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现场检查参考内容
全套施工现场环保检查表
全套施工现场环保检查表
1. 检查项目
- [ ] 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是否受到影响
- [ ]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污染源
- [ ] 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 ] 施工期间是否有噪音、灰尘等污染物排放
- [ ]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 检查内容
2.1 建筑工地周边环境
- 检查周边环境是否受到施工活动的影响,包括土壤、水源、周边植被等是否存在污染。
2.2 污染源
-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可能产生污染的设备或材料,如机械设备的废气排放、化学品的使用等。
2.3 废弃物处理
- 检查废弃物的分类、暂存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2.4 污染物排放
- 检查施工期间是否有噪音、灰尘等污染物的排放,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2.5 违规行为
-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未经许可的拆除、污水直排等。
3. 检查方式
- 现场实地检查
- 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
4. 检查结果
- 符合环保要求
- 不符合环保要求,需要整改
5. 整改要求
- 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要求施工方按时整改。
6. 检查记录
- 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及检查结果等。
7. 其他事项
-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检查项目和内容。
以上为全套施工现场环保检查表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检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加油站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内容一览表模板
≥4m
未装在线监测系统和排放处理装置
预先埋设管线
5.5.2条
加油站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内容一览表
序号
加油站污染源
环保设施
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标准
检查结果
1
卸油
浸没式卸油方式
卸油管出油口距罐底高度
≤200mm
油气回收接口
截流阀、密封式快速接头和帽盖
DN100
灌流控制措施
类型、品牌、型号
地下油气管线管线坡度Fra bibliotek≥1%
直径
≥DN50
2
储油
压力/真空阀
品牌、型号
电子式液位计
是否具有测漏功能
宜选择测漏功能
3
加油
油气回收系统
逐项检查技术评估报告包含的设备
回收型加油枪
品牌、型号
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
加油时真空泵是否运转
油气回收管线
管线坡度
≥1%
直径
≥DN50
拉断截止阀
品牌、型号
在线监测系统
查看在线监测记录、预警和警告范围
5.4.1、5.4.2条
排放处理装置
方法、品牌、型号、运行、启动方式和范围、进口流量计及记录流量和流量对应的时间
污染源监测站现场检查流程
(一)排污口及监测点位1.检查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的规定,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要求;是否与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登记备案一致;是否存在自动监测设备未监测的旁路,污染物是否经旁路排放;是否存在偷排、漏排情况。
2.检查监测点位代表性和规范性,废气、废水监测点位是否符合要求。
(二)采样预处理系统检查采样流量是否正常(尤其注意颗粒物采样方式和流速,稀释法的稀释比,射流泵采样的气源压力稳定性等),采样探头是否堵塞,采样管路走向是否规范、是否漏气,滤芯是否定期清洗更换,烟气伴热、冷凝是否正常;抽取式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使用等速跟踪采样的,检查采样流速与实际排放流速是否一致;后向散射法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查测量光程是否与排气筒尺寸相匹配、测量光路是否正常有无遮挡。
检查采水管路走向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旁路,是否使用软管,水质自动采样器采样方式,留样方式。
(三)监测参数设置与变更检查调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自动监测设备信息登记表、参数变更记录等,核实自动监测设备相关参数是否设置正确,变更是否规范,上下位机各项参数是否一致。
废气主要参数:包括量程、颗粒物相关校准系数、速度场系数、K系数、折算系数、干湿基转换、单位转换系数、校正系数、颗粒物斜率截距、烟道截面积、稀释比、计算公式等。
废水主要参数:包括量程、相关校准系数、消解温度,消解时间、转换系数、喉道宽度等。
(四)校准系统检查现场使用的标准物质与自动监测设备中所输入的校准目标值是否一致。
使用便携监测设备对标准物质浓度进行监测,检查是否与标准物质证书(标签)一致。
(五)数据采集传输检查数据采集频次、均值计算、数据标记、数据修约补遗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不合理取舍、修约、记录或者选择性评价数据、虚假标记等情况。
查看分析仪与上传数据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检查数据传输线路、电流电压信号与数值对应关系是否正常。
(六)历史数据、日志记录、运维记录检查视频监控、操作日志或者报警记录中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试行)》
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职业化水平,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环境监察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1号)、《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HJ606—2011)、《山东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办法(试行)》(鲁环发〔2012〕65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独立调查工作规范》(鲁环办〔2014〕2号)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南.第一章现场检查工作程序第一条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污染源数量、类型、管理权限等,制定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
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县(市、区)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每年1月10日前抄送市级环境监察机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每年1月15日前抄送省级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应当根据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计划,组织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应当采取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市两级环境监察机构应主要以独立调查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第二条开展现场检查前,环境监察人员应明确现场检查活动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目的、时间、路线、对象、重点内容等.环境监察人员可通过查阅污染源调查动态数据、排污申报登记资料、日常监管积累的资料、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信访舆情案件等,收集污染源信息。
第三条开展现场检查前,环境监察人员应准备必要的执法文书和检查装备,主要包括:(一)现场监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二)通讯器材;(三)导航定位设备;(四)录音、照相、摄像器材;(五)必要的防护服及防护器材;(六)现场采样设备;(七)快速分析设备;(八)便携式电脑(含无线上网卡);(九)打印设备;(十)夜间照明设备;(十一)其他必要的设备。
第四条从事现场检查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应出示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配发的有效执法证件,并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环保部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1 现场检查一般方法通过查、看、测、听、问、录等,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运行状况。
