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开展 城 市 综 合 执 法 的 指 导 思想 和主 要 目的 是 什 么是 为 了减 少 执 法 队伍 和 执 法 人 员 呢 , 是 为 了 提 高执 法 效 率 呢 , 或 是 为 还 抑
了减 少 执 法 扰 民现 象 、 护 公 民权 利 。 然 我们 开 展综 合 执 法 已 保 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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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事 务 , 多 本来 应 该 运 用 法 律 手 段 , 者 通 过社 会 中介 组 织 许 或 来解决的问题 , 要通过设立政府机构管理 , 也 把过 多 的社 会 责 任 和 事 务 矛 盾 集 中 在 政 府 身 上 : 有 政 府 机 构 重 叠 庞 大 , 浮 于 事 现 人 的现 象 严重 。 不 仅 滋 生文 犊 主义 和 官 僚 主 义 , 长 了贪 污 腐 败 这 助
关 键 词 : 政 法 治 ; 政 改 革 ; 法 行 政 行 行 依 中 国 原 有 的 行 政 管 理 与 世 界 潮 流 和 世 贸 组 织 规 则 有 诸 多 的差 距 。 国 内 , 时 期 中 国社 会 发 展 战 略 要 求 中 国 的行 政 管 在 新
浅谈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浅谈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摘要]现代行政管理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它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行政管理法制化是当前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法制化;法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就是通过法律对国家行政管理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规范,将行政管理的一系列技术方法、协调手段、行为方式、步骤和程序法律化,为国家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是基本前提只有健全了各种国家行政工作的法律和法规,将科学方法和科学手段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给予明确规定,才能使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中有足够的依据,从而按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组成并进行活动,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
2、有法必依是基本环节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一经公布,就应坚决执行,引导所有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3、执法必严是重要条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行政管理法制化不可缺少的因素,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旦公布,就应严格实施。
近年来,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不严问题,与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有着必然联系。
所以要端正党政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对执法必严重要性、必要性的思想认识。
4、违法必究是有力保障遵循违法必究的要求,最根本的是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它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严肃执法,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尽职尽责地坚决打击和制裁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要让任何违法的部门和个人(不论单位大小、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违犯了同样法律的部门和个人都受到同样的处罚。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指公共机构和政府部门为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秩序而进行的各种管理活动。
然而,行政管理如果缺乏法治的约束和规范,就容易导致权力滥用、腐败和不公平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法治化意味着行政管理必须按照法律和法规进行,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这使得政府部门的决策和行动更加公正、合理和可预测。
公民和企业在与政府部门进行交互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有助于消除对政府的不信任,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能够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腐败是行政管理中最大的弊端之一,它不仅侵蚀了政府信任,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法治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对行政人员的权力进行严格限制和监督,从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同时,法治化还包括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和预算制度,对政府财政行为进行规范和透明监督,防止公共资源被滥用、挪用或浪费。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还能够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法治化的特点在于规则的明确、程序的公正和责任的到位。
行政机关在法治的框架下,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不能随意变更、滥用职权或拖延时间。
这为公共服务提供了基本的保障,确保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到平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同时,法治化还可以推动行政机关实施创新和改革,激发行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行政效能。
最后,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
法治化的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坚决执行和落实,需要立法机关的积极参与和完善法律法规,需要司法机关的独立和公正审判,也需要公民的合法维权和监督。
只有全社会形成对法治化建设的共识,才能够推动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法治化途径论文摘要:行政管理法治化是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而改进行政体制,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这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更使我国法治化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踏上新的征程。
如今依法治国必先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的共识。
而要在新形势下实现依法行政,就必然要求培养法治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
因此,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必须解决这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一、行政意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依法治国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束缚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从事公务活动,使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可见,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
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政治学上讲,人是理性自私的,都有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寻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潜在倾向。
