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参考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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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监控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试行)

(DTJS/ZY-AZ-27)

1 总则

1.1 为促进天津地铁建设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施工过程环境风险的监控、反馈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安全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职责

2.1 地铁建设公司监控中心,及时分析、汇总和筛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全巡察单位上报的监测、巡视信息,及时综合确定预警等级,经分析确认后,通过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2.2 地铁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各线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和相关咨询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2.3 各项目管理部负责各项目管理区段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2.4 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自身结构及环境风险进行专业化的监控量测和安全巡视(周边环境巡视、支护体系巡视、作业面巡视)。有效实施信息化施工,进行安全状态评估,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2.5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提供监理安全巡查信息(周边环境巡视、支护体系巡视、作业面巡视)。发现存在不安全状态时,应及时以安全隐患报告书、停工令等形式通知施工单位。

2.6 设计单位负责施工配合,结合监控、巡视及预警情况加强分析,提供处理意见和建议。

2.7 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施工阶段和工后阶段的监测、巡视、预警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3 预警的分类与分级

3.1 监测预警: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监控量测控制值,将施工过程中监测点的预警状态按严重程度由小到达分为三级:

3.1.1 黄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

3.1.2 橙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或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

3.1.3 红色监测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或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

3.2 巡视预警: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预警。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巡视预警、橙色巡视预警和红色巡视预警。

3.3 综合预警: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各方的监测、巡视信息,并通过核查、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等,及时综合判定出风险工程不安全状态的预警。综合预警分级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三级:黄色综合预警、橙色综合预警和红色综合预警。监控中心发布的预警为综合预警信息。

4 预警发布标准

4.1 监测预警由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通过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平台自动发布。

4.1.1 黄色监测预警(预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70%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

4.1.2 橙色监测预警(报警)——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的85%时,或者双控指标之一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

4.1.3 红色监测报警(超控制值)——双控指标(变化量、变化速率)均超过监控量测控制值时,或者实测变化速率出现急剧增长时。

4.2 巡视预警由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按《巡视预警参考表》(详见附件

A、B、C)要求发布。

4.3 综合预警由建设单位在单项监测预警和单项巡视预警的基础上,经过根据各方建议或安全风险评估单位综合分析后发布。

5 预警信息发布权限

5.1 监测预警、巡视预警

由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发布。

5.2 综合预警

由建设公司根据各方建议及第三方监测总体单位评估结果发布。

6 预警信息报送方式

6.1 监测预警、巡视预警

发布单位第一时间通过监控中心发布监测预警或巡视预警,通过短消息通知参建各方相关人员。

6.2 综合预警

黄色综合预警:预警发布单位于发现黄色综合预警时起2天内通过信息平台或书面形式上报建设公司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自收到黄色综合预警建议后,1天内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综合预警消息,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相关单位。

橙色综合预警:预警发布单位于发现橙色综合预警时起1天内通过信息平台或书面形式上报建设公司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自收到橙色综合预警建议后,1天内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综合预警消息,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各相关单位。

红色综合预警:预警发布单位于发现红色综合预警时立即以有效、快捷方式上报建设管理公司监控中心和项目管理部,1小时内进行综合判定,对可能发生突发风险事件,应立即通过信息平台发布综合预警消息,并以快捷、有效方式立即通知建设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第三方监测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

7 预警响应

7.1 黄色监测预警、黄色巡视预警: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分析会,项目总监、第三方监测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业主代表参加,制定处理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负责跟踪监督。

7.2 橙色监测预警、橙色巡视预警、黄色综合预警: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分析会,项目总监、第三方监测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项目管理部总工参加,制定处理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加强监测和巡视。监理单位负责跟踪监督。

7.3 红色监测预警、红色巡视预警、橙色综合预警:项目管理部总工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第三方监测负责人组织召开五方会议,地铁建设公司总工或主管安全领导参加,共同研究制定风险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密监测和巡视频率,必要时,应增加监测点,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测。地铁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协调处理和跟踪监督。

7.4 红色综合预警:预警作业面应立即停止开挖施工,现场紧急排险处置必须确保人员安全。如涉及周边环境安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确保环境安全措施。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建设公司应急预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施工单位天津指挥部领导组织分析会,地铁建设公司主管领导、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安全)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同时应邀请不少于3名的相关专家,制定《预警处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监理、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加密监测和巡视频率,增加监测点,或进行不间断实时监测。地铁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协调处理和跟踪监督。

8 预警消警

8.1 预警消警的标准

8.1.1 监测预警、巡视预警

在工程安全风险处理结束后,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即达到消警标准。

(1)预警期间没有发生工程自身事故或环境风险事故,且没有次生灾害发生,监测数据变化已不影响施工安全、隧道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且已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监测数据变化可能;

(2)监测预警发生范围内地铁主体结构工程已经完成,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监测数据变化可能;

(3)发生了工程自身事故或环境风险事故并已进行了处理,监测数据变化已不影响施工安全、隧道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且已不存在后期大的受力转换和监测数据变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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