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1. 简介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是为确保客运驾驶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能够遵循相关规定,提高驾驶安全性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确保客运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2. 目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准则,避免违规操作;•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维护运营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3. 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驾驶的员工,包括公交车驾驶员、出租车司机、在线打车平台司机等。
4. 责任4.1 运营单位责任•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管理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驾驶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驾驶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2 客运驾驶员责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驾驶证;•遵守交通法规和运营单位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态度;•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协助运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操作流程5.1 出车前准备•车辆检查:在每次出车前,客运驾驶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乘客座椅检查:确保乘客座椅的安装牢固,调整合适的位置;•行李安放:将行李放置在指定的区域,不得影响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
5.2 驾驶操作规范•遵守交通法规:客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规操作;•安全驾驶技巧:熟练掌握安全驾驶技巧,如保持安全车距、注意观察和判断等;•驾驶工具使用规定:正确使用驾驶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防滑垫等。
5.3 突发事件处理•突发情况报告:客运驾驶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运营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乘客疏散:在紧急情况下,客运驾驶员应引导乘客安全疏散,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报警求助: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客运驾驶员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向相关部门求助。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议,并服从管理部门的管理、调度。
二、行车过程中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上岗,文明驾驶,热情服务。
严禁欺行霸市、强拉强运、拒载的现象发生。
三、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正确驾驶车辆,坚持每天对车辆进行例检,定期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驾驶"病车"上路。
五、严禁超员、超速、酒后开车、开疲劳车、带病行驶。
六、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禁止"三品"上车。
七、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八、夜间不得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行驶。
车辆管理制度一、公司经理负责车辆管理的全面工作,车辆驾驶员为第一责任人。
二、严把车辆技术关,安全员应全面掌握车辆的车况、技术状况,及时通知车辆第一责任人进行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年审、综检、春检、保险。
坚持车辆的例检制度,严禁"病车"上路。
三、严把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关。
没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龄的人员不得从事道路客运,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人员驾驶。
四、严把"包车"管理关。
跨区包车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牌,开具客运路单,单车行车____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____小时,中途须休息____分钟以上,____小时内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____小时。
五、对车况较差,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报废更新,杜绝非法拼装、改装车、报废车从事道路客运。
六、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不能"以包代管",必须落实对车辆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确保驾驶员掌握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星级评定制度,激励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客运企业招聘驾驶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程序,确保驾驶员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类型与所驾驶车辆类型相符;(三)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四)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五)身体健康,符合驾驶要求;(六)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知识、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等。
第八条驾驶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驾驶技能等。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驾驶员档案,实时更新驾驶员的基本信息、驾驶经历、安全记录等。
第十条客运企业应当对驾驶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行驶里程、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安全责任事故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暂停其驾驶工作:(一)一次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违反法律法规,被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的;(四)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五)其他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
第十二条驾驶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客运企业应当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一)两次以上记满12分的;(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四)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五)其他不适合继续从事驾驶工作的情况。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新驾驶员旳考核、选拔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送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送安全,参照国家颁布旳交通法规、规范和原则,结合企业自身旳实际状况及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企业新驾驶员旳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企业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
年龄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和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
应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
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性合适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
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旳驾驶员。
第四条驾驶员聘任规定: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对应旳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对应旳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企业考核获得合格后,与企业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旳,或有酒后驾车旳,超载超过20%旳或超速超过50%旳或12个月内合计扣分到达12分旳,不得聘任其为驾驶员。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条件旳新驾驶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旳择优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送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送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第二章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驾驶员一线旳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企业聘任旳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与由交通、运管部门和企业组织旳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客车营运。
第七条岗前培训旳重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有关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经典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行管理旳规定等。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各种交通工具的使用越来越多,而客运驾驶员作为一种十分重要的职业,在运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驾驶员的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内容1.驾驶员招聘与培训(1)严格考核:招聘时加强对驾驶员的面试工作,选取合适的人员进行培训。
(2)全员培训:所有驾驶员都需要参加规范的培训课程,包括驾驶技能、交通规则及安全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3)考核合格:参加培训后,驾驶员需要参加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意识培养(1)反复强调:通过各种渠道向驾驶员反复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
(2)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与驾驶员交流安全经验和注意事项,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3)安全教育:每年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加深对安全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规章制度(1)出车前检查:驾驶员出车前需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2)禁止超速: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对于超速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3)禁止酒驾:严禁驾驶员饮酒后驾车,对于酒驾行为进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即予以严厉处罚。