所以,行政管理中必须注意约束人的自私性,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意识。
事实证明,单纯依靠外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事后救济手段的完善,都无补于因人的意识的落后及惰性所导致的行政错误,以及行政行为对于整个行政环境造成的伤害。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须树立法治意识。
这种法治意识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其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
惟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
二是服务意识。
行政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控制、管理、服务。
控制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的稳定;管理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发展态势;服务的目的则是为社会本身及其全体成员提供长久的可靠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试论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傅军
【期刊名称】《理论探索》
【年(卷),期】2004(000)006
【摘要】行政管理法治化是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而改进行政体制,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然要求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这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总页数】2页(P127-128)
【作者】傅军
【作者单位】中共聊城市委党校,山东,聊城,25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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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研究
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法制化研究我国的行政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期。
但是,在随后的几十年里,由于历史的变迁和政治的影响,该进程并未顺利发展。
直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这极大地促进了政府行政能力的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增进了人民福祉。
一、行政管理制度化行政管理制度化是指一套规范、标准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
它包括了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工作流程和程序、规章制度体系、信息管理和公开透明等。
建立行政管理制度化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和执行力,减少非理性的行政干预和不公正的行政决策,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
我国的行政管理制度化建设经历了多个阶段。
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基本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土地革命后期土地政策的决定》等。
随着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发展,政府职能不断扩大,同时也需要更加规范和科学的管理方式。
1993年颁布《行政复议法》以来,我国对行政管理制度和程序的研究和完善取得了重要进展。
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和程序基本规范已经成型,由此导致了政府管理效率和效能的提高。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法制化是指一套完善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
这个体系旨在约束行政部门的权利和行为,并明确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利和义务。
行政管理法制化是保证公共权力的合理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我国的行政管理法制化进程可以追溯到1982年颁布《宪法》。
该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强调了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此后,我国对行政管理制度的研究和完善不断加强,在保护公民权利、保障经济自由和公平竞争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其中,1999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2003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和2010年制定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为行政管理法制化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三、现状和未来尽管我国行政管理制度化和法制化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果,但这个进程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
论述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主要内容
论述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主要内容《说说咱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那些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这一大事儿。
你想想啊,要是没有行政管理法制化,那咱的社会不就乱套啦?就好像一群没头苍蝇到处撞,谁都想干啥就干啥,那可不行!所以说呀,这行政管理法制化可太重要了,就像是给社会这辆大车安上了一套靠谱的刹车和导航系统。
一来呢,它让政府做事有了规矩,不能瞎来。
就比如说,政府要建个啥大工程啦,不能说建就建,得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得听听咱们老百姓的意见。
这样一来,就避免了那些拍脑袋就决定的糊涂事儿,咱老百姓的心也踏实多啦。
再说说那些当官的,有了法制化,他们就得老老实实地依法办事,不能滥用权力。
想当年,要是没有这些法制规定,说不定有些当官的就会胡作非为,老百姓可就遭罪咯。
现在呢,他们要是敢乱来,咱就可以拿法律这把宝剑去治他们,看他们还敢不敢!这就是所谓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还有啊,这行政管理法制化也让咱老百姓有了保障。
咱去政府部门办个事儿,再也不用担心被踢皮球啦,因为法律规定了他们得咋做,啥时候得办完。
要是办不好,咱还可以去告他们呢。
这感觉就好像咱有了个强大的后盾,腰板都挺直了呢!另外,这行政管理法制化还能促进公平竞争。
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作坊,都得在同一条法律准绳下竞争。
可不能因为谁有关系有背景就能乱来,这对大家都公平,让那些真正有本事的人能冒出头来。
总之呢,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这玩意儿就是好!它让政府变得更靠谱,让当官的更规矩,让老百姓更有安全感。
有了它,咱这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向前发展。
这就好像吃饭得用筷子一样,虽然平时不觉得有多重要,但没了它可不行。
希望咱们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制化能越来越好,让咱的生活也越来越美好!大家一起加油吧!。
论行政改革法制化
论行政改革法制化行政改革法制化是指在行政管理中,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建立法制化机制,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发展。
在新时代,中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行政改革法制化进程,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
行政改革法制化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和法制化机制建设,可以使政府行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高效。
也可以促进政府职能从单一的管理者转变为公共服务者、协调者和监管者,更好满足社会各类需求。
制定公平竞争法、监管政府行为价值观问题,都是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举措。
行政改革法制化也可以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主要是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功能。