(1)查:查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资料、记录和历史监测数据,了解该自动监控设施基本情况;(2)看:观察采样管路、仪器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数据,通过表观现象发现问题;(3)测:视情进行必要监测,现场可用快速测试仪器,也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采样化验;(4)听:约见企业或运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听取自动监控设施及运行情况陈述;(5)问:针对有关情况,询问安装、调试、运行、验收、整改、故障、隐患等,必要时要求企业或运行单位提供书面材料;(6)录:填写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例行检查表和重点检查表和收集影音资料等。
2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2.1 了解排污单位有关情况(1)排污申报登记表;(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2.2 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相关资料(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竣工验收资料;(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3)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资料;(4)污染源自动监控历史数据。
2.3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内容,现场检查人员可配置:(1)现场采样设备;(2)便携式快速分析设备;(3)配置无线宽带上网卡的便携式电脑;(4)录音、照相、摄像器材;(5)强聚光手电;(6)望远镜;(7)电流发生器;(8)其他。
3 例行检查3.1 排污口规范化检查检查排污口是否与验收或申报登记或上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如不一致,检查是否及时变更。
排污口变更的项目应符合排污口规范化的要求。
3.2 采样点位规范化检查3.2.1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点位检查其采样位置应位于渠道计量水槽流路的中央,且采样口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
采样头可设置成随水面的涨落而上下移动的形式,采样头应距水面10~20厘米以下,离水槽底部10厘米以上。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环境污染的严重化,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越来越重要。
本技术指南旨在提供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技术指导,以保障环境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检查前准备工作1.检查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相关知识;2.调查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产业类型、规模、排放物种类等;3.了解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情况,包括过程控制参数、数据监测频率等;4.准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现场监督检查内容1.检查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控制参数是否符合要求;b)检查监测仪器的准确性,是否经过校准;c)检查自动监控设施的维护保养情况;d)检查数据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2.检查监测数据报告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检查监测数据是否完整、准确;b)检查监测数据的时效性,是否及时报送;c)检查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备案情况;3.检查应急措施是否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检查污染源的应急预案是否编制完善;b)检查应急设备的完好性;c)检查应急人员的培训情况。
四、现场监督检查的方法和要点1.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如自动监控设施的操作手册、检测报告、维护记录等;2.进行设施的实地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维护记录、信息传输是否畅通等;3.进行监测数据的抽样检查,包括对比不同时段的数据、与实际排放物的采样对照等;4.进行应急设备和应急预案的检查,以及应急人员的随机询问和技术演练;5.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记录,并提出整改要求;6.完成现场监督检查后,要及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和意见反馈,并将记录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五、现场监督检查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1.运行异常:如设备异常运行、监测数据波动大等情况,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设备维护记录并整改;2.监测数据不准确:如数据超标、无法解释的异常数据等情况,应要求当事人提供校准记录并核查数据准确性;3.时效问题:如报送数据不及时,应要求当事人提供报送记录并检查报送流程;4.设备维护不到位:如设备维护记录不全面、维护人员技术不过关等情况,应要求当事人确保设备的维护保养;5.应急措施不到位:如应急设备损坏、应急预案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应要求当事人整改并进行应急演练。
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内容
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内容
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主要依据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标/T4754)》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还包括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等。
检查重点关注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国民经济行业、管理类别及适用技术规范是否正确。
(2)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产品方案、原辅材料信息、生产设备、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等与排污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3)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放口的类别划分是否正确;所有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许可排放浓度、年许可排放量是否正确。
(4)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中所载内容一致;排污单位的实际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可行性要求;排污单位的实际污染防治措施与产污环节是否相匹配,是否可以实现对所对应产污环节的污染物的有效防治,而不是形同虚设,仅仅是有环保设施,其实并无防治效果。
(5)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内容及自行监测计划与排污单位的实际是否相符,各排放口设置是否满足规范化要求。
(6)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附图与排污单位实际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7)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排污许可编码对照表中的所有设施名称、许可编号等是否打印张贴,张贴是否正确,是否可满足随时进行排污许可现场检查。
(8)排污单位的环境管理档案、自行监测报告及执行报告等的检查,确保排污
落实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实施了“按证排污”。
环保现场检查内容
环保现场检查内容一、污水污染治理督察水污染源环境监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污水排放口监察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排水量复核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排放水质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
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检查处理后废水的回用情况。
二、废气污染检查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锅炉、石化、化工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检查化工、石化等企业连续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是否合理的处理方法,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产生可燃性有机废气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除尘、脱硫、脱销、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企业现场环境问题排查 要点