(4)禁止疲劳驾驶: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确保驾驶员的身心健康。
4.监管与奖惩机制(1)定期检查:定期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良驾驶习惯。
(2)奖惩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安全驾驶表现出色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于违章、事故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落实与推动为了确保该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保障:1.制度宣传:通过各种宣传活动,让驾驶员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加深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2.培训指导:开展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对驾驶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范本
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范本【客运安全管理员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行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正确履行客运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客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客运安全管理员是指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客运工作中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四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国家有关客运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具备一定的行业背景和工作经验;3. 了解客运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和预防措施;4.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5.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
第五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客运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客运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3. 监督检查运输工具和设备的安全状况;4. 掌握客运工作中的安全风险和事故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5. 组织调查客运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6. 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客运工作中的安全问题。
第二章客运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2. 安全工作标准和流程;3. 安全培训和教育;4. 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5. 事故处理和调查;6. 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7. 安全奖惩制度。
第九条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负责组织客运工作中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模拟客运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客运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客运安全管理员应当详细记录客运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
客运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公司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客运车辆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驾驶员招聘条件:(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男),18至50周岁之间(女)。
(二)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且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公司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驾驶、服务礼仪、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七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时刻行驶,确保乘客准时到达目的地。
第九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
第十条驾驶员应尊重乘客,文明服务,热情回答乘客询问。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主动配合公司检查,接受公司对车辆和个人的考核。
第四章驾驶员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____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____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
“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
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4篇)
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长途客运过程中的安全,针对长途客运企业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管理:要求长途客运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驾驶员进行选拔、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同时,要建立驾驶员考勤和休息规定,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2. 车辆管理:要求长途客运企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要建立车辆调度和运营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车辆的运营,防止超员和超速行驶。
3. 运营管理:要求长途客运企业建立票务管理制度,确保客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要建立客车运行监控制度,对客车进行监控和定位,提高管理效能;要建立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制度,保障乘客权益。
4. 应急管理:要求长途客运企业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体系,对紧急情况进行及时处置,避免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
5. 安全宣传和培训:要求长途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长途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长途客运的安全和顺畅,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长途客运的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包括集团公司、营运单位、驾驶员等。
第三条安全管理是长途客运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长途客运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长途客运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监督科、安全培训科、事故处理科等分科,分工责任,密切配合,共同维护长途客运的安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最新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促进安全意识形成常态化,规范客运驾驶员的安全行为,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工作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在驾驶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范、车辆维护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并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安全意识培养第五条企业应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活动,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知识、事故案例分析等,培养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各类应急情况,提高驾驶员的应变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七条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榜样、事故警示、安全标语等形式,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八条在发生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第一时间报告,并按照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第九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需立即停车时,应选择安全地带,尽量利用警告标志、灯光等警示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条驾驶员在应急情况下,应保持冷静,依法处理,并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行车规范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疲劳驾驶等。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安全性能,不得驾驶未经检修的车辆上路。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的清洁和良好的驾驶习惯,定期检查车辆的轮胎、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注意交通安全,遵守车辆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章安全考核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为和技术能力的考核。
第十六条安全考核的内容包括驾驶技术、安全操作、服务态度等方面,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评估和奖惩的依据。
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客运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客运驾驶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客运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旅客安全。
第二章驾驶员准入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0至60周岁之间;2. 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3. 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5. 经企业考核合格。
第五条新驾驶员必须经过以下培训:1.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客运服务规范、职业道德教育;2. 驾驶技能培训,包括驾驶操作、车辆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3. 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三章驾驶员日常管理第六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或超速行驶;2. 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3. 遵守交通信号,礼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4. 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5. 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和调度。
