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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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发[2006]33号
乎阳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评选“满意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各学校:
为响应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三满意”活动的号召,根据《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让人民满意的学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的决定》精神,经研究决定,2006年起,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评选“满意学校”活动,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提高“三满意”活动的实效性。现就评选“满意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
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规范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质量、家庭、学校、社会沟通共育等内容(详见附件)。
二、参评学校
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包括民办)
三、评估考核
1、年度学校规范管理检查成绩占40%,《平阳县中小学评选“满意学校”活动考核评估标准》量分成绩占60%。
2、《平阳县中小学评选“满意学校”活动考核评估标准》实行100分制,具体办法:县直属学校由教育局组织考核,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各占各班学生数的30%)、社区村居代表、教育局全体中层共同参与量分,各以25%比例计分;乡镇中小学由各学区组织考核,最后报教育局审定。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各占各班学生数的30%)、社区村居代表、乡镇(镇三套班子及相关部门)及学区全体人员共同参与量分,各以20%比计分。
3、考核结果:总成绩80分以上为满意学校,并从中评出“二十佳满意学校”,成绩最差的若干学校给予限期整改。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满意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党风廉政建设评估不合格;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在全县开展评选“满意学校”活动的主要目的,一是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地各校进一步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为办好学校服务;二是督促指导全县各中小学进一步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让人民满意的学校;三是督促全体教师进一步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四是更好地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支持学校的发展。
2、多方沟通。一是做好学校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家访工作,把家访作为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家长、了解学生的一种重要途径,有计划有目的做好各种形式家访工作,让家长获得更多有关子女的在校信息,形成学校、家庭的教育合力。二是做好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要多与所在社区、村居、乡镇沟通联络,宣传教育政策,介绍办学特色,传递教育信息,解释社会热点,接受咨询建议,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3、扩大宣传。通过各大新闻媒体、干阳教育网、校园网以及校园宣传窗、校园广播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召开评选“满意学校”活动动员会,加深广大校长、教师对评选“满意学校”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校校争办满意学校”的浓厚氛围。
4、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评选“满意学校”活动的领导,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王振中为组长,陈世通为副组长,谢作黎、王德平、苏维植、朱昌明、温从碧、王积瑶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张伟为主任,董加顺为副主任,游兆武、周新明、蔡昌希、方国伟、池宗任、林东灏、黄经海为成员。各学区、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为全面深入推进评选“满意学校”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相关方案,制定出相应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使评选“满意学校”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平阳县中小学评选“满意学校”活动考核评估标准》(直属校量表)附件2、《平阳县中小学评选“满意学校”活动考核评估标准》(乡镇中小学量表)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1 直属校量表
平阳县中小学评选“满意学校”活动考核评估标准学校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1、教师、学生和家长、社区村居及教育局得分各以25%计入综合得分。
2、具体量表由各学校自制。
浙江省平阳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发[2006]34号
乎阳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让人民满
意的学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的
决定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
为响应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三满意”活动的号召,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增强教育的服务功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平阳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创让人民满意的学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创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办让人民满意的学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为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突破,加快学校建设,打造优质队伍,城乡教育均衡推进,实现省教育强县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落实省“四项工程”、市139富民攻坚计划年度项目,进一步推进省市教育强镇建设,结对帮扶13(11+2)个欠发达乡镇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初步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和教育行为,推进教育管理的民主性和开放性,创建20所省市级重点、示范中小学、幼儿园,20所省标准化学校,打造一批质量高、服务优、作风正、环境美,人民满意的学校;规范管理、从严治教,整体提高教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紧密结合,着力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三、主要措施
(一)均衡发展,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以发展农村教育为重点,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坚持“新建学校上规模,创现代一流,城镇老校上档次,出教育精品“的办学思路,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建设布局规划,以重点(示范)学校建设为龙头,加快建设重点高中,创建现代化学校;以城镇中心学校建设为重点,在城市化进程中充分考虑学校布局调整需要,优先抓好配套学校建设;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做好基础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结构。把省“四项工程”和市139富民攻坚计划教育“六项工程”,作为解决农村教育突出问题的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结对帮扶11个欠发达乡镇中小学、中心幼儿园,改善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师生的教学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促进普职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其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0%以上,初中毕业生升高牛段比率达90%以上。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坚持“保中间,放两头,活全局”的发展思路,在政府确保普及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力量扩张优质民办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继续支持国有民办、公办民助、公办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教育凭证等形式引进市场机制,深化办学主体多元化和办学模式多样化改革。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各校带民校、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等形式,采取改建、扩建、共建、合并、兼并、联合、改制等布局调整和资源重组方式,组建3—5个不同类别的优质教育集团校,实施名校战略,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交流,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3、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总结推广各地各校新课程改革经验,并针对新课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推进新课程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育、分层次教学和农村学校寄宿制办学等试点工作。继续发挥省市校本教研示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推进新课程的深入实施。重视课程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加强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和研究,丰富和完善课程体系。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高中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学校督导评估体系。
(二)教师为本,创让人民满意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