企业现场环境问题排查要点企业现场环境问题排查的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废气排放:检查企业废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未经处理的废气直接排放情况。
同时,要查看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或维护不当的情况。
2. 废水排放:检查企业废水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或偷排情况。
同时,要查看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或维护不当的情况。
3. 固废处理:检查企业固废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固废乱堆乱放、非法转移或处置不当的情况。
同时,要查看固废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或维护不当的情况。
4. 噪声污染: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噪声污染问题,如设备噪声、工艺噪声等。
同时,要查看噪声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或维护不当的情况。
5. 环保设施运行:检查企业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如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
同时,要查看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6. 环保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责任制、环保培训制度、环保应急预案等。
同时,要查看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7. 环保档案管理: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污染物排放记录、环保监测记录等。
同时,要查看企业环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在进行企业现场环境问题排查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全面了解企业情况:在进行现场排查前,需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等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工作。
2. 注重细节和隐蔽点:在现场排查过程中,需要注重细节和隐蔽点,如管道、阀门、排放口等,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3. 与专业机构合作:如果需要,可以与专业的环保机构合作,利用其专业知识和设备进行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排查。
4. 及时整改和反馈: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整改并向上级环保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环保执法水污染源现场检查内容
12
用水情况
检查企业的用水量是否合理,用水工艺和设备是否属于国家规定பைடு நூலகம்止和淘汰的范围,是否浪费水资源。
13
设施的运行状态
检查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态及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14
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
检查计量装置是否完备;处理能力是否能够满足处理水量的需要。
15
核定处理水量与生产系统产生的水量是否相符。如处理水量低于应处理水量,应检查未处理废水的排放去向。
18
处理效果
检查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到了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水平。
19
污泥处理、处置
检查废水处理中排出的污泥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是否产生二次污染。
20
污水排放口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位于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新建的排污口位于以上区域附近的,是否会对受保护的区域内的水体造成污染。
30
排水分流
检查排污单位排水分流是否实行清污分流。
31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流、贮存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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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的重复利用
检查处理后的废水的回用情况,鼓励企业开展废水重复利用。
27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数进行估算。
28
有毒物质排放
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向水体和地下排放有毒物质。
29
排放水质
附 国控污染源现场检查实施细则
附国控污染源现场检查实施细则一、总则本实施细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文件,为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对国控污染源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提供规范。
二、检查对象国控污染源指境内各类工业、交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物医药等污染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位:1.烟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电力企业、建材企业等;2.废水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市政污水处理厂等;3.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企业;4.生物医药等行业企业。
三、检查内容国控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企业环境保护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违法建设、未批先建等问题;2.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是否存在达标排放、隐瞒排放等问题;3.排污口是否设置齐备、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国控污染源网络监控自动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等情况;4.废气、废水、废物处理设施、排放管道是否设置齐备、符合要求;5.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环境危害事故等突发情况;6.企业环境保护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的问题。
四、检查程序国控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检查组组织召开检查工作会议,明确检查目标、范围、任务及工作计划;2.到达检查对象现场,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解情况和调查取证,对必要情况进行拍摄录像;3.检查组对现场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源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专项调查;4.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交给企业负责人作出说明并抄送相关部门;5.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将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单位有关部门;6.对现场污染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如需要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对采样物进行分析,出具分析报告;7.根据检查结果,给予企业处罚或警告等行政处罚。
五、检查标准对于出现以下情况的企业应给予相应处罚:1.未取得环境保护手续或者环境保护手续不齐备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恢复生产,同时处以相应罚款;2.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期满后进行再次检查,达标后解除限制;3.隐瞒排放或者无理解释等严重不配合检查企业,停产整顿,责令达标后恢复生产,同时处以相应罚款;4.造成区域环境破坏,停产整顿并处以相应罚款。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1. 引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监管要求的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逐渐得到重视。
为了确保这些设施的有效运行,现场监督检查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规范,旨在确保监测参数的准确性和设施的有效运行。