第七条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驾驶技能、安全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培训或降级处理。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八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事故调查。
第九条驾驶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如实陈述事实,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第十条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安全驾驶、服务质量良好的驾驶员,企业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质量问题的驾驶员,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车辆驾驶员是客运车辆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的素质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客运车辆的驾驶员,制定一套完善的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1.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加强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道德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2.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驾驶员管理机制,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合规操作和机动车维护。
3.提高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水平:通过严格的驾驶员招聘、评定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三、管理内容1.驾驶员招聘:设定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包括驾驶经验、驾驶证年限、违章记录等,通过面试、考试等考核程序,择优录用合格驾驶员。
2.驾驶员培训:对新招聘的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服务礼仪、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定期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驾驶技能和服务质量。
3.驾驶员考核:设立合理的考核机制,对驾驶员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考核内容包括安全驾驶、事故率、服务质量、车辆维修等,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
4.驾驶员管理: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等,定期进行档案审核,及时了解驾驶员的工作状态。
5.驾驶员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建立违章记录登记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和警告。
6.驾驶员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对驾驶员的优秀表现进行奖励,如发放奖金、荣誉证书等;对驾驶员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严重违章行为可以取消其驾驶资格。
7.驾驶员资格审查: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驾驶证有效期、体检记录等,对无资格或超过有效期的驾驶员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8.驾驶员交流和沟通机制:建立驾驶员与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渠道,定期召开驾驶员座谈会,听取驾驶员对工作环境、设施等的建议和意见。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
客运驾驶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依法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包括公共汽车、出租车、班车等各类车辆的驾驶员。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客运驾驶员应当具备驾驶资格,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定期进行体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文明驾驶,礼貌接待乘客,维护单位形象。
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乘客服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调度,不得擅自变更线路、停靠站点和行车时间,同时要遵循公司的运营安排。
第八条公司对客运驾驶员实行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根据客运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安全记录、乘客投诉率等指标进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给予奖励,对违规违法的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风险防范第九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前应当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项部件完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一条客运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部环境整洁,确保乘客的舒适和安全。
第十二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和道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行驶速度和路线,确保乘客的安全。
第十三条客运驾驶员在驾驶途中,要注意疲劳驾驶问题,确保按照规定的行车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安排,保证自身状态良好。
第三章服务质量管理第十四条客运驶驶员应当执行乘客的上下车要求,确保客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客运驾驶员应当有礼貌地和乘客交流,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引,帮助乘客妥善安排行李和上下车。
第十六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熟悉所负责的线路和停靠站点,确保乘客准确到达目的地。
第十七条客运驾驶员应当积极协助乘客有序上下车,保障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客运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和司机。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客运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设立客运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客运车辆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各客运车队设立安全员,负责本车队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四、客运车辆管理1. 客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客运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 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损坏安全设施。
4. 客运车辆行驶过程中,司机应保持车辆整洁、有序,确保乘客安全。
五、客运司机管理1. 客运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证,持有客运车辆驾驶资格。
2. 客运司机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3. 客运司机应掌握车辆安全技术,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客运司机应保持车辆卫生,定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企业每年组织客运司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客运司机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3. 客运司机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七、安全监督检查1. 客运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客运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客运车辆和司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3. 各客运车队安全员应定期对本车队客运车辆和司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安全行车无事故的客运司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客运司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因客运车辆安全设施不全、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客运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客运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客运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包括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安全员等。
第三条客运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客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安全员等客运从业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客运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客运公司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驾驶员、乘务员、售票员、安全员等客运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职业道德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客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管理、乘务员管理、售票员管理等。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乘务员应做好旅客服务工作,确保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售票员应认真执行售票制度,确保售票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安全员应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客运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客运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驾驶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客运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驾驶人。
第三条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第二章驾驶人资格与培训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 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疾病;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4. 具备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驾驶人培训制度,对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复训,确保驾驶人掌握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驾驶人日常管理第六条客运企业应建立驾驶人信息档案,包括驾驶人基本信息、驾驶资质、驾驶记录、培训记录等。