通过法制化改革,可以使政府更好地发挥监管和公共服务功能,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执法,都是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举措。
行政改革法制化也可以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
通过法制化改革,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权力寻租、腐败等问题,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共信任度。
也可以促进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保障社会稳定和和谐。
建立健全的行政诉讼制度、推行阳光政务等都是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所做的努力。
进一步推进行政改革法制化,需要持续深化改革,加强法制化建设。
需要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坚决执行宪法和法律,恪守法治底线,实行全面依法治国。
需要深化法律法规改革,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法治机制,创新法治方式,提高法治能力。
需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司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民权益。
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管理法制化论文
行政管理法制化论文行政管理法制化论文行政管理法制化论文【1】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想真正地保障经济转型的顺利实现,就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保障体系。
行政管理法制化无疑是最佳的选择方案。
然而,在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管理法制化道路还是比较漫长的,其在法制化的进程中亦是会遇到一些现实问题有待解决。
本文结合当前行政管理法制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有效地促进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顺利实现。
关键词:行政管理;法制化;经济转型时期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并且,人们逐渐认识到科技创新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为此,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创新型国家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产业结构调整并不顺利。
这与行政管理法制化程度不高是分不开的。
因此,加强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是目前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国家的宪法为基础,拟定系统、完善的行政管理法规,使得行政管理体系在法律环境中运行,从而有效地保障行政管理的具体活动依法执行,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
行政管理法是我国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处理公共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构建系统、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都需要构建科学、全面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来指导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
只有行政管理法制化,才能够有效地保证我国社会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行政管理程序法发展相对滞后对于行政管理法制化来讲,程序以及规则的民主化是最为基本的要求。
其体现了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以及公民参与度。
在行政机构执行公务时,要出示有关的工作证件,并将管理对象的权利告知当事人。
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是公务人员基本的职业素质。
目前,国内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规定,但是,缺乏细致性和全面性。
论行政管理的学化、民主化合法制化
论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制化行政管理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
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在广义上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
狭义上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近代社会的产物,它自身发展的目标追求就是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一、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公共行政现代化的标志自从有了国家以来,就有了行政管理的问题。
但是,在传统社会,行政管理是服务于阶级的政治统治的,是政治统治的手段。
所以,这是阶级的行政和统治的行政。
行政管理的主体所代表的是统治的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这种行政管理的实质所在。
从行政管理的功能和表现形式来看,这种行政管理直接实施着对整个社会的统治和压迫,因而我们把这种类型的行政管理称作统治行政。
统治行政服务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并根据这种利益实现的要求来维护社会秩序。
由于统治行政是建立在欺骗、不平等和暴力强制的基础上的,所以他的基本特征是人治、专制和权力运行的主观随意性。
首先,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行政行为突出了行政长官的个人意志。
其次,因为人治的行政管理突出了长官意志,而这种长官意志又必然会导向个人专断,作为个人专断总和的行政管理也就必然是专制的。
再次,贯穿着长官意志的人治和专制又必然会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滥用权力,从而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具有主观随意性的特征。
与人治的、专制的和权力运行主观随意性的统治行政不同,近代社会成长起来的公共行政把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作为行政体系自身建设的目标。
首先,公共行政突出社会的公共意志,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而公共意志和公共利益是不可能稳定地为个人所意识到和代表的,他必须通过法律规定和制度设置来加以确定,尽管行政行为需要由作为行政人员的人来承担,但行政行为应当发生于法律制度的框架下,并以根据法律制度为基础的行政体制和行政程序为基本依据。
这就是公共行政的法制化,而针对具体的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来说,则称作为依法行政。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作者:李彦杰来源:《商情》2009年第28期[摘要]现代行政管理内在地要求法制化的行政管理即法治行政,本文讨论了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必要性和树立法治观念、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等具体法治行政途径。
[关键词]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就是通过法律对国家行政管理的各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调节和规范,将行政管理的一系列技术方法、协调手段、行为方式、步骤和程序法律化,为国家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必要性1.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的内在要求。
行政管理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行使对国家事务的行政管理职能,其最终目标是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从宪法角度看,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源于公民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和转化形式。
一切国家权力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民权利,权力是权利的一种特殊形式。