2. 现场监督检查内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设备检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需要对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接线是否正确、传感器和仪表的状态是否良好等。
同时,还需检查设备的通风、散热和防水等措施是否到位。
2.2 数据接收与传输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要对数据接收与传输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数据接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数据传输是否稳定可靠。
同时,需要检查数据传输线路和网络连接的稳定性,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输。
2.3 数据记录与存储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要对数据的记录与存储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数据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存储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同时,需要检查数据存储设备的容量是否足够,并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归档,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2.4 报警与应急处理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还需对报警与应急处理系统进行检查。
包括检查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是否正常工作,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完备。
同时,需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现场监督检查流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准备工作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前,需要事先进行准备工作。
包括确定检查人员、制定检查计划、准备检查工具和设备等。
3.2 实地检查在开始现场监督检查时,首先需要进行设备检查。
按照检查内容和流程对设备的安装、接线、状态等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3 数据检查在设备检查完成后,需要对数据接收与传输、记录与存储系统进行检查。
检查数据接收设备、传输线路、数据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存储设备的容量等,并记录检查结果。
工业污染源的现场检查
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
5.定期复查 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 6.总结归档 (1)按月总结监理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 理意见; (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
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
(三)污染源监察的形式
1、定期检查 2、定期巡查 3、定点观察 4、不定期检查 5、特殊形式检查
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
(三)事实依据
事实依据主要包括:环境监测数据、 强制检定的连续监控设施测得的数据、物 料衡算数据、核定的排污申报数据,还有 在处理污染事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 污染纠纷中得到的人证、物证、书证、证 人证言、视听材料、技术鉴定结论等。
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
(一)排污单位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的
五、工业污染物
3、有毒物质,其中主要有:氰、铬、 汞、镉、砷及它们的化合物,还有有机磷、 酚、醛等,含有这一类物质的污水多来源 于电镀加工、化工、炼焦、有色金属冶炼 等工业。 4、油类物质。石油类主要来源于石油 加工、机械加工等工业。食用油主要来自 于油脂化工和餐饮业。
五、工业污染物
5、无机化合物,包括各种水溶性氯化 物、盐类及其它各种酸、碱性物质。主要 来源于化工厂、医药工业、农药工业等 6、放射性物质,也就是各种可裂变物 质。主要来自核工业部门、医疗部门和相 关的试验研究部门等。 7、高色度和高臭味物质。含有这类物 质的废水多来自制革、造纸、染料以及某 些石化工厂等。
检查 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检查 2、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设置检查 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检查
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
(二)进行工况调查,检查污染隐患 1、检查生产使用的原材料 2、对生产工艺、设备及运行的调查 3、检查产品的贮存与输移过程 4、检查生产变动情况 5、调查工艺、设备及生产状况,了解污染产 生的原因、产污规模、排污去向,发现非正常产 污和排污行为及污染隐患,有助于督促企业采取 技术及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发生污 染事故
企业环保现场检查35项重要内容
企业环保现场检查35项重要内容
1.生产设施检查;
2.污染治理设施检查;
3.排污口设置检查;
4.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
5.应急响应体系及应急处置设施;
6.用水情况;
7.设施的运行状态;
8.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
9.废水的分质管理;
10.处理效果;
11.污泥处理、处置;
12.污水排放口;
13.排水量复核;
14.有毒物质排放;
15.排放水质;
16.排水分流;
17.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18.废水的重复利用;
19.燃烧废气;
20.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21.消耗臭氧层物质;
22.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23.废气排放口;
24.扬尘污染源;
25.固体废物来源;
26.危险废物;
27.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
28.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
29.固体废物转移;
30.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
31.产噪设备;
32.噪声控制与防治设备;
33.噪声排放;
34.建筑施工噪声;
35.社会生活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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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现场检查参考内容
1、是否编制企业发展概况与污染防治治理情况说明;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环评批复(含新、
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报告或验收表)是否齐全;竣工验收结论中环境管理建议是否已得到落实;
3、三图一表是否上墙(企业平面布置图、产污与排污方位图、污
染治理流程图,企业基本情况表);
4、排污申报登记表(变更登记表)是否齐全;
5、检查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年检情况;
6、检查企业对自身环保设施运行的记录与台账(处理量、处理效
率、运行时间、处理前和处理后排放情况)、维护、监测等管理情况;
7、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定期委托开展排污状况监督监测与自测
(应包含特征污染因子);
8、检查工业固废产生与综合利用情况、委外处理协议或合同;
9、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分类管理与安全处置情况,查五联单据;
10、检查排污口规范整治及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运行记录;
11、检查落后工艺与设施的淘汰、技改及关停计划以及落实情况;
12、检查环保信访投诉,限期治理的完成情况与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与整改的台账;
13、检查企业是否已编制防范环境风险事故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
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查记录与环境风险事故处置相关材料);
14、检查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与环境信息公开的情况;
15、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清洁生产;
16、检查企业排污费征收管理记录,要求依法,及时、足额缴纳。
查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及缴费收据;
17、检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情况;
18、检查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并掌握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