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仓储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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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MS-CARE-01
社会责任及EHS手册
(1.0版)
制订:
审批:
2020-1-1发布 2020-1-1实施
水泥企业仓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仓库管理是以物资储运、保管为中心开展的一系列生产性业务活动。仓库物资的储运过程是从物资验收入库开始,到物资发送出库为止的全过程,从而形成了仓库作业管理的三个阶段。即物资验收入库阶段,物资保管保养阶段和物资出库阶段,为规范管理制度,科学有效的实施仓储管理,节约公司成本,保障基建、生产材料合理储备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物资验收就是根据合同或计划对到达本企业物资进行检验。物资验收是供需双方权益的分界线,也是采购和仓库工作责任的分界线。物资一经验收,其一切后果由仓库负责。验收工作要求及时、准确、认真,仓库工作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才能做好。
第一条:xxx材料验收。
1.1 xxx材料到达本单位专用线(码头)后,收货单位装卸部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立即确定卸车(船)货位,组织卸车(船)力量。
(2)半小时内通知供应和品质部门。品质部门应立即取样化验。
(3)根据铁路(水路)运单及相关附件资料核对到货品名规格是否相符。检查中发现疑问,应请承运部门派员复查,并双方做好现场记录,以备交涉。
1.2化验指标不符合同约定的品质指标,应立即停止卸车(船),或卸下后单独堆放,自行采购物资应立即通知供应商,要求派员前来处理。统购物资及时报物资供应部处理。必要时通知供应商共同取样封存,送法定机构检验,新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3 xxx材料数量验收原则上必须通过轨道衡、地中衡及皮带称计
量,也可采取其它科学的法定认可的测量方式,决不允许毛估推算。验收时间原则上要求是一次性完成计量工作。验收数量发生短缺,在规定范围内可按实际验收,超过合同规定误差,应立即报供应部,由供应部通知供应商处理,属自行采购的物资,则直接通知供应商处理。
1.4所有过磅记录,货物运单,化验单及相关验收原始资料,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1.5供应部门及时填写xxx材料验收登记簿,如发货单位,发站(港),车号(船号),到货时间,数量、质量状况等。
1.6供应部门每旬一次将xxx材料到货情况于次旬1日传报供应部,需填制“统购物资验收报告”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条、辅助材料、备品备件验收。
2.1验收准备:
(1)核对验收凭证和资料。如计划、合同,质量证书,发货单,运单等。
(2)确定存储地点。
(3)准备计量、测量工具。
(4)准备堆码,苫垫所需的材料。
2.2数量验收
(1)凡需由轨道衡,地中衡计量的物资,在验收时须凭司磅员签字的过磅单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2)供货单位根据长度、体积供货的物资,可用丈量验收,进行理论换算。
(3)点数验收,台秤计量。
2.3质量验收:
(1)检查质保资料,如合格证、质保书等,杜绝三无产品入库。
(2)直观验收,对于经常收发的物资,可采用看、听、摸、嗅的方法进行。
(3)工具检验,可用皮尺、卡尺、千分尺、仪表、天平等工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