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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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权利主要表现在:在结婚与离婚方面,妇女的权利与男 子平等;在夫妻关系方面,妻子的权利与丈夫平等;在父母 子女方面,母亲的权利与父亲平等,女儿的权利与儿子的权 利平等;在祖孙、兄弟姐妹关系方面,女性的权利与男性平
等。
6、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维护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
1、我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维护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
《婚姻法》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
它从结婚、离婚、家庭子女关系、救助措施与 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和义 务。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 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 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 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劳动法》是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它从保护妇女的就业权、禁止性别歧视、保障 女工劳动权益、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及对用 人单位违犯《劳动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方 面做了明确规定。
昆明“女体盛宴”被紧急叫停
《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妇女的人格尊严加以保护,明
确规定,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贬低损害 妇女人格。 “女体盛宴”,实质是对女性尊严的伤害、侮辱和 歧视
性骚扰立法后全国第一案
26岁女教师文静因离家较远,平时住在学校宿舍,
长期和丈夫两地分居。该校40多岁的男校长白天在 学校用行为、语言对其进行骚扰,晚上还用手机短 信骚扰她。连续5年骚扰,让文静患上神经衰弱。 2005年6月28日,丈夫发现妻子手机上校长发的短信: “我需要你”、“不能让你动情,是俺今生最大的 悲哀。”为摆脱阴影,文静一纸诉状将校长告上法庭。CCTV2006、3、
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 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 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妇 女权益保障的基本法,是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全面系统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它从妇女的政治权利、教育权利、劳动权利、 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健康权利六个方面 详细规定了妇女应享有的各种权利 。
二、侵犯妇女权益的行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变革中的



利益调整和重新分配,使一些社会矛盾首先反 应到妇女这个弱势群体上。这些问题涉及到政 治、经济、文化、家庭各个领域,使妇女的合 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突出表现在: 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 2、妇女在劳动权益方面受到的侵犯 3、妇女人身权利受到的侵害 4、妇女参政状况令人担忧
妇女权益有哪些?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之一,是指公民有要求和接受文化教育和 职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知识 水平的权利。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劳动权利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 权利,它包括劳动就业权、择业权、劳动 报酬权、民主管理权、休息休假权、劳动 安全卫生保护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等。
3、妇女人身权利受到的侵害
人身权利是指人身和与人身有直接关系的
权利。主要包括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 由、人格与名誉,法律赋予了妇女不可侵 犯的人身权利。 但是,现实中企业老板对女工强行搜身、 非法拘禁、性骚扰,以及妇女被强奸、拐 卖绑架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社会丑恶现 象屡屡发生。
4、妇女参政状况令人担忧
二、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
(一)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较严重,
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尤为 严重;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男人娶妻本来 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旦女方提出离婚,男 方往往因难以接受女方要求离婚的事实而采取 过激手段,侵犯妇女人身权利,主要表现为对 女方殴打辱骂等。 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中,约有9%的妇女遭 到男方不同程度的暴力报复。
维护妇女法律权利的基本法律框架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是国
务院颁布的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妇女发展的总体 规划和行动纲领。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 策、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 、 妇女与环境六个方面进行了概述。明确提出了 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 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各个领域 进一步得到实现。
二、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主要原因
(二)因为性别差异,女性在就业、再就业中
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男女两性 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 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
今天是“三八妇女节”,
可家住铁西区的女工李敏 (化名)却觉得这个节过 得挺委屈。 她不仅因为怀孕被逼离职, 而且在她想找新工作时, 却不能顺利取回押在公司 的毕业证。 2004年初,李敏怀孕了, 2004年11月份,单位令她 写自动离职申请,李敏休 产假时单位经理还要把草 拟好的离职报告送到她家, 要她签字,均被李敏拒绝 了。 公司在她产假期间 没支付一分钱工资和津贴。 辽沈晚报 2005-03-08
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
长期以来由于受封建残余思想大男子主义的
影响,妇女在家庭中始终处于被动、服从地 位,家务活、管孩子、照顾老人好像天生就 是女人必须付出的。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特别 是在农村生个女孩就觉得低人一等,女孩辍 学率较高,造成妇女受教育程度低。家庭暴 力、非法同居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性骚扰、虐待妇女、干涉婚 姻等侵犯妇女权益现象经常发生。我是从事 妇联工作的,在我们每年接待的妇女来访中 有近80%的涉及以上几个方面受侵害问题,这 些问题严重侵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
1、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受到的伤害
家庭暴力绝大多数是妇女受伤害,丈夫
把打妻子当成家常便饭,认为这是自家 的事别人管不着。甚至使一些长期受到 伤害的妇女忍无可忍、走投无路。 家庭暴力不仅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极 大伤害,对家庭形成一种不稳定因素, 而且对社会对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严重 的不良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 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 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2、妇女在劳动权益方面受到的侵犯
《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都明确规
定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男女 同工同酬,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 但妇女受性别歧视现象经常发生,有法不依 问题比较突出。 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女职员时,规定女职员 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甚至有些单位以结 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单 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职男女退休年龄不等造 成退休后女性工资待遇低于男性等等。妇女 权益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还存在着 一定的差距,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
《刑法》第160条规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
妇女或者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 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昆明“女体盛宴”被紧急叫停
昆明晓忆娱乐有限公司“和风村”大胆推出“女体盛宴”,
以女大学生裸露的身体当食器盛菜,其惊世骇俗之举引起了 轩然大波。云南省的卫生监督部门出面干预,叫停了“女体 盛宴” 新闻晨报 2004年04月06日
妇女权益有哪些?