而法律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通过权力机关所制定的。
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既相互制约、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互为补充,乃至是良性互动、互相增进的关系。
行政机关是否能依法行政、发挥法律效能,行使好行政权,就是能否为人民服务的体现,这关乎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关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依法行政是突破行政管理瓶颈的必然途径。
田雪梅曾撰文表述:近半个世纪来,西方国家行政权力出现了迅速膨胀的态势,主要表现在:政治职能的扩大,政府机构的庞大和人员的激增,而造成这种现象有其主观和客观的原因。
事实上,在中国也是如此,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日益繁重,致使现代行政权力随之急剧膨胀,使得行政管理出现发展的瓶颈。
早在2005年12月24日召开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在讨论关于起草行政强制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就表示:“目前,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一些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对某些严重违法行为缺乏强制手段处理不力的情况,也存在行政强制手段滥用的情况。
论行政改革法制化
论行政改革法制化行政改革是一个现代化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手段。
行政改革法制化,就是在行政管理中加强法制建设,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行政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效率。
一、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法制建设是行政改革法制化的基础和前提。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合法、行政行为的公正,也才能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加强法制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健全行政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
要完善各类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法规,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方式,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
要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使每个公民都能依法行事,增强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循。
要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治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要建立健全法治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职权、任意干预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的发生,保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透明。
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实现行政改革法制化的核心任务。
只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才能保障公民的权益,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加强行政机关的法律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机关的法律素质。
要加强对行政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事。
要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设,完善行政诉讼程序,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提高行政诉讼的效率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三、促进行政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效率行政改革法制化的最终目标是促进行政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效率。
只有保证公正、透明和高效的行政管理,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促进行政管理的公正、透明和效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针对行政管理法制化的研究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内涵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内涵是指: 以宪法为前提,国家需要制定一系列完善的有关于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在法律的调整和法律支配的状态下进行行政管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还要确保在实际生活中可以获得执行和保证,也就是说要以“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作为民主政治的目标,从而使这种法律法规达到一定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行政的法制管理可谓是国家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是针对政府行政机关本身进行约束的法制法规,是社会公共事务的法定准则建立起来的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
总体而言,它是国家认可并认定的,用来对整个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进行调整的准则和基础,用来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和职责进行监督。
行政法规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行政法律规范。
二是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机关中的公务人员行政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的行政法律规章。
四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相关内容的法律规章。
如何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是我们所面临的主要使命。
使命和义务要求政府的行政管理机关要把其行为准则和基本关系列入到法治化和制度化的管理当中,从而可以保证社会主义阶段下的经济生活中的各项经济事业可以有序发展。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主要特征( 一) 合理培养法治意识。
“法治”是从罗马教中学习得来的一个社会核心理念。
经过长时间的磨砺,法治经过绝对君主制阶段的破坏,但最终还是将力量制约的理念延续了下来,形成了法治的传统,为宪法的形成和人权的捍卫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基础。
对于正处于社会经济市场经济转型的关键期的中国而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发展的重要阻碍就是行政机构的法治意识的淡薄和行政能力的缺失。
因此,如何使政府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成为了政府管理体制中不容忽略的重要问题。
尤其是在我国国务院发布相应的法规之后,我国行政法治发展以及建设法治政府进入了一个重要时期,同时这也是法治的一个里程牌时刻。
要使公众的法律意识有所进步,就要大力加强学习和精神引导,从而达到培养地方政府人员的法治意识。
论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
论现代政府治理环境下的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加速发展,以及国际化程度的加深,政府的职能不断发生着变化。
在这样的变化中,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必将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方面。
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规范行政行为的必然要求。