第七条客运企业应定期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第八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人进行复训或调离岗位。
第九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驾驶人的休息时间管理,防止疲劳驾驶。
第十条驾驶人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2.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行驶;3. 不得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吸烟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4. 不得擅自改变运行路线、车辆类型和乘客数量;5. 不得在客运站内吸烟、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客运企业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第十二条客运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客运企业应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监控,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四条客运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
驾驶员客运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客运安全,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客运业务的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客运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驾驶员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选拔应严格把关,确保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证和从业资格证;2. 年龄在20-60岁之间,身高155cm以上;3.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5. 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驾驶员上岗前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 客运安全法规、规章制度;2. 驾驶技能和操作规程;3. 应急处置和救援知识;4. 心理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六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1.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规则;2. 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3. 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吸烟、拨打手机等分散注意力;4.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驾驶员应具备以下应急处置能力:1.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旅客疏散,确保旅客生命安全;3. 发生旅客突发疾病时,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联系相关部门。
第四章车辆安全检查与维护第八条驾驶员应每日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1. 车辆外观、轮胎、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等;2. 车内设施、座椅、安全带等;3. 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液位。
第九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考核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安全驾驶行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2. 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3. 车辆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
长途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长途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长途客运车辆是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各地交通部门对长途车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严格规定。
本文将探讨长途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力求全面了解并加以改进。
一、驾驶员管理制度1. 驾驶员资格要求长途客运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且年龄在25岁以上,且具有五年以上的驾驶经验。
2. 驾驶员考核制度驾驶员每年都需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包括驾驶技能、道路交通法规知识以及紧急情况处理的能力等。
3. 驾驶员休息制度驾驶员在连续驾驶4个小时后,必须停车休息15分钟,连续驾驶8个小时后,必须停车休息30分钟。
休息期间,驾驶员应解除疲劳并进行适当的体力锻炼。
二、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检查制度长途客运车辆在每次出车前都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设备、制动系统、轮胎状况以及灯光等。
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客车装备制度每辆长途客运车都必须装备应急工具箱、灭火器、安全锤等。
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
3. 车辆维护制度长途客运车辆需要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调整轮胎气压等。
三、安全宣传制度1. 安全知识培训长途客运公司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技巧以及应急处理等。
2. 旅客安全教育长途车上应设立安全提示牌,向旅客宣传安全知识,提醒旅客遵守交通规则和乘坐车辆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四、应急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制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件,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配合交通警察的调查。
同时,应为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安抚。
2. 紧急疏散制度车辆在发生安全危机时,驾驶员应迅速采取措施,保证乘客安全疏散。
应建立紧急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五、监督检查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长途客运车辆须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全车乘客和驾驶员的活动情况。
同时,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控中心,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
2. 抽查检查制度交通部门应定期对长途客运车辆进行抽查,检查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管理,提高客运服务水平,确保旅客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员。
三、驾驶员资格1. 驾驶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且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
2. 驾驶员年龄应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3.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必须参加单位组织的驾驶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五、驾驶员职责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应遵守客运服务规范,热情服务旅客,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3.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车辆安全例检,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
4. 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六、驾驶员考核与奖惩1. 单位定期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业务知识、服务质量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3.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罚:(1)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2)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规行为的;(3)服务质量差,造成旅客投诉的;(4)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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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新驾驶员得考核、选拔制度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客运驾驶员队伍素质,改善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保障旅客运输安全,参照国家颁布得交通法规、规范与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得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驾驶员得考核、选拔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通过驾驶员职业适应性选择:1、身体选择。
年龄20~60岁,身高155cm以上,其生理条件与健康状况能胜任驾驶工作。
2、文化选择、应就是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3、职业道德选择。
精神风貌、社会公德、职业责任健全。
4、心理品质选择。
感知特性,反应特性及个性特征适宜驾驶工作。
5、驾驶技能选择。
选择驾驶技能好,安全经验足得驾驶员、第四条驾驶员聘用要求:1、驾驶员必须经交通警察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得客车驾驶证件;2、驾驶员必须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并持有相应得从业资格证件;3、驾驶客运车辆必须至少具有两年安全驾驶经历。
4、驾驶员必须经公司考核取得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后方准驾车。
5、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死亡负同等责任及以上得,或有酒后驾车得,超载超过20%得或超速超过50%得或12个月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得,不得聘用其为驾驶员、第五条公司对符合条件得新驾驶员进行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得择优录取。
1、理论科目: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安全行车知识、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2、实际操作: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查。
第二章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得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得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与公司组织得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第七条岗前培训得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与安全生产相关得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得规定等。
