看到是以垃圾颜色来区分垃圾的不同种类,分类垃圾箱一般是与机场相同的四个类型,有些地方还要把不同颜色的玻璃瓶分开来放,还有专门为放废旧衣服而设立的垃圾箱,我们在一个生态居民小区里看到过用废衣服做成的建筑防风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