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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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行为,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察人员进入企业检查时,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应主动向企业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如必要可按规定约见企业有关负责人。

第三条现场检查前期准备:

l、取证设备:摄影机、照相机、录音机、检查所需的相关记录、采样表等;

2、检查及采样用具:铁勺、勺子、桶、瓶、绳(约5M)、手电筒、采样标签(红色及黑色);

3、现场检查人员必备:笔、ph试纸。

第四条新污染源现场检查

1、监察人员应核实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与环保审批材料上是否一致,包括生产规模、生产量、产品种类、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数量;

2、检查防治污染设施是否已全部按审批要求完工并能投入运行,运行效果如何,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能否满足要求;

3、在厂方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对企业污水治理设施,排污管网进行全面了解及实地查看;

4、督促企业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交纳排污费;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样,贴好标签,做好检查记录及采样记录。

第五条老污染源的现场检查、

1、监察人员应对企业现在的生产状况进行了解,重点是检查生产规模有否

大的改变,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有否变化;

2、监察人员应对企业防治污染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设施是否能全面、正常运转,运行效果如何,全部污染物是否都经过处理并在指定的总排污口排放。,

第六条现场检查笔录的基本要求

1、基本情况:单位名称、负责人(一般填法人代表)、地址(企业详细地址)、电话、邮编、检查时生产情况,一般为四种:正常生产;部分生产(须注明哪个环节没有生产)、未生产或已停产;

2、审批要求有无得到执行;

3、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4、有无及时进行排污申报;

5、有无及时缴纳排污费。

第七条重点污染行业现场检查要求针对污染行业污染物的产生、防治技术、排放条件的不同,监察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检查。

(一)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的检查重点包括:

1、生产情况:了解行业生产的季节性,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产生废水的主要环节和废水产生量,废水量与处理能力是否匹配;

2、废水收集系统是否完善,需分流收集或单独处理的,设施是否完善;

3、处理废水所需的各种药剂是否备齐;

4、各类物化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能否按操作规程投加药剂,处理效果如何;

5、生化处理工艺:重点检查活性污泥性能如何(SVI值是否正常),生物接触氧化法或生物滤池重点检查生物膜情况是否良好;

6、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是否经脱水妥善处理;

7、废水处理监控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8、排污口出水情况如何,流量计是否正常计量。

在进行上述各行业废水处理设施检查时,要检查、督促各企业做好运行记录,检查其运行记录记载的加药种类、数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要求,各种控制设备读数是否正常,活性污泥法的SVI、MISS值是否正常。排放记录要注意排放水量记录情况和出水水质等各种参数的检测结果。

(二)废气

1、生产情况:了解企业的设备运行情况。窑炉、锅炉、电炉型号、性能(或生产能力),燃煤、油的种类和数量及质量,工艺尾气的产生环节,消烟除尘;吸附(或焚烧)设施是否配套,以及废气的排放规律如何;

2、消烟除尘设施(或吸附设施)是否配套;

3、目测或检测的林格曼黑度是否达标;

4、需加药喷淋或吸附的,药剂是否备全;

5、经喷淋处理或吸附后需排放废水的,检查其出水是否达标;

6、废气经处理有渣、泥产生的,检查渣、泥是否妥善处理。

(三)噪声

1、生产情况:了解工业企业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与审批时是否相符,设备的种类数量及运行情况,有无与设备相配套的消音降噪设施;

2、了解工业企业所在噪声功能区域及工业企业生产时段,用声级计初步了

解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噪声是否达到噪声功能区排放标准;

3、检查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建设项目是否经环保部门审批及审批的具体内容;

4、了解建筑施工单位是否进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申报登记,施工单位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的种类、数量及施工的时段;

5、检查施工单位夜间施工是否经环保部门同意,夜间施工是否公告周围居民。

(四)固体废弃物

1、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产生固体废弃物的环节、种类、数量。有关处理固体废弃物的设施或方法;

2、掌握固体废弃物的运输、贮存、转移或处理方式、途径及目的地;

3、固体废弃物的转移必须具备有关转移证明;

4、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后有无最终废弃物;

5、固体废弃物贮存渗出水处理后是否达标。

第八条突击检查要求

(一)、突击检查时,应布置各监察人员检查的位置,分工要明确。

(二)、进入企业前,监察人员根据各企业周围情况,可对企业周围排水井进行检查,若发现井内排水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样,录像,再进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联系,核实废水来源。

(三)、进入企业后,监察人员要尽快进入各检查位置,并提醒企业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改变当时各处理设施运行状况。

(四)、废水处理设施检查要点包括:

l、生产车间是否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水质与废水调节池进口水量、水质是否一致;

2、是否有在废水调节池用软管偷排废水及沉淀池、污泥浓缩池偷排稀污泥的情况;

3、要注意观察是否有将废水超越部分处理设施直排或部分设施不加药空转直排的情况;

4、各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正常按操作规程规定加药。总排口出水水质是否正常;

5、所需的药品和易损配件是否备齐。

(五)、检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样,录像,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和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水样,应当现场贴好标签,封好瓶盖。

(六)、突出检查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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