第八条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与掌握客运车辆性能与客运线路情况。
第九条公司安全科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得上岗前培训。
驾驶员得召集、通知与组织,由安全科相关人员负责落实、第十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十一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第十二条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得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培训目得: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第十四条培训内容、1、公司概况内容得培训;2、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得培训;3、行车安全告知知识、旅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4、职业特点与要求、职业道德规范得培训;5、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得培训;6、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站及停报班等业务理论知识培训;7、技术保障内容得培训:(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得培训;(2)车辆特点及日常保养知识得培训;(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与经验。
8、开车实习,熟悉掌握驾驶操作。
9、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10、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第三章驾驶员持证上岗与岗位责任制度第十五条为了使旅客运输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驾驶员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更好地做好客运服务,特制定本制度、第十六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客车驾驶员、第十七条公司所有驾驶员必须先培训,考核定级,持证上岗、第十八条建立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与操作规程及客运管理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精心保养车辆,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与例保制度,确保行车安全与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带“病”车与超员车。
2、遵守运输纪律,服从调度命令与现场指挥,认真执行运行作业计划,正点运行,按时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各项设施齐备有效,节约燃料润料,做到质优高产低耗。
4、运行中协助乘务员维护好乘车秩序,车上未安排乘务员时要做好行包得监装与监卸工作,做到不越站、不甩客、不停车办私事、不载无票乘客与行包,按规定线路营运。
5、服从站内指挥与管理,协助乘务员做好清洁工作,保证正点发车,运行中遇稽查人员查车时应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九条制定驾驶员工作标准。
1、上岗前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就是制动、转向系统技术状况就是否良好,整理车容,检查各项设施就是否齐备有效,油、水就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2、携带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按规定时间进站,听从站内调度,进入指示停靠站口,开启行包仓、3、检查行包就是否装捆牢固,长宽高及重量就是否符合规定,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进入驾驶座位,检查车门就是否关好,并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
5、①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②途经危桥,险路,要主动停车以组织旅客下车。
③途中停、歇后,应协助乘务员核实人数后方可继续运行。
④遇有非常情况或发生事故应尽快呼救,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旅客。
⑤途中遇稽查人员检查时要主动停车接受检查。
6、按规定站点进站停靠,不越站、不甩客、不超员。
临近车站时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要利用停歇时间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带“病”运行。
要协助乘务员监装、监卸行包、7、收车后把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洁车辆卫生,加足燃,做好下班准备。
第四章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文明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安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与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及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遵章守纪,讲究职业道德,具备过硬驾驶技术。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公司营运车辆及驾驶员实行统一安全管理。
凡就是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得驾驶员,必须办理内部准驾证,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5000~1万元,方准予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否则不允许驾车。
责任经营者聘请得驾驶员,必须向公司安全科送交书面申请,经安全科通过驾驶员资格与驾驶技能审查合格,再办理登记,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办理准驾证后方可开车。
第二十二条安全科应按规定建立驾驶员安全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对重大事故应建专门案卷,以利查阅、第二十三条对责任经营者私聘得驾驶员未持有《准驾证》而驾驶我司属车辆发生事故得,其事故责任由肇事者负责,造成损失一律由责任经营者承担,公司还将追究有关人员得责任。
第二十四条凡发生有损企业信誉得事故,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相关得规定给予处罚。
原已交安全风险抵押金而受过处罚得,要补交。
安全风险抵押金由财务部门专项存储,对不续办《准驾证》者,无损害企业安全信誉得退给所缴金额或余额。
第十六条各级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驾驶我司车辆人员进行管理与检查。
凡查实有违章行为与未持我司《准驾证》驾驶我司营运车辆得,由经营科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惩处、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与企业办理得准驾证等,缺少证件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且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2、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得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得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3、不准超速行驶,下坡严禁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得人或外单位人员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证不相符合得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得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得人员驾驶我司营运车辆、5、车未停稳不准开门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
6、不准驾驶装运危险品得车辆。
7、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纪守法,做到各行其道,中速行驶,礼貌行车。
转弯做好四件事:减速、鸣号、靠右行与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三瞧”:一瞧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瞧仪表就是否正常,三瞧有无车辆超车。
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与先停。
超车时做到“二不”:不强行超车,不搞让道不让速。
停车做好“四好”,选好地点,挂好排档,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
车中做到“四慢”,即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叉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做好五掌握: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特点等、8、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9、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必须做好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得安全例保工作,对所驾车辆应妥善保管与使用,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计划按期进行车辆各级保养作业,使车辆保持良好得技术状况、10、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交通管理机关与企业得安全管理与检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企业得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地参加单位组织得安全学习。
1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运行纪律,服从调度与站务管理,不准私自开班。
行驶途中遇道路塌方或过漫水路桥时,必须探明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下客后方能谨慎驾驶通过。
不准冒险通过危险路段。
12、担负出车任务得驾驶员要养成良好得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要保证足够得休息,以旺盛精力投入驾驶工作、13、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部门、车队与单位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14、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得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讨,按照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接受处理。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违章违规处罚规定。
本规定没有详尽得违章处罚,均按本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周,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1、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得人驾驶、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合得车辆。
3、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得,或者在接到公司处理违法情况得通知后,一周内未去处理得。
4、酒后驾车。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客车载运危险品得。
2、当月被查处2次及以上一般违章行为得。
3、使用失效驾驶证或行驶证得。
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苗头得。
5、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得。
6、发生客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车辆不能进出站口得。
7、无我司《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得。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全例会或安全培训得。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1、擅自改变营运线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