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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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考勤管理制度

一、全院职工均按规定方案及作息时间上班、休息、休假、当月假期在当月有效,未休者给予补休或按绩效方案管理。

二、请假按科室绩效考核方案与绩效挂钩,按医院规定一般工作人员24天为全勤。

三、请假需写假条:护士请假,经护士长批准;医生请假,经主任批准;假期完毕后及时返院销假。未经批准休假,按照旷工处理。

四、旷工:未经批准休假或未经请假休假为旷工。按绩效管理方案执行相关条款执行。

五、节庆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六、上班时间:按各岗位具体要求时间上下班。上班时一律提前5分钟到岗,下班按规定时间离岗。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脱岗、睡觉、吃零食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按奖罚制度处理。

七、病假、事假

请病假条件:事假必须事先写假条,经门诊领导批准;病假需经本院诊疗医生诊断证明;如果不在本院诊疗的,必须有上级医院的证明和辅助检查诊断。

八、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加班:医生加班由主任签单确认、护士由护士长签单确认。

十、门诊考勤方式以门诊办公室考勤本记录为依据,同时结合现场督查。每月3号前上交统计记录给门诊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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