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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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一、申请条件

1、自然人及在沪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

2、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目录,注明编号;

3、成果项目必须处于转化阶段,列出转化计划;

4、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提交相关证明;

5、具备创新性、先进性,提交查新报告;

6、成熟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用户使用报告;

*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利用国内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2)在引进国外成果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并形成新技术、新产品;(3)引进国外尚未转化的高科技成果(或专利)在本市实施转化的;

(4)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专利的科技成果。

二、财税优惠

1、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三年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

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两年,给予减半扶持;

2、内资企业中经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内,

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3、外商投资企业,经认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项目,从项目认定次月起五年

内,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之后三年,给予减半扶持;

4、企业以近3年税后利润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投

资期超过5年,在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5、科技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获得的收益,投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或高新

技术企业,第二年度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三、扶持额度:

1、财政部门按转化项目净增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以及技术

贡献程度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1

2、地方收入部分占总税收比例:营业税(100%)、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40%)

〔高新技术企业15%,其他25%〕

四、扶持方式:

1、全额扶持额=地方收入部分×技术贡献系数×90%

2、减半扶持额度=地方收入部分×技术贡献系数×90% ×50%

3、先按规定征税,再依政策返还

4、营业税和增值税上半年返还,所得税于下半年汇缴清款后返还

5、转化项目若享受其他财税政策的,企业按先申报享受转化项目财税政策,再申报

享受其他项目财税政策的次序办理。

成果转化的意义:

1.对地方税的优惠高达90%;

2.人才引进。对于核心技术人员、配偶户口政策优惠,评定职称;

3.研发费用按150%抵扣所得税;

4.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必须购置的专用、关键的试制用设备、测试仪器所

发生的费用,可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

5.对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

业税;

6.研发设备和厂房实验室免收交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7.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高新成果转化也算成果之一;

8.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担保;

9.留学生所得税加计扣除,外籍人士薪金列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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