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公司设计提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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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关于对设计部人员加班发放加班工资的决定
为了提高设计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设计部加班人员给予一定的加班工资,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设计部人员因设计工作需要而需加班的,应向公司负责办公室大门开启的人员提前报备,负责开公司大门的人员按时开门以方便加班人员加班。
二、凡需加班人员一律按卡,打卡记录做为加班的唯一凭证。
三、加班计算时间:加班人员打卡后,从打卡的时间开始计算,在没有超过晚上零点时均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加班下班后也必须打卡,如果在加班前或者加班下班后没有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均按未加班处理,没有加班工资,超过晚上零点后仍需继续加班的,加班工资最长也只计算到晚上零点,零点后加班不再计算加班工资,但仍需在晚上零点十分左右打卡,否则按没有加班处理。
四、加班工资发放说明:加班人员加班系数均按基本工资的1倍计算,并随当月工资中以“加班工资”的名义发放。
五、凡没有设计任务人员不得以加班名义打卡以领取加班工资,一经公司发现调查核实后严肃处理。
六、本决定从2011年5月16日起开始正式生效,如有修改或终止以公司文件为准。
东莞市巴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二0一一年五月十三日总经理:
报送:总经办发文部门:人事行政部
主送:各部门发文日期:2011年5月13日
2011年度提成办法
主笔设计师(设计师)提成说明(一)
一、提成比例:
注:1、设计主体提成=结算工程量*总提成比例—结算工程量*施工图提成比例—效果图提成—样板提成;
2、如果某工程设计主体由主笔设计师和设计师共同完成,则主笔设计师和设计师的提成在扣除施工
图、效果图的提成后按6:4的比例分配;
3、当某工程单未成功时,产生的效果图费用80*20%=16元由设计主体承担,如果设计主体是由主笔
设计师和设计师组成,则效果图费用(16元)按6:4比例由主笔设计师和设计师分别分配;
4、如果某工程的设计主体为设计师,则从设计主体(设计师)的提成中扣除8%给主笔设计师管理
费后,按正常办法计算发放。如果工程设计单独由设计师承担设计主体,主笔设计师未参与指导时,则设计提成不扣除该项费用。
二、设计提成发放办法:
1、当公司和业主(甲方)签订合同后,在第一笔进度款到位的当月时按合同金额发放提成的40%,工程结束甲方验收(以甲方验收单为准)按合同金额发放提成30%,剩余提成按结算金额在春节放假前最后一次发放工资时发放;
2、在春节放假前,如果工程已经结束验收(以甲方验收单为准)但结算数未能出来,则设计主体可和公司协商一个结算数后进行剩余提成计算和发放,无论后面该工程发生增加或减少不再另行计算。
三、设计提成领取程序:
1、当领取提成具备上述第二项条件的要求时,
申请人可在前台领取《设计部工程量统计表
(主笔设计师)》按表中要求填写,在“备注”
栏中填写申请提成次数,并在每月五号前交到
财务部,如超过五号,则延迟到下月发放。
设计部人员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提高设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设计人员的最大潜能,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设计部人员从物质奖励(主要是工资待遇)和精神奖励(福利计划)两个方面给予奖励,具体说明如下:
一、物质奖励:除基本工资和提成外,物质奖励主要分为月度奖金、部门绩效工资和浮动工资三个部分,以下办法中如有纯设计时,则纯设计单和设计业绩(或工程量)按1:20计算,即如果纯设计单设计费为1万元,则设计业绩按20万元计算。
1、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面试情况、个人表现及工作业绩等情况决定。
2、提成仍按原办法执行。
3、月度奖金(设计业绩以合同金额为准,未签订合同但已开工的以预算金额为准):
(1)考核标准:设计主体每月成功签订100万元(含)以下单,则月度奖金100元,每月成功签订100万元及以上单,月度奖金为500元。
(2)月度奖金发放办法:每月由财务部根据设计主体实际成功签订合同的数量及工程量进行统计计算后,一次性随工资当月一并发放,设计主体不再另行填写书面申请。
4、部门绩效工资(设计业绩以合金额为准,未签订合同但已开工的以预算金额为准):
(1)考核标准:每月成功签订100万元(含)以下单,设计部门总月绩效工资为300元,每月成功签订100万元及以上单,设计部门总月绩效工资为800元。
(2)部门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当月设计部门总绩效工资金额由财务部汇计算后按当月设计部在职人员平分,一次性随当月工资一并发放,相关人员不必再另行填写书面申请。
5、浮动工资(设计业绩以结算金额为准,工程完工后超过半年不能结算的,以合同金额为准):
(1)工资上浮标准:设计主体当设计成功单计量达到500万元时,基
本工资增加500元;当设计成功单累计达到1000万元时,基本工资再增加800元(累计增加1300元);当设计主体成功单达到1500万元时,基本工资再增加1500元(累计增加2800元),当设计主体成功单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时,基本工资再增加2000元(累计增加4800元)。
(2)工资下浮标准:为了体现工资动态化管理,反之亦然:当设计主体设计成功单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时,其基本工资增加4800元,从增加工资之月算起,如果半年内没有再签订成功单时,则基本工资减去2000元工资当月算起,以后半年之内如果没有再签订成功单时,则基本工资减去1500元,再半年内没有签订成功单时,则基本工资再减去800元,直至达到原来的最低基本工资,如果在减去浮动工资过程中,又有新单成功签订,则即刻恢复原来的最高浮动工资上来。
(3)浮动工资发放办法:当设计主体经过综合计算后,认为自己已达到上述工程量时,应填写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初审、财务核实(主要是核实工程量)后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出具详细的浮动工资发放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福利计划(设计业绩以结算金额为准,工程完工后超过半年不能结算的,以合同金额为准)
1、当设计主体设计成功单累计达到500万元时,则该设计小组所有人员无论工作年限是否满一年,公司均给予购买养老保险。
2、当设计成功单累计达到1000万元时,则设计主体一是可由公司购买住房公积金,二是可享受弹性工作时间,即不用打卡上班卡,设计主体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3、当设计成功单累计达到1500万元时,则公司对设计主体配备专用手机,电话费每月补助300元。
4、当设计成功单累计达到2000万元时,则给予设计主体配备专车一部。其中油费、保险及保养费由公司承担。
5、当设计主体累计设计成功单达到3000万元时,则该车辆奖励给该设计主体。
6、以上精神激励办法采用重叠办法执行,即达到第二种情况时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