妇女权益就是女性作为社会上的人所应当享有的与
其他主体一样的自由平等的权利,包括政治权利、 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及其他权利。 妇女权益保护是指全社会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妇女 作为一个平等意义上的人参与社会生活,行使平等 权利。 1、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 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 机关进行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性骚扰
女子惨遭丈夫割唇
仁寿县一名叫王全的男子长期对妻子卢利实施家庭暴力,为
达到妻子不和自己离婚的目的,2003年7月中旬的一晚,他 竟采用“变丑法”———用一把小刀将妻子的下嘴唇残忍地 割掉。华西都市报 2004-1-12
保障妇女权益 老婆不能白打

奉节县永安镇的邓丽(化名)只能躺在病床度过节日。她今年27岁,被丈 夫毒打住进医院。当地法医验伤证明记载如下:鼻梁中部2×1cm(2乘以1 厘米,下同)青紫,右手背6×6cm青紫,右膝关节前13×6cm青紫,右小 腿前3×3cm青紫,左膝关节前10×6cm青紫,背部压痛,活动受限。结论 为“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新华网 2003年03月07日
当前,妇女参与国家和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
碍,与男性有较大差距。女领导正职少、高层少、 年轻的少,在党政主要岗位和经济等重要综合部门 任职的少。妇女参政层次低,大部分妇女为一般干 部,女干部做配角的社会意识根深蒂固。社会文化 氛围中歧视妇女、轻视妇女的观念和行为大有市场, 使妇女失去了许多发展机会。 比如: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使男女在退休后 的工资待遇上产生差距;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还 规定了男正职(正科)53岁离岗,女正职50岁离岗。 各行业的权利长期被男性垄断,在妇女干部的启用 上不信任,妇女的参政意识薄弱,造成妇女的政治 地位较低。
家庭暴力何时休?
恶毒丈夫竟然用烧红
的炉钩子杵进王女士 的下身,而目的就是 要让她出去为其借钱。 只见这女子全身青肿, 腿上清楚可见有被炉 钩子刨过的痕迹,脚 踝处的伤口也透过纱 布不断地在向外渗着 血,脸部肿胀发 青……真是惨不忍睹。
《生活报》 2006-03
白领怀孕后被逼离职 仲裁部门呼吁妇女维权
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没有阳
光,花不 茂盛,没 有爱就没 有幸福; 没有妇女, 就没有爱; 没有母亲, 就没有诗 人也没有 英 雄”。 ——高尔 基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
断进步,我国对于妇女权益保护的制度也 逐渐趋于完善,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很大 的进步 但我国在妇女权益的保护方面以实施救助 性措施为主,而在提高女社会地位和给妇 女同男子同等的权利方面尚有不足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我国五千年的“男 尊女卑”、“父权至上”思想的影响,使 得社会甚至于妇女自身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都处于消极状态,尤其是在就业、任职等 方面体现出的妇女地位法律上的平等与事 实上不平等的尴尬。
妇女权益有哪些?
4、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财产权包括:一是根据民事关系产生的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 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如:承包经营权、采矿权记忆负债权 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二是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报酬 权,夫妻间的抚养权、财产继承权、赡养的权利等。
5、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即法律赋予公民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产 权内容的权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 权。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 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身份权包括亲属权、监护权、 荣誉权、制造者身份权等。
空姐“未婚先孕”惹官司
张小姐毕业后与某航空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
劳动合同,任乘务员工作。两年多后,22岁的 张小姐在民政机关登记结婚。但5天后,她在 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时,被诊断已妊娠10周, 航空公司即发出书面通知,以未婚先孕为由, 对她作出违章违纪的处理决定,并取消其飞行 资格及作待岗处理,后来干脆以合同到期为理 由,让她退工。 对此张小姐认为自己结婚时并不知道已怀孕, 再说,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自己尚处于哺乳 期,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及《上海市女职工 劳动保护办法》有关规定。为此,要求航空公 司支付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被克扣的工资和 经济补偿金等9万余元。《新民晚报》2005 年12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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