下文将就: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意义、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设对策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意义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是现代政府治理的必然要求,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公共利益。
行政管理法制的建设可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职权,据以行事;2.提高行政效率。
借助法制化手段,可实现效率的提升,促使行政机关实行规范化管理;3.增强政治合法性。
合法性是政府治理的基础。
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可增强政治合法性,从而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4.塑造政府形象。
建立完善的行政管理法制体系,可以提高政府形象,以更好地服务公众;5.促进市场秩序。
促进市场不断规范化,健康发展。
二、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的现状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工作也得到了大力推进。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文件,为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国逐步推行政府职能转变,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纳入日常工作中。
三、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在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法律缺陷。
目前我国部分行政法律需要更新和完善,无法完全适应现代行政管理需要;2.行政执法难度。
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缺乏法律知识和操作技能,存在执法不规范的情况;3.监督手段不足。
部分地方和部门对行政监督不够重视,缺乏有效监督手段;4.行政决策滞后。
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决策流程滞后,影响政府决策效果。
四、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对策要加强行政管理法制化建设,可采取以下对策:1.更新行政法律。
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浅谈
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浅谈许铭剑福建晋江灵水派出所,362261【摘要】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政府法制建设还不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和全部法规贯彻执行的重任,从一定意义上讲,行政部门法制化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我们必须重视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能够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道路。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法制化;法治化【正文】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作为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其对象日益广泛,涉及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其主体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担负着我国绝大部分法律和全部法规贯彻执行的重任,从一定意义上讲,行政部门法制化建设的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
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既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新的形势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政府管理都是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首要因素。
目前,我国政府法制建设还不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企职责不分,政府职责“错位”、“缺位”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严重,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观念淡薄、不依法办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这些都对我国的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我们必须正视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探索使之完善并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道路。
一、什么是行政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法制化是指以完备的行政立法统一和规范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系统,以完整齐备的行政管理法规调整和控制国家行政管理的所有活动。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与规范化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与规范化行政管理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政府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所采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旨在确保政府机关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公正性。
而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即是指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规范制约下,建立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管理机制的规范化运作。
法制化是指行政管理依靠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成为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和途径,行政管理行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依法合理行事。
而规范化则是指行政管理通过建立规范、制定制度和流程,使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操作流程,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控性。
在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关注和实践。
加强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
为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注重法律规范的动态更新,及时修订落后的法律,以应对社会发展变化的需求。
完善行政管理机制和制度。
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机制和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其管理领域内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明确行政管理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同时,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行政管理的阳光化和公开化。
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不能仅仅限于内部制度建设,还需要注重对外的公开透明,使社会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管理的过程和决策的依据。
政府应通过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营造一个阳光、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环境。
最后,加强行政管理能力建设。
法制化和规范化需要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行政管理队伍来支撑和实施。
政府应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管理能力。
