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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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

随着消毒产品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加,消毒产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所出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目前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对滞后,加之消费者对消毒产品相关知识匮乏,问题消毒产品对消费者造成伤害的投诉举报案件时有发生,消毒产品监管应引起高度重视。该文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浅析,并就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标签: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者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毒产品已逐步从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消毒产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1],消毒产品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其消毒效果[2]。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该文就消毒产品日常监管中所遇到的问题浅析如下。

1 存在问题

1.1 法律法规不完善

1.1.1 处罚力度弱,对违法者起不到震慑作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在2016年和2017年先后2次对《消毒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但在处罚种类和处罚额度上没有修订。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们有时发现个别药店、超市销售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及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有时常发现销售的消毒产品尤其是抗(抑)菌、卫生湿巾类产品存在虚假宣传,暗示对疾病疗效,诱导消费者的现象。部分生产企业为了有利于产品的销售,故意将消毒产品与药品混合宣传,迷惑消费者[3]。由于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身体伤害的举报案件也时有发生,但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理依据新《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5 000元以下的罚款。由于罚款额度小,违法成本低,对违法生产经营者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使得一些生产经营者为了牟利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1.1.2 缺乏对消毒产品使用单位的法律约束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备受广大消费者和使用单位的青睐,如餐饮单位使用的一次性纸巾(纸)、纸质餐饮具,美容院使用的卫生棉(棒、签、球)、化妆棉(纸、巾)等,这些进入使用环节的消毒产品,有的避开了市场的监管,而修改后的《消毒管理办法》也没有设定相应的条款加以限制,使得直接进入使用环节的消毒产品成为卫生监督的盲区,造成不法生产经营者有空可钻,给消费者的卫生安全带来了隐患,钱春莲等[4]亦持此观点。

1.1.3 对被查处的消毒产品的处置无法可依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常能够发现生产经营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问题消毒产品,执法人员针对此违法行为只能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下达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

见书,视情节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处理,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消毒产品,并以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对采集证据进行指定地点封存,但接下来封存的消毒产品怎样处置却找不到相应的依据。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未对问题消毒产品如何处理做出规定,给行政执法带来困难,也给违法者带来可乘之机。违法者为了自身利益,通常不可能自行将产品销毁,因此有继续流入市场的隐患。

1.2 生产环节管理及设施落后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5]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区、设备、物料和仓储、卫生质量和人员均应符合相关要求,但目前多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处于一种管理水平低、管理不规范、生产规模小、设备陈旧和工艺流程简单的状况,如虽然在取得《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之前,强制企业建立了产品质量检验室,但绝大多数企业的检验室流于形式,陈进[6]亦持此观点。相关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对消毒产品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和规范掌握也不全面,卫生质量安全意识淡漠,致使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虚假宣传,添加药物,擅自更改产品配方等,从源头上给消毒产品的安全带来隐患。

1.3 经营者相关知识匮乏,索证意识淡漠

在日常卫生监督中发现有的经营者不了解消毒产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消毒产品的规范和规定知之甚少,尤其是对《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了解,致使自己经营了违法消毒产品还浑然不知。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還表现在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采购消毒产品时不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等有效证件。由于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不进行索证的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依据,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单位只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因而也很难强化经营者的索证意识。

1.4 监管力量薄弱

餐饮监管职能划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后,部分卫生监督人员随职能一并划转,卫生监督机构人员数量锐减,现从事消毒产品监督管理的执法人员有的同时还承担着诸如医疗机构、计划生育、传染病等监管工作任务,消毒产品监管涉及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多个环节,由于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很难监管到位。有的监督机构科室人员调动频繁,上岗时间短的监督人员对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了解或掌握不够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毒产品监管工作质量。

2 建议

2.1 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法规

要充分认识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们日常对消毒产品进行

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实施的《消毒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有时不能适应目前消毒产品监管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行政处罚法》[7]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权的设定,必须通过国务院颁布的法规才能实现,因此,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应该尽早上升到法规层面,或者就《消毒管理办法》的罚则部分做出补充规定,如增加对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消毒产品单位的处罚条款,也可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相应的处罚种类。2.2 提高准入门槛

要严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提高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对功能布局、工艺流程、生产和仓储面积、自检实验室等达不到《消毒产品生产企業卫生规范(2009年版)》要求的坚决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企业要进行整改规范,强制淘汰生产条件差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确保消毒产品的生产环境符合要求,从生产源头上保障消毒产品质量[7]。

2.3 强化舆论宣传及培训工作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力度,对检查出的不合格产品予以曝光和公示,使不合格产品没有营销市场,陈斌[8]亦持此观点。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消毒产品时应该选择卫生许可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许可批件齐全,产品标识规范的产品。

要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要稳定消毒产品监管队伍,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及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也要定期开展培训,使其了解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要求,不断规范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行为[8]。

[参考文献]

[1] 罗银江.消毒产品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及监管对策探讨[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7,24(1):78.

[2] 顾健.中国消毒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4):264.

[3] 赖星如.2011年深圳市消毒产品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分析与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2,19(5):459.

[4] 钱春莲,朱进平.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探讨及其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13(4):304.

[5]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S].卫监督发[2009]53号.20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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