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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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一、申请条件
1、自然人及在沪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2、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目录,注明编号;
3、成果项目必须处于转化阶段,列出转化计划;
4、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提交相关证明;
5、具备创新性、先进性,提交查新报告;
6、成熟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利用国内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2)在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3)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4)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
二、财税优惠
1、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
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
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
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4、企业以近3年税后利润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投
资期超过5年,在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5、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
技术企业,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三、扶持额度:
1、财政部门按转化项目净增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技术
贡献程度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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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收入部分占总税收比例:营业税(100%)、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
〔高新技术企业15%,其他25%〕
四、扶持方式:
1、全额扶持额=地方收入部分×技术贡献系数×90%
2、减半扶持额度=地方收入部分×技术贡献系数×90% ×50%
3、先按规定征税,再依政策返还
4、营业税和增值税上半年返还,所得税于下半年汇缴清款后返还
5、转化项目若享受其他财税政策的,企业按先申报享受转化项目财税政策,再申报
享受其他项目财税政策的次序办理。
成果转化的意义:
1.对地方税的优惠高达90%;
2.人才引进。对于核心技术人员、配偶户口政策优惠,评定职称;
3.研发费用按150%抵扣所得税;
4.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必须购置的专用、关键的试制用设备、测试仪器所
发生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
5.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
业税;
6.研发设备和厂房实验室免收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7.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高新成果转化也算成果之一;
8.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担保;
9.留学生所得税加计扣除,外籍人士薪金列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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