同时,要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他们依法行政、廉洁用权,为推动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总之,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试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
试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试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摘要: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贯穿于我们生活的始终。
为调整好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权益,依法行政便成为了行政管理活动中平衡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天平。
坚持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的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宪法方略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行政管理;行政权;依法行政从狭义上来说,行政管理即指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
所谓“行政权”,从现代意义讲,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谈到行政权,我们首先要清楚行政管理关系的主体,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为影响其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作为关系一方当事人的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能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第二,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第三,其本身对外就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第三,作为与行政主体的相对一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一方面,行政权的存在为人类社会的正常生活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秩序,使人们在一个有序的环境里生产、生活,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但另一方面,进入二十世纪以来,行政权在很多国家的权力结构中极度扩张的事实不断提醒人们,对行政权力的制约是国家权力制约的重中之重。
行政主体实施的大量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快速写作发表论文找论文发表向导网江编辑加扣二三三五一六二五九七)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旋的,都要与行政相对人发生密切的关系。
显然,规范和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必须要用法律来保障。
正所谓:“国无常强,无常弱。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行政法与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行政法与行政管理的法治化近年来,法治化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关键词之一。
作为现代社会的基石,法治的发展不仅要求司法和立法的法治化,也需要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行政法与行政管理作为现代行政体系的基本要素,其法治化的过程与成果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与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展开论述,从法律体系、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首先,行政法与行政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法治化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建立起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权益。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立立法的科学性与现代性相结合的机制,注重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制定,加强立法的透明度和参与性,使立法过程真正成为市民参与和监督的对象。
此外,还需要加强行政法律的人性化设计,通过细化法律规定、合理设定法律程序,确保行政法律能够真正服务于公众需求,促进行政执法的公正与效率。
其次,行政许可是行政法与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关键环节。
行政许可作为行政行为的一种,直接涉及到民众的切身利益。
为了实现行政许可的法治化,需要建立起公正透明的许可制度,确保行政许可程序的合法、公正和有效。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确立行政许可科学合理的条件和标准,避免许可条件的主观性和歧视性。
同时,还需要加强行政许可的全流程管理和监督,确保许可决策的公开透明,避免行政权力滥用和乱象滋生。
此外,还需要完善行政许可的申诉机制,设立独立的行政复议组织,便于公民对许可决定的违法与不公进行追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行政执法是行政法与行政管理法治化的重要环节。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权力的具体执行方式,直接关系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为了实现行政执法的法治化,需要加强执法的规范与约束。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执法标准,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确保执法程序的合法、公正和有效。
同时,还需要加强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和监督机制,建立起独立的行政执法监察机构,监督和纠正执法行为的失范与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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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行政管理法治化途径论文摘要:行政管理法治化是依法行政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而改进行政体制 ,促进行政管理的法治化 ,必然要求培养依法行政的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 ,这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更使我国法治化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也踏上新的征程。
如今依法治国必先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的共识。
而要在新形势下实现依法行政,就必然要求培养法治意识,改进行政组织、约束行政职权、规范行政程序。
因此,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必须解决这四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一、行政意识: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前提依法治国的一个必然要求就是要依法行政。
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公务员在法律规范的要求和束缚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按照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从事公务活动,使得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可见,依法行政主要是依靠广大公务人员来推动的。
因此,广大公务人员培养强烈的法律意识,自觉地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政治学上讲,人是理性自私的,都有在有限理性的范围内寻求自己最大利益的潜在倾向。
所以,行政管理中必须注意约束人的自私性,提高公务员的行政意识。
事实证明,单纯依靠外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事后救济手段的完善,都无补于因人的意识的落后及惰性所导致的行政错误,以及行政行为对于整个行政环境造成的伤害。
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必须树立法治意识。
这种法治意识对于行政管理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
其要求行政立法及法律适用对于任何人一视同仁,其要求不能有人在法律之上,也不能有人在法律之外。
惟有如此,行政活动才是对法律的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才能在行政管理领域得到切实落实。
二是服务意识。
行政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控制、管理、服务。
控制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的稳定;管理的目的是维持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秩序和发展态势;服务的目的则是为社会本身及其全体成员提供长久的可靠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是,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控制和管理功能越来越多地为服务功能所取代或掩盖。
三是积极行政的意识。
社会的不断发展带动国家行政职能不断地扩张,行政的目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积极行政的观念和意识,正是伴随着国家行政的重点日益向服务功能倾斜这一历史的、国际的潮流的演化而形成的。
现代行政所特有的灵活性、高效性决定了它是适应现代生活节奏的唯一权力形态;而现代行政组织聚集的一大批行政及社会管理方面的专家则是保证国家管理的合理性,即公正性的基本前提;同时,现代行政法治的发展,为行政的可靠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避免了行政专家及行政部门的专权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险。
种种安全保障强化了行政管理作为社会发展的引导和促进力量的地位。
[!--empirenews.page--] 二、行政管理组织法治化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就是要求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内部组织结构、外部运行方式等都要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
既不能有未经法律程序、通过立法活动而设立的机关,已经设立的机关也不能行使没有法律依据的职权。
可见,行政组织的法律管理是整个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根基,如果行政机关或相应行政组织的设立尚没有法律的基础,可以不依法而自生自灭,那么,相应的人员配备也会因此而不合理、不合法。
在这样的环境下搞行政法治化建设是不可能的,更谈不上建立完善的法治社会了。
目前,我国组织立法的一个漏洞是,行政组织的立法体系不完善。
就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而言,这些法规往往多强调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具体问题的规定常常是含混不清的,这在行政管理的实际运行中则反映为各具体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权限不明、互相交叉重叠、相互争权夺利,造成管理对象的无所适从,从而影响了法治的权威,败坏了法治的形象。
为实现行政管理组织的法治化,必须在行政立法方面走出坚实而有力的一步,强调加强行政立法体系建设,并且使这一体系在法规制定中更重视民主化、科学化和实用性。
为此,不仅要修订一些不合时宜的立法,还要有创新精神,针对变化了的实践丰富、发展和创设新的有意义的条款。
当前,在行政立法中,不但要对现有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的组织法予以完善、充实,增加有关权限划分、组织调整程序、领导体制方面
的具体内容,更主要的是对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组成机构的设立、职责权限、基本准则、调整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行政管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
行政职权只能是由公务员来行使,公务员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强势地位要求对他们的职权予以关注。
因为行政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行政组织一旦成立,即享有法定的职权,掌握大量的可控资源,并据此拥有了可以直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权利予以直接干预的强制权力。
如果不对这样的权力予以重视,甚至放纵用权者任意行使权力,不仅会使权力本身发生异变,还会造成行政事务的紊乱。
因此,行政管理中必须对行政组织的职权予以法律的限定,以免因行政职权的泛滥而使人民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实现行政管理职权的法治化,必须从立法、执法及监督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规范。
立法方面的规范是基础,但并不是根本。
立法对于行政组织职权设定的科学性、分类的完整性、制约的全面性等方面的规定固然是行政组织职权法治化的必要前提,但如果行政执法领域不全面、系统地贯彻执行,则再好的法律也会因“徒法不可以自行”的缘故,而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而要保障在执法领域完整地落实执法的指导思想,则不能忽视监督的作用。
应当指出的是,这里的监督不限于行政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不限于行政系统外部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而更重要的是行政的相对人因行政机关滥用职权,使其自身的职权受到侵害时,依法定程序提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妥善行使职权的监督,这是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
而且监督的主体越广泛,监督主体的地位越高,监督者的权威越大,监督就越有效。
为此,行政管理在强调系统内的专门监督、上下级监督以及横向相关部门的监督之外,还要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这种更广泛的无处不在的监督,并且不断地、有意识地强化他们的监督观念,迅速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行政职权的法治化,很大程度上讲是监督的法治化,只有建立起对于行政职权的能动的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并且从制度上保障这种监督主体的地位,保障他们不因监督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才能最终保证行政职权法治化的实现。
[!--empirenews.page--] 四、行政管理程序的法治化行政管理程序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即行政管理程序、行政组织程序、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管理程序是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组织实施某种法定行为时所遵循的程序,是行政管理活动中最主要的程序;行政组织程序是行政组织自身实现组织、管理、协调等内部机能的程序,是为保障行政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不可缺少的;行政诉讼程序则是作为行政活动的监督程序,在行政活动中引起相对一方的异议,而由司法机关介入予以处理的程序。
从行政管理法治化的总体格局看,行政管理的程序化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系统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
对公共权力的产生、行使实施监督、制约的最好的手段是实现权力行使过程的程序化,这是现代行政的发展趋势。
通过公共权力行使的程序化,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状态的公开化、开放化、有序化,以保障达到更高的效能、更佳的目的、更大的适应性。
运行程序化在司法权力的行使(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设立及遵循)、立法权力的行使(人民代表机关的议事规则的确立及遵循)体现出程序化的重要作用。
由此,程序化在行政领域的发展是必然的。
当今世界各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趋势是,通过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各行政组织基本活动的程序框架,再辅之以部门及地方各级各类行政组织的具体立法,形成各行政组织的基本活动程序化体系,行政组织的日常工作、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都可以有章可寻,从而保障了行政管理效能。
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正在制定基本程序法。
既然程序化已经成为行政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那么,程序化就应主要地成为一种思想倾向而不仅仅是一种制度形态。
因此,只要有行政组织的地方,大到立法、执法的具体步骤,小到行政机关内部文件的收发,都可以通过自身的决定条文化,其并不一定需要法定的授权,因为程序作为一种督促、制约机制,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约束意识提高的体现,如果行政机关自己制定了严格的行政程序并身体力行,人民肯定是欢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