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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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二十)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二十)提要: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申请人若非业主本人,需另行提供业主同意的书面承诺和业主委托书;若商铺是共有产权的,所有人产权人的书面意见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二十)

第一条、装修申请程序

一、装修申请程序;

1.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请提前到管理处申报装修登记,填《装修申请表》。

2.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管理处提交以下资料:

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

4.委托装饰装修单位施工的,需提供该单位的《建筑企业证书》或《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个人装修的,需附业主书面委托书;

5.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申请人若非业主本人,需另行提供业主同意的书面承诺和业主委托书;若商铺是共有产权的,所有人产权人的书面意见)。

6.装修人员施工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

7.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8.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与装修单位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9.装修施工图一套,一份设计说明书及效果图;

10.商铺装修必须先经消防部门批准后,再按以上程序报送管理处备案。

二、具有下列条件,方可开始装修;

1.与管理处签定装修责任书后并持有管理处签发的装修《装修施工许可证》。

2.装修人员均须办理管理处签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并凭证进出小区;

3.业主(使用人)装修如需要改变室内结构的需携带《住宅装修申请表》向所在城区房地产监察队提出申请。经营场所需向消防大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建筑垃圾清运费等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5.所有装饰装修工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规定抵触。

第二条、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7:00-21:00,节假日为9:00-19:00。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管理处批准的同

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管理处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1、新增设大型设备须进行结构负荷计算(原则上不得超过1502),并提交于管理处方审核同意。认为符合安会要求后方可施工。

2、不得对楼宇内公共设施的水喉、水管、阀门、设备等作出修改或增加接口等工程。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严肃国家规划法,为确保物业结构的安全,建筑风貌及品位不受影响,使物业得到保值增值,乙方在装修时应当保证:

1、不得在房屋屋顶擅自加层建房或搭棚、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墙立面;不得对承重墙、梁、柱、板进行拆改、开挖门洞。

3、不得封闭侵占房屋公共部位。

4、不得擅自安装各类防盗门窗,需安装时,应按管理处指定的统一式样、统一位置进行安装。

5、不得擅自将空调安装在未指定的位置;不得在外墙擅自开孔。(安装空调外机如须吊装,请及时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将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指导和服务)

6、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和敞开式的空中花园。

7、不得安装雨蓬、安装外挑晾衣架、花架、卫星天线。

8、在未经管理处批准前,不得展示悬挂任何广告性质的招牌。

六、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1、装修期间严禁损害或封闭消防设施设备,装修单位应按消防部门规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每100m2配2只4装灭火器)。

2、为确保作业人员和物业的安全,施工人员在装修房屋时禁止使用瓶装煤气及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如确需动用明火,请预先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

3、装修期间应防止施工不慎造成窗玻璃等物品坠落,严禁高空抛物,伤及他人。

4、装修单位从事装修活动,应尽可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5、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前,应先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只供本人使用,进出时挂在胸前以备检查。

七、为确保装修期间小区内及物业的整洁有序,保证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请业主(使用人)在装修时务必遵守或督促装修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使用人)需对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人员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

2、装修期间请将管理处签发的《装修许可证》张贴于户门,以便管理处进场检查督促。

3、装修单位施工人员应穿着所在施工单位工装并配带临时出入证;不得在小区内随意游荡、喧哗、不得进入小区内公共休闲场所;

4、装修单位在进场时应在卫生间安装简易坐便器,发保持室内整洁和环境卫生。严禁施工人员在小区内随地便溺。

5、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留宿,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在当地公部门办理暂住证及在管理处备案。

6、业主(使用人)或装修施工单位在搬运材料时不得损坏公共部位设施,在搬运装修材料时应从消防楼道搬运不得使用客梯,对无法从消防楼道搬运的物品请提前与管理处联系,以便管理处做好相应的安排。装运车辆卸完材料后应立即开走,车辆停放不得影响交通。请勿在公共区域拖拉物品,不要在分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堆放材料、工具;不得在公共走道或其它共用部位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7、装修前需按环卫门的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并扎紧袋口,防止渗漏;装修垃圾应在清运时间内搬至管理处指定地点。

8、装修垃圾搬运时统一走消防楼道,统一堆放。禁止使用客梯搬运,并需保持公共部位及施工现场的整洁。

八、装修期间管理处将对业主(使用人)的户内装修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协助业主(使用人)进行装修品质的管理。为了便于检查和管理,确保装修品质,请业主(使用人)协助做好以下配合:

1、装修期间请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管理处。

2、装修完毕后,请向管理处提供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同时请将竣工图交管理处,以便管理处核实并存档备案。

3、在装修施工前,业主和装修单位必须对房屋墙体的空鼓和裂缝做彻底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处,有管理处安排维修,否则视为装修造成。

4、装修卫生间前应先对卫生间进行测试,如未做养水测试和管道的渗漏检查今后发生一切渗水均视为装修造成。回填下沉式了生间时,禁止用建筑垃圾、混凝土之类的重实材料。因考虑楼面载荷,一律使用轻质材料回填。如珍珠岩、煤渣等。

5、卫生间贴装面砖时,排水主管有检查孔的